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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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2,381 | 00:00:26,128 | 好 謝謝主席 請我們陳政次還有林市長 黃市長請黃市長我也好好 市長還有市長我想因為今天本院同仁也執行非常之多也就是我今天要來探討的就是通用計程車這個問題 |
| 00:00:28,240 | 00:00:45,937 | 那這個問題啊 當然 因為我看次長報告跟司長報告啊 也就是保持現有的這些條文那當然 因為在本席的看法 也就是通用計程車 這個 |
| 00:00:48,516 | 00:00:59,802 | 言義良善但是跟事實有所出入的時候我們就不得不要研究如何來應對好 接下來 |
| 00:01:03,364 | 00:01:29,710 | 這個當然城鄉差異很重要其實在六都裡面我認為沒有問題尤其台北市也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問題是出在城鄉偏遠的地方就會形成差異之非常大也就是六都適用法條不見得就適用城鄉差距的縣市 |
| 00:01:31,304 | 00:01:54,900 | 這點我想林市長你也同意這種看法市長你也同意這種看法嗎同意喔好我說實在的來進行下一張好這個啊老人比例比啊我要拜託市長跟兩位市長要稍微看一下聯名最高的縣市就包括 |
| 00:01:55,984 | 00:02:24,229 | 苗栗也就是嘉義縣是第一台北市是第二蘭頭是第三我們再來看一看到現在的車輛比的情況之下第一個沒有的地方蘭頭還有連江還有苗栗那這些為什麼沒有那沒有就是你這些通用計程車這些政策 |
| 00:02:25,270 | 00:02:33,429 | 一不露實二為什麼沒有但是他又存在一個問題像嘉義縣他又前審 |
| 00:02:35,478 | 00:02:57,939 | 人口比例最高的地方可是他的通用計程車的比例來看都集中在六都吧都集中在六都所以我為什麼剛剛就會跟兩位我們次長跟兩位司長要去做探討的有些法令是適用 |
| 00:02:58,760 | 00:03:24,890 | 六都的有些偏遠地區你根本沒有用可是依照法令來講你們也沒有錯可是問題確確實實這些縣市的車輛為什麼他人他人口比例高可是為什麼他又分不到所以這個問題是值得市長跟市長去做這些通盤考量 |
| 00:03:25,470 | 00:03:51,181 | 所以你在做這個報告的時候你說保持原來的36條之一的不動那當然因為以現在情況看起來六都沒有問題啊這法令是適用的啊可是偏嚴的縣市是不適用的啊那要不要在這個部分要來加應該要如何去處理 下一張 |
| 00:03:53,669 | 00:04:22,828 | 所以啊我在想這是你們補助這是你們的政策那為什麼老人比例高的地方他為什麼得不到你們這些關愛這是對人家這個偏鄉的這些不公平的啊所以法令不足的地方法令不適用的地方要不要去修改把它加入複合這些縣市所需要的東西 |
| 00:04:24,690 | 00:04:41,306 | 市長我聽聽你的意見剛剛委員所提示的方向真的都蠻正確的確實就是說對於通用計程車基本上也是交通部推動的重點 |
| 00:04:43,348 | 00:05:10,668 | 對於高齡化的一個社會基本上就是通用計程車要來搭配這一個富岡巴士跟長照車輛把它重圍成一體來服務這些高齡的一個這個長輩那剛剛委員提到就是說有些縣市像這個南投雲林等等的部分其實這個縣市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說如何讓地方政府帶領著這一個車行有意願來申請通用計程車那剛剛委員也提到一個重點因為確實這個 |
| 00:05:12,929 | 00:05:37,823 | 全台灣9萬多輛的計程車除了六都之外其實在其他縣市的一個這個部分這個數量相當相當的數量不會像六都這麼多那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客源的一個客體啦所以我跟委員這個報告說重點就是在如何這個跟地方還有車廠這個合作有人願意來扮演這樣子的角色所以部裡面今年4月1號就把 |
| 00:05:38,383 | 00:05:59,902 | 這些以往就是說按趟這個一次補助50塊這樣定額的部分重新做檢討你的等待時間空時旅程像在縣市這個地方他可能這個車輛數不多但是空時旅程可能必須要從北港跑到哪邊那空時旅程這個部分都納入這個就是補助就是希望就是說 |
| 00:06:00,743 | 00:06:18,013 | 你通用計程車所提供的比一般計程車所需要付出去的成本這個部分其他部分都來補助然後通用計程車的數量基本上一定要搭配縣市的這個復康巴士共同整體來做考量 |
| 00:06:19,134 | 00:06:32,907 | 市長還有政事因為我常主張部長跟政事是在管政策但是這些法規研究可以凸顯一個問題也就是很多法令是適用六都 |
| 00:06:34,809 | 00:06:50,346 | 確確實實在整個偏鄉的地方真正需要的你們的法令是沒有把它涵蓋所以我要的就是林市長跟黃市長這裡你們兩師是最重要所以法令該檢討的該鼓勵的 |
| 00:06:52,108 | 00:07:09,920 | 你們既然有這個政策但是你們就拿了這個法令其他你們就不管那就會浪費你們補助他去做通用這些殘障也好啊或者弱勢團體老人家等等這個政策就只做三分之一啊 |
| 00:07:10,760 | 00:07:33,540 | 真正需要的人做不到 可是不需要的人 你們偏偏要去做那你如果要這樣 像台北市最多啊 500多輛啊可是問題 台北市財力是最好的那為什麼會佔用這些補助 你們都補助有錢人窮人你不去協調 不去補助就代表你的政策是不落實的 |
| 00:07:34,881 | 00:07:54,353 | 這點我要提醒政治你們要去監督一下這個部分要好好研究一下那最後我用一點點時間也就是電動車的充電樁這個問題其實高樓大廈你們現在所有的法令就只有就只有 |
| 00:07:56,099 | 00:08:14,107 | 請他們開辦但是你們監督華澤這個部分是缺華的我要建議你們朝著這個方向也要自然有華澤安全的問題要跟那個消防署要趕快因為現在我在看啊 |
| 00:08:15,407 | 00:08:41,142 | 欸 你們規定現在這個電動裝那裡面的防火蓋啊就只有做個表面喔我先跟你啟發一下根本沒有防火之效用這個要逼消防署要盡快去制定一些法則議題辦法所以我要的就是你們雖有法條 |
