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時間: 0
Start Time End Time Text
00:00:08,778 00:00:26,090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本月委員吳宗憲等52人拟據公投提案主文他是你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和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
00:00:26,710 00:00:45,011 是的 就如同我的同仁民進黨的委員們所指稱現在在場的國民黨委員一共只有王宏威委員和葛如居委員兩位其他的這些共同提案委員都不在現場本席要提醒各位這一案根本不能簡稱為反被死
00:00:45,552 00:01:12,607 因為第一 台灣沒有廢死 何來廢死公投大法官已經說死刑核限而且死刑的嚇阻功能為我國人民之法感情所支持第二 這一案的題目內容更是和支持或反對死刑毫無關係因為這一案現在的提案主文各級法院和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以自決在人民投票決定之後
00:01:13,507 00:01:38,897 不管公投最後的結果投票結果是通過還是不通過都不會形成廢除死刑或不廢除死刑的效果所以如果說這個提案是反廢死公投要不就是國民黨刻意欺騙誤導人民要不然就是國民黨再一次展現他立法品質低落的最佳證明
00:01:40,390 00:02:00,467 遵守憲法對多數人民政府機關都是最基本的常識但是對部分立法委員來說卻好像難如登天公投提案主文的各級法院和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以自決這個在113年憲判自第八號大法官所作出的判決完全相反
00:02:01,167 00:02:27,583 大法官對死刑核限所作出的憲法解釋是大法官對於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的剝奪所要求的正當法律程序而根據公投法公投的類型可以分為法律的覆決立法原則的創制以及重大政策之覆決與創制請問現在你到底是在對哪一種類型提出公投
00:02:28,323 00:02:50,419 如果是立法行政政策的話那麼這是可以提出的嗎這一屆的立法院就像藍白擴權法案時不斷透過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毀憲亂政蔑視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原則藍白擴權的時候就是想要侵蝕行政部門的權力所以
00:02:50,879 00:02:50,899 好,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456

發言片段: 0
蘇委員巧慧:(11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要討論的是本院委員吳宗憲等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是的,就如同我的同仁、民進黨的委員們所指稱,現在在場的國民黨委員一共只有王鴻薇委員和葛如鈞委員兩位,其他的這些共同提案委員都不在現場。
本席要提醒各位,這一案根本不能簡稱為反廢死,因為第一,臺灣沒有廢死,何來廢死公投?大法官已經說死刑合憲,而且死刑的嚇阻功能為我國人民之法感情所支持;第二,這一案的題目內容更是和支持或反對死刑毫無關係,因為這一案現在的提案主文: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在人民投票決定之後,不管公投最後的投票結果是通過還是不通過,都不會形成廢除死刑或不廢除死刑的效果。
所以,如果說這個提案是反廢死公投,要不就是國民黨刻意欺騙、誤導人民,要不然就是國民黨再一次展現它立法品質低落的最佳證明。遵守憲法對多數人民、政府機關都是最基本的常識,但是對部分立法委員來說,卻好像難如登天,公投提案主文的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這個跟113年憲判字第8號大法官所做出的判決完全相反,大法官對死刑合憲所做出的憲法解釋是,大法官對於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的剝奪所要求的正當法律程序,根據公投法,公投的類型可以分為法律的複決、立法原則的創制以及重大政策之複決與創制。請問現在你到底是在對哪一種類型提出公投?如果是立法、行政政策的話,那麼這是可以提出的嗎?這一屆的立法院,就像藍白擴權法案時不斷透過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毀憲亂政、蔑視權力分立的法治國原則,藍白擴權的時候,就是想要侵蝕行政部門的權力,只要讓國民黨掌握立法院多數,他們就能夠搞亂整個國家,連權力分立都不會分,因此這一次的這個公投,絕對是欺騙人民的公投,我們當然反對。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沈發惠委員發言,吳思瑤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54
meet_id 院會-11-3-1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5-16"]
gazette_id 1144801
agenda_lcidc_ids ["11448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agenda_id 11448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