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瓊瓔 @ 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時間:
0
|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 00:00:03,478 | 00:00:06,944 | 謝謝主席 本席邀請李主任好 請李主任 |
| 00:00:16,824 | 00:00:32,893 | 我國個資外洩的事件層出不窮從健保、勞保、戶政體系、民間金融以及網路的平台民眾對於整個個資幾乎認為是沒有安全可言 |
| 00:00:33,713 | 00:00:56,187 |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雖然政府宣誓在今年的8月要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來回應憲法法庭要求建立獨立監督機制的裁定但是根據目前審備處所揭示的資料顯示各支會不僅在組織層級方面 |
| 00:00:57,848 | 00:01:20,869 | 他是偏低因為是三級單位那僅為行政院下面剛剛本席所說的三級機關他的人力編制監管以及法權那麼的一個權限都遠低於國際的一個標準甚至連基本的獨立性 |
| 00:01:21,730 | 00:01:45,731 | 大家都高度的質疑是不是能夠有所保障那所以呢更遑論真正的擔任起保護全民各自安全的一個責任所以本席要在這邊請教在這邊請教也就是各自會未來是否會具備獨立調查約談甚至對大型的平台跟企業進行採訪的法定權限請說明 |
| 00:01:50,674 | 00:02:17,468 | 好 謝謝委員因為這是法律規定出來的一個獨立機關然後這個各司法有賦予給它的獨立調查的一個權限所以它本身是一個實質的一個工作機關它不是一個只是做一個協調或是說實質的獨立機關本身再請教主任你認為列為三級單位它的層級是不是 |
| 00:02:18,886 | 00:02:44,145 | 陳吉太提請說明我也是不會影響因為在我們這兩個層次一個是這是法律賦予的他要去執法那不管是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因為他是有法律賦予的當然是法律賦予所以你認為不會那也很好我們希望在八月份成立的時候我們有所作為但是如果沒有實質的監督的力道 |
| 00:02:44,685 | 00:03:04,578 | 那各支會呢他不僅沒有辦法去回應憲法法庭對於獨立監督的機制的要求也沒有辦法讓民眾對於政府有能力守住他們各支個人的資料的一個安全性的一個信任所以這一點非常的重要一定要謹慎之 |
| 00:03:18,427 | 00:03:37,279 | 1660萬筆的這個病患資料外洩到最近的張機因為駭客攻擊導致整個系統癱亂人民對於這個個資呢是焦慮不斷的在提升所以行政院在3月27號通過了這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正草案那他 |
| 00:03:38,924 | 00:03:57,991 | 針對於非公務機關的行政檢查權並加強對私部門各自使用的一個監督監管但是我們看到目前許多的中小企業他沒有資源去建構完整的資安管理體系那政府你如果以高密度 |
| 00:03:59,011 | 00:04:19,404 | 以反法的這個方式來進行稽查它可能會導致於它整個營運的一個負擔甚至相對會讓這個數位發展成為它另類的一個經濟壓力的一個來源所以本席要請教各自會定有明定六年過渡期六年的過渡期讓民眾 |
| 00:04:23,564 | 00:04:37,734 | 不知道你這個過渡期是要做什麼所以未來你是否會對於中小企業進行這個輔導讓中小企業它能夠有完整的一個治安你的六年過渡期到底是什麼 |
| 00:04:39,199 | 00:04:58,932 | 請教各位報告這個六年是某些目前已經有在進行具體監管的比如說都有定中央目的世界院都有定安危辦法的這些業者我們會在這個過渡期因為這個機關剛投射它也是需要很多經驗人力的成長那對於我們中小企業呢是 |
| 00:05:00,148 | 00:05:21,254 | 中小企業假如說目前沒有列在未來這個公告六年還沒有回收的其他部分就全部都是個人資料保護人員會來進行監管都會來監管對啊那你這個六年到底我們因為很多人打電話來問中小企業他說這個到底是要做什麼因為六年的過渡期我們可以做什麼政府可以協助我們什麼請說明 |
| 00:05:22,714 | 00:05:49,967 | 就是那個所謂的六年是指會先公告某些行業還是先由現有的中央目的事業主任跟地方政府什麼時候會公告就等到這個法要實施了8月份會同步嗎 會同步公告嗎我們努力 大法官當時候的期盼是說能夠盡早啦當然大法官沒有說已經宣告了8月 那請教8月要成立那這個相關的 你說的行業別 |
| 00:05:51,067 | 00:06:06,591 | 你們有沒有規管 到底你們一定有KPI啊 現在已經五月了有 是 我們也在跟各個中央目的地正在討論就是哪些現在還在討論 難怪民眾這麼害怕什麼時候會告訴我們當然這個法通過的時候接下來這幾個都會進行都會進行什麼都會進行我們剛才所說的 因為要做這個公告啊公告也是一個 是 那什麼時候要公告 |
