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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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89 | 00:00:03,195 | 好 謝謝主席 我們請主委女主委有請 |
| 00:00:14,762 | 00:00:43,208 | 好主委先跟您請教一個問題現在這個罷免的領銜人目前我們的法規是規定如果他在領銜的過程當中不想要繼續當領銜人了他想跳船了只有兩個方式一個是他遇到死亡或者是說由第一階段提案人的超過一半必須要簽同意書才可以撤換對嗎是的那目前為止如果領銜人簽戶籍是不是仍有領銜資格 |
| 00:00:45,328 | 00:00:55,267 | 戶籍簽出不影響到他的這個資格好也就是說他即便簽了戶籍他還是有領銜人的資格但是他不能投三接的投票對嗎是的 |
| 00:00:57,300 | 00:01:19,857 | 那唯一的方式如果不是在這兩個條件以下也就是說沒有經歷這個死亡或者是一半的人的同意書那如果這個領銜人真的不想要繼續罷免唯一的方式就是不要親自送件到選委會打這個二接的罷免送過去對嗎送件只有合法的領銜人我們才受理 |
| 00:01:20,697 | 00:01:44,014 | 那意思是說如果領銜人現在不想要送件那有他可以有其他人帶送嗎授權是可以的所以如果他要授權他還是必須要有一個授權書或者是如何證明領銜人授權給其他人幫他帶送這個二階的連署書到選委會那這個都必須要能夠證明 |
| 00:01:45,379 | 00:02:05,580 | 如何包括包括二分之一的同意這同意是不是原來的這個沒有我的意思是說現在沒有換領銜人喔但是領銜人就是有其他的人他授權其他人幫他親送件因為本來的規定是說領銜人一定要親自送件嘛 |
| 00:02:06,519 | 00:02:27,971 | 已經要親自送件把這個對他可以委任嘛對那如果這個委任就是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委任書是這個領銜人親自委任其他人來幫他送這個連署書對嗎是的是的好那這個因為這個規定最近有一些相關的事件所以在這邊也讓所有的團體知道說接下來的規定應該就是照這樣走 |
| 00:02:29,380 | 00:02:36,523 | OK 好那再來第二個跟您請教這個罷免連署書如何保障它的保管這個連署書的安全的問題因為其實上禮拜花蓮的這個微光團隊送件的時候發現說在選委會裡面不僅沒有人員助手然後也沒有任何的監視器也就是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如何有安全的保障不得而知這個強度是非常非常弱的 |
| 00:02:59,127 | 00:03:04,810 | 那甚至是他們反映了之後當地的警方才說那我們會加強尋守來確保這些連署書的安全因為這些連署書都是公民風吹日曬雨淋在街頭上一份一份簽出來的很怕有中間有任何的遺漏或者是遭到外力的破壞 |
| 00:03:19,016 | 00:03:23,998 | 可是現在送到選委會了大家對這個選委會並不信任嘛畢竟這個民政處長也被羈押了甚至中間有非常多行政不中立的情況那我們要如何確保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聯署書是安全的呢根據這個總統跟副總統還有公職人選舉的印製分發保管的作業要點 |
| 00:03:39,904 | 00:04:05,789 | 其實裡面有相關的規定我認為是可以參考的裡面提到說保管的處所的出入管制環境維護警衛的助手或者是遺失毀損的通報機制都有明確的規定可是目前看起來這個罷免的相關的規定是可以適用這個的嗎如果可以的話那為什麼我們看到的是放在選委會裡面花蓮選委會裡面的這些聯署書如此的沒有保障呢 |
| 00:04:07,434 | 00:04:28,068 | 我們知道罷免的連署人的名冊他關係重大所以他的安全維護我們是要求要比照選票的成績來做安全維護也因此我們要求各地選委會至少要做到第一個 |
| 00:04:29,489 | 00:04:36,334 | 場地的安全是場地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包括這個電什麼的水你不要水噴出來對不可以變成說有外力去污漬或者是有人噴水或是不小心有人放火燒了嘛 |
| 00:04:44,741 | 00:04:56,466 | 這是一個第二個是人員的維護人員的維護除了我們選委會的地方的人員之外必要的時候人力不夠的話必要的時候還要雇用保全來做維護的工作 |
| 00:05:02,948 | 00:05:20,599 | 第三個非常重要的就是要跟當地的警務機關保持聯繫我們也行文給警政署以及各地的這個警察局請求他們支援警力能夠加強這個保管處所的這個巡邏安全的維護的工作 |
| 00:05:21,720 | 00:05:48,638 | 好 謝謝我們主委在這邊的說明我認為這樣的措施非常重要也感謝你們有注意到這件事情因為我們也很擔心以上說的這些情況萬一有一些意外發生會不會都是有人刻意為之我們當然要極力避免這樣的情況那當然我也不希望說到時候出現一些可能漏了幾百份 幾千份或者是有人刻意去 |
| 00:05:50,499 | 00:06:08,679 | 破壞或者是造成他的遺失那也擔心說會不會有人進出這個場所把他影印或是抄錄或者是刻意的洩漏這個都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事情所以在這邊也是再次的拜託中學會一定要確保連署書保管的安全 |
| 00:06:09,219 | 00:06:24,657 | 那最後一點時間我要接著前面幾位委員的詢問就是到底要如何做到選委會的利益迴避這件事因為現在的選委會的組成基本上就是地方的市政府怎麼說呢因為其實通常這個地方選委會的主委 |
| 00:06:25,618 | 00:06:36,902 | 就是要嘛就是市府的秘書長要嘛就是市府的可能市長自己兼任那裡面的總幹事也是明確的在組織規程裡面有規定說都是民政局長或處長或是副處長副局長大概就是這樣的組成那裡面的選委會雖然會有一些社會賢達人士但由於他主導的就是要嘛市長秘書長要嘛就是地方的民政處長 |
| 00:06:51,127 | 00:06:53,789 | 所以周慧你會發現在基隆在花蓮出現如此荒謬的事情雖然現在這兩位處長都已經被羈押了但是他們犯案的事實很明確利用護證系統濫查民眾的個資然後甚至是指派護證人員照著連署書上面的個資登門造訪這些連署的民眾這就是發生在基隆跟花蓮 |
| 00:07:15,962 | 00:07:43,762 | 很明確的犯案事實那如何確保選委會的公信力這件事情非常重要所以我也要請教我們中選會有沒有一些其他的方式或其他的建議加強地方選委會的公信力以及未來是不是有修正的可能讓選委會的組成是不要與市府如此重疊避免大家覺得你求冤兼裁判他可以直接把手黑手伸進選委會裡 |
| 00:07:46,049 | 00:08:10,288 | 好謝謝委員的指教第一點我要特別強調我們的選務非常的龐雜那也需要大量的人力所以在每次全國性的選舉地方政府給我們的幫助很多我們一向以來選務機關跟地方政府都是一個夥伴的關係所以我們除了感謝之外我們也對於地方政府 |
| 00:08:11,308 | 00:08:19,990 | 當然彼此的尊重信任地方的護證人員非常重要我們也都是基於信任希望他們可以把海報事情做好但是我必須要講主委剛剛基隆花蓮案例我已經講過了但是前兩天在台中甚至還發生說這個副總幹事台中選委會的副總幹事過去就是他們南區的區長那現在是專職的選委會副總幹事可是他 |
| 00:08:36,974 | 00:08:53,835 | 跑到選委會裡面現在當副總幹事之後直接現場查對甚至用正本套糧每一張聯署書是不是符合規格然後中間一度的經過大量的刪除是據理力爭之後才把多數的聯署書留下來 |
| 00:08:56,409 | 00:09:17,125 | 接著我要報告的就是說畢竟兼職的主任委員跟總幹事他們對於選務的法令對於選務的實際的運作並不是那麼熟悉所以當碰到選務的運作的時候我們特別要求專職的副總幹事 |
| 00:09:18,826 | 00:09:36,114 | 副總幹事是專職的這就是我說的他是專職的副總幹事可是他過去就是台中戶政系統出來的區長好這個當然啦當然這個我們也沒有辦法完全去避免這個東西所以要怎麼辦嘛我現在問你怎麼辦嘛很明顯他就行眾不中立啦中選會有這個指揮監督之權 |
| 00:09:39,495 | 00:09:57,378 | 我們要求我們專職的幹部一定要隨時提供正確的法令的資訊以及實務運作的相關的規定來給主任委員或者總幹事來提醒他們依法來行政 |
