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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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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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11時1分)我是不是可以邀請莊部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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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好,請莊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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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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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部長好,部長午安。最近是報稅的季節,我想在報稅上面都會有相關的問題陸陸續續開始浮現,很多民眾都有很多的疑問,我們辦公室服務處其實長期有協助報稅的服務站,所以我想透過今天的答詢進一步釐清一些問題,尤其是房屋稅2.0從去年7月份開始實施之後,自今年5月份陸陸續續有很多民眾都開始申報,但是都因為設籍的要件而引起一些問題,因為我們現在都以設籍為唯一的標準。首先是有一些社區大樓住戶的停車位,現在停車位有很多都是跟房子是兩張不同的產權,以前早期都是停車位跟房子就是一張產權,所有權狀都是只領到一張,那我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沒有釐清是為什麼,現在很多房子的停車位就是一張獨立的產權,房子建物是一張產權,所以就會收到兩張產權的所有權狀。結果被視為非自用住宅的課稅,導致一般住戶要繳兩張稅單,一張是以自住的稅率1.2%來計算,另一張是以2%計算車位的房屋稅。我在做服務的時候親自聽到這種事情,有會計師站在我旁邊,這是民眾跟他陳情的內容,這種作法是不是有失公平?一般停車位跟有獨立產權的停車位產生不平等的問題,這個後續到底怎麼去做處理,是不是可以回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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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反映這樣的事情,我們也知道有這種情形,在新北市對於有獨立產權的部分,因為不會把戶籍設在獨立產權的車位裡面,一定是設在主建物裡面,所以就像剛剛委員所說的變成非自住房屋,我想對這個部分新北市政府會蒐集相關意見,我們財政部基本上認為,如果主建物是自住的話,車位其實是附屬跟這個主建物在一起,不管它有沒有單獨的建號或單獨的權狀,都應該是跟隨著這個主建物,如果是自住,那麼這個車位就應該算是自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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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當然也算自住,不應該有兩套不同的課稅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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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對,不因為它有單獨建號或沒有單獨建號而有不同,因為應該跟著主建物做同一個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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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是,謝謝部長的答復,您現在的答復就非常的明確,不是只有新北市有這個事情,我覺得全國是一致的標準,部長,我們會不會有統一的函釋或裁量來做為指引發給全國地方的稅務機關?我覺得應該要趕快,因為現在已經是報稅季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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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財政部就主動再來做一個函釋,讓地方政府可以有所遵循。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房屋稅差別稅率2.0是今年5月第一次開徵,過往是各縣市做歸戶,這次是全國總歸戶,發生地方政府有一些不同的認定,我們會持續地蒐集資訊,然後有寬緩期限,比如到6月2號,都已經先趕快發函釋,在整個報完以後,我們會整體做一個檢討,就是讓大家的認定可以一致,以避免一些紛擾,我們會隨時注意有什麼問題,也隨時給予函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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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好,部長,謝謝你的答復,我想透過今天的質詢,媒體就會知道你會儘速地函釋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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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會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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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但是我還是有一個問題,比如說我已經收到稅單了,你已經要叫我繳兩個不同的稅,我到底是繳還是不繳?如果我不繳,我怕到時候會有滯納金的問題,比如說我是乖乖的,不管你是怎麼算我要繳的稅率,不管兩者是不是一致,我是不是先繳了你再退我稅?還是要怎麼去做處理?部長要不要說清楚?因為已經收到稅單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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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是,您已經收到稅單對不對?像臺北市政府就已經重新開稅單,重新開的話,它的期限就重新計算,會往後延,第一張你就不要去交,你就交第二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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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部長,這是在臺北市,可是我現在質詢不會只有問臺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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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一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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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是不是全國都會重新開稅單?因為有些人收到稅單,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其他的疑義或問題,現在到底怎麼處理?應該要有一致性,因為我怕到時候有些人不繳,在臺北市他會等,那我如果住在桃園市,我如果住在苗栗縣,會不會有不同?我不知道到底會不會重新開稅單,因為你現在得到的資訊是臺北市會重新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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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委員,我們在函釋的時候同時要說清楚,就是開的跟我們現在函釋內容不一致的部分要重新開,然後重新計算繳納的期限,好嗎?我們會把您的提議納入,然後在函釋裡面說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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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就是讓全國一致,大家知道必須等第二張稅單,你剛剛說臺北市會有第二張稅單,那我就清楚了,我們不知道桃園市會不會有,所以他就會等,我們就一致的把它說清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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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好的,謝謝委員的提醒,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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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部長,我要問第二個問題,不只是房屋稅所造成的影響,而且不只有停車位的問題,現在包括很多身心障礙者車輛,我們今年使用牌照減稅的部分有放寬,現在放寬所有二等親,如果家裡有身心障礙者的話,都可以去申請牌照稅的減免,但是很多人都為了自住認定的標準,他就把戶籍遷出去了。譬如說我接到一個住戶的陳情,他們是兄弟,哥哥是有身心障礙,兩戶其實是連在一起,本來他們兩個住在一起,所以他車子的牌照稅可以減免,但是為了自住,本來其實他就是住在他自己的房子裡面,可是他戶籍遷出去了。部長,我要提出建議,有時候我們把戶籍當成認定是不是居住在一起的唯一標準,我覺得這樣的判斷有一點太單一,我舉例來說,在國外很多情形就是住得很近,但是他的車子有改裝過了,就是負責載他父親進出醫院,他就住在隔壁,從車子就可以看得出來,所以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認定的標準,而不是單一以戶籍來認定?我剛剛舉的那個例子就是向我陳情的人,他們其實是住在同一個樓層,兩戶就在隔壁,弟弟確實是長期當他哥哥的司機、載哥哥進出醫院,車子也有改裝,但是他為了減免牌照稅而把他跟哥哥的戶籍放在一起,問題是這樣他自己原來自住房子依課稅標準就變成非自住稅率。所以我才要提出來,我們很多的減免,包括身心障礙車輛牌照稅的減免,我們既然有放寬,是不是就不要以設籍為唯一標準、要求非設籍不可?