| 00:06:16,482 | 00:06:40,876 | 公告當然是要先配合我們現在行政院指定施行日期的時間指定施行日期所以現在沒有辦法告訴社會大眾什麼時候公告我覺得還是要準備期啦要準備期讓我們民眾也不安的一個時期希望你們要依照法令好好趕快去歸管公告讓民眾了解 |
| 00:06:42,079 | 00:06:46,911 | 喔 了解齁 好你現在沒有辦法告訴本席齁那最後我請書法部請書法部 書法部 |
| 00:06:55,078 | 00:07:18,781 | 蘇花部我本期要跟你討論的是 最近來詐騙的犯罪橫行非常的多那被害人數跟金額一直在增加李主任你可以坐 謝謝那社群平台上面的詐騙廣告更是層出不窮 但是依照詐騙犯這個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裡頭的第39條蘇花部的角色是什麼 你是主管機關 |
| 00:07:19,762 | 00:07:41,059 | 對不對 你是主管機關應對於未合理期間內移除的違法廣告的業者依法裁決但是到目前為止 包括Facebook等這些大型的投資詐騙廣告橫行這麼多年 冒用的這麼多很多的名人都被冒用但是速發部你到目前為止是都沒有開罰 |
| 00:07:42,912 | 00:08:07,360 | 但是我們社會上就明明樣態是這麼多你是主管機關單位更離譜的是刑事局本席給你一個數字刑事局在今年1月到3月只有這三個月通報臉書下架高達3.8萬則的詐騙廣告但是書發部你告訴我們的是說你尚未收到違法 |
| 00:08:08,340 | 00:08:21,368 | 的樣態 違法的樣態那等於是讓放任讓詐騙廣告不斷的去重複來刊登啊 你毫無實質的作為啊所以請教副座訴法部針對於臉書3.8萬則的詐騙廣告卻是零開罰的情況之下你們的作為是什麼請做說明 |
| 00:08:35,530 | 00:08:52,275 | 請做說明有關這3.8萬則的部分因為我們有規定的下架時間那臉書都在法定的時間內已經下架處理那這個部分就是我們也都有陸續的追蹤那這個很糟糕 本席跟你實質討論你說他在這個範圍內就下架那你不是平白讓他們就當這個是溫床嗎打炸釋法的目的是什麼 |
| 00:09:03,874 | 00:09:26,468 | 打造司法的目的是什麼是希望讓司法部你針對於這些的平台你更有監管的一個權利啊讓民眾可以安心啊你明明看到數量增加人數增加被詐騙的金額增加那你到底是你的法律面不夠還是你的執行面不夠 |
| 00:09:27,871 | 00:09:39,543 | 請做說明包委員這個部分首先還是要說明它已經在規定的時間下架這個部分規定的時間下架現在社會的樣態這麼嚴肅那你們要不要去討論要怎麼樣解決3.8萬刑事局要3.8萬則的廣告要下架那我們出發部毫無作為 |
| 00:09:51,997 | 00:10:14,549 | 要不要去檢討你的法律面跟你的執行面我們在執行面的部分也都有持續在跟業者溝通針對某些廣告特定的類型它內部的審查的部分的作為的精進這個部分我們產業署的部分也都有持續在跟業者溝通高高一尺 磨高一杖 本席具體建議針對於目前被詐騙的人數增加 金額增加 |
| 00:10:15,629 | 00:10:29,362 | 造成社會的不安請訴法部針對於你們的法律去研議你們的執行力去研議怎麼樣可以保障我們的人民啊不然我們通過打仗司法要做什麼 |
| 00:10:31,704 | 00:10:54,284 | 包委員這部分其他的目前刑事局有近期4月25號還有一些案件移送過來那這個相關的行政調查程序我們也在進行中那有確切違法行為的時候如果調查屬實我們還是會執行開放謝謝 趕快加油執行力要到法不夠趕快提出讓人民詐騙的事件可以降低好不好謝謝委員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671
| 發言片段: 0 |
|---|
| 楊委員瓊瓔:(10時58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李主任。 |
| 發言片段: 1 |
| 主席:請李主任。 |
| 發言片段: 2 |
| 李主任世德:楊委員早。 |
| 發言片段: 3 |
| 楊委員瓊瓔:主任好。我國個資外洩的事件層出不窮,從健保、勞保、戶政體系、民間金融以及網路的平臺,對於整個個資,民眾認為幾乎是沒有安全可言。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雖然政府宣示在今年8月要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來回應憲法法庭要求建立獨立監督機制的裁定,但是根據目前籌備處所揭示的資料顯示,個資會不僅在組織層級方面偏低,僅為行政院下面的三級機關,它的人力編制、監管以及權限都遠低於國際的標準,甚至連基本的獨立性,大家都高度的質疑是不是能夠有所保障,更遑論真正的擔任起保護全民個資安全的責任。所以本席要在這邊請教,個資會未來是否會具備獨立調查、約談甚至對大型平臺跟企業進行裁罰的法定權限?請說明。 |
| 發言片段: 4 |
