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若華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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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493 00:00:05,796 好謝謝主席主席請帖台鐵馮總經理請馮總好
00:00:20,573 00:00:48,600 馮總經理好是那本席上任以來以分別在113年還有114年的預算提案中要求台鐵要針對第一線執行人員是否應該佩戴密錄器有進行研議那同時也在去年的10月23日台鐵專案報告中也針對該一體進行質詢那隨後呢本席在今年的3月24日有收到台鐵的書面回覆內容表示
00:00:49,620 00:01:17,017 本公司已針對員工意願進行調查於114年3月13日提送工時協商會議研議隨身安全配備之發放還有的管理事宜那我回敬114年第一次車班工時協商會議決議出席代表全數不同意購買本案將持續進行溝通研議那對此回覆的內容本席退辭就交總經理那請問本次的調查中
00:01:18,198 00:01:36,618 是針對哪一些類別的員工進行調查報告委員我們針對這案子先前發生了幾次員工遭到旅客的一些言語辱罵還有暴力事件所以我們也在員工的建議下我們來做一個密錄器的一個調查
00:01:37,719 00:01:58,501 那這個調查我們主要是針對直接面對旅客 包括我們的乘務人員 我們的列車長 車長 對還有我們這個站務人員 票閘口 會跟旅客直接接觸 我們有做一個全面的一個調查那這次納入應該就是要被調查的員工人數大概是多少人
00:01:59,674 00:02:15,381 人數的話我1039人1039人那實際完成調查的員工人數是多少人?實際950人是1139人那實際被調查的人數是900人調查表是950是950人嗎?
00:02:24,065 00:02:30,709 900人是900人那在接受這項調查的員工當中有多少人認為應該要佩戴密錄器認為有這個需要現在有依照我們業務單位是57人57%57%那總經理您這邊知道就是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多少嗎有計算嗎
00:02:56,833 00:03:24,386 對沒關係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510人那確實他佔了57%那認為沒有需要的是313人那佔34%那總經理那請問在這次的調查有多少員工認為應該統一供發密錄器對這認為有需要的我們在第一波的這個調查裡面那目前按照資料510人都是認為是有需要要
00:03:26,049 00:03:46,364 來做一個佩戴實際人數其實是513人那有500那其中那認為就是沒有不需要公發的人數是339人那換句話說有超過一半的員工贊成公發密錄器那加上沒有意見的的員工呢那就是有超過六成那請問總經理這樣的解讀沒有錯吧
00:03:48,354 00:04:05,226 對 如果按照我們先前的做針對我們要保護的對象的調查那既然有超過一半的員工他是贊成公發密錄器那加上沒有意見的有那這樣子是打六成以上那為什麼在會議上所有的代表卻一致反對公發密錄器呢
00:04:07,113 00:04:18,689 就我們現在目前的了解因為3月13號有召開公使會議那相關的出席的代表老公代表也有表達就是在過程中因為
00:04:20,148 00:04:46,918 公發密錄器還要負保管的責任那我們有參考相關單位他們的一個密錄器的使用的相關規定那因為配發了這個密錄器我們就希望所以總經理您認為是因為要負保管的責任所以大家一致反對還有全程要做攝影他們也有提到這樣的一個沒錯 那其中他是在第二點乘務執行中應全程開機錄影您認為這樣合理嗎
00:04:49,322 00:05:15,180 對 在討論過程中他們也有提到他們舉例說如果上廁所也要開那我們內部是有評估就是有些比較特殊的涉及個人在執行過程中比如上廁所這種比較隱私的確實是可以來做一個關機上廁所也要開確實侵犯到隱私怎麼會有這一點說在執行的全程都應該要開呢為什麼當時沒有排除這一點
00:05:17,004 00:05:28,030 當初訂這樣全程是一個原則性原則性就是說希望發給這樣一個密錄器本身因為非常的不合理當初我們就是在討論的時候就是為了要保護員工
00:05:30,049 00:05:57,022 那這樣子反而造成他們受到全面監控的壓力增加心理負擔那導致反抗和反感還有抗拒的心理這樣無助於安全那是否要重新來檢視這個管理規範對我們會再跟透過公使會議再跟我們的老房的相關的代表來做一個溝通討論就針對這樣的一個執勤中他們比較在意的一個事項大家去做一個討論不過因為
00:05:58,863 00:06:26,658 密錄器的這個發放它是屬於統一發放那我們還是希望它能夠發揮它的效果所謂它發揮效果就是說在需要的時候它的影像都能夠有記錄完整的記錄下來那才能夠確保我們公共的安全公共門派發密錄器早已行之有年我們來看到這幾個機關像在消防機關它在執行使用隨身影像記錄器的時候它有管理指導原則那財政部那它也有
00:06:27,734 00:06:44,987 他也有管理要點那包括台南市政府的社會局還有所屬機關那我們看到這三個單位的共同點都是他們授權佩戴人員他根據現場來判斷是否要開啟錄影他們尊重專業然後兼顧彈性他們並沒有要求要全程都要開機錄影
00:06:46,588 00:07:12,573 那台鐵這邊是不是要再重新討論對 包委員就是因為每個單位每個同仁他的工作的性質是不一樣那台鐵是我們的同仁比如說我們列車廠在列車執勤的時候他是全部的執勤過程中都有可能會碰到旅客有一些這個不當的行為可是我們常常看到新聞畫面其實很多衝突都是由其他乘客來做側拍
00:07:13,593 00:07:37,067 那如果今天就是我們講到第一線的員工他們在執勤的時候如果遇到突發狀況他們身上至少有這個密錄器可以隨時按下然後做記錄那也是一個衝突事件的就可以拿來作為證據那為什麼台鐵一定要硬性規定要全程都必須要錄影那這樣子他們他臨時要去上廁所的時候他也不能關閉這樣是不是違反你們的規定
00:07:38,087 00:08:05,667 對 我們可以針對這一塊就是說真正有涉及到他的飲食不便的部分我們可以來做討論但我們還是希望說既然已經有公發密錄器希望在他執行的過程中都能夠把他相關的一些影像能夠記錄起來那也方便事後可以做這個相關一些責任的釐清那也可以作為相關單位查證的一個參考依據這樣才是保護 才能夠有效的保護我們的第一線同仁
00:08:06,417 00:08:12,621 總之由於時間的關係 那請再提供我後續你們演繹的內容OK 好 謝謝委員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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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1時11分)謝謝主席,請臺鐵馮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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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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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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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馮總經理好。本席上任以來已分別在113年及114年的預算提案中,要求臺鐵針對第一線執勤人員是否應該配戴密錄器進行研議,同時也在去年10月23日臺鐵專案報告中針對該議題進行質詢,隨後本席在今年3月24日有收到臺鐵的書面回復,內容表示:本公司已針對員工意願進行調查,於114年3月13日提送工時協商會議研議隨身安全配備之發放及管理事宜,惟經114年第1次車班工時協商會議決議,出席代表全數不同意購買,本案將持續進行溝通研議。