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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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9,517 | 00:00:46,465 | 我們常常講啊剛好就好啊不要得了便宜還在賣乖啊還在淋牙俐齒啊在教訓在野黨今天真的是民進黨應該好好回去看看自己的黨章民進黨的黨章啊它是怎麼呼籲怎麼呼籲啊法律來執行啊 |
| 00:00:49,198 | 00:01:16,707 | 各位民進黨的擁護者 坐在這邊的這群人聽好民進黨的黨綱維護法律位階之原則並實現實質之正義立法更應遵照正義理念配合社會之發展與時並進司法也應超出黨派 |
| 00:01:18,308 | 00:01:46,307 | 依法獨立審判第八條行政官僚制度除了應接受其他部門嚴格監督制衡外尤其應該建立保持政治中立的制度和行動倫理以免淪為政黨統治的工具就是你們這一群人 |
| 00:01:49,673 | 00:02:14,391 | 就是你們這群人來請那個次長跟那個副秘書長好 麻煩次長副秘本席實在是很不想來詢問 |
| 00:02:17,469 | 00:02:44,077 | 每一天有這麼多的公務要來執行現在有這麼多執政黨加於在野黨的糾紛我們要來處理但是今天早上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又被搜索領銜人又被帶走我不得不啊來這裡請教司法院跟法務部 |
| 00:02:46,787 | 00:03:13,582 | 現在詐騙案鋪天蓋地人民的痛苦指數如此的飆高國際經濟局勢的險峻百工百業產業無以為繼不知何去何從國家司法的機器卻全部聽從執政者的操弄 |
| 00:03:14,673 | 00:03:43,801 | 全面對在野黨抄家滅門禮拜一禮拜三本席都有登記發言一再姑念司法院應該超然這是皇后的真操一再姑念法務部回頭思案本席沒有來質詢今天早上又搜索了 |
| 00:03:45,287 | 00:04:03,357 | 移來現黨部表示我們的召委吳宗憲 吳召委你排了一三的議程這麼多人來這裡表達爭議之聲看起來是對牛彈琴的依然顧我請問一下 市長現在啊 |
| 00:04:12,441 | 00:04:40,533 | 不管是司法雙標還是清算一級到今天早上為止6比0啦台南 高雄 台北 新北 花蓮現在今天是宜蘭 抄家滅門對在野黨政府對在野黨黨部然後對執政者所提出 |
| 00:04:42,955 | 00:05:07,796 | 對在野黨立委的罷免案沒有看到任何有生壓 有交保甚至司法院也睡著了也沒有任何積極辦理的行為請問一下 次長本縣還是要救教 |
| 00:05:09,859 | 00:05:20,820 | 為什麼到基隆去查核連署人為什麼不是早上六點半去查核領銜人請回答 |
| 00:05:22,805 | 00:05:46,735 | 各位報告那金融地檢自己這麼做他自己本身有發信用稿就做一些澄清我們要表示就是說這個送達本身是合法但是妥適性的部分因為昨天跟今天委員大院或者媒體都有一些指證那妥適性的部分是不是要檢討市長金融地檢他應該已經講了這麼多天了嘛你上期主管機關那你在管理什麼 |
| 00:05:48,936 | 00:05:57,844 | 這個現在已經是通案了嘛根本不是個案了嘛現在通通已經通案了嘛對在野黨所有全部不是抓人就是押人這已經變成通案了嘛怎麼還在鬼扯什麼叫個案這不是通案這什麼是通案完全同一標準 |
| 00:06:15,011 | 00:06:37,991 | 那不是通案是什麼 什麼是通案郭文貴報告 他共通的標準就是要依真實的依法現在請教一下 六點半 到人家敲門這種政治操作故意讓罷免藍委這些人 深受祈禱群情激憤 來增加罷免藍委的 |
| 00:06:39,691 | 00:06:59,606 | 這樣的力道 是不是你們的目的就在這裡 是不是各位報告 我現在講的話不可能有些辦案上有什麼政治上的考量啦他是個案上的一個考量 而不是政治上的考量我想 博士長 本席相信你啦但是本席要請教為什麼六點半去 為什麼凌晨六點半 |
| 00:07:02,548 | 00:07:20,220 | 那這個個案他是檢察官他去做判斷嘛但是我們因為我們法務部無法接觸到那個個案他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那基隆地檢署他有發布新聞稿來澄清他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可是部長鄭明謙部長告訴我們是基隆人的生活習慣 |
| 00:07:23,430 | 00:07:50,370 | 你們這個是如何指導中華民國哪一個公務機關告訴你們基隆人的生活習慣是早上六點半沒有去的話就會找不到人哪一個公務機關告訴你們因為基隆地鐵署他就這個個案他本身發布了一個新聞稿澄清他為什麼在六點半送他船票為什麼他新聞稿上有一些具體說明啦原則上就是因為考量民眾他已經上班的便利性之類的 |
| 00:07:52,787 | 00:08:18,136 | 那 櫃部也認同是嗎各位這就真的是個案了 這不是我解釋 法務部認不認同的問題發這種新聞稿在騙三歲小孩 櫃部認不認同嘛各位報告 我跟您講就是說如果櫃部不認同是不是要糾正嘛櫃案上合法性沒有問題 是不是要糾正嘛但是它妥適性 妥不妥當 符不符合原理原則這不是糾不糾正的問題它當然不 當然不妥適啊不然你現在解釋那麼多幹什麼 |
| 00:08:21,923 | 00:08:38,205 | 你們做了什麼採取沒有嗎?各位他個案上還在偵辦我們不...什麼叫做個案?金融地檢查是個個案跟委員講你們不採取就是默認是嗎?這個不會啊那以後桃園就是五點半新竹是四點半啊 凌晨 |
| 00:08:41,147 | 00:09:03,792 | 如果你們放任下去就是這樣嗎不是嗎?鮑文我們沒有放任這不是我們法務部叫他這個個案檢察官他自己的判斷他認為他個案上他要做這樣子的決定所以法務部是一個無能的法務部完全無法約束智若網文就是了跟我們報告個案上他本來就不應該來報告法務部法務部本來就反而不應該去報現在你造成社會關注了嘛 |
