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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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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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11時34分)謝謝主席,請NCC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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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陳代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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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我看到數位部的林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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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林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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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不用,我問候而已,還有法務部黃次長、刑事局邱副局長,你們今天來這邊,好像都沒問到你們,先說聲對不起。 |
| 陳主委,首先請教,我看到NCC大概壽命最短的政策是5天,2月5號開始收費,2月10號就投降,就說暫停,中間其實這個部分,750塊目前是先暫緩1年,你上次說明有這個機會,把你們在兩年一次修規定的過程中再把它修沒有,現在是不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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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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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我現在最主要是說,發生這樣一個最短壽命的,可以講是民眾非常不喜歡的政策,我覺得一定會留下什麼樣的東西,讓我們所有人可以學習。所以我今天在講,你們這個審查的過程中,包括從去年6月27號有兩次委員會決定,通過了收費辦法;9月5號你也講,要跟大家說明一下,9月5號在你們大禮堂也辦了收費標準的公開說明會,怕大家不知道;然後10月30號,接下來就確定了收費的標準,2月5號開始收費。這中間我們看到都是你內部的行政決定、委員會的考量、你們的決策,當然法律有授權你們,這個部分750塊有沒有經過立法院?你們自己的決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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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我先補充第一點,對外諮詢意見的話,在草案階段我們有對外諮詢意見,這是第一點補充。第二點補充,這次我們法規,委員會通過之後,我們還有兩次以上,在辦理自用進口器材的官網首頁再宣告,有再公告讓人家知道。 |
| 回到剛剛委員的第二個問題,內部的討論其實之前在去年6月以來,還有一些非正式的公開說明會,比方有一些報關行等等,這些都有持續在溝通。但是自用部分在標準作業程序上,在通過委員會、10月30號之前確實這邊是沒有異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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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這部分是你們自己的行政考量、行政的裁量,你們覺得需要,你們行政機關有法令的授權。但法令授權在你考量的時候,我覺得應該要有更多徵詢到未來會被徵收到的,你的政策改變會影響到的部分,他需要參與意見的表達,這個部分也沒有經過立法院的審議,那跟立法院任何一個公聽會或者委員的任何一個臨時提案有什麼關係嗎?750塊,有關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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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關係,因為這個就是法規命令,這個收費標準就是法規命令,法規命令的SOP就是,在預告階段必須要撒出去給不特定的對象,還有一些相關機關包括消基會等等,都會來諮詢意見。所以剛剛跟委員報告,我們那個階段其實大概都有諮詢,包括這次提案,「眾開講」平臺都有在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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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簡單來講,我們很多委員都一樣,公告實施民怨開始的時候,我沒注意到這個問題,我們現在特別調你資料的時候,看到9月5號你們辦一個非常盛大的公聽會,叫說明會、公開說明會。我在想,因為你們在整個修正這個規費部分,當然可能有很多項,其中有一項是個人自用的,郵寄2部以下的,這個部分可能只是其中之一。可是我不知道你們當時有沒有想到它的影響、後座力有多大,後面的後座力感覺你們也沒開始應變,讓我感覺其實你們剛開始想得好像沒有這麼嚴重。我也發覺,你們當時想的,我看到了,你們在公開說明會,不是說光網路公告隨便的人都可以來,你這次邀請了二十幾個單位,從中華電信到相關的進口公司、銷售公司,包括什麼香港商、電信公司,所有的企業、法人都邀了。請問一下,750塊,個人、民生的,自己用的、郵寄的,你當天安排誰去做這個正式會議的代表?你有邀請消基會嗎?或者你安排這些公司,誰代表?有沒有嘛?