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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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4,831 | 00:00:23,118 | 好感謝主席有請我們陳次長我想數位部已經回家了對陳次長還有我們公路局好公路局陳局長委員好好 |
| 00:00:25,652 | 00:00:49,524 | 這個首先啊因為你們兩位問你們兩位都公道了這個前面的公務總局的前局長現在公務局局長那這個問題事實上發生的時候網路在傳的時候我也打電話給我們現任的這個陳局長特別在談這個問題啊那那個情況你都知道嘛今年3月19號那個整個影片在傳嘛那當然他的這個 |
| 00:00:51,545 | 00:01:07,096 | 排氣管你覺得是不是原廠的或者檢查相關的一些問題那後面的情況在爭議的過程中我們的監理站的人員就說你去摸嘛這個就很燙你要去摸如果你可以放在上面20秒 |
| 00:01:09,418 | 00:01:26,091 | 20秒的話就算通過那我先問公務總局的這個陳彥博前局長好不好因為我感覺這個蠻有歷史是不是你那個時代傳承下來的這個經驗法則啊以前是有這樣規定嗎自己敢摸自己的排氣管那個發動之後20秒然後就算過關 |
| 00:01:31,776 | 00:01:44,791 | 現在陳局長你說一下各位報告其實我們同仁就是排氣管不是這樣檢驗我們已經對於同仁就是說做了更嚴格的一些教育訓練還有就是說 |
| 00:01:46,793 | 00:02:14,486 | 它的執行的方式我想我們也這個通令所有的各監理機關來做相關的一些檢討那基本上因為排氣管它就是防止就是說它被就是說這個太燙所以被燙到所以大概相關的形式跟這一個譬如說它的一個原廠的一些規格的話其實能夠改變的形式環境部也有相關的規範所以其實看那個大概就是說有一些這個環境部規定的一些形式的話其實就可以 |
| 00:02:16,267 | 00:02:42,344 | 這我懂嘛 但是你們人員是依法 執法 依法 行政就很清楚 有問題沒有過不需要吵架 你知道嗎你用吵架 我覺得這很奇怪弄完之後咧 當影片出來對機關形象如何對他這個處理方法真的是很奇怪那你說這個假設有隔熱板是放在後面你要摸後面還摸前面在討論這個我覺得都不應該啊那到底有沒有測溫槍這件事啊 |
| 00:02:44,085 | 00:02:46,408 | 你們有配備這個測溫槍嗎沒有就簡單來講這個排氣管合不合格形式合不合格需不需要透過測溫槍來測因為它基本上形式合格的部分的話其實就是它的這個溫度的話其實是可以就是說是沒有問題的 |
| 00:03:04,106 | 00:03:27,615 | 所以其實不用去摸或者是不用去測這個溫度好 那這個部分說都做好教育了是是是OK那可是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照做一番網路就發覺同樣一位我們認真的監理站的夥伴在前一個月2月24號就今年的2月24號也跟人家 |
| 00:03:28,715 | 00:03:52,231 | 跟一堆人在那邊吵啊 吵什麼 吵那個車牌啊右邊看到沒有 車牌 你看得很清楚吧 VLG然後 吵什麼車牌 V中間好像有一點有一些白色 是不是好像塗上去的好像為了讓大家看清楚 V 是不是有一些問題 然後 |
| 00:03:54,272 | 00:04:13,938 | 也在那邊吵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相關的法令那個規定啊這個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你到底現在的一個情況是不是能夠達到不能夠辨識他的牌照人家的起心動念是說糟糕了不管刮到什麼我的V怕別人認不出來是讓 |
| 00:04:15,498 | 00:04:30,465 | 合法的牌照讓人家辨識更清楚假設我是黑色的是有點斷 被磨掉了我用黑色的鉛筆讓這個V呈現得更好這個有什麼好吵的啊那個局長你知不知道這件事 |
| 00:04:32,242 | 00:04:59,829 | 還是現在才聽說就是就是牌照的部分基本上就是說當然要辨識啦那所以就是說他如果說這個沒辦法辨識的話大概同仁都會覺得說那可能是不是就是可以就是來做一個換一下這個牌照這樣子那所以好啦現在就是辨識的很清楚他要看中間這個字好像有一點白色是不是有奇異比的內容我不知道你們SOP什麼我真的不知道 |
| 00:05:00,589 | 00:05:20,977 | 我真的 如果說每一個做事情你對的也不要吵架嘛可是你也不要去刻意去找人家的麻煩沒有影響到執法沒有影響到監理的公平的一個性質我覺得你要這個SOP啊但我真的建議你同樣一個人發生多次這麼認真的一個情況 |
| 00:05:22,458 | 00:05:37,173 | 你去思考一下 是不適合他以這麼精細的態度是不是適合比較內情是不是不要接觸人不然到最後徒增很多的一些問題那我想要跟你說 |