| 李主任世德:好,謝謝委員,因為這是法律規定出來的一個獨立機關,然後個資法有賦予它獨立調查的權限,所以它本身是一個實質的工作機關,它不是只做協調或…… |
| 發言片段: 5 |
| 楊委員瓊瓔:你說是實質的獨立機關,本席再請教主任,你認為它被列為三級單位,這樣的層級是不是太低?請說明。 |
| 發言片段: 6 |
| 李主任世德:不會,這不會影響,這有兩個層次,一個是這是法律賦予的,它要去執法,不管是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因為它是有法律賦予的…… |
| 發言片段: 7 |
| 楊委員瓊瓔:當然是法律賦予的,所以你認為不會,那也很好,我們希望在8月份成立以後能夠有所作為,但是如果沒有實質監督的力道,個資會不僅沒有辦法去回應憲法法庭對於獨立監督機制的要求,也沒有辦法讓民眾信任政府有能力守住他們個人資料的安全性,所以這一點非常的重要,一定要謹慎。 |
| 發言片段: 8 |
| 李主任世德:我們會朝向獨立的監督。 |
| 發言片段: 9 |
|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近年來國內個資外洩,我們來討論目前的樣態,馬偕醫院有1,660萬筆的病患資料外洩,最近彰基因為駭客攻擊而導致整個系統癱瘓,人民對於個資安全的焦慮不斷地在提升,所以行政院在3月27號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正草案,針對非公務機關的行政檢查權,並加強對私部門個資使用的監督、監管,但是我們看到目前許多的中小企業沒有資源去建構完整的資安管理體系,政府如果以高密度、頻繁的方式來進行稽查,可能會導致它整個營運的負擔加重,甚至會相對讓數位發展成為它另類的經濟壓力來源。所以本席要請教,對個資會有明定6年的過渡期,但是民眾不知道這個過渡期是要做什麼,所以未來你是否會對於中小企業進行輔導,讓中小企業能夠有完整的資安,請教你的6年過渡期到底是什麼? |
| 發言片段: 10 |
| 李主任世德:跟委員報告,這個6年是某些目前已經有在進行具體監管的,比如說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訂安維辦法的這些業者,我們會在這個過渡期……因為這個機關剛籌設,它也需要很多經驗、人力的成長,所以…… |
| 發言片段: 11 |
| 楊委員瓊瓔:那對於我們的中小企業呢? |
| 發言片段: 12 |
| 李主任世德:假如目前沒有列在未來這個公告6年還沒有回收的其它部分,就全部都是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來進行監管。 |
| 發言片段: 13 |
| 楊委員瓊瓔:對啊!都會來監管。有很多中小企業打電話來問:這個到底是要做什麼,在這6年的過渡期我們可以做什麼,政府可以協助我們什麼?請說明。 |
| 發言片段: 14 |
| 李主任世德:是,那個所謂的6年是指會先公告某些行業還是先由現有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跟地方政府…… |
| 發言片段: 15 |
|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會公告? |
| 發言片段: 16 |
| 李主任世德:就等到這個法要實施…… |
| 發言片段: 17 |
| 楊委員瓊瓔:你是預計8月份,8月份會同步公告嗎? |
| 發言片段: 18 |
| 李主任世德:我們努力,當然大法官當時是期盼能夠儘早,但是大法官沒有說…… |
| 發言片段: 19 |
| 楊委員瓊瓔:已經宣告了8月要成立,那你們對這個相關的行業別有沒有規管?你們一定有KPI了,現在已經5月了啊! |
| 發言片段: 20 |
| 李主任世德:是,我們正在跟各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 |
| 發言片段: 21 |
| 楊委員瓊瓔:現在還在討論,難怪民眾這麼害怕,什麼時候會告訴我們你的目標? |
| 發言片段: 22 |
| 李主任世德:當然在這個法通過之後,這幾個都會進行。 |
| 發言片段: 23 |
| 楊委員瓊瓔:都會進行什麼? |
| 發言片段: 24 |
| 李主任世德:都會進行我們剛才所說的,因為要做這個公告,公告也是一個…… |
| 發言片段: 25 |
| 楊委員瓊瓔:那什麼時候要公告? |
| 發言片段: 26 |
| 李主任世德:公告當然是要配合行政院指定施行日期的時間。 |
| 發言片段: 27 |
| 楊委員瓊瓔:你說指定施行日期,所以現在沒有辦法告訴社會大眾什麼時候公告。 |
| 發言片段: 28 |
| 李主任世德:我覺得還是要有準備期。 |
| 發言片段: 29 |
| 楊委員瓊瓔:要有準備期,這是我們民眾也很不安的一個時期,所以希望你們要依照法令好好趕快去規管。 |
| 發言片段: 30 |
| 李主任世德:我們會加強跟外界的溝通。 |
| 發言片段: 31 |
| 楊委員瓊瓔:要公告來讓民眾了解。 |
| 發言片段: 32 |
