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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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831 | 00:00:06,395 | 好 感謝主席本席邀請我們NCC代主委好 陳代主委委員好 主委好主委 我們5月19號發生在新北三峽的那個重大車禍就是 你還記得吧記得甚至有 不只肇事 有人不幸死亡甚至有學生也罹難了 |
| 00:00:29,128 | 00:00:45,024 | 這是5月19號發生的那發生這個當然是重大新聞幾乎所有全國的媒體都做了非常量很大而且很仔細的一個報導但NCC5月21號有發布臉書來要求廣電媒體自播新聞 |
| 00:00:52,011 | 00:01:18,422 | 要有一定的原則自律為什麼NCC在5月21號要發布這樣的一個聲明因為在這個事件發生以後各媒體的報導包括有現場有血跡的還有肇事者臉不很清楚滿臉是血的那這個畫面其實適合來由媒體來播送嗎 |
| 00:01:20,345 | 00:01:48,822 | 所以NCC有定出一個原則啦對不對有你有提出一個回憶啦 應該這麼講啦是 這是剛剛委員講到這邊的四點齁那另外其實通案上如果新聞報導它應該是屬於普遍集團如果它過於血腥這部分其實會違反節目分級文會那我要那我要跟請教戴主委齁陳主委齁你5月19號發生錯誤喔5月19號開始啦一天兩天整天新聞都是在報導這個事情 |
| 00:01:50,592 | 00:02:10,707 | NCC5月21號才發出這個聲明你這聲明有四點我覺得你這四點沒有問題那你為什麼拖了兩天新聞報導已經快要已經引起很多人的議論了有很多爭議性的畫面不應該出現了 |
| 00:02:11,892 | 00:02:33,504 | 你NCC才出來講話NCC有提四點第一個 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拍到的影像必須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這是第一點 NCC的聲明第二個 對於意外災難事件的慘狀 |
| 00:02:35,865 | 00:02:57,291 | 不做特寫拍攝 若你沒有辦法避免 那麼應該要做後製的剪輯予以處理第三 不要使用過度悲傷者痛苦的影像若有必要 那應該要審慎過濾 而且絕不濫用並且不要重複播放 |
| 00:02:58,632 | 00:03:08,884 | 第四點 災難悲劇發生一段時間以後那麼你應該考量這種受難者 災民的心理傷害避免引起負面效益 |
| 00:03:10,151 | 00:03:31,282 | 你要補充什麼是 各位補充報告其實這些只是我們在個案上的提醒其實通案上他們我們在108年就把那沒有用啊 有用嗎我們所以才在重大事件時候要提醒他們你19號發生看當天的新聞報導你應該就要提醒所有的相關播出畫面的媒體啦對不對你為什麼21號再提這個聲明因為你發現啦哇 這個報導已經有點超過 |
| 00:03:40,868 | 00:04:07,029 | 就是說你的那個原則了所以你才21要補這個聲明來我再給你看下一個新聞這個你的聲明裡面也有提到像這個一個受難學生的同學吧還是學姊他受訪的時候這個學生很明顯的情緒已經失控他們痛哭那這個畫面也全程的拍攝播放這個就是在你的 |
| 00:04:12,418 | 00:04:21,654 | 就在你的 這個是第二天的新聞 五月二十號在你的原則裡面有提到的NCC呼籲的不要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的形象 |
| 00:04:23,967 | 00:04:50,524 | 對公民報告平常時期其實我們就108年給他們一個自律規範108年公協會所以他們都會我們都要求他們持續要落實他們的自律108年你去年啦去年再發一次啦還108年108年發什麼現場有誰記得你去年2024年12月不到半年前NCG就發布一個網路新聞自律原則 |
| 00:04:52,123 | 00:05:06,377 | 對 就是網路的部分然後你還扯到108年你去年12月發的都不好啊那108年發的有什麼用去年的是網路新聞剛剛講的是其實最最容易最容易觸犯的其實相關的網媒 |
| 00:05:08,658 | 00:05:24,084 | 所以你才特別針對網路新聞因為目前針對網媒你沒有無法可管嘛所以你特別在公布這樣的一個自律原則啦那其實不管什麼樣的媒體啦我認為媒體的對於類似這種重大事件的報導在國外怎麼做啊 |
| 00:05:28,550 | 00:05:57,330 | 自律是其中一個啦 就自律他律嘛就法律的規範 還有媒體的自律嘛其實NCC只能做的就是呼籲啊要自律 所以你提的都是一些自律原則包括建立內控申訴管道回應 保護兒少權益 維護新聞自由 尊重隱私貫徹事實查爾 錯誤報導 你就寫這些原則啦我們來看一下國外的做法啦像英國啦 英國是impressed德國是 |
| 00:05:58,885 | 00:06:27,519 | PresradPresradPresrad這個也是德國的一個這兩個impress是英國的一個自立組織啦德國的他們都有相關的新聞準則就是呢我們媒體在做相關報導的時候啊那大家有一些彼此的一個自己的一個約束那台灣啊NCG就像你講的108年開始NCG很想做這個方面的事情啊也很想成立這樣的一個 |
| 00:06:28,717 | 00:06:41,919 | 的一個組織啦就是由各媒體大家這是自願加入的喔在國際上這些都是自願加入的但是他鼓勵媒體自願加入因為你只要加入啊 |
| 00:06:43,001 | 00:06:56,980 | 那這個獲得這個組織的認證那對於你這個媒體本身就是說你的新聞內容報導還表示有一定品質還有你這個新聞媒體的定位你可以得到就是說這個組織的認證社會上的一個肯定 |
| 00:07:00,204 | 00:07:25,023 | 對 那跟我們回報 我們國內其實也朝這方向來做那之前簡報提到這兩個都是也是第三方也不是政府單位但我們今年度大概也會推一個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媒體的一些防護的機制我們去年12月發布了網路新聞的自立原則草案那進一步我們會推動它有個組織化來處理你是去年7月就開會要討論 |
| 00:07:27,899 | 00:07:43,149 | 討論以後搞了半年去年12月發布你剛講的原則草案嘛然後到現在6月了還沒看到草案我們知道你的時間單位是是一年為單位 半年為單位那你草案什麼時候要出來 |
| 00:07:44,549 | 00:08:03,116 | 我討論部分因為涉及到因為剛剛提到說我們為了要推組織加入這個組織所以他這個自立的原則部分我們必須要取得比較多數的共識目前會有一些部分還在西部的處理但是今年的防護機制我們會有一個案子在處理那今年會有相關單位來投標相信 |