| 00:05:38,755 | 00:05:46,480 | 摸排氣管這件事情我那天在打電話給你今年度的時候我感覺你好像沒聽過這件事情結果我一去查我真的嚇一跳這個兩年多快三年了111年12月7號這也是媒體披露的就說那不是這個人了是在士林間裡站 |
| 00:05:58,047 | 00:06:17,861 | 也是叫人家摸啊那時候環境部的新法規還沒出來喔舊法規的時候你們一樣叫人家摸叫他證明不燙所以兩年多之前你們的檢討報告也出來了說讓民眾手觸摸排氣管測量溫度確有不妥我要加強專業訓練避免再次情況情況再次發生就是再發生了 |
| 00:06:25,902 | 00:06:31,908 | 好好檢討一下啦好不好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原因那再來通用計程車的一個問題那這個新聞的部分 |
| 00:06:35,930 | 00:06:36,470 | 打了七家好 |
| 00:06:57,669 | 00:07:19,808 | 現在這個情況 你們也很清楚啦一直在想辦法 像4月有新的一些補助辦法規定我們也看到了嘛那說真的 這已經十幾年了十幾年了 那發生什麼樣一個情況呢這很多現在的現況急需解決啊你現在看看第二個 第一行是我們這個全國各六都 以六都為例 |
| 00:07:20,769 | 00:07:35,754 | 身心障礙者人數的一個比例第二個比例是通用計程車在這幾個六都中間佔有的比例台北市看起來幾乎是四成但四成也不多你知道嗎因為全國總共在113年年底的統計才1324輛佔所有計程車的大概是1.5% |
| 00:07:46,738 | 00:08:06,903 | 所以你在看這個人數的一個比例服務的一個比例一台通用所謂無障礙計程車到底服務幾位身心障礙當然所有身心障礙的類別非常多啦不一定是輪椅那一類但是我們還是用這個通盤去做一個政策的參考的比較你看喔台北市每台車服務230人 |
| 00:08:09,383 | 00:08:33,421 | 到了桃園每台車服務1281人到了最後台南一台車要服務2590人這個第一個車數明顯不夠總量不夠第二個呢分配的部分也不夠平均所以怎麼樣在政策去引導這個次長你回答一下那為什麼在這樣這麼缺車的情況 |
| 00:08:35,462 | 00:08:43,099 | 隨便找三個城市啦不想弄表搞得花花的確實應該每一年都趕快來申請新北市 |
| 00:08:44,366 | 00:09:12,952 | 前三年111213零沒有人申請沒有人要你們的錢一台車補助31萬新購車沒有人要台北市還好台北市做的最好了111213沒有112年他有提這個但是補助多少我不知道桃園我也問了是000就是說這個政策這個引導性重要性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到底發生什麼事你能不能總結一下 |
| 00:09:13,692 | 00:09:34,880 | 明明就很缺分配又不均可是大家又不想申請但你先看右邊這個零喔不要解釋這三都啦111年現在已經跟你申請結帳的右邊的表111年你們公務局補助出去的結帳的全國是零這最嚴重所以不要看其他縣市其他縣市沒有人跟你申請 |
| 00:09:36,594 | 00:10:01,313 | 這麼急迫為什麼搞成這樣市長你說一下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剛才委員講一輛車尤其是我們的通用計程車服務整體上來看可能還要再加入地方政府的復康巴士所以我想整體復康巴士來營運的狀況會不一樣至於說通用計程車的申請這部是由各縣市政府來提出申請我們也有相關的博助 |
| 00:10:01,673 | 00:10:28,680 | 那我們也發現通用計程車以往的時候來申請以後他不是用在這個載運這種需要輪椅來服務的這個乘客所以我們今年應該是四月我們就已經改變了相關的一個方式當然補助我們還是繼續補助應該是一台車應該是40萬的一個補助那另外呢他空車在等待也有給相關的經費然後他行駛空車行駛到這個載運這個無障礙也有 |
| 00:10:30,580 | 00:10:55,526 | 那最重要的我們希望這些生前的通用計程車的駕駛朋友他要在一個運營所的一個平台上愛接送的平台上去顯示出來類似像以後可以加速這種通用計程車的使用通用計程車要不要在輪椅的客戶所有通用計程車要能夠掛牌合法作為通用計程車要不要做這樣的輔具設施 |
| 00:10:58,010 | 00:11:12,849 | 要嘛就好了嘛你現在講說要載誰對一般人他也可以做一般的生意只要椅子夠我懂啦可是你這個成本是固定的嘛那我現在就請教你知道嗎大家都痛苦啊剛剛早上通完一個電話他坐了七年不坐了換車了絕對絕對不回去 |
| 00:11:16,073 | 00:11:32,093 | 我剛剛講怎麼這麼堅決發生什麼事你們到底是不知道政策的領導當然我覺得有一半去做改了當然第一個購車的成本購車的成本他在目前全台灣除了原裝的車輛可能加原裝的大概主要有四到五款的車適合做 |
| 00:11:33,795 | 00:12:00,023 | 那有稍微貴 稍微便宜的大概都一百八到兩百現況就是整個輔具做好大概就要這麼貴那你們補助款呢過去是三十一萬嗎三十幾萬是不是三十一萬然後現在四月開始三月六號公告現在變成四十萬請問一下我購車我現在要貸款要去借錢購車最痛苦購車最痛苦那你們呢 |