| 00:09:05,112 | 00:09:30,644 | 對 現在已經算是被報導了你剛剛不是說不妥適嗎我不是說妥不妥適 個案上要去檢討你剛剛不是講不妥適嗎我沒有說我妥不妥適外界這件事情那既然是不妥適那你們採取的方式是什麼嘛我剛才沒有說他妥不妥適據法務部來講 我說這兩天外界包括大院已經做相關的一些執政我相信基隆地檢他會做一些妥適性的檢討我剛才是這樣子跟大院回答的我們就來看你們現在法務部 |
| 00:09:35,458 | 00:10:01,918 | 在鄭明謙部長帶領之下所形塑的通案我們看一下法律行為的比較韋照文書跟共諜現在不是呼天搶地從賴清德到卓榮泰到所有的執政者都在喊抓共諜說在野黨都是共諜 |
| 00:10:04,764 | 00:10:10,885 | 全部在執政黨的窩裡面請問一下法務部是用什麼樣的標準用什麼樣的標準抓到重大的共諜20萬交保抓到所謂的偽造文書在野黨要生壓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生壓無期徒刑的 |
| 00:10:38,031 | 00:11:02,521 | 這種處罰20萬交保能不能跟全國國人說明一下不要跟我扯個案法務部的標準非常簡單我們的檢察官獨立規範或者法官法甚至使用這種法都要求檢察官要客觀性中立性這是保持我們檢察官品味的要求那檢察官的法務部的標準很簡單個案上就是依照證據依照我們相關的法律依法來偵辦這就是法務部的標準 |
| 00:11:03,735 | 00:11:26,300 | 你們還在這裡恥言是嗎講到臉不紅氣不喘你以後怎麼教學生嘛今天你的對答跟歷史上今天所發生的事情你要如何面對來 請副秘書長您代表司法院這是法院的裁處對 在野黨 |
| 00:11:32,694 | 00:11:34,475 | 有這麼多的收押對於匪諜窩 抓到匪諜法院裁處20萬交保請問法院這是什麼邏輯啊又是個案 |
| 00:11:52,849 | 00:12:05,979 | 呃 聖楚英這一件交保是在偵查中檢察官所做的決定所以這個我們沒有辦法就是跟法院所做的這一些財處做相比較好 謝謝 那請次長看到沒有 司法又 又把你打臉檢察官自己裁定20萬交保 |
| 00:12:24,011 | 00:12:48,545 | 然後其他最高本性無期徒刑20萬交保然後對於在野黨國民黨疑似可能偽造文書要求生壓這就是今天檢察官很急著要升官是嗎急著要升官是嗎 |
| 00:12:50,489 | 00:13:16,552 | 蔣國光辦案他跟他升不升官沒有關係啊我們蔣國光辦案我們蔣國光他的看我辦過藍營的每一個都升官嘛他的歷練我們有一定的這個資歷他不會因為沒有錯啦以後再列逐番不及備載啦當然曉得現在內閣要改組啦所以劉世芳已經薄密演出到這種情況劉世芳已經薄密演出到這種情況他說他是部長依法要告發依法要偵辦 |
| 00:13:18,544 | 00:13:41,697 | 真的是不得了 現在每一個人都窮極要表現去看看內政委員會 劉思芳所在的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公然壓制公務人員不得出委員會 不得上廁所 |
| 00:13:48,760 | 00:13:53,103 | 直接辦理退休這種強制行為有申辦了嗎市長有申辦了嗎 |
| 00:14:00,819 | 00:14:05,901 | 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有證判了嗎? |
| 00:14:27,267 | 00:14:49,025 | 你們現在法務部已經證明簽認了 已經認證國民黨如果遺失偽造文書是遠遠勝過共諜案共諜案不重要 抓在野黨比較重要今天調查局是哪一位 |
| 00:14:57,205 | 00:15:23,377 | 是哪一位 抱怨我是調查局副局長 吳義工副局長 是啊本席在這裡啊請問一下 我也不要問你啦我怕待會你也有受到什麼壓力啊但是本席要特別尤其是黃次長本席要特別提醒你全世界各個政權政黨輪替啊是實屬必然 |
| 00:15:26,209 | 00:15:48,122 | 黃市長你也有可能有一天當部長這個吳以工副局長你也有可能有一天當局長但是過程中的足跡請自己要保持乾淨因為很簡單嘛 你看我們吳宗憲吳委員 吳昭偉 |
| 00:15:51,348 | 00:16:19,910 | 怎麼不 怎麼誰能預設他可能2028他是國民黨的法務部長有很多事情會撥亂反正沙嗲離家啦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本席在這裡喔來次長 那個副局長請回次長喔請教一下現在 |
| 00:16:21,900 | 00:16:47,727 | 選罷法選罷法對於這些幽靈人口的查核要怎麼查核我們選罷法就幽靈人口有一個特別的規定他在須簽的罷免或者選舉他有一個虛偽遷徙戶口他都有特別的規範一個範圍虛偽遷徙戶口對好看看一下 |
| 00:16:49,341 | 00:17:17,569 | 這些當選無效當選無效這個台中的這個里長因為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來下一頁來屏東的村長遷徙幽靈人口當選無效再來高雄還有金門下一頁好上一頁上一頁這麼多當選無效是因為幽靈人口 |
| 00:17:20,438 | 00:17:48,718 | 在選發法裡面幽靈人口要怎麼查核市長各位報告那個在實務上我們會跟相關的護證機關會保持一定的聯繫啦那警察他有時候會去做一些實際的查訪或者他有沒有實際居住在他涉及的所在地戶籍機關嘛或者是在相關的投票行為的當天我們會做相關的一些查證是依照戶籍法哪一條 |
| 00:17:52,014 | 00:17:52,414 | 護證事務所得派員查核 |
| 00:18:09,150 | 00:18:37,922 | 查對校證戶籍登記資料來看是不是有實際居住的事實就是針對反制幽靈人口因為這是選罷法直接明定的違法行為而依照戶籍法當然可以去查核那請問一下花蓮的民政處處長 |
| 00:18:40,114 | 00:18:55,940 | 依法去校對提案人是不是幽靈人口有沒有查核的 有請護證聽好 護證人員去查核依法有沒有拒依法有沒有拒依法有沒有拒嘛估計吧 71條寫的是什麼嘛 |
