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昱晴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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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680 00:00:07,963 好 謝謝主席 有請部長委員好
00:00:13,456 00:00:16,999 我想提出修法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讓家長們安心許多孩子就是被送到托嬰中心或者是保母家其實爸爸媽媽心裡難免都會忐忑不安就我的孩子到底安不安全被照顧得好不好然後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了什麼樣的一個問題這個真相能不能夠被釐清那我們就來看兩個案件
00:00:36,997 00:01:02,840 那高雄男子呢一個托育中心他在2025年的也就是今年的這個4月出現了爆出了這個8名的嬰幼童他遭到不當的對待那事後呢其實家長也才知道該機構就曾經被通報過但是呢相關的記錄其實沒有被揭露啊所以呢就變成說類似的狀況呢也同樣的出現在北投在去年的1月當中
00:01:03,560 00:01:24,291 雖然這個托嬰中心的被評鑒是假等但是呢他過往也有長期對孩子施暴而且隱瞞他不當的一個記錄那這時候其實家長就會開始擔心了就是如果這家的托嬰中心他以前到底有沒有出過事情或者是他曾經出過事情可是我居然是在
00:01:25,091 00:01:45,943 公開的一些資訊平台當中我查不到他過往的這樣子的一個狀況我怎麼能夠安心把小孩交到這裡呢那如果是發生了一段時間查不到或者是剛發生的事情其實家長也不知情那這個部分這個中間的資訊的漏接或資訊的一個gap我們怎麼樣去補足那第二個部分
00:01:46,983 00:02:02,541 就是關於這個托孕中心如果說他的負責人只要換一個名字他可能就可以再重新的開業那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的孩子送過去的這個托孕中心有沒有曾經有過這樣子的一個歷史記錄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來補足
00:02:04,602 00:02:17,708 好 謝謝委員的關心那這個你提出來這個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那我們在這個立法的過程當中當然怎麼樣精準的來去來也不要
00:02:19,341 00:02:32,726 誤殺無辜啦 但是也不要藉口喪事這個怎麼樣去精準的一個處理是我們在追求法條裡面的一個很重要的目標那現在有這樣子的一個平台可以提供給家長來做一個查詢嗎
00:02:35,868 00:03:01,309 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有要求縣市政府所有有依照兒少法去開出行政裁罰的案件都一律要通報到我們現在在社家署有一個CRC的資訊網會通報所有進來的案件裡面如果依照兒少法的規定他罰完是要公告被處分人的部分我們也都有統一的公告
00:03:02,029 00:03:27,345 統一的公告大概是什麼時候家長可能他們對這方面的資訊的宣導可能不足所以以往這個各縣市自己的裁罰他會在縣市政府自行來做公告所以家長有時候查都不見得也許查的地方不見得方便所以我們在去年的五月開始我們要地方政府所有的裁罰案件統一通報到我們的資訊網站
00:03:29,346 00:03:51,732 那依照這個法律的規定因為公佈姓名同樣也是一種裁罰的方式所以只要條文裡面有要公告姓名的部分我們也都統一公告在網站裡面那讓民眾可以來做一個全國性的一次性的解鎖我們現在所有的案件都有上去那在去年5月以前
00:03:52,552 00:04:10,854 各縣市曾經裁罰的案件我們也在要求各縣市政府把舊的案件一步一步的都把資料轉移到中央這邊來那我們希望能夠讓民眾能夠有一個一站式的檢索好那這個是這一部分那另外我想提到的就是很多在
00:04:11,655 00:04:27,037 所謂的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或者是真的當孩子受害了之後家長想要去調所謂的監視器的記錄的時候通常都已經會來不及要不就是影片被格次化要不就是監視器其實放在死角
00:04:27,438 00:04:50,314 好像掛好看的所以為什麼我的這個版本是希望能夠從這個露營的保存的天數從30天拉到60天因為我們發現有很多的孩子如果他開始慢慢的會學習表達我們收到很多的家長的陳情他們是想擠牙膏式的一天說一點一天說一點等到家長真的發現問題的時候其實時間往往超過那30天了
00:04:53,877 00:05:20,249 就變成家長他想要去找真相的時候其實這個部分我們是沒有替他們找到這樣子的一個可以被保留然後可以被閱覽或者是可以去調查這些記錄的一個狀況那我想呢這個事件其實也是發生在這個台南一個虐嬰的一個案件那通常我們發現這些施虐的案件就像我剛剛講的要不就是監視器是拍到角落看不到的地方
00:05:20,649 00:05:39,021 那要不就是真的出了事之後我們知道畫面可能被格式化不見了或者是保留的天數已經正式消失了那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來做防堵那是不是可以也支持我的版本就是我們從保留30天可以拉到60天這個部分能不能夠我想我們可以來討論到時候可以來討論
00:05:42,423 00:06:03,827 好那另外就是監視器如果壞掉的時候因為壞掉之後我們是不是希望他在24小時之內就要通報而不要拉長到48小時在24小時之內可能真的就要通報趕快先修好因為其實任何一分鐘都有可能是孩子正在冒冒著風險的對待這樣子的一個狀況這個理事有沒有什麼
00:06:10,443 00:06:12,485 這相關的部分我們會來仔細研議
00:06:22,490 00:06:41,394 這必須要綜合性各個角度來看看他的怎麼樣我們還是一切以照顧小孩為重要怎麼樣讓他們雙贏我們當然會希望這個托育的制度跟托育的政策這樣來討論托育的制度跟政策可以更加的進步因為讓孩子真的在平安
00:06:42,035 00:06:46,191 安全的一個環境這樣長大 其實是所有家長的一個心願好 謝謝 謝謝部長 謝謝主席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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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14時1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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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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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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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部長好。我想提出修法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讓家長們安心,許多孩子被送到托嬰中心或者保母家,其實爸爸媽媽心裡難免都會忐忑不安,我的孩子到底安不安全?被照顧得好不好?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了什麼問題,真相能不能夠被釐清?我們就來看兩個案件,高雄楠梓一個托育中心在2025年,也就是今年的4月,爆出8名的嬰幼童遭到不當的對待,事後家長才知道該機構就曾經被通報過,但是相關的紀錄其實沒有被揭露。
類似的狀況也同樣出現在北投,去年1月雖然這個托育中心被評鑑為甲等,但是他過往也有長期對孩子施暴,而且隱瞞他不當行為的紀錄。這時候其實家長就會開始擔心了,這些托育中心以前到底有沒有出過事情?或者是他曾經出過事情,可是我居然在公開的一些資訊平台當中,查不到他過往的狀況,我怎麼能夠安心把小孩交到這裡呢?如果是發生了一段時間查不到,或者是剛發生的事其實家長也不知情,那這個部分中間資訊的漏接或資訊的gap,我們怎麼樣去補足?
