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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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0,089 | 00:00:25,941 | 好謝謝主席我們請劉部長劉部長有請好部長好首先先跟您請教一下最近有一件事情我非常的在意就是在上禮拜四的時候台北市政府竟然說中央內政部有規定擺這個罷免的連署攤竟然要申請集會遊行那我不知道部長當然你有在媒體上面澄清過了可不可以在這邊再次的說明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 |
| 00:00:27,502 | 00:00:40,111 | 沒有,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那個其實在不管是院長卓院長或者是我,在行政院接受立法委員質詢的時候都有提到說這是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利,那我們要保障他們的權利的時候要先能夠維護他們的安全 |
| 00:00:46,516 | 00:01:03,150 | 那台北市警局跟台北市政府他們最後有一個台北市警局的一個方案出來那我也是非常清楚的表達就是說第一個我們要保障所有公民他們的這個權益還有保障他們安全但是並沒有特別指涉到選舉罷免法那後來 對不起指涉到這個集會遊行法 |
| 00:01:06,573 | 00:01:34,408 | 那後來我了解到就是因為台北市政府有一個單行法規他這個單行法規要求如果你要登記集會遊行的話呢他必須要六天前登記而且要繳交三萬元的租金那後來我要求警政署再通令全台灣各地的警政單位的同仁就是說還是以院長跟部長所指示的為原則跟所謂的集會遊行法完全都沒有相關 |
| 00:01:35,439 | 00:01:57,432 | 好 謝謝部長非常清楚的說明我認為台北市政府在這個基本的人民的公權利人民在行使他們公民的權益上面竟然用這種方式來刁難我認為非常的不齒那所以我覺得在這邊再次的說明是非常重要的我甚至懷疑說台北市政府這個蔣事府是不是有違反這個選罷法53條裡面妨礙公民來從事罷免活動這樣的規定 |
| 00:02:02,495 | 00:02:18,199 | 所以我認為在這邊必須要予以譴責我也不希望說明明是保障人民來行使集會遊行自由的這樣的權利最後變成刁難公民的這樣的限制好 那另外一件事情我也想要跟部長再次確認因為這個租屋補貼對很多年輕人來說真的是幫助非常大 |
| 00:02:23,820 | 00:02:28,263 | 那剛剛其實部長也有說到說租屋補貼從50萬戶已經提高到75萬戶了那在之前在審這個國土管理業務的預算的時候被藍白刪掉了1.4億然後凍結了41億那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所以其實之前有試算過如果真的照這樣子刪下去凍下去其實租金補貼是會嚴重受到影響的那可不可以請部長在這邊說明一下這樣子是真的 |
| 00:02:55,361 | 00:03:10,052 | 補助的租戶的數字以及這個租金的金額是不是都會受到影響對也就是說未來的方案到底是降低他的這個合定件數或者是降低已經合定的個別的租金 |
| 00:03:10,672 | 00:03:37,482 | 目前我們仍然在這個研議當中但是我們仍然不希望朝這方面發展因為就像黃委員所說的申請租金補貼年輕族群真的非常多不管是單身或是就學或者是就業或者是有那個這個學齡前的兒童這個是我們比較關心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也是拜託委員可以在立法裡面多多幫忙包括山跟洞的部分千萬不要去動到這個租金補貼的部分 |
| 00:03:38,888 | 00:04:05,175 | 好那我們能幫的都幫了阿富翼案也過了阿所以只是說接下來如果可以盡快解凍的話當然也是希望可以盡快解凍不要去影響年輕人的租金的這個權益那再來回到今天的這個主題喔我想喔其實剛剛前面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了租屋市場目前的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還是蠻嚴重的所以我還是希望未來可以更公平然後更透明這個是大家都想要做到的 |
| 00:04:05,615 | 00:04:26,772 | 那我看了一下這個這個租金補貼其實實價登錄我認為是已經開始逐步有成效那我也在這邊想要另外肯定一件事情是這個租金電價的部分因為租金電價的新制上路之後確實對蠻多租客來說是一個福音那因為我自己過去也是十年的租屋族那也知道說過去大家都有被收過一度五塊這種事情 |
| 00:04:27,873 | 00:04:54,221 | 那新制上路之後不能超過當期的平均電價這件事情其實是對租客一個很重要的一個基本的權益啦那這個我這邊想要特別提到的是就是租金透明化這件事情那裡面我想要講的是這個代管業啊就是雖然你們說這個是民間對民間那我們政府端到底有沒有一些方式是就是我們跟代管業者來對然後讓他們跟 |
| 00:04:57,902 | 00:05:20,809 | 租客之間可以讓這個租賃市場是可以更透明的報告委員代管業的部分的話其實在現在包租代管的件數裡面其實代管案件其實是佔非常大的一個比例那因為很多房東的部分他沒有多餘的心思去做一些管理一些修繕那現在的部分我們也 |
| 00:05:21,169 | 00:05:47,019 | 其實也透過包租代管業者來協助那個我們房東那透過代管的部分把這些那個空屋把它釋放出來那房客可以受到照顧房東也可以輕鬆解決掉很多事情對但就我所知因為代管業者其實因為他不負責收租金嘛所以變成說租金的這個大致的區間那跟他的金額其實就會變成是一個沒有辦法你們去 |
| 00:05:47,970 | 00:06:06,651 | 管理去介入的一個部分那個部分有關於代管要不要實價登錄的部分其實我們在去年有辦過一個座談那業者大概會有幾個顧慮第一個他沒有辦法掌握到一個租金的行情因為他不一定會收租第二個部分房東有些不希望他的一個租金資訊透明 |
| 00:06:09,153 | 00:06:36,891 | 所以他反而如果要強制實價登錄有些房東可能就連代管都不給業者來做代管反而會讓整個一個市場更不專業所以業者大概會有這些疑問所以我在想要如何你們還能怎麼去協調業者讓他們同時願意揭露某種程度的可能是一個區間或者是更細緻的說那至少他可以提供基本的一個行情嘛那不要說很明確的數字那一步一步來但是不能說 |
| 00:06:38,253 | 00:06:43,246 | 因為他們遇到困難所以就都不管這就是我希望你們解決的啊 |
| 00:06:44,266 | 00:07:08,538 | 那現在的話其實我們現在會就我們的資訊的部分來做一個統計的處理讓民眾可以透過相關的其他的方式來知道一個租金的一個透明的行情好這個真的要拜託那另外一件事情我想要講這個租屋品質因為其實在我們住宅法裡面規定有說申請政府的租屋補貼他必須要符合第40條定的這個基本的居住水準 |
| 00:07:09,298 | 00:07:24,554 | 那可是這個基本居住水準裡面的明文規定其實都只有提到說應該要符合多少的面積大小但是並沒有提到安全性的部分那其實我們現在租屋的市場裡面那種獨立的套房跟雅房就是 |
| 00:07:25,434 | 00:07:36,744 | 房東可能又把它分割成很多小的房間然後安全跟消防可能是有疑慮的這種並沒有放在這個基本居住水準裡面也就是說雖然我們政府非常用心給大家300億去進行租屋補貼可是因為這個基本的居住水準裡面沒有提到相關的安全部分也就是說雅房他出租的時候他一樣可以跟你們申請補貼可是他可能沒有符合安全的需求 |
| 00:07:50,416 | 00:08:02,016 | 所以我在這邊是希望具體建議這個基本居住水準裡面可不可以也去提一些安全性的需求否則現在市場上很多這種雅房其實完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規定 |