| 00:12:01,550 | 00:12:18,332 | 講過去的31萬是不是應該要一次或者進駐要到位讓人家第一次花了180萬到200萬你補助他30萬只是貼他一點六分之一 趕快補助他一些回補一些經濟這也是你們當時的用意嘛 對不對 |
| 00:12:19,073 | 00:12:35,039 | 是那有分年嗎或五年才給他滿意嗎一次一次到位一次到位一次到位啊是一次到位你知道現在的車隊我跟委員報告因為各種這個通用計程車他本來的樣式就不一樣所以我們當時在訂試駛的時候是有針對整個試車 |
| 00:12:37,100 | 00:12:50,295 | 升降的這個輔助的設備那也跟委員說明一下有關通用計程車通用型的計程車目前我們也正在跟經濟部共同來研議在未來我們希望所有的計程車都是通用計程車如果是你講說的這麼OK的話不會每一年到現在只有這個 |
| 00:13:00,044 | 00:13:16,036 | 1.5% 1300多台大家騎車都要來那你車輛的補助款你是一次給他那你覺得你有問過那個市長你有問過真正通用計程車的司機嗎駕駛嗎 車是自己買的他是一次拿到還是分好幾年拿到 你有沒有問跟這位委員報告一下目前這個通用計程車的部分大概是透過車隊的這個部分來好啦 你答案出來了嘛 |
| 00:13:26,854 | 00:13:44,049 | 你的意思就是說本來是我們的概念政策是說錢給買車那個人結果中間說車隊不好意思不能自己來要透過我車隊申請然後車隊去你補給地方政府他給他申請31萬拿過來然後呢然後呢到車隊了 |
| 00:13:49,005 | 00:14:15,812 | 到車隊然後怎麼樣如果他向台北市申請100輛車你把這麼多的錢放在車隊產生了幾十萬上百萬的利息你是圖利是不是我告訴你現在反映的車隊我不講哪個車隊就是五年你的31萬就是五年他不玩了嘛五年耶你一次要給他五年五年還分十次然後半年三萬一 三萬一 |
| 00:14:17,418 | 00:14:32,884 | 不是你們的政策我是覺得如果要擔心說我補助你萬一不做但是第一次購車款你至少要給人家一半嘛你要給人家一半嘛後面再監督他到底做得怎麼樣好啦我建議這個市長市長拜託一下通運計程車隨機找一些朋友來不然這些你現在1324台我做個結論有多少是5年以上他已經沒有在幹了他根本不按了 |
| 00:14:47,509 | 00:14:55,471 | 五年了吧 講是一般的車行員三年五年我不幹了你們這樣子我要多少服務態度要扶上去 扶下來 然後車制一樣 他不幹了所以我覺得第一次的車款即使不能給他也要給三分之二 三分之一呢看你到底有沒有去服務我們 真的不能這樣的 |
| 00:15:09,915 | 00:15:23,492 | 不能這樣 你31萬要一次給他他第一次只拿到3萬1這是事實 早上的一個車隊的情況如果你們還不知道 跟你們政策的一個效度差異很大 請你們去研究 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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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11時4分)感謝主席,有請陳次長,還有公路局陳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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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陳次長、公路局陳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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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 發言片段: 3 |
| 魯委員明哲:首先,問你們兩位都公道啦!一位是公路總局的陳前局長,一位是現在的公路局局長,這個問題發生的時候、網路在傳的時候,我也打電話給現任的陳局長特別談這個問題,那個情況你都知道,今年3月19號整個影片在網路上傳,當然,他的排氣管是不是原廠的或者檢查相關的一些問題,後面在爭議過程中,我們監理站的人員就說「你就去摸嘛!這個很燙,你要去摸,如果你可以放在上面20秒的話,就算通過」。我先問公路總局的陳彥伯前局長,因為我感覺這個滿有歷史的,是不是你那個時代傳承下來的經驗法則?以前有這樣規定嗎?發動之後自己敢摸自己的排氣管20秒,然後就算過關?好啦!現任的陳局長,你說一下。 |
| 發言片段: 4 |