你就不要辯了,有還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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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因為個人自用是不特定的大眾,我們在草案諮詢階段也有同步在「眾開講」平臺裡頭公告,眾開講平臺是對不特定對象,就像後來人家在提案的那個平臺一樣,所以那個是for不特定對象的,我們草案都有放在那邊去諮詢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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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你決策的時候在想的事情跟結果發生的事情,顯然差距非常大,所以我們現在倒過來說,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像這樣你會面臨很大的……我跟你講,金額上可能是,這些企業也許會變動得比較大,但是以人數、影響到的人,絕對是個人的……郵購已經變成一種現在買東西的型態。所以我是倒過來說,你當天連消基會或者包括這些不管是電玩代表或者常用這些的個人業者,其實有一些代表,我相信在第一階段就會反映意見給你,我也希望你們能夠注意這個問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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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沒問題,我們會記取這次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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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我今天要問的第二個問題,沒辦法,時代在變,近8年我們看到有線電視訂戶的變化,從106年全國兩千一百多萬戶,平均而言,我們現在兩千三百多萬人,好像差不多兩千多萬,因為搞不好一戶有兩個,甚至有公司的部分,一直到去(113)年下降了16%,訂戶逐年下降。逐年下降已經變成一個趨勢,甚至有線電視業者自己也改變,他也變成透過網路了,他也不是有線電視,有些也走無線。這樣的趨勢,第一個,對你的一些業務或者相關服務、未來的想法、你的政策,我覺得這個趨勢是重要的一個點,現在在逐年下降的過程中。我講其中一個點,廣電基金是隨著用戶量,訂戶數乘以資費,再乘以1%,會變成全臺灣注入你的……我用簡稱,名字太長了,就以廣電基金來看,因為這個趨勢,廣電基金也從8年前的大概一年可以收3.6億,到去(113)年是2.8億,降幅事實上比戶數降得更多,為什麼?因為這幾年又在討論資費,以前都可以收580、520元,現在事實上相關的訂戶搞不好可以特選,我只要看新聞臺、我只要看什麼,所以搞不好有些是300元,廣電基金大幅縮水,這兩個趨勢。 |
| 最後我也會讓你回答,現在廣電基金的分配跟用途,我們還蠻關心這個問題,地方政府占40%,NCC留用30%,捐贈給公視30%。包括地方政府、公視跟你的用途都不太一樣,其他兩個不在,那我就請教NCC,因為這30%裡面,你們具體的計畫是說你分到了廣電基金,主要會針對有線電視發展、災害復建計畫跟品質提升的整個計畫。未來持續減少可能是不可逆的趨勢,我想請教陳主委,你對於這樣的趨勢影響廣電基金,甚至未來適用的這3個單位,你有什麼看法或者未來有什麼樣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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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目前這個是在有廣法第四十五條有相關的規定,即便是NCC留用30%裡頭,用的一些規定都有一些條件限制。至於長遠來看這一塊要怎麼處理,我們大概有三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利用有限的有廣基金,請有線電視業者持續改善他的服務品質,也鼓勵他,他們是順應時代變化,甚至於現在大部分的有線電視,大型的MSO大概都有靠攏OTT TV,因為這些現象都是OTT TV跟終端設備的興起,所以會有這種趨勢的變化。即便國外有剪線潮,但是另外一個部分,一般人沒有在意的是,他的寬頻上網其實是慢慢在黃金交叉,所以對有線電視部分而言,我們這邊是希望它能夠持續保住用戶的黏著度以維持競爭力,未來也鼓勵它順應時代潮流發展,在多元、地方文化等方面做一些擴展。至於捐贈公視額度的部分,雖然廣電法也有一些規定說未來有空間做一些處理,但是現在文化部公視那邊目前覺得它還是有一些需要,所以這邊就暫時還沒有辦法處理。以上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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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陳主委,我的質詢時間已經到了。今天這個第二題的最主要用意已經不是未來的趨勢,而是現在進行式了,肯定要有一些政策來配合。尤其有線電視有些部分隨著用戶漸漸下滑、基金也下滑,但是有些服務項目不是變動的,譬如說這個線要拉這麼遠,過去有1萬戶,現在雖然變成5,000戶,但是不好意思,線還是這麼長,你必須要拉到,再如災害的復建和某些品質的提升、發展,所用的金額是固定的,所以我覺得你要先期預備這個可能的變化。這是我最後的建議。 |
| 最後是廣電基金,因為基金還沒有審,也沒有刪,你不要回去說什麼廣電基金被刪了多少,因為還沒審!我們也希望這個部分我會來支持。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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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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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 |
| 現在請黃健豪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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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5 |
| speakers | ["林國成","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黃健豪","洪孟楷","陳雪生","林俊憲","何欣純","徐富癸","蔡其昌","陳素月","魯明哲","李昆澤","邱若華","廖先翔","王鴻薇","游顥","鄭天財Sra Kacaw","許智傑","麥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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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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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案;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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