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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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0,009 | 00:00:08,268 | 明镜与点点栏目 |
| 00:00:11,618 | 00:00:27,890 |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在這個地方立法我很遺憾有很多人利用在這邊發言有言論免責的機會在造謠剛剛柯總召特別要我幫他澄清他從來沒有打電話給曾永夫也沒有所謂你們剛剛口中講的這個關說事項那是 |
| 00:00:31,088 | 00:00:54,575 | 馬英九為了配合黃世民為了鬥爭王金平所搞出來的一個醜聞那你現在把他拿來當作你說嘴第二個 邱泰山這件事情也經過調查並無此事所以我們在這個地方討論議案要如何來處理結果你們利用這邊的發言機會人沒有的事情在這邊憑空造謠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對的事情 |
| 00:00:55,697 | 00:01:15,639 | 第二個就立法的技術來講這個我們知道刑罰的行為啊是要處罰行為員的行為結果你們現在的草案161條之一啊他就是說經過檢查過後法官命據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理存放無證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 |
| 00:01:18,581 | 00:01:37,690 | 要不要發布通緝這是檢察官跟法官的權利不是行為人的行為所以構不構成這條犯罪居然是他行為之後有其他非他本人的行為要素加入才來決定成不成立這個罪這個是違反了刑法的立法原理 |
| 00:01:38,830 | 00:01:55,462 | 雖然你們常常在講說吳宗憲他是什麼檢察官出身啦不要拿這個東西來這邊倚老賣老啦大家一樣都是考過司法官特考為什麼我29期了你40期了我們的法律會差那麼多呢?照理來講你越年輕的應該你的法律知識越高啊怎麼就要二考再來講到剛剛 |
| 00:02:04,653 | 00:02:15,328 | 這個王逸川講這個事情民進黨的版本是對於請託 關說 施壓都要加以處罰結果國民黨民眾黨版本只有對關說加以處罰 |
| 00:02:17,557 | 00:02:39,136 | 那難道就是我剛剛歐一聰講的民眾黨這邊害怕什麼害怕你們當初為了柯文哲收押與否在台北地檢署裡面違法 前面違法集會遊行那現在為了黃綠錦如 國民黨的朱立倫帶頭在台北地檢署前面違法的集會遊行這就是赤裸偶爾在施壓司法 |
| 00:02:40,077 | 00:02:56,967 | 在施壓檢察官跟施壓裁定是否羈押的法官那你們是因為害怕所以你們對於施壓的部分不做處理嗎你們本本只有對關稅欸那對這樣子更嚴重的用集體的力量集會遊行的施壓 |
| 00:02:58,308 | 00:03:15,523 | 反而你就是不做論罪的處理什麼情況比較重的不處理情況沒有那麼重就處理民進黨的版本連幹清的請託還有包括關說還有包括施壓一併都要處理我們的版本才是最嚴謹最好的謝謝大家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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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委員秉叡:(18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在這裡立法,我很遺憾,有很多人利用在這邊發言有言論免責權而在造謠,剛剛柯總召特別要我幫他澄清,他從來沒有打電話給曾勇夫,也沒有你們剛剛口中講的所謂的關說事項,那是馬英九配合黃世銘為了鬥爭王金平所搞出來的一個醜聞,你現在卻把他拿來說嘴。 |
| 第二個,邱太三這件事情有經過調查,並無此事。我們在這個地方是要討論議案要如何來處理,結果你們利用在這邊的發言機會,用沒有的事情在這邊憑空造謠,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對的事情。 |
| 第三個,就立法的技術來講,我們知道刑法的行為是要處罰行為人的行為,結果你們現在的草案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就是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要不要發布通緝,這是檢察官跟法官的權力,不是行為人的行為,所以構不構成這條犯罪,居然是他行為之後,有其他非他本人的行為要素加入,才來決定成不成立這個罪,這是違反了刑法的立法原理。 |
| 雖然你們常常在講說吳宗憲是什麼檢察官出身,不要拿這個東西來這邊倚老賣老啦!大家一樣都是考過司法官特考的,為什麼我29期跟你40期的,我們的法律會差那麼多呢?照理來講,你越年輕的應該你的法律知識越高啊,怎麼這樣惡搞! |
| 再來,關於剛剛王義川講的這個事情,民進黨的版本對於請託、關說、施壓都要加以處罰,結果國民黨、民眾黨的版本只有對關說加以處罰,難道就是剛剛王義川講的,民眾黨這邊害怕什麼?害怕你們當初為了柯文哲收押與否,在臺北地檢署前面違法集會遊行;現在為了黃呂錦茹,國民黨的朱立倫帶頭在臺北地檢署前面違法集會遊行,這就是赤裸裸地在施壓司法,施壓檢察官、施壓裁定是否禁押的法官!那你們是因為害怕,所以你們對於施壓的部分不做處理嗎?你們的版本只有對關說耶!針對這樣子更嚴重的用集體力量、集會遊行來施壓,反而你就不做論罪的處理,怎麼會情況比較重的不處理、情況沒有那麼重的就處理?民進黨的版本連更輕的請託還有包括關說、施壓,一併都要處理,我們的版本才是最嚴謹、最好的,謝謝大家! |
| 發言片段: 1 |
| 主席:謝謝吳秉叡委員的發言。 |
| 接下來請許宇甄委員發言,鍾佳濱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14 |
|---|---|
| meet_id | 院會-11-3-11 |
| speakers | ["韓國瑜","莊瑞雄","羅智強","黃珊珊","沈伯洋","羅廷瑋","黃國昌","王義川","徐巧芯","吳秉叡","許宇甄","鍾佳濱","涂權吉","林楚茵","翁曉玲","陳培瑜","洪孟楷","吳思瑤","吳宗憲"] |
| page_start | 72 |
| meetingDate | ["2025-05-13"] |
| gazette_id | 1144405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405_00002","1144405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
| agenda_id | 1144405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