對此回復的內容,本席特此就教總經理,請問本次的調查中是針對哪一些類別的員工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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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報告委員,針對這個案子,先前發生幾次員工遭到旅客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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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言話辱罵,還有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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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對,所以我們也在同仁的建議下做了密錄器的調查,這個調查主要是針對直接面對旅客的同仁,包括乘務人員、列車長、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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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所以是第一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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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對,還有站務人員以及票閘口等等會跟旅客直接接觸的同仁,我們有做一個全面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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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這次納入應該要被調查的員工人數大概是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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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人數是1,0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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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實際完成調查的員工人數是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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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實際是9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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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039人中實際被調查的人數是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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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有填調查表的是9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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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950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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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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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在接受這項調查的員工當中,有多少人認為應該要配戴密錄器、認為有這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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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現在依照我們業務單位的調查是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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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57%?總經理知道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多少嗎?沒關係!認為有需要的人數是510人,確實占了57%;認為沒有需要的是313人,占34%。總經理,請問在這次調查中,有多少員工認為應該統一公發密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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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在第一波的調查裡面,按照調查資料是510人認為有需要要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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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實際人數其實是513人,認為不需要公發的人數是339人,換句話說,有超過一半的員工贊成公發密錄器,加上沒有意見的員工,就有超過六成,請問總經理,這樣的解讀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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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對,如果按照我們先前針對要保護對象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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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既然有超過一半的員工贊成公發密錄器,加上沒有意見的達六成以上,為什麼在會議上所有的代表卻一致反對公發密錄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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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就我們目前的瞭解,3月13日有召開工時會議,相關的出席代表、勞工代表也有表達,因為在過程中公發密錄器還要負保管責任,我們有參考相關單位密錄器使用的相關規定,我們希望配發的密錄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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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總經理,你認為是因為要負保管責任,所以大家一致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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