| 00:08:03,536 | 00:08:29,114 | 今年也會在這個申訴的部分網路新聞這一塊也會納入申訴的一個範疇那我們自殺防治的部分已經3月14日上線網路新聞也預計今年開始要上路好 我們希望NCC在這方面尤其在這次的重大車禍事件上我們可以看出這樣的一個必要性好不好我們會繼續努力好 請加油 請努力好 謝謝主席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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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10時6分)感謝主席。本席邀請NCC代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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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陳代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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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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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主委好。主委,5月19日新北三峽發生重大車禍,你還記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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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記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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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駕駛不只肇事,還有人不幸死亡,甚至有學生罹難,這是5月19日發生的。這當然是重大新聞,幾乎全國所有媒體都做了很大量、很仔細的報導,但NCC在5月21日於臉書發布聲明,要求廣電媒體製播新聞要有一定的原則與自律。為什麼NCC會在5月21日發布這樣的聲明?因為在事件發生後,各媒體的報導包括現場有血跡的、還有肇事者臉部很清楚、滿臉是血的樣子,這種畫面適合媒體播送嗎?所以NCC訂出原則,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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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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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應該說你有提出呼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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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就是委員簡報寫的四點,其實通案來講,新聞報導應該是屬於普遍級的,如果過於血腥會違反節目分級,我們會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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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我要請教陳代主委,5月19日發生車禍,所以從5月19日開始的那一、兩天,新聞整天都在報導這件事,NCC到5月21日才發出四點聲明,我覺得這四點沒有問題,但為什麼要拖兩天?新聞報導已經快要……已經引起很多人議論,因為出現了很多不應該出現的爭議性畫面,然後NCC才出來講話。NCC提到四點:第一,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拍到的影像,必須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這是NCC聲明的第一點;第二,對於意外災難事件的慘狀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則應該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第三,不要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的影像,若有必要應審慎過濾,且絕不濫用,並且不重複播放;第四,災難、悲劇發生一段時間以後,應該要考量受難者、災民的心理傷害,避免引起負面效應。你要補充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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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補充報告,其實這些只是我們針對個案的提醒,就通案來說,我們在108年就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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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那沒有用啊!有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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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所以我們才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提醒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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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看19日當天的新聞報導時,你就應該要提醒所有媒體注意相關的播出畫面,對不對?為什麼會在21日才發出聲明?因為你發現報導已經有點超過原則了,所以才會在21日補聲明。我再給你看下一個新聞,這點你在聲明裡面也有提到,這應該是受難學生的同學或學姐,受訪時已經明顯情緒失控、痛哭,但畫面仍全程拍攝、播放,這是第二天5月20日的新聞,你在原則裡有提到,呼籲不要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的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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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平常時期,我們在108年給他們自律規範,他們有一個公協會,所以我們要求他們要持續落實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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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108年?