| 李主任世德:了解。 |
| 發言片段: 33 |
| 楊委員瓊瓔:好,你現在沒有辦法告訴本席,那最後我請數發部。 |
| 發言片段: 34 |
| 主席(邱委員志偉代):請數發部。 |
| 發言片段: 35 |
| 楊委員瓊瓔:本席要跟數發部討論的是最近詐騙犯罪橫行,案件非常的多,被害人數跟金額一直在增加,在社群平臺上面的詐騙廣告更是層出不窮,但是依照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數發部的角色是主管機關,對不對?你是主管機關,應對未於合理期間內移除違法廣告的業者依法裁罰,包括Facebook等大型平臺的投資詐騙廣告橫行這麼多年,很多的名人都被冒用,但是數發部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開罰。我們社會上明明有這麼多的樣態,你是主管機關,本席跟你講一個更離譜的數字,刑事局在今年1月到3月只有這3個月通報臉書下架高達3.8萬則的詐騙廣告,但是數發部卻跟我們說你尚未收到違法的樣態,那等於是放任讓詐騙廣告不斷地重複刊登,你毫無實質的作為啊!請教副座,在數發部針對臉書3.8萬則的詐騙廣告零開罰的情況之下,你們的作為是什麼?請做說明。 |
| 發言片段: 36 |
| 吳副處長宜倫:謝謝委員,有關這3.8萬則的部分,因為我們有規定下架的時間,那臉書已經都在法定的時間內下架處理,對這個部分我們也都有陸續地追蹤。 |
| 發言片段: 37 |
| 楊委員瓊瓔:那這個很糟糕喔!本席跟你做實質的討論,你說它在這個範圍內就下架,那你不是平白讓他們就當這個是溫床嗎?打詐四法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希望讓數發部針對這些平臺更有監管的權力,讓民眾可以安心,你明明看到數量增加、人數增加、被詐騙的金額增加,那到底是你的法律面不夠還是你的執行面不夠?請做說明。 |
| 發言片段: 38 |
| 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對這個部分首先還是要說明,就是它已經在規定的時間下架,因此沒有…… |
| 發言片段: 39 |
| 楊委員瓊瓔:你說在規定的時間下架,可是現在社會的樣態這麼嚴肅,那你們要不要去討論要怎麼樣解決?刑事局通報3.8萬則的廣告要下架,可是數發部毫無作為,要不要去檢討你的法律面跟你的執行面? |
| 發言片段: 40 |
| 吳副處長宜倫:我們在執行面的部分都有持續在跟業者溝通,針對某些特定類型廣告內部審查作為的精進,這個部分我們產業署也都有持續在跟業者溝通。 |
| 發言片段: 41 |
| 楊委員瓊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本席具體建議,目前被詐騙的人數增加、金額增加,造成社會的不安,請數發部針對你們的法律去研議你們的執行力、去研議怎麼樣可以保障我們的人民,要不然我們通過打詐四法要做什麼? |
| 發言片段: 42 |
| 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這部分目前刑事局近期在4月25號還有一些案件移送過來,相關的行政調查程序我們也在進行中,如果有確切的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我們還是會執行開罰的…… |
| 發言片段: 43 |
| 楊委員瓊瓔:謝謝,趕快加油,執行力要到,如果法不夠,就趕快提出,讓人民被詐騙的事件可以降低,好不好? |
| 發言片段: 44 |
| 吳副處長宜倫:謝謝委員。 |
| 發言片段: 45 |
| 主席:謝謝,請回座。 |
| 下一位質詢請蔡易餘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90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9-12 |
| speakers | ["蔡易餘","林岱樺","邱議瑩","陳亭妃","鄭正鈐","鄭天財Sra Kacaw","張啓楷","賴瑞隆","邱志偉","楊瓊瓔","呂玉玲","謝衣鳯","張嘉郡","陳超明"] |
| page_start | 47 |
| meetingDate | ["2025-05-08"] |
| gazette_id | 1144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7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 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 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本日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47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