|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排氣管不是這樣檢驗,我們已經對同仁做了更嚴格的一些教育訓練,還有,對於他的執行方式,我們也通令所有各監理機關做相關的一些檢討。基本上為了防止排氣管太燙而被燙到,相關的形式跟原廠的一些規格,對於能夠改變的形式環境部也有相關的規範,所以有一些環境部規定的形式其實可以依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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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這個我懂嘛!但是你們的人員是依法執法、依法行政,就很清楚,有問題沒有過,不需要吵架,你吵架就讓人覺得很奇怪,第一個,當影片出來,對機關形象會如何?第二個,他這個處理的方法真的是很奇怪,假設有隔熱板是放在後面,那你要摸後面,還是摸前面?他們在討論這個,我覺得都不應該啊!到底有沒有測溫槍這件事?你們有配備測溫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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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局長文瑞: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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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簡單來講,這個排氣管合不合格、形式合不合格,需不需要透過測溫槍來測? |
| 發言片段: 8 |
| 陳局長文瑞:不用,因為它基本上形式合格的話,它的溫度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其實不用去摸或是不用去測這個溫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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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這個部分你說都做好教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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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局長文瑞: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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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OK,可是有一個問題,我們一翻網路,就發覺同樣一位認真的監理站夥伴,就在前一個月,在今年2月24號也跟一堆人在那邊吵,吵什麼?簡報右邊的車牌你應該看得很清楚吧!車牌是「VLG」,然後吵說車牌的「V」中間好像有一些白色,是不是塗上去的,好像是為了讓大家看清楚「V」,是不是有一些問題?然後也在那邊吵。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相關的法令規定,這樣的情況是不是達到不能夠辨識他的牌照?人家的起心動念是說「糟糕了,不知道刮到什麼,我的『V』怕別人認不出來」,事實上,合法的牌照讓人家更清楚辨識,假設我是黑色的字,有一點被磨掉了,我用黑色的鉛字筆讓這個字呈現得更好,這個有什麼好吵的?局長,你知不知道這件事?還是現在才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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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局長文瑞:牌照的部分基本上當然要辨識,如果沒辦法辨識的話,同仁大概都會覺得是不是可以更換牌照,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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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啦!現在就是辨識得很清楚,他要看中間這個字好像有點白色,是不是有奇異筆的內容,我不知道你們的SOP是什麼,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認為,每一個做事情的人,就算你是對的,也不要吵架嘛!你也不要刻意去找人家的麻煩,沒有影響執法、沒有影響到監理的公平性質,我覺得你要有SOP,但我真的建議你,同樣一個人發生多次這麼認真的情況,你去思考一下,以他這麼精細的態度,是不是比較適合內勤、是不是不要接觸人?不然到最後徒增很多問題。 |