| 00:19:08,836 | 00:19:37,535 | 這個案我不瞭解本席問你戶籍法71條是不是明文規定嘛戶政人員是不是可以去校正嘛查核是不是居住適時是不是有你人口是不是戶籍人員是不是可以做這些事情我不是戶籍法的主管機關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可不可以做 |
| 00:19:39,246 | 00:19:53,435 | 法律規定是這樣可不可以做純粹法條規定他得派員調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啊法條就是這樣規定再看看行政程序法36條行政機關應 應該的應職權調查證據 |
| 00:20:07,219 | 00:20:33,895 | 沒有調查是肚子是廢 廢吃食物的行為護身人員該不該去查核該不該去查核該不該去查核依照復籍法 他應該要查核行政程序法 更叫他應該要去查核市長 不會影響你的官位啦我法條都列給你看了嘛 |
| 00:20:35,333 | 00:20:45,057 | 我是一個事務官,不會影響我官位,我不是一個政務官可不可以啦,可不可以依法,可不可以依法查證行政執法36條,行政機關應依之前調查證據嘛,這法條這麼寫嘛,那個案上我不評論就可以吧,依法嘛,36條,好,那請副秘書長 |
| 00:21:06,591 | 00:21:33,308 | 現在這些事實都在這裡依照行政程序法跟戶籍法戶籍人員做實地幼齡人口的查核是應作為結果你們把人給收押了政治交付的任務有這麼沉重嗎國務機關依法執行 |
| 00:21:37,059 | 00:22:04,371 | 依法辦理就被你們收押是不是要引起寒蟬效應讓所有以後罷免罷免來委都不能查核是不是委員法官一定都是那個依照那個在個案中依照已經告訴你法律的依據在哪裡而且是因為 |
| 00:22:05,839 | 00:22:34,757 | 如果公務員不作為是廢詞失誤喔在個案中有關於那個事實現在已經是同案還有證據那個判斷的餘地這都是陳審法官他依照卷內資料他才有辦法知道的你到司法院來啊是很辛苦來代打的謝謝本席不會為難你只是適度也必須要提醒你法律的規定在那裡 |
| 00:22:37,017 | 00:22:53,131 | 給公務員 公務人員更寬廣的自由跟空間可以做到嗎依法辦理的空間給他們依法辦理的空間給他們依法辦理的空間可以嗎給他們依法辦理的空間可以嗎本席現在講的是通案 |
| 00:23:00,481 | 00:23:24,187 | 是不是應該給公務員依法辦理的空間 可以嗎法官一定會依據法律還有事證來做一個公正的判斷來 次長就是你們配合無間齁把一個依法執行的公務員 把他收押然後現在這個霸團啊現在霸團 |
| 00:23:25,034 | 00:23:53,517 | 在電視的Cable跑馬燈說法政府官員已經收押了所以現在大家盡量來沒有關係用跑馬燈這樣跑你們配合的真好本席再請教你一下依照這個罷免法相關的規定罷免立法委員他的罷免人員可以有多少位 |
| 00:23:55,131 | 00:24:23,971 | 可以有多少位我想問一下罷免人員是什麼意思辦事人員可以有多少位我不是選務機關我直接看你直接看這事鬧成這樣你不能說你什麼都不知道罷免立法委員叫20人只能20人而且還有很多的規定在學校在很多地方都不可以 |
| 00:24:25,441 | 00:24:52,949 | 公共場所也不可以學校也不可以投開票所附近也不可以現在鋪天蓋地的挨家挨戶去敲門敲門霸團挨家挨戶敲門店家挨家挨戶叫他們連署可不可以這樣可不可以這樣可不可以這樣 |
| 00:24:54,471 | 00:25:02,774 | 我們檢察官是有犯罪 偵辦犯罪的機關可不可以這樣這是選務機關的權責我沒有辦法替選務機關來解釋這個這個已經直接公然的妨礙秘密罪嘛這都是現行犯啦不是嗎人有投票的自由秘密投票的自由啊挨家挨戶敲門請他連署 |
| 00:25:23,780 | 00:25:48,154 | 公然違法法務部是應作為或不作為你們就直接違法本席現在已經在公然公然告發這個事情再過來二階偽造連署花蓮縣全國皆知4000份偽造到現在為止法務部無所動靜 |
| 00:25:51,820 | 00:26:17,080 | 我相信各位的官位都會保持啦再下次改組但是啊歷史會留待後人留待後人尤其學法的人法律以後會怎麼來評價各位在位的人把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皇后的徵鈔請把皇后的徵鈔還給人民 |
| 00:26:22,828 | 00:26:50,036 | 黃次長剛剛吳宗憲吳昭偉未來的吳部長已經有講了你黃老師可以認同嗎把皇后的徵鈔還給人民可以嗎可以嗎檢察官他就是依法沒有在講檢察官嘛次長可不可以把皇后的徵鈔還給人民司法本來就是為民服務啊 |
| 00:26:51,124 | 00:26:59,372 | 可不可以還給人民還給人民是什麼意思皇后的貞昭可不可以還給人民公平公正的司法本來就是應該公平公正的司法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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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11時42分)我們常常講,剛好就好,不要得了便宜還在賣乖啊!還在這裡伶牙俐齒的教訓在野黨,今天真的是……民進黨應該好好回去看看自己的黨章,民進黨的黨章是怎麼呼籲法律的執行?各位民進黨的擁護者,坐在這邊的這群人聽好!民進黨的黨綱:維護法律位階之原則並實現實質之正義。立法更應遵照正義理念,配合社會之發展,與時並進。司法也應超出黨派,依法獨立審判。第八條:「行政官僚制度除應接受其他部門嚴格監督制衡外,尤其應該建立保持政治中立的制度和行動倫理,以免淪為政黨的統治工具」,就是你們這群人。請次長跟副秘書長。 |
| 發言片段: 1 |
| 主席:麻煩次長、副秘。 |
| 發言片段: 2 |
| 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
| 發言片段: 3 |