| 00:09:58,459 | 00:10:25,315 | 那再一點如果說這樣的提醒還沒有辦法來導正的話那中選會會介入的中選會不會聽任違法的狀況去進行我們不會這樣子做的至於怎麼做這個方法很多不過我們都是在尊重跟合法的情況之下來運作 |
| 00:10:26,616 | 00:10:46,819 | 好 謝謝中選會在這邊的承諾我就是希望說中選會要確保每一個縣市政府的選委會都可以做到依法行政然後不會有任何刁難 查水表行政部中立甚至濫用各自的行為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各位報告一下剛剛提到台中的我們的陳副總幹事 |
| 00:10:48,580 | 00:11:09,578 | 據我們事後的了解雖然跟霸團之間大家有一些意見的出入但是溝通的結果之後都圓滿解決我們也沒有發現他過去因為他過去任何的職位經歷而有影響到選務中立他這樣一張一張用正本去套糧還沒有影響嗎 |
| 00:11:11,399 | 00:11:34,032 | 這個所謂的套糧這樣子的講法我不知道一指何為何他就是拿正本在這樣子格式有沒有對有沒有差這比用尺量還誇張好嗎查對的時候總是要有一個正本有一個我們的那個範本在那個地方要比對一下這個是正常的程序正常的程序大家不要把它特別的放大好啦那我還是希望中選會我們會注意你們的職責好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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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10時2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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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李主委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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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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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主委,先跟您請教一個問題,現在罷免的領銜人,目前我們的法規是規定,如果他在領銜的過程當中,不想要繼續當領銜人了、想跳船了,只有兩個方式可以處理,一個是他遇到死亡,或者是經第一階段提議人總數超過一半簽同意書才可以撤換,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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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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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目前為止,如果領銜人遷戶籍,是不是仍有領銜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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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戶籍遷出不影響到他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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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也就是說,他即便遷了戶籍,他還是有領銜人的資格,但是他不能投三階的投票,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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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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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如果不是在這兩個條件以下,也就是沒有經歷死亡或者是沒有一半以上的人的同意書,而這個領銜人真的不想要繼續罷免,唯一的方式就是不要把二階的罷免連署書親自送件到選委會,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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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只有合法的領銜人的送件,我們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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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意思是說,如果領銜人現在不想要送件,可以由其他人代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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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授權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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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所以如果他要授權,還是必須要有一個授權書,或者是證明領銜人授權給其他人幫他代送二階連署書到選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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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都必須要能夠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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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如何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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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包括二分之一的同意,這個同意是不是原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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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沒有,我的意思是說,現在沒有換領銜人,但是領銜人授權其他人幫他親自送件,因為本來的規定是領銜人一定要親自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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