| 00:08:42,602 | 00:08:57,948 | 但是你們的監督跟整個華澤不明確的情況之下只有設立沒有監督跟沒有去預防這一點是比較給你一個建議就是還是要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政治 |
| 00:08:59,369 | 00:09:24,901 | 剛才提到的有關電動窗的相關的安全也好或防火的安全也好這個呢因為都牽涉到是內政部或消防署等等的權責你們要主動啦你們要主動啦好不好我們會來跟他們協調和建議那另外我們了解那個其實內政部他也訂定了相關的一個指引來供地方政府來參考那經濟部也有相關的一個推薦好好拜託好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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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12時52分)謝謝主席,請我們陳政次,還有林司長、黃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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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陳政次,請黃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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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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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次長還有司長好。我想今天本院同仁也質詢非常之多,我今天要探討的就是通用計程車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當然,我看次長跟司長的報告就是保持現有的這些條文,本席的看法是通用計程車政策原意良善,但是跟事實有出入的時候,我們就不得不研究如何應對。這個當然城鄉差異很重要,其實我認為在六都裡面沒有問題,尤其臺北市也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問題是在城鄉偏遠地區就會形成非常大的差異,也就是六都適用的法條不見得就適用城鄉差距的縣市,這一點我想林司長也同意這種看法。次長,你也同意這種看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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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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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同意喔,好。我說實在的,來,進行下一張,老人比例這部分我拜託次長跟兩位司長稍微看一下,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縣市,嘉義縣第一,臺北市第二,南投是第三。我們再來看一看全國通用計程車登記車輛比的情況,登記數為零的地方有南投、連江還有苗栗,這些地方為什麼沒有?就是因為通用計程車的政策一、不落實;二、為什麼沒有?它又存在一個問題,像嘉義縣又是全省人口比例最高的地方,可是以它通用計程車的比例來看,都集中在6都。所以我為什麼剛剛跟次長及兩位司長要去探討,有些法令是適用6都的,而有些偏遠地區,根本沒有用。依照法令來講你們也沒有錯,可是問題是,確確實實地這些縣市的車輛,它人口比例高,但為什麼它又分不到?所以這個問題值得次長跟司長通盤考量。你在報告的時候說保持原來的,第三十六條之一不動。當然以現在的情況看起來,6都沒有問題,這法令是適用的,可是偏遠縣市是不適用的,要不要在這個部分來加?應該要如何處理? |
| 所以我在想,這是你們的補助、這是你們的政策,老人比例高的地方為什麼得不到你們這些關愛?這對偏鄉是不公平的!所以法令不足的地方、法令不適用的地方要不要修改,把它加入符合這些縣市所需要的東西?司長,我聽聽你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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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司長福山:報告委員,剛剛委員所提示的方向真的都蠻正確,確實通用計程車也是交通部推動的一個重點,對於高齡化社會,基本上通用計程車要搭配復康巴士跟長照車輛,把它綜合成一體來服務這些高齡長輩。 |
| 剛剛委員提到,有些縣市像南投、雲林等等部分,其實這些縣市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讓地方政府帶領這一個車行,有意願來申請通用計程車。剛剛委員也提到一個重點,因為確實全臺灣九萬多輛計程車出了6都之外,其實在其他縣市的數量不會像6都這麼多,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客源的課題。我跟委員報告,重點就在如何跟地方還有車行合作,有人願意扮演這樣子的角色。所以部裡面今年4月1號就把這些以往按趟一次補助50塊的定額部分重新檢討,你的等待時間、空駛里程,像在縣市這個地方可能車輛數不多,但是空駛里程,可能必須要從北港跑到哪邊,空駛里程這部分都納入補助,就是希望通用計程車比一般計程車要付出的成本這個部分,行政部門都補助。然後通用計程車的數量,基本上一定要搭配縣市的復康巴士共同整體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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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好啦!司長還有政次,我常主張,部長跟政次是在管政策,但是這些法規研究可以凸顯一個問題,也就是很多法令是適用6都,確確實實在整個偏鄉地方真正需要的,你們的法令沒有涵蓋。所以我要的就是,林司長跟黃司長這裡,你們兩司最重要,法令該檢討、該鼓勵的,你們既然有這個政策,但是你們就拿了這個法令,其他的你們就不管,那就會浪費你們補助他去做通用的,對於殘障者也好,或者弱勢團體、老人家等等的這個政策,就只做三分之一!對真正需要的人做不到,可是對不需要的人,你們偏偏要去做,你如果要這樣,像臺北市最多,五百多輛!可是問題在於,臺北市財力是最好的,那為什麼會占用這些?你們都補助有錢人,窮人你不去協調、不去補助,就代表你的政策是不落實的。這一點我要提醒政次,你們要去監督一下,這個部分要好好研究一下。 |