|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好。 |
| 發言片段: 4 |
| 傅委員崐萁:本席實在很不想來詢問,每一天有這麼多的公務要執行,現在有這麼多執政黨加諸於在野黨的糾紛,我們要來處理。 |
| 但是今天早上,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又被搜索,領銜人又被帶走,我不得不來這裡請教司法院跟法務部,現在詐騙案鋪天蓋地,人民的痛苦指數如此飆高,國際經濟局勢的險竣,百工百業產業無以為繼,不知何去何從,國家司法的機器卻全部聽從執政者的操弄,全面對在野黨抄家滅門。禮拜一、禮拜三本席都有登記發言,一再姑念司法院應該超然,這是皇后的貞操,一再姑念法務部回頭是岸,本席沒有來質詢。 |
| 今天早上又搜索了宜蘭縣縣黨部,表示我們吳宗憲召委排了一、三的議程,這麼多人來這裡表達正義之聲,看起來是對牛彈琴,依然故我。 |
| 請問次長,現在不管是司法雙標還是清算異己,到今天早上為止,6:0,臺南、高雄、臺北、新北、花蓮,今天是宜蘭,對在野黨政府、對在野黨黨部,抄家滅門!然後執政者提出對在野黨立委的罷免案沒有看到任何聲押、交保,甚至司法院也睡著了,也沒有任何積極辦理的行為。請問次長,為什麼到基隆去查核連署人,為什麼不是早上六點半去查核領銜人?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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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基隆地檢之所以這麼做,他自己有發新聞稿去做一些澄清。我們要表示這個送達本身是合法,但是妥適性的部分,因為昨天跟今天,委員、大院或者媒體都有一些指正,現在妥適性的部分是不是要檢討,那基隆地檢應該要去…… |
| 發言片段: 6 |
| 傅委員崐萁:現在已經不是個案了嘛!次長,講這麼多天了,你是上級主管機關,那你在管理什麼? |
| 發言片段: 7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那個…… |
| 發言片段: 8 |
| 傅委員崐萁:這個現在已經是通案,根本不是個案。 |
| 發言片段: 9 |
| 黃次長謀信:基隆地檢那個就是個案,它不是通案。 |
| 發言片段: 10 |
| 傅委員崐萁:現在已經是通案了,對在野黨全部不是抓人就是押人,這已經變成通案了,還在那邊鬼扯什麼叫個案!這不是通案,什麼是通案?完全同一標準,那不是通案,什麼是通案? |
| 發言片段: 11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它共通的標準,就是要依法行事。 |
| 發言片段: 12 |
| 傅委員崐萁:本席再請教一下,六點半到人家那敲門,這種政治操作,故意讓罷免藍委這些人深受其擾,群情激憤來增加罷免藍委這樣的力道,是不是你們的目的就在這裡? |
| 發言片段: 13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我相信檢察官不可能辦案上有什麼政治上考量,他是一個個案上的考量,不是政治上考量。 |
| 發言片段: 14 |
| 傅委員崐萁:黃次長,本席相信你啦!但是本席也要請教,為什麼凌晨六點半去? |
| 發言片段: 15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這個個案是檢察官判斷,但因為法務部無法接觸到那個個案,關於檢察官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基隆地檢署有發布新聞稿來澄清他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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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可是鄭銘謙部長告訴我們是基隆人的生活習慣,你們是如何知道?中華民國哪一個公務機關告訴你們「基隆人的生活習慣是早上六點半,沒有去的話就會找不到人」?哪一個公務機關告訴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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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因為基隆地檢署就這個個案發布了一個新聞稿澄清為什麼在六點半送達傳票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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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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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它新聞稿上有一些具體說明,原則上就是因為考量民眾上班的便利性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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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貴部會也認同,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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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