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他可以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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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對,他可以委任,而這個委任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委任書,是這個領銜人親自委任其他人來幫他送連署書,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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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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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因為就這個規定,最近有一些相關事件發生,所以在這邊也要讓所有的團體知道,接下來應該就是照這樣的規定在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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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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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再來第二個跟您請教的是如何保管、確保罷免連署書安全的問題。因為其實上禮拜花蓮微光團隊在送件的時候,發現選委會裡面,不僅沒有人員駐守,也沒有任何的監視器,也就是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如何有安全的保障,就不得而知了,即這方面的強度是非常非常弱的,甚至在他們反映之後,當地的警方才說會加強巡守,來確保這些連署書的安全。因為這些連署書都是公民風吹、日曬、雨淋,在街頭上一份一份簽出來的,很怕中間有任何的遺漏或者是遭到外力的破壞。現在送到選委會了,但大家對這個選委會並不信任,畢竟其民政處長也被羈押了,甚至中間有非常多行政不中立的情況,那我們要如何確保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是安全的呢? |
| 根據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選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我認為裡面有一些相關規定是可以參考的。裡面提到保管處所的出入管制、環境維護、警衛的駐守,或者是遺失、毀損的通報機制,都有明確的規定。看起來罷免的相關規定適用這部分嗎?如果可以的話,那為什麼我們看到放在花蓮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是如此的沒有保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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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知道罷免的連署人名冊關係重大,所以它的安全維護,我們要求比照選票的層級來做安全維護。也因此,我們要求各地選委會至少要做到第一個,場地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包括電或是水,比方說不能有水噴出來,然後把連署書破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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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對,不可以變成有外力入侵或者是污染,或者是有人噴水或者是不小心有人放火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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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人員的維護,除了我們選委會的地方人員之外,若人力不夠的話,必要的時候還要僱用保全來做維護的工作;第三個,非常重要的就是要跟當地的警務機關保持聯繫,我們也行文給警政署以及各地的警察局,請求他們支援警力,以加強保管處所的巡邏、安全維護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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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謝謝主委的說明,我認為這樣的措施非常重要,也感謝你們有注意到這件事情,因為我們也很擔心以上說的這些情況,萬一有一些意外發生,會不會都是有人刻意為之?我們當然要極力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而且我也不希望到時候出現一些像漏了幾百份、幾千份的連署書,或者是有人刻意去破壞或者是造成它的遺失,也擔心會不會有人進出這個場所把它影印或是抄錄或者是刻意的洩漏,這都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事情,所以在這邊也要再次拜託中選會,一定要確保連署書保管上的安全。 |
| 最後一點時間,我要接著前面幾位委員的詢問,就是到底要如何做到選委會利益迴避這件事。因為現在選委會的組成,基本上就是地方的市政府,怎麼說呢?因為通常地方選委會的主委要嘛可能是市府秘書長,要嘛可能是市長自己兼任;在組織規程裡面也是明確規定,總幹事是由民政局長、處長、副處長或是副局長擔任,大概就是這樣的組成,而這些選委會雖然會有一些社會賢達人士的參與,但由於主導的人要嘛就是市長、秘書長,要嘛就是地方的民政處長。所以你會發現在基隆、在花蓮出現如此荒謬的事情,雖然現在這兩位處長都已經被羈押了,但是他們犯案的事實很明確,利用戶政系統,濫查民眾的個資,甚至指派戶政人員,照著連署書上面的個資登門造訪這些連署的民眾,這就是發生在基隆跟花蓮很明確的犯案事實,所以如何確保選委會的公信力,這件事情非常重要。 |
| 所以我也要請教中選會,有沒有其他的方式或其他的建議,以加強地方選委會的公信力?以及未來是不是有修正的可能,讓選委會的組成不要與市府如此重疊,避免大家覺得你球員兼裁判,甚至可以直接把黑手伸進選委會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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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指教。第一點我要特別強調,我們的選務非常龐雜也需要大量的人力,所以在每次全國性的選舉,地方政府給我們的幫助很多。