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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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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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9時52分)主席,請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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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好,請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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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黃主秘,你也上來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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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來,黃主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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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召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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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好,謝謝主席、各位官員。陳代主委,我跟黃主秘還有你確確實實都時常有在溝通你們的問題所在,但是我不希望我們在那邊跟他們參與政治,因為我們這個單位是獨立兼有專業的單位,所以不要跟政治有關,這一點我蠻在乎的。你如果不是獨立單位或者有專業性質的單位,我不會要求,他們要做政治聯想,他們有政治意圖或者政治作法,我沒有意見,但是對NCC我千拜託、萬拜託陳代主委,你還是要有擔當,如果是你業務該做的就做,不要穿插有政治性的東西,我上次也跟你提醒過這一點,說實在的,我在當召委,只要是能做的,我一定做,能協調的,我會幫你們協調,讓你們的業務可以搶快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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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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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在不妨害的情況之下,如果不影響老百姓以及不影響你們尊嚴、監督的立場,基本上,我都會支持的、我都會支持,所以特別跟主委講,我不希望你們只有「政治」兩字,把所有的意志放下去,這一點我是極度反對。 |
| 好,陳代主委,還有黃主秘,現在發言人是你,但是我就感覺到很奇怪,還是老話一句,我上個禮拜已經請教也拜託陳代主委,因為NCC的王正嘉委員竟然可以隨隨便便指控立法院不審,你們現在跟他溝通得怎麼樣?如果你們認為這是言論自由,我絕對不會接受,有言論自由就可以批評立法院啊?今天你們NCC是一個獨立單位,如果是事實的東西,那我沒話講,可是又不是事實的東西,他卻公然造謠,這種行為好嗎?主委,我說實在的,你現在是代主委,沒錯,他這個委員也是立法院通過的,那怎麼會船過水無痕呢?今天最起碼立法院都已經任命他為NCC委員,他怎麼可以去指責這些?這是你授意的或者是他個人的意思?來,請主委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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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回報,應該是他個人的言論,在上禮拜召委有指示,我們回去有查了一些相關辦法,依據銓敘部所定的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主要有兩項,第一個,職務言論的定義是他必須要代表機關或者使用機關的職稱,他在社交媒體的部分並沒有這些東西,所以他並不是職務言論的發表;第二個,他是政務人員,他發表言論不需要機關同意,這是那個辦法裡頭的規定。另外是職務言論的定義,依銓敘部所定的辦法,所謂的職務言論是說跟這個機關的業務職掌有關,他上次在社交媒體所講的是委員提名這一塊,因為委員提名這一塊的職掌不在NCC,所以也沒有構成這個辦法的……就是沒有適用這個辦法。 |
| 發言片段: 9 |
| 林委員國成:陳代主委,你不要再講那些規定,他很明顯,他現在是NCC的委員,你不要忘了,NCC的委員相當於部長級,是經立法院通過的,他關在他家裡面怎麼罵立法院,我沒有意見,可是公開上網就是公開的東西,我管你幹什麼,除非他是在辭掉的隔天去表示意見,這樣我就沒有意見,可是他現在還是在職,你不要去拐彎抹角講有關公務人員之規定,你不要講這個,來立法院就是要探討問題,對就對,不對就不對。我到現在都認為NCC的王正嘉委員不可以這樣去指責,因為跟事實有出入,所以就變成公然的造謠,當然我也不會去指責現在有些部會的部長也是公然造謠,你不要這樣。所以我一直在講,獨立單位、專業單位千萬千萬不要有政治的連結,我說實在的,他是政務官,他要知道該怎麼做,怎麼可以公然去造謠說我們不審?這一點我很在意,因為我都願意排啊!我是在野黨,我願意排啊!你們為什麼都不表示意見?我就覺得很奇怪,所以不要再跟我講這些,今天是我第二次問這個問題,你如果沒有妥善的解決跟說明,我還是會問第三次,我會一直問到我卸任召委,要不然他就辭掉,如果他辭掉,我就不會問了。主委,我特別再次跟你叮嚀,沒有一個說法可以解釋,你不要拿那個法令來跟我講,很明顯,他是現任的NCC委員,相當於政務職,所以請他不要忘了,他要去拍馬屁是他家的事,但是拍馬屁不能公然造謠以及污衊立法院,這是我的原則。主委,我已經第二次跟你們講,我希望主秘也要協助主委一下,我跟你講,你什麼時候跟我承認,我什麼時候才不會問,不然我會繼續問下去,這個我要特別跟主委講。 |
| 好,接下來我們來看打詐,打詐當然跟數位部、警政署等等都有關,我們的二類電信也就是我提案的這些東西現在確確實實是打詐的破口,打詐不分黨派,大家都支持你們,從你們的增購預算,我坦白跟你講,這個打詐還是我們黨團黃總召帶著我們去刑事警察局還有調查局等等,把基層的聲音、儀器的問題、法規的問題等等,一次把它修,但是我們修了以後,總是難免有遺珠之憾,也就是二類電信不納管,我坦白跟你講,這是非常大的破口,所以我們才會提出二類電信納管這個部分,所以拜託主委要把它正視為一個非常嚴重的破口,並且要納入管理。當然你們會感覺到很麻煩,但是這些對打詐是有幫助的,所以我拜託主委正視,這是非常重要的破口。 |
| 另外,我要特別提醒NCC,現在本院還有不同黨派的立委在那邊造謠,說你們的預算、你們的業務費被刪到只剩下1塊錢,主委,到底有沒有刪到只剩下1塊錢,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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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報告召委,當時的記者會我們是要提醒這個案子如果通過的話,會有這些後果,當然那個案子後來撤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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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沒有,你不要跟我講這個,主委,有沒有刪到剩1塊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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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就結果論的話,那個案子後來撤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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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結果沒有嘛!提案的人都已經撤掉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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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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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所以我坦白跟你講,現在一個政務官、部長及立法委員還在造謠,什麼刪到1塊錢,你們真的喜歡刪到1塊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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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他的表意可能是凸顯這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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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主委,你不要幫他們講話,沒有就沒有、有就有,你們還剩下四千多萬,怎麼會只剩下1塊錢?所以這個不攻自破。主委,我坦白跟你說,這不是你說的,但是與你有關,我們當然就質詢你。接下來,主委,你們現在很窮,什麼時候要送解凍案上來?我願意排,我用我的時間來排,什麼時候要送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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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會儘快,我們內部會加緊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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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我都是公開的,我是在野黨的召委,我都願意排了,請問你們還要研議什麼東西?主委不要一天到晚在那邊哭窮,人家會不會很同情?不會啦!解凍案我願意排,趕快送上來,不要耽擱業務,不要耽擱你們的業務。我不希望在這個部分連主委都有政治性的這些業務推展,這是不好的。最後我還是真的要呼籲主委不要有政治性,用你的專業去把NCC做好。至於委員什麼時候補,這個是行政院院長的權力,但是你是單位現在的代理負責人,你還是有下情上達之責任,你要讓行政院院長知道你們有這個需求,讓這些委員趕快補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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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謝謝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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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主委,你們王委員的事要儘快給我答案,為什麼他會做這個事,好不好?以上。 |
| 發言片段: 22 |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謝謝召委。 |
| 發言片段: 23 |
| 主席(林委員國成):現在請陳雪生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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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5 |
| speakers | ["林國成","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黃健豪","洪孟楷","陳雪生","林俊憲","何欣純","徐富癸","蔡其昌","陳素月","魯明哲","李昆澤","邱若華","廖先翔","王鴻薇","游顥","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麥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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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4-02"] |
| gazette_id | 114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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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案;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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