你去年已經再發過一次,還108年?108年發什麼,現場有誰記得?NCC在去年(2024年)12月,即不到半年前曾發布網路新聞自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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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這是網路的部分,傳統媒體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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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還扯到108年?你去年12月發的就沒用了,你講108年發的有什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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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去年是針對網路新聞,剛剛講的是衛廣、無廣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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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其實最容易觸犯的是網媒,所以才會特別針對網路新聞,畢竟目前針對網媒無法可管,才特別公布這樣的自律原則。不管什麼樣的媒體,我認為媒體針對重大事件的報導……國外怎麼做?不外乎自律和他律,即法律的規範和媒體的自律,而NCC能做的就是呼籲要自律,因此你提的都是自律原則,包括建議內控、申訴管道回應、保護兒少權益、維護新聞自由、尊重隱私、貫徹事實查核、錯誤報導更正,你寫了這些原則。我們來看一下國外的作法,IMPRESS是英國一個自律組織,德國是Pressrat,他們都有相關的新聞準則,也就是媒體在做相關報導時要彼此約束。至於臺灣,就像你講的,從108年開始,因為NCC很想做這方面的事,也很想成立這樣的組織,由各媒體自願加入。國際上都是自願加入、鼓勵媒體自願加入,而且加入就可以獲得組織的認證,如此對於媒體本身與新聞內容報導來說,代表有一定品質,而該新聞媒體的定位也可以得到組織的認證,屬於一種社會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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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回報,其實國內也正朝這方向來做,委員提到的這兩個組織都是第三方,並非政府單位。我們預計在今年度推行網際網路新聞媒體防護機制,我們去年12月發布的網路新聞自律原則草案,將會進一步推動,將其組織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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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你們去年7月就開會討論,討論以後搞了半年,終於在去年12月發布你剛剛講的原則草案,但到現在已經快6月了,還是沒看到草案!不知道你的時間是以一年為單位還是以半年為單位?草案什麼時候要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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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草案部分因為涉及到……剛剛說我們未來要推組織,即加入這個組織,所以在自律原則部分,我們就必須取得比較多數的共識,目前有一部分需要做細部處理。至於今年的防護機制,我們會有專案處理,今年會有相關單位來投標,相信今年在申訴的部分,網路新聞這一塊也會納入申訴的範疇,其中自殺防治部分已經在3月14號上線,網路新聞的部分也預計今年開始就要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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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好,我們希望NCC在這方面,尤其在這一次的重大車禍事件上,我們可以看出這樣的必要性,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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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我們會繼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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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請加油、請努力!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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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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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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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的質詢。 |
|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1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3 |
| speakers | ["林國成","洪孟楷","黃國昌","李昆澤","蔡其昌","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黃健豪","許智傑","徐富癸","林國成","邱若華","林月琴","游顥","王鴻薇","黃健豪"] |
| page_start | 421 |
| meetingDate | ["2025-05-28"] |
| gazette_id | 1145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501_00009"]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處理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15 案;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三、繼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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