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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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303 00:00:00,829 記憶委員請準備
00:00:13,513 00:00:39,989 主席 在場委員先進還有媒體朋友今天熱門職位有兩個一個叫做權貴氣保潛逃一個叫做高官不法關說今天我要拜託大家把民進黨這個修正再修正的東西拿出來看一看底下我不敢像我們的省委員這樣我們不是來上課但是今天針對幾位卡提諾法學派的發言我們來嚴正的駁斥
00:00:40,851 00:00:53,003 首先在今天沈委員發言之前大家聽過無保潛逃嗎大家都在譴責拒保潛逃難道無保的人潛逃沒有更嚴重嗎刑法116-2裡面對羈押後的處分有好幾種
00:00:59,660 00:01:18,051 這些在停止計號的處分呢都不比拒保更輕微包括什麼包括要定期報到包括限制出境包括科技監控包括了離開住所的限制包括處分財產的限制這些都不比拒保來得輕微中文字怎麼跑掉的
00:01:19,113 00:01:28,427 是因為據保不見了嗎 不是他沒有去定期報到他為什麼沒有去定期報到因為司法官忘了讓他電子腳療繼續沿用
00:01:30,219 00:01:48,765 如果一個沒有拒保但是被要求取代羈押的方式要上電子腳療要定期報到這樣的人跑掉了請問卡提諾各位法學派罰不罰抓不抓嚴不嚴重沒有161條之一有161條跟162條的連貫我們現在補充了161條之一就是民營版本接下來我們再談談我們的這個王毅算委員說的
00:02:00,086 00:02:17,731 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又來了吳宗憲委員聽聽看國民黨的172從之一、之二、之三是一包談的是對於證人、鑑定人172之四、之五是對司法官、對檢察官、法官
00:02:18,666 00:02:36,415 在之一 之二 之三 他分別對於證人 鑑定人的不當利益行賄處分第二 之二 對他的證人家屬第三 對於這兩種人以外的其他犯罪要罰結果呢 國民黨的版本呢 他把之二 之三拿掉了他就有之一 這還好
00:02:37,885 00:02:52,464 現在他的資三拿出來了 是原來的資三少了什麼 少了犯前條以外之罪所以原來的證人跟他的家屬在172資二當中被包在一起然後犯罪的人要加重其刑
00:02:53,785 00:03:16,897 請問一下各位卡提諾的法派你們把一個171172之一 之二 之三本來你們的條文是三包的你們幹掉一條最後的之三放到之二然後呢把之一跟之二放在一起加重其刑沒有去談犯其他之罪之一跟之二的進而關心你們怎麼處理明天吳宗憲跟大家交代一下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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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鍾委員佳濱:(18時34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還有媒體朋友。今天熱門詞彙有兩個,一個叫做權貴棄保潛逃,一個叫做高官不法關說,今天我要拜託大家把民進黨的再修正動議拿出來看一看,我不敢像沈委員這樣,我們不是來上課,但是今天針對幾位卡提諾法學派的發言,我們來嚴正的駁斥。
首先,在今天沈委員發言之前,大家聽過無保潛逃嗎?大家都在譴責具保潛逃,難道無保的人潛逃沒有更嚴重嗎?刑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裡面,對羈押後的處分有好幾種,這些停止羈押的處分都不比具保更輕微,包括什麼?包括要定期報到、限制出境、科技監控、離開住所的限制、處分財產的限制,這些都不比具保來得輕微,鍾文智是怎麼跑掉的?是因為具保不見了嗎?不是,他沒有去定期報到,他為什麼沒有去定期報到?因為司法官忘了讓他電子腳鐐繼續延用,如果一個沒有具保但是被要求取代羈押的方式,要上電子腳鐐、要定期報到,這樣的人跑掉了,請問各位卡提諾法學派罰不罰、抓不抓?嚴不嚴重?沒有,第一百六十一條跟第一百六十二條連貫,我們現在補充了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就是民進黨的版本。
接下來我們再談談王義川委員說的,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又來了,吳宗憲委員聽聽看,國民黨的第一百七十二條從之一、之二、之三是一包,談的是對於證人、鑑定人,第一百七十二條之四、之五是對司法官、對檢察官、法官,在之一、之二、之三其分別對於證人、鑑定人的不當利益行賄處分,第二,之二對他的證人家屬,第三,對於這兩種人以外的其他犯罪要罰。結果國民黨的版本把之二、之三拿掉了,它只有之一,這還好,現在它把之二拿出來了,是原來的之三,少了什麼?少了犯前條以外之罪,所以原來的證人跟他的家屬在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當中被包在一起,然後犯罪的人要加重其刑。請問一下,各位卡提諾法學派,你們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本來你們條文是三包的,你們幹掉一條,最後的之三放到之二,然後把之一跟之二放在一起,加重其刑,沒有去談犯其他之罪,之一跟之二的競合關係,你們怎麼處理?明天吳宗憲,跟他交代一下。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發言,林楚茵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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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羅智強","黃珊珊","沈伯洋","羅廷瑋","黃國昌","王義川","徐巧芯","吳秉叡","許宇甄","鍾佳濱","涂權吉","林楚茵","翁曉玲","陳培瑜","洪孟楷","吳思瑤","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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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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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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