這真的是個案,不是法務部認不認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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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發這種新聞稿在騙三歲小孩,貴部認不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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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我剛才講就是看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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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如果貴部不認同是不是要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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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個案合法性沒有問題,但是妥適性妥不妥當、符不符合比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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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是不是要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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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這不是糾不糾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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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它當然不妥適啊!不然你現在解釋那麼多幹什麼?你們做了什麼裁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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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個案上還在偵辦,我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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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什麼叫作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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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基隆地檢這是個案,跟委員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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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你們不裁處就是默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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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這個不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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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那以後桃園就是五點半,新竹是凌晨四點半。如果你們放任下去就是這樣,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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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報告委員,我們沒有放任,這不是我們法務部叫他這樣做,這是檢察官自己的判斷,他認為個案上要做這樣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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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所以法務部是一個無能的法務部,完全無法約束,置若罔聞就是了,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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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個案上本來就不應該來報告法務部,法務部本來就、反而不應該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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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現在已經造成社會關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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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對,現在已經澄清報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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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那你的態度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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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我剛才提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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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委員崐萁:你剛不是說不妥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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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次長謀信:妥不妥適,個案上要去檢討,但是本身…… |
| 發言片段: 44 |
| 傅委員崐萁:你剛剛不是講不妥適嗎? |
| 發言片段: 45 |
| 黃次長謀信:我沒有說,我是說妥不妥適外界正在進行檢討。 |
| 發言片段: 46 |
| 傅委員崐萁:既然不妥適,那你們裁處的方式是什麼? |
| 發言片段: 47 |
| 黃次長謀信:我剛才沒有說他妥不妥適。就法務部來講,我說這兩天,外界包括大院已經做相關的指正,我相信基隆地檢會做一些妥適性的檢討,我剛才是這樣跟委員回答的。 |
| 發言片段: 48 |
| 傅委員崐萁:我們就來看你們現在法務部在鄭銘謙部長帶領之下所型塑的通案,我們看一下法律行為的比較,關於偽造文書跟共諜,現在不是呼天搶地,從賴清德到卓榮泰,到所有的執政者都在喊抓共諜,說在野黨都是共諜?結果全部在執政黨窩裡面。請問一下,法務部是用什麼樣的標準抓到重大的共諜?抓到偽造文書,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野黨要聲押;共諜案無期徒刑這種觸法,20萬交保,能不能跟全國國人說明一下?不要跟我扯個案。 |
| 發言片段: 49 |
| 黃次長謀信:法務部的標準非常簡單,我們的檢察官倫理規範或者法官法,甚至行政訴訟法,都要求檢察官要客觀性、中立性,這是保持我們檢察官品位的要求。法務部的標準很簡單,個案上就是依照證據,依照我們相關的法律,依法來偵辦,這就是法務部的標準。 |
| 發言片段: 50 |
| 傅委員崐萁:你們還在這裡侈言,是嗎?講到臉不紅、氣不喘,以後怎麼教學生?對於今天你的對答跟歷史上今天所發生的事情,你要如何面對? |
| 請副秘書長,您代表司法院,這是法院的裁處,對在野黨有這麼多的收押,對於匪諜窩抓到匪諜,法院裁處20萬元交保,請問法院這是什麼邏輯? |
| 發言片段: 51 |
| 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那個…… |
| 發言片段: 52 |
| 傅委員崐萁:又是個案? |
| 發言片段: 53 |
| 王副秘書長梅英:「盛礎纓共諜案」這件交保是在偵查中檢察官所做的決定,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跟法院所做的裁處做相比較。 |
| 發言片段: 54 |
| 傅委員崐萁:好,謝謝。次長看到沒有,司法院又把你打臉了,檢察官自己裁定20萬交保,然後其他最高本刑無期徒刑是20萬交保,對於在野黨國民黨疑似可能偽造文書是要求聲押,這就是今天檢察官很急著要升官,是嗎?急著要升官是嗎? |
| 發言片段: 55 |
| 黃次長謀信:檢察官辦案跟他升不升官沒有關係啊!我們檢察官辦案…… |
| 發言片段: 56 |
| 傅委員崐萁:他們辦過藍營的每一個都升官嘛! |
| 發言片段: 57 |
| 黃次長謀信:他的歷練有一定的資歷,他不會因為辦…… |
| 發言片段: 58 |
| 傅委員崐萁:沒有錯,我以後再列,族繁不及備載啦!因為曉得現在內閣要改組,所以劉世芳已經搏命演出到這種情況,她說她是部長依法要告發,依法要偵辦,真的是不得了!現在每一個人都窮極要表現,去看看劉世芳所在的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公然壓制公務人員不得出委員會,不得上廁所,逼得公務員直接辦理退休,這種強制行為有偵辦了嗎?次長有偵辦了嗎? |
| 發言片段: 59 |
| 黃次長謀信:委員講的個案,我還不了解。 |