| 其次,我要跟你說摸排氣管這件事情,我今年度的某天打電話給你的時候,我感覺你好像沒聽過這件事情,結果我一去查,我真的嚇一跳!已經兩年多、快三年了,111年12月7日,這也是媒體披露的,不是這個人,是在士林監理站,也是叫人家摸,那時候環境部的新法規還沒出來,是舊法規的時候,你們一樣叫人家摸,叫人家證明不燙了。所以兩年多前你們的檢討報告也出來了,說讓民眾以手觸摸排氣管測量溫度確有不妥,你們要加強專業訓練,以避免情況再次發生。結果又再發生了!好好檢討一下啦,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原因? |
| 再來,通用計程車的問題,先看新聞的部分。 |
| (播放影片) |
| 發言片段: 14 |
| 魯委員明哲:現在的情況你們也很清楚,所以一直在想辦法,像4月有一些新的補助辦法、規定,我們也看到了。說真的,這已經十幾年了,發生什麼樣的情況呢?很多現況急需解決,以六都為例,第一行是身心障礙者人數的比例,第二個是六都在通用計程車輛數所占有的比例,臺北市看起來是幾乎四成,但四成也不多,因為根據113年底的統計,全國總共才1,324輛,占所有計程車的大概1%、1.5%。你再看服務人數的比例,一台通用計程車,所謂無障礙計程車,到底能服務幾位身心障礙者?當然身心障礙的類別非常多,不一定是輪椅那一類的,但我們還是用這個通盤去做一個政策參考的比較。你看臺北市,每一台車服務230人;到了桃園,每一台車要服務1,281人;到了臺南,每一台車要服務2,590人。第一個,車數的總量明顯不夠,第二個,分配的部分也不夠平均,所以要怎麼在政策上去引導?這個部分請次長回答一下。為什麼在這麼缺車的情況下,我就隨便舉三個城市,因為不想搞得花花的。既然很缺車,就應該每一年都趕快來申請,但你看新北市,前三年(111年、112年、113年)是0件,沒有人來申請,沒有人要你們的錢,一台新購車補助31萬,沒有人要!然後臺北市做得最好,111年、113年沒有,但112年他有提這個,但是補助多少?我不知道。桃園方面我也問了,分別是0、0、0。也就是說,這個政策的引導性、重要性,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能不能總結一下?明明就很缺、分配又不均,可是大家又不想申請?你先看右邊這個0,不要解釋這三都,你看右邊的表,111年已經跟你申請結帳的,111年你們公路局補助出去、結帳的,全國是0,這最嚴重啊!所以不要看其他縣市,其他縣市沒有人跟你們申請,明明這麼急迫,為什麼搞成這樣?次長,你說一下。 |
| 發言片段: 15 |
|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講到一輛車的服務人數,尤其是通用計程車的服務,從整體來看,可能還要再加入地方政府的復康巴士,如果加上復康巴士的話,我想整體營運的狀況會不一樣。至於通用計程車申請的部分,是由各縣市政府來提出申請,我們也有提供相關的補助。我們也發現通用計程車以往來申請以後,他不是用在載運這種需要輪椅服務的乘客,所以我們應該在今年4月就已經改變相關的方式,當然補助方面,我們還是繼續補助,一台車應該是40萬的補助。另外,他空車在等待,也有給相關的經費,然後他空車行駛到載運無障礙的也有,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申請通用計程車的駕駛朋友,他要在運研所的愛接送平臺上去顯示出來,類似像Uber,來加速通用計程車的使用。 |
| 發言片段: 16 |
| 魯委員明哲:我做幾個結論,通用計程車要不要載輪椅的客戶?所有通用計程車要能夠掛牌、要合法作為通用計程車,要不要做這樣的輔具設施?要嘛!你現在說要載誰,對!他也可以做一般的生意,只要椅子夠,我懂啦!可是這個成本是固定的。 |
| 我現在就請教,你知道大家的痛苦嗎?早上我剛通完一通電話,他做了7年不做了,換車了,絕對不回去!我問他:唉唷,怎麼這麼堅決?發生什麼事?你們到底知不知道,在政策領導上,當然,我覺得有一半你們有改了,第一個是購車的成本,他說目前全臺灣,所有原裝的車輛,可能加原裝的,主要有四到五款車適合做,有稍微貴,也有稍微便宜的,現況大概都180到200萬,就是整個輔具做好,大概就要這麼貴。你們的補助款呢?過去是31萬嗎?三十幾萬?是不是31萬?然後3月6日公告,4月開始變成40萬。請問一下,我購車後要去貸款、要去借錢,購車最痛苦了,假如過去是補助31萬,是不是應該要一次或者儘速到位?人家第一次花了180萬到200萬,你補助他30萬只是補貼他一點,六分之一,就是趕快補助他一些、回補一些經濟,這也是你們當時的用意嘛,對不對? |
| 發言片段: 17 |
| 陳次長彥伯:是。 |
| 發言片段: 18 |
| 魯委員明哲:有分年嗎?分5年才給他滿意嗎? |
| 發言片段: 19 |
| 陳次長彥伯:沒有,一次到位。 |
| 發言片段: 20 |
| 魯委員明哲:一次到位啊!你知道現在的車隊…… |
| 發言片段: 21 |
