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7,022 00:00:07,043 我...
00:00:08,632 00:00:37,297 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本次修法與刑法增加防害司法公正罪這是關乎每一位國民的公平正義也是我們法治國家的根基那麼其實國民黨和民眾黨的委員在一開始提出要規範不法關說罪的這個時候當時那麼很多的民進黨委員說關說這個定義不清楚可是沒想到民進黨今天自己提出來的版本還是出現了關說
00:00:38,337 00:01:03,656 所以到底是谁抄谁啊这个部分的话可以请大家看这个法案的版本就知道那么如果说我们国人对于什么叫做司法官说这情况不清楚的话请大家直接google关键字柯建民官说就会很清楚知道什么叫做立法委员去这个司法官说了那么在我们的司法体系里面
00:01:03,916 00:01:04,336 那么像是行贿
00:01:29,855 00:01:57,367 这个证人鉴定人行贿这个义务举发人等等这些都是对司法公正的破坏十分深远而且无可忽视大家想想看在一场刑事案件当中如果说有一位证人的虚假证词而误判无辜或者是一个专业的鉴定因为不正当的利益而失真这样的结果对于受害人对于社会对于整个司法系统都将是一个无法承担的灾难
00:01:57,967 00:02:23,932 然而在过去的一些案件当中我们甚至还有看到过有高官权贵或是政商人物以行贿观说的方式试图左右法官检察官甚至鉴定人证人从而去达成一些不法的目的这不仅无视法律的规则还让真正需要公平审判的当事人无处伸冤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00:02:24,372 00:02:44,441 这些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深刻伤害因此制定防害司法公正罪对于行贿证人鉴定人取发义务人以及司法官说的行为予以处罚这是对于维护司法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
00:02:45,081 00:03:04,017 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保护每个国民的基本权利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所以让我们大家一起期待这个法案的通过能够将司法公平带回到每一个案件让台湾成为一个法律真正无偏无私的法治国家谢谢大家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88

發言片段: 0
翁委員曉玲:(18時44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本次修法於刑法增加妨害司法公正罪,這關乎每一位國民的公平正義,也是我們法治國家的根基。其實國民黨和民眾黨的委員在一開始提出要規範不法關說罪的時候,當時很多民進黨委員說關說的這個定義不清楚,可是沒想到民進黨今天自己提出來的版本還是出現了關說,所以到底是誰抄誰?這個部分可以請大家看法案的版本就知道。如果國人對於什麼叫做司法關說的情況不清楚的話,請大家直接google關鍵字「柯建銘關說」,就會很清楚知道什麼叫做立法委員去司法關說了。
在我們司法體系裡面,正義本來就不應該受制於金錢、權力或是個人關係的影響,然而在現實當中,確實是有一些不法的份子透過行賄、關說、威脅、串供等等手段,惡意地去干預司法審判,破壞了司法的獨立性與公正性,這些行為不僅讓正義變得遙不可及,更是直接侵害了人民對於法律和司法的信任。那麼像是行賄證人、鑑定人,行賄義務舉發人等等,這些對司法公正的破壞都是十分深遠,而且無可忽視的。
大家想想看,在一場刑事案件當中,如果因為證人的虛假證詞而誤判無辜,或者是一個專業的鑑定,因為不正當的利益而失真,這樣的結果對於受害人、對於社會、對於整個司法系統,都將是一個無法承擔的災難。然而,在過去的一些案件當中,我們甚至還有看過高官、權貴或是政商人物以行賄關說的方式,試圖左右法官、檢察官,甚至鑑定人、證人,從而去達成一些不法的目的,這不僅無視法律的規則,還讓真正需要公平審判的當事人無處伸冤,讓社會中的弱勢群體無法得到應有的保護,這些行為不僅是對法律的踐踏,更是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深刻傷害。
因此,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對於行賄證人、鑑定人、舉發義務人以及司法關說的行為予以處罰,對於維護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至關重要,這不僅僅是保護每個國民的基本權利,更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要手段,所以讓我們大家一起期待這個法案的通過,能夠將司法公平帶回到每一個案件,讓臺灣成為一個法律真正無偏無私的法治國家,謝謝大家。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的發言。
我們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洪孟楷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14
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羅智強","黃珊珊","沈伯洋","羅廷瑋","黃國昌","王義川","徐巧芯","吳秉叡","許宇甄","鍾佳濱","涂權吉","林楚茵","翁曉玲","陳培瑜","洪孟楷","吳思瑤","吳宗憲"]
page_start 72
meetingDate ["2025-05-13"]
gazette_id 1144405
agenda_lcidc_ids ["1144405_00002","1144405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4405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