| 發言片段: 60 |
| 傅委員崐萁:有偵辦了嗎? |
| 發言片段: 61 |
| 黃次長謀信:如果有告發…… |
| 發言片段: 62 |
| 傅委員崐萁:你就是化外之民。 |
| 發言片段: 63 |
| 黃次長謀信:不是,如果有告發…… |
| 發言片段: 64 |
| 傅委員崐萁:民進黨所有的惡行、惡為你都沒有看到?電視報了幾天,法務部恍然不知。 |
| 發言片段: 65 |
| 黃次長謀信:報告委員,那也不是法務部的職掌,是檢察官的職掌。 |
| 發言片段: 66 |
|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啦!因為那些都是現行犯。再過來,你們現在法務部鄭銘謙任內已經認證,國民黨如果疑似偽造文書是遠遠勝過共諜案,表示共諜案不重要,抓在野黨比較重要,今天調查局是哪一位? |
| 發言片段: 67 |
| 吳副局長以公:報告委員,我是調查局副局長吳以公。 |
| 發言片段: 68 |
| 傅委員崐萁:好,副局長,本席在這裡,我也不要問你,我怕你待會又受到什麼壓力,本席要特別提醒,尤其是黃次長,要特別提醒你,全世界各個政權政黨輪替實屬必然,黃次長有可能有一天會當部長,吳以公副局長也有可能有一天會當局長,但是過程中的足跡請自己要保持乾淨,因為很簡單嘛!你看我們吳宗憲委員吳召委,誰能預測他在2028年可能是國民黨的法務部長,有很多事情會撥亂反正,「三驚二怕」啦!不是不報,時間未到,副局長請回。 |
| 次長,請教現在選罷法對於這些幽靈人口要怎麼查核? |
| 發言片段: 69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選罷法針對幽靈人口有特別的規定,罷免或者選舉針對虛偽遷徙戶口都有特別的規範。 |
| 發言片段: 70 |
| 傅委員崐萁:虛偽遷徙戶口? |
| 發言片段: 71 |
| 黃次長謀信:對。 |
| 發言片段: 72 |
| 傅委員崐萁:看一下這些當選無效的案件,這位臺中的里長因為幽靈人口當選無效,屏東的村長遷徙幽靈人口當選無效,再來高雄還有金門等等,這麼多當選無效是因為幽靈人口,在選罷法裡針對幽靈人口要怎麼查核?次長。 |
| 發言片段: 73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在實務上,我們檢察官會跟相關的戶政機關會保持一定的聯繫,也會與警察去做一些實地的查訪,看他有沒有實際居住在他設籍的所在地。 |
| 發言片段: 74 |
| 傅委員崐萁:戶籍機關嘛! |
| 發言片段: 75 |
| 黃次長謀信:或者在相關投票行為的當天,我們會做相關的一些查證。 |
| 發言片段: 76 |
| 傅委員崐萁:依照戶籍法哪一條? |
| 發言片段: 77 |
| 黃次長謀信:因為我不是戶政主管機關,我不知道。 |
| 發言片段: 78 |
| 傅委員崐萁:沒有關係,本席再告訴你,依照戶籍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戶政事務所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資料來確認是不是有實際居住的事實,這是針對反制幽靈人口,因為這是選罷法直接明定的違法行為,而依照戶籍法當然可以去查核,請問花蓮的民政處處長依法去校對提案人是不是幽靈人口,而請戶政人員去查核,於法有沒有據?於法有沒有據?於法有沒有據?戶籍法第七十一條寫的是什麼嘛? |
| 發言片段: 79 |
| 黃次長謀信:這個案我不了解,這是檢察官經過跟法院聲請…… |
| 發言片段: 80 |
| 傅委員崐萁:本席問你戶籍法七十一條是不是已有明文規定,戶政人員是不是可以去校正查核是不是有居住事實、是不是幽靈人口?戶籍人員是不是可以做這些事情? |
| 發言片段: 81 |
| 黃次長謀信:報告委員,我不是戶籍法的主管機關,我沒有辦法…… |
| 發言片段: 82 |
| 傅委員崐萁: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可不可以做? |
| 發言片段: 83 |
| 黃次長謀信:純粹看法條規定,他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啊!法條就是這樣規定。 |
| 發言片段: 84 |
| 傅委員崐萁:好,謝謝。再看看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職權調查證據,應該的「應」,沒有調查是瀆職、廢弛職務的行為,戶政人員該不該去查核?該不該去查核?該不該去查核?依照戶籍法,他應該要查核,行政程序法更叫他應該要去查核。次長,不會影響你的官位啦!我法條都列給你看了。 |
| 發言片段: 85 |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我是一個事務官,不會影響我的官位,我不是政務官。 |
| 發言片段: 86 |
| 傅委員崐萁:應不應該?可不可以啦?不要說這麼多,可不可以依法查核? |
| 發言片段: 87 |
| 黃次長謀信:按照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法條是這樣寫的,但個案上我不評論。 |
| 發言片段: 88 |
| 傅委員崐萁:就可以啦! |
| 發言片段: 89 |
| 黃次長謀信:個案上我不知道。 |
| 發言片段: 90 |
| 傅委員崐萁:依法第三十六條嘛!請副秘書長。 |
| 現在這些事實都在這裡,依照行政程序法跟戶籍法,戶籍人員做實地幽靈人口的查核是應作為,結果你們把人給收押了,政治交付的任務有這麼沉重嗎?公務機關依法執行、依法辦理卻被你們收押,是不是要引起寒蟬效應,讓所有以後罷免藍委都不能查核?是不是? |
| 發言片段: 91 |
| 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法官一定都是在個案中依照…… |
| 發言片段: 92 |
| 傅委員崐萁:本席已經告訴你法律的依據在哪裡,而且是「應」,如果公務員不作為是廢弛職務。 |