| 00:08:05,643 | 00:08:20,405 | 感謝委員的確我們當時在討論的時候大概因為因為像面積或有一些基本設施因為各縣市的差異很大所以當時我們也請地方政府是不是能夠就自己各縣市的特殊的規格去開 |
| 00:08:21,426 | 00:08:46,829 | 但委員剛剛提的這個安全的部分我講這個建議是非常值得重視那我們回去也會去做一個討論就是說看是不是在某些方面是給他這樣子的一個要求但是相對啦如果房東願意來加入的話我們也把他納入到後續的修繕費補助裡面把這些項目把他明文訂出來那這樣的話對他們來講雙方都是一個品質的提升對好很棒謝謝署長那我希望朝這方面來努力好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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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10時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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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劉部長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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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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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部長好。首先先跟您請教一下,最近有一件事情我非常的在意,在上禮拜四的時候,臺北市政府說中央內政部有規定擺罷免的連署攤竟然要申請集會遊行。當然部長有在媒體上面澄清過了,可不可以在這邊再次的說明,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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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部長世芳:沒有,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不管是卓院長或者是我,在行政院接受立法委員質詢的時候,都有提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利,我們要保障他們權利的時候要先能夠維護他們的安全。臺北市警局跟臺北市政府,他們最後有一個臺北市警局的方案出來,我也非常清楚的表達,第一個,我們要保障所有公民的權益還有安全,但是並沒有特別指涉到集會遊行法,後來我了解因為臺北市政府有一個單行法規,這個單行法規要求如果你要集會遊行的話,必須要6天前登記,而且要繳交3萬元的租金,後來我要求警政署再通令全臺灣各地警政單位的同仁,還是以院長跟部長所指示的為原則,跟所謂集會遊行法完全都沒有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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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謝謝部長,非常清楚的說明。我認為臺北市政府在人民行使他們公民的基本權益上面,竟然用這種方式來刁難,我認為非常的不恥,所以我覺得在這邊再次的說明是非常重要的,我甚至懷疑臺北市政府、蔣市府是不是有違反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妨礙公民來從事罷免活動。所以我認為在這邊必須要予以譴責,我也不希望明明是保障人民來行使集會遊行自由這樣的權利,最後變成刁難公民的限制。 |
| 另外一件事情,我也想要跟部長再次確認,因為租屋補貼對很多年輕人來說真的是幫助非常大,剛剛其實部長也有說到,租屋補貼從50萬戶已經提高到75萬戶了,之前在審國土管理業務預算的時候,被藍、白刪掉了1.4億,然後凍結了41億,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所以其實之前有試算過,如果真的照這樣子刪下去、凍下去,租金補貼是會嚴重受到影響的。可不可以請部長在這邊說明一下,補助租戶的數字以及租金的金額,是不是真的都會受到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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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部長世芳:對,未來的方案,到底是降低它的核定件數,或者是降低已經核定的個別的租金,目前我們仍然在研議當中,但是我們仍然不希望朝這方面發展。就像黃委員所說的,因為申請租金補貼的年輕族群真的非常多,不管是單身或是就學,或者是就業,或者是有學齡前兒童的家庭,這個是我們比較關心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也是拜託委員可以在立法院裡面多多幫忙,包括刪跟凍的部分,千萬不要去動到租金補貼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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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唉!我們能幫的都幫了,覆議案也被否決了啊!只是說接下來如果可以儘快解凍的話,當然也是希望可以儘快解凍,不要去影響年輕人租金的權益。 |
| 再來回到今天的主題,其實剛剛前面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了,租屋市場目前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還是蠻嚴重的,所以我還是希望未來可以更公平,然後更透明,這個是大家都想要做到的。我看了一下租金補貼,其實實價登錄,我認為是已經開始逐步有成效,我也想要另外肯定一件事情,是租金電價的部分,因為租金電價新制上路之後,確實對蠻多租客來說是一個福音。因為我自己過去也是十年的租屋族,也知道過去大家都有被收過1度5塊這種事情,新制上路之後,不能超過當期的平均電價,這件事情其實是對租客很重要的一個基本的權益。特別提到租金透明化這件事情,我想要講的是代管業,雖然你們說這個是民間對民間,我們政府端到底有沒有一些方式,就是我們跟代管業者來對,然後讓他們跟租客之間,讓租賃市場是可以更透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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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部長世芳:是,我請我們司長來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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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理司長家正:報告委員,代管業的部分,在現在包租代管的件數裡面,其實代管案件是占非常大的一個比例,因為很多房東沒有多餘的心思去做一些管理、一些修繕,現在我們也透過包租代管業者來協助我們房東,透過代管把這些空屋釋放出來,房客可以受到照顧,房東也可以輕鬆解決掉很多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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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對,但就我所知,因為代管業者其實不負責收租金嘛!