|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因為各種通用計程車本來的樣式就不一樣,所以我們當時在訂40萬的時候,是有針對整個升降輔助的設備來評估。也跟委員說明,有關通用型的計程車,目前我們也正在跟經濟部共同來研議,在未來,我們希望所有的計程車都是通用計程車。 |
| 發言片段: 22 |
| 魯委員明哲:我跟你講,如果是像你說的這麼OK的話,不會到現在每一年只有1.5%,而是一千三百多台大家都要來。車輛的補助款,你是一次給他,司長,你有問過真正通用計程車的司機、駕駛嗎?如果車是自己買的,他是一次拿到,還是分好幾年拿到?你有沒有問過? |
| 發言片段: 23 |
|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目前通用計程車的部分,大概是透過車隊的部分來…… |
| 發言片段: 24 |
| 魯委員明哲:好啦,你的答案出來了嘛!你的意思就是,本來我們的概念、政策是錢要給買車的那個人,結果中間的車隊說:不好意思,不能自己來,要透過我車隊申請。然後你補給地方政府,車隊跟他申請,31萬拿過來,然後呢?到車隊了,然後怎麼樣?像臺北市申請100輛車,你把這麼多的錢放在車隊,產生了幾十萬、上百萬的利息,你是圖利是不是?我告訴你,現在反映的車隊,我不講哪個車隊,就是5年!你的31萬就是5年!他不玩了嘛!5年耶,你一次要給他5年,還分10次,半年三萬一、三萬一。關於你們的政策,我是覺得如果你是擔心你補助他,萬一他不做要怎麼辦,但是第一次購車款你至少要給人家一半嘛!後面再監督他到底做得怎麼樣。 |
| 好啦!我建議司長、次長,拜託一下,通用計程車隨機找一些朋友來問,不然現在1,324台,我做個結論,有多少是5年以上,他已經沒有在幹了,他根本不幹了。5年了嘛!假設一般的車行,有的3年、5年我不幹了,像這種我要提供多少服務?要扶上去、扶下來,然後車次一樣,所以他不幹了! |
| 所以我覺得第一次的車款,即使不能給他全部,也要給他三分之二,其餘三分之一,再看他到底有沒有好好去服務。真的不能這樣的!你31萬要一次給他,他第一次只拿到三萬一,這是事實,這是早上一個車隊的情況,如果你們還不知道這跟你們政策的效度差異很大,請你們去研究,謝謝。 |
| 發言片段: 25 |
|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我們會再去檢討。 |
| 發言片段: 26 |
|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的質詢。現在休息5分鐘。 |
| 休息(11時20分) |
| 繼續開會(11時26分) |
| 發言片段: 27 |
| 主席:各位請就座。 |
| 現在請蔡其昌副院長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6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1 |
| speakers | ["林國成","葛如鈞","洪孟楷","許智傑","陳素月","蔡其昌","何欣純","林俊憲","張啓楷","廖先翔","李昆澤","游顥","黃健豪","陳雪生","魯明哲","徐富癸","邱若華","葉元之"]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5-12"] |
| gazette_id | 11448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802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吳宗憲等17人、(二)委員賴士葆等28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 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案;二、審查 ( 一) 委員林俊憲等23 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二)委員陳冠廷等18人、(三)委員徐富癸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六)委 員馬文君等19 人、( 七) 委員邱若華等17 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八)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王義 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 一 ) 委員林俊憲等 22 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針對開會事由二及三進行合併詢 答】 |
| agenda_id | 1144802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