這個陳情人長期就是住在隔壁,他為了這個牌照稅的減免,他自己的房子依課稅標準就失去自住稅率的優惠,好像也不合理,所以有沒有什麼其他認定的方式?譬如說美國就是看車子改裝了,確實一看就知道這就是載身心障礙者的那種車子,所以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認定的標準可以放寬,可以去做這方面的思考?我們既然已經放寬身心障礙者牌照稅減免的認定,那可不可以不要以設籍為唯一的標準?這是我今天要問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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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我想在認定上我們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所以我們會採用戶籍,而且是本人、配偶或同一個戶籍二親等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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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當然是二親等,我支持二親等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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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至於委員剛剛說的,譬如說弟弟改裝車子是為了接送哥哥,但是弟弟因為要跟哥哥設在同一個戶籍,以致於喪失他自己住宅的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其實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除了房屋所有權人本人之外,他的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裡面設籍也是可以適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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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我知道,部長,我再轉回來說,那輛車子本來可以適用身心障礙者牌照稅減免就沒有了,這就失去了它的原意,所以我才會提出類似像這樣不同的案例,個案很多,既然我們已經放寬身心障礙人士牌照稅減免,現在還是以二親等為主,我還是支持用二親等,但是以設籍為唯一的標準,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客觀標準可以作為評量,還是局長可以回復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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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這是牌照稅法裡面的規定,當然法律也不是不能修,但是我覺得客觀上還是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委員所提供的具體案例是怎麼樣,你是不是可以提出來,我們看看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來做一些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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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部長,我其實不是要處理個案,譬如我是身心障礙人士,我的女兒為了就近照顧我就住在我隔壁,所以他用來載我的那輛車子希望有機會適用牌照稅的減免,那輛車子也是長期接送我看醫生等等,所以我的意思是,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再多一些認定標準,而不是用設籍為唯一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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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委員是想要解決民眾的期待,但是就政府機關來說,如果有一些相關的事實,我們是不是可以來協助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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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我覺得可以多一些從寬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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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因為他對於法律不是那麼周延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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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我同意周延的認定,我沒有要處理個案,但是我覺得法律一條線,應該要多一些不同的方式去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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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有時候我們也會從個案裡面去看到一些可能的狀況再來研議,所以在個案的部分,我覺得可以去蒐集起來,我們來看看到底情況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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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來去做一些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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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看怎麼樣來做研議,因為這個情況我們知道,但是其實自住房屋的認定,除了本人設籍,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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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我現在的第二個部分是講牌照稅的減免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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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因為牌照稅會影響到他自住房屋的稅率,所以兩個之間變成他在抉擇上的一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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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我知道,我們還是從事實上面去做認定和處理,看有什麼樣的工具和手段,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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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部長翠雲:我們先看一下他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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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委員彥秀: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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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謝謝李委員,謝謝莊部長。 |
| 接下來有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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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委員會-11-3-20-12 |
| speakers | ["賴惠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顏寬恒","李彥秀","李坤城","林思銘","羅明才","鍾佳濱","黃珊珊","黃國昌","鄭天財Sra Kacaw","葉元之","王世堅","陳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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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5-15"] |
| gazette_id | 1144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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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處理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62案、有關 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4案及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8案;二、處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17案及有關行政院主 計總處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1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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