所以變成租金大致的區間跟它的金額,其實就會變成是你們沒有辦法去管理、去介入的一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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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理司長家正:有關於代管案要不要實價登錄的部分,其實我們在去年有辦過一個座談,業者大概會有幾個顧慮,第一個,他沒有辦法掌握到租金的行情,因為他不一定會收租;第二個,房東有些不希望他的租金資訊透明揭示,所以如果要強制實價登錄,反而有些房東可能就連代管都不給業者來做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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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他會直接退出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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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理司長家正:反而會讓整個市場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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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沒錯,這就是我很擔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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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理司長家正:所以業者大概會有這些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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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我在想你們還能如何去協調業者,讓他們同時願意揭露某種程度的,可能是一個區間或者更細緻的,至少他可以提供基本的一個行情嘛,不要說很明確的數字,一步一步來,但是不能因為他們遇到困難,所以就都不管,這就是我希望你們解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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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理司長家正:好,我們現在會就資訊的部分來做一個統計的處理,讓民眾可以透過相關其他的方式來知道租金的透明的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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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這個真的要拜託。另外一件事情,我想要講租屋品質,其實在我們住宅法裡面規定,申請政府的租屋補貼必須要符合第四十條訂的基本的居住水準,可是基本居住水準明文規定,都只有提到應該要符合多少的面積大小,並沒有提到安全性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租屋的市場裡面獨立的套房跟雅房,房東可能又把它分割成很多小的房間,然後安全跟消防可能是有疑慮的這種,並沒有放在基本居住水準裡面。也就是雖然政府非常用心給大家300億去進行租屋補貼,可是因為基本的居住水準裡面沒有提到相關的安全部分,也就是雅房出租的時候,他一樣可以跟你們申請補貼,可是他可能沒有符合安全的需求。所以,我在這邊希望具體建議,基本居住水準裡面可不可以也去提一些安全性的需求,否則現在市場上很多這種雅房其實完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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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的確我們當時在討論的時候,因為像面積或有些基本設施,因為各縣市的差異很大,所以當時我們也請地方政府是不是能夠就自己各縣市特殊的規格去開。委員剛剛提的安全的部分,我想這個建議是非常值得重視,我們回去也會去做討論,看是不是在某些方面給他這樣子的一個要求,但是相對若房東願意來加入的話,我們也納入到後續的修繕費補助裡面,把這些項目明文訂出來,這樣對雙方來講都是一個品質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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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很棒,謝謝署長,我希望朝這方面來努力,謝謝。 |
| 發言片段: 21 |
| 主席:謝謝,下一位我們請黃建賓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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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akers |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王美惠","張宏陸","黃捷","黃建賓","丁學忠","李柏毅","吳琪銘","許宇甄","張啓楷","邱志偉","楊瓊瓔","徐欣瑩","黃健豪","黃珊珊","鍾佳濱","郭國文","高金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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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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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內政部部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財政部就「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進 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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