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還有全程要做攝影,他們也有提到這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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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沒錯,其中第二點規定是乘務執勤中應全程開機錄影,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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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在討論過程中,他們也有提到了,例如上廁所也要開,我們內部有評估,有些比較特殊的、涉及個人在執勤過程中,比如上廁所這種比較隱私的情況,確實是可以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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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上廁所也要開確實侵犯到隱私,怎麼會有在執勤中全程都應該要開的規定呢?為什麼當時沒有排除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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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當初規定全程是一個原則性,原則性就是希望發給這樣的密錄器,大家都要能夠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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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認為非常不合理,當初我們在討論的時候是為了要保護員工,這樣子反而造成他們受到全面監控的壓力,增加心理負擔,導致反抗、反感,還有抗拒的心理,這樣無助於安全,是否要重新來檢視這個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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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我們會再跟透過工時會議與勞方的相關代表來做溝通討論,針對執勤中他們比較在意的事項,大家去做一個討論,不過因為密錄器的發放是屬於統一發放,我們還是希望它能夠發揮效果,所謂發揮效果就是在需要的時候,影像都能夠完整地紀錄下來,才能夠確保我們同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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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總經理,我們看到公部門派發密錄器早已行之有年,我們來看這幾個機關,如消防機關在執勤使用隨身影像紀錄器的時候有管理指導原則,財政部也有管理要點,包括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及所屬機關,我們看到這三個單位的共同點都是授權配戴人員根據現場來判斷是否要開啟錄影,他們尊重專業,然後兼顧彈性,他們並沒有要求全程都要開機錄影,臺鐵這邊是不是要再重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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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報告委員,因為每個單位、每個同仁的工作性質是不一樣的,臺鐵是我們的同仁比如列車長在列車執勤的時候,是全部的執勤過程中都有可能會碰到旅客有一些不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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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可是我們常常看到新聞畫面,其實很多衝突都是由其他乘客側拍,今天如果第一線員工在執勤的時候遇到突發狀況,他們身上至少有密錄器可以隨時按下做紀錄,也可以拿來作為衝突事件的證據,為什麼臺鐵一定要硬性規定全程都必須要錄影,他臨時要去上廁所的時候也不能關閉,這樣是不是違反你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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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針對這一塊,真正有涉及到他的隱私、不便的部分,我們可以來做討論,但我們還是希望既然已經有公發密錄器,在他執勤的過程中都能夠把相關的一些影像記錄起來,也方便事後可以做相關責任的釐清,也可以作為相關單位查證的參考依據,這樣才能夠有效地保護我們的第一線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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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總經理,由於時間的關係,請再提供你們後續研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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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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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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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總經理輝昇: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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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蔡其昌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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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23,36-1
speakers ["許智傑","洪孟楷","黃國昌","陳培瑜","廖先翔","李昆澤","魯明哲","林國成","陳素月","王義川","林俊憲","邱若華","蔡其昌","徐富癸","吳思瑤","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游顥","王美惠","葉元之","黃健豪","沈發惠","翁曉玲"]
page_start 355
meetingDate ["2025-04-07"]
gazette_id 1143401
agenda_lcidc_ids ["11434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蔡其昌等17人、二、委員林宜瑾等27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及四、委員徐富癸 等17人分別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43401_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