| 發言片段: 93 |
| 王副秘書長梅英:在個案中有關於事實還有證據判斷的餘地,這都是承審法官依照卷內資料才有辦法知道的。 |
| 發言片段: 94 |
| 傅委員崐萁:副秘書長,本席相信你到司法院來是很辛苦來代打。 |
| 發言片段: 95 |
| 王副秘書長梅英:謝謝。 |
| 發言片段: 96 |
| 傅委員崐萁:本席不會為難你,只是也必須適度提醒你,法律的規定在那裡,給公務人員更寬廣的自由和空間,可以做到嗎?給他們依法辦理的空間。 |
| 發言片段: 97 |
| 王副秘書長梅英:當事人所有的主張都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來,法官一定會審酌。 |
| 發言片段: 98 |
| 傅委員崐萁:給他們依法辦理的空間,可以嗎?本席在講的是通案,是不是應該給公務員依法辦理的空間,可以嗎? |
| 發言片段: 99 |
| 王副秘書長梅英:法官一定會依據法律和事證來作公正的判斷。 |
| 發言片段: 100 |
| 傅委員崐萁:次長,就是你們配合無間,把一個依法執行的公務員收押,現在罷團在電視的cable跑馬燈說政府官員已經收押了,所以現在大家儘量來沒有關係,都跑馬燈這樣跑,你們配合得真好。本席再請教你,依照罷免法相關的規定,罷免立法委員的罷免人員可以有多少位? |
| 發言片段: 101 |
| 黃次長謀信:委員講的罷免人員是什麼意思? |
| 發言片段: 102 |
| 傅委員崐萁:辦事人員可以有多少位? |
| 發言片段: 103 |
| 黃次長謀信:我不是選務機關。 |
| 發言片段: 104 |
| 傅委員崐萁:你直接看,這事鬧成這樣,你不能說你什麼都不知道嘛!罷免立法委員只能20人,而且還有很多的規定,在學校、在很多地方都不可以,公共場所也不可以、學校也不可以、投開票所附近也不可以,現在鋪天蓋地、挨家挨戶去敲門,罷團挨家挨戶敲門,店家挨家挨戶叫他們連署,可不可以這樣?可不可以這樣?可不可以這樣? |
| 發言片段: 105 |
| 黃次長謀信:檢察官是偵辦犯罪的機關。 |
| 發言片段: 106 |
| 傅委員崐萁:可不可以這樣? |
| 發言片段: 107 |
| 黃次長謀信:這是選務機關的權責,我沒有辦法替選務機關來解釋這個法條。 |
| 發言片段: 108 |
| 傅委員崐萁:現在已經是直接、公然的妨害秘密罪嘛!這都是現行犯,不是嗎?人有秘密投票的自由啊!挨家挨戶敲門請他連署,公然違法,法務部是應作為而不作為,你們就直接違法,本席在這裡公然告發這件事情。 |
| 再過來,花蓮縣的二階4,000份偽造連署全國皆知,到現在為止,法務部無所動靜,我相信各位的官位在下次改組都會保持,但是歷史會留待後人,尤其學法的人,法律以後會怎麼來評價各位在位的人?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皇后的貞操,請把皇后的貞操還給人民。黃次長,剛剛吳宗憲召委、未來的吳部長已經講了,你是黃老師,可以認同嗎?把皇后的貞操還給人民,可以嗎?可以嗎? |
| 發言片段: 109 |
| 黃次長謀信:檢察官就是依法和證據…… |
| 發言片段: 110 |
| 傅委員崐萁:沒有在講檢察官嘛!次長,可不可以把皇后的貞操還給人民? |
| 發言片段: 111 |
| 黃次長謀信:司法本來就是為民服務。 |
| 發言片段: 112 |
| 傅委員崐萁:可不可以還給人民? |
| 發言片段: 113 |
| 黃次長謀信:還給人民是什麼意思? |
| 發言片段: 114 |
| 傅委員崐萁:皇后的貞操可不可以還給人民?公平公正的司法。 |
| 發言片段: 115 |
| 黃次長謀信:本來就是應該公平公正。 |
| 發言片段: 116 |
| 傅委員崐萁:謝謝。 |
| 發言片段: 117 |
| 主席:下一位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 上午的會議時間繼續進行至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結束為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60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36-11 |
| speakers | ["吳宗憲","羅智強","王義川","陳培瑜","黃國昌","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莊瑞雄","吳思瑤","傅崐萁","林淑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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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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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enda_lcidc_ids | ["11443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 一) 委員羅智強等25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 培瑜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 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及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許智 傑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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