| 最後,我用一點時間,關於電動車充電樁的問題,對於高樓大廈你們現在所有的法令就只有請他們開辦,但是你們監督、罰則的部分是缺乏的。我建議你們朝著這個方向,充電樁自燃也要有罰則,安全的問題要跟消防署趕快……因為我看你們現在規定電動樁裡面的防火蓋,就只有做個表面!我先跟你舉發,根本沒有防火效用,這個要逼消防署儘快制定一些罰則、辦法。我要講的就是,你們雖有法條,但是你們的監督跟整個罰則不明確的情況之下,只有設立、沒有監督跟沒有預防,這一點給你們建議,政次,還是要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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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剛才提到有關電動樁相關的安全也好,或防火的安全也好,都牽涉到內政部或消防署等等的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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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你們要主動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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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來跟他們協調或建議。另外依我們的了解,其實內政部也訂定了相關的指引,供地方政府參考,經濟部也有相關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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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國成:好,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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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 |
| 發言片段: 13 |
| 主席(林委員國成):鄭天財、鄭天財,鄭天財委員不在。 |
|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
| 高金素梅、高金素梅,高金素梅不在。 |
| 請葉元之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6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1 |
| speakers | ["林國成","葛如鈞","洪孟楷","許智傑","陳素月","蔡其昌","何欣純","林俊憲","張啓楷","廖先翔","李昆澤","游顥","黃健豪","陳雪生","魯明哲","徐富癸","邱若華","葉元之"]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5-12"] |
| gazette_id | 11448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802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吳宗憲等17人、(二)委員賴士葆等28人、(三)委員楊瓊瓔等26人分別擬具「人 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及(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案;二、審查 ( 一) 委員林俊憲等23 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二)委員陳冠廷等18人、(三)委員徐富癸等17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六)委 員馬文君等19 人、( 七) 委員邱若華等17 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八)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王義 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 一 ) 委員林俊憲等 22 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二)委員廖先翔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針對開會事由二及三進行合併詢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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