一向以來選務機關跟地方政府都是夥伴的關係,所以我們除了感謝之外,我們也對於地方政府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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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當然,彼此的尊重、信任地方的戶政人員非常重要,我們也都是基於信任,希望他們可以把事情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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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第一點,這個基礎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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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但是我必須要講,主委,剛剛有關基隆、花蓮的案例我已經講過了,但是前兩天在臺中甚至還發生臺中選委會的副總幹事過去就是他們南區的區長,現在是專職的選委會副總幹事,可是他現在到選委會裡面當副總幹事之後直接現場查對,甚至用正本套量每一張連署書是不是符合規格,中間一度經過大量的刪除,是據理力爭之後才把多數的連署書留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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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接著我要報告的就是,畢竟兼職的主任委員跟總幹事對於選務的法令、選務的實際運作並不是那麼熟悉,所以當碰到選務運作的時候,我們特別要求專職的副總幹事,副總幹事是專職的,必須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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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是不是這就是我說的?他是專職的副總幹事,可是他過去就是臺中戶政系統出來的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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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我們也沒有辦法完全避免這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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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所以要怎麼辦?我現在問你怎麼辦嘛?很明顯他就行政不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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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中選會有指揮監督之權,我們要求我們專職的幹部一定要隨時提供正確的法令資訊,以及實務運作的相關規定給主任委員或者總幹事,提醒他們依法行政。 |
| 再一點,如果這樣的提醒還沒有辦法導正的話,那中選會會介入,中選會不會聽任違法狀況進行,眼睜睜看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們不會這樣子做。至於怎麼做,方法很多,不過我們都是在尊重跟合法的情況之下來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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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好,謝謝中選會在這邊的承諾,我就是希望中選會要確保每一個縣市政府的選委會都可以做到依法行政,然後不會有任何刁難、查水表、行政不中立,甚至濫用個資的行為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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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各位報告一下,剛剛提到臺中的陳副總幹事,據我們事後的了解,雖然跟罷團之間有一些意見的出入,但是溝通之後都圓滿解決,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因為過去任何的職位經歷而有影響到選務中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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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他這樣一張一張用正本去套量還沒有影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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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所謂套量這樣子的講法,我不知道意指為何?其實我們查對的時候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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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他就是拿正本看格式有沒有對、有沒有差,這比用尺量還誇張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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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查對的時候總是要有一個我們的範本在,要比對一下,這個是正常的程序,大家不要把它特別放大。 |
| 發言片段: 43 |
| 黃委員捷:好啦,那我還是希望中選會秉持你們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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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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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委員捷:謝謝。 |
| 發言片段: 46 |
|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 |
| 發言片段: 47 |
|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 |
| 下一位我們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9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17 |
| speakers | ["牛煦庭","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張宏陸","黃捷","許宇甄","李柏毅","賴士葆","吳琪銘","徐欣瑩","鄭天財Sra Kacaw","鍾佳濱","王鴻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沈伯洋","陳冠廷","高金素梅","翁曉玲","丁學忠"] |
| page_start | 113 |
| meetingDate | ["2025-05-07"] |
| gazette_id | 11446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6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46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