第二個部分,就是托育中心的負責人只要換一個名字,他可能就可以再重新開業,那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的孩子送過去的托育中心,有沒有曾經有過不良的歷史紀錄?這個部分我們怎麼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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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的關心,你提出來這個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們在立法的過程當中要怎麼樣精準,不要誤殺無辜,但是也不要借殼上市,怎麼去精準的處理是我們在追求法條裡面一個很重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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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現在有這樣子的一個平台,可以提供給家長來做查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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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請周代理署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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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理署長道君:跟委員報告,目前第一,我們有要求縣市政府,所有依照兒少法開出行政裁罰的案件,現在都一律要通報到社家署的CRC資訊網。在所有進來的案件裡面,如果依照兒少法的規定,它罰完是要公告被處分人的部分,我們也都有統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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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統一的公告大概是什麼時候?家長們這方面的資訊宣導可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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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理署長道君:以往各縣市自己的裁罰,它會在縣市政府自行來做公告,所以家長有時候查,也許查的地方不見得方便。所以我們在去年的5月開始,我們要地方政府所有的裁罰案件統一通報到我們的資訊網站,依照這個法律的規定,因為公布姓名同樣也是一種裁罰的方式。所以只要條文裡面有要公告姓名的部分,我們也都統一公告在網站裡面,讓民眾可以來做全國性、一次性的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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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我們多久會盤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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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理署長道君:我們現在所有的案件都有放上去,另外在去年5月以前各縣市曾經裁罰的案件,我們也在要求各縣市政府,把舊的案件一步步的將資料轉移到中央這邊,我們希望能夠讓民眾有一站式的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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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好,這個是一部分。另外我想提到,很多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或者是真的當孩子受害了之後,家長想要去調所謂的監視器紀錄,通常都已經來不及,不是影片被格式化,就是監視器放在死角,好像掛好看的。所以為什麼我的這個版本,希望能夠將錄影的保存天數從30天拉到60天,因為我們發現,有很多的孩子,如果他開始慢慢的會學習表達,我們收到很多家長的陳情,他們其實是像擠牙膏式的一天說一點、一天說一點,等到家長真的發現問題的時候,時間往往都超過30天。變成家長想要去找真相的時候,這個部分我們沒有替他們找到一個可以被保留、被閱覽,或者去調查這些紀錄的狀況。
這種情形其實也發生在臺南的一起虐嬰案件中,通常我們發現這些施虐的案件,就像我剛剛講的,不是監視器拍到角落看不到的地方,就是真的出了事之後畫面可能被格式化不見了,或者是保留天數太短已經消失了,這個部分我們怎麼樣來做防堵?是不是可以支持我的版本,就是從保留30天拉到60天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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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想我們可以來討論,到時候可以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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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另外就是監視器如果壞掉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希望他在24小時之內就要通報,而不要拉長到48小時?在24小時之內可能真的就要通報,趕快先修好,因為任何一分鐘,都有可能是孩子正在冒著風險被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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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個呂次有沒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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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相關的部分我們會來仔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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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必須要綜合性從各個角度來看,我們還是一切以照顧小孩為重,那怎麼樣讓他們雙贏,從實務上可以做到的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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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我們當然會希望這個托育的制度跟政策可以更加的進步啦!因為讓孩子真的在平安、安全的環境長大,是所有家長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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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當然,我們一定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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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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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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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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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郭委員,郭委員再度提醒衛福部,你們到底是要上傳雲端?要定時上傳?還是要即時串流?還是你要有一個官方的備份?然後是要從30天延長到60天?最主要還是保全證據啦!所以還請你們多多展現智慧,看怎麼處理。
請吳沛憶委員,吳沛憶委員、吳沛憶委員不在。
請廖偉翔委員,廖偉翔委員、廖偉翔委員不在。
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請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不在。
林月琴委員有請。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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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14
speakers ["劉建國","林淑芬","王育敏","何欣純","王正旭","林月琴","黃捷","陳菁徽","蘇清泉","邱鎮軍","黃秀芳","陳培瑜","李彥秀","楊瓊瓔","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昱晴","陳瑩","楊曜","陳昭姿","張嘉郡","林德福","廖偉翔","涂權吉","李坤城"]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5-28"]
gazette_id 1145502
agenda_lcidc_ids ["1145502_00002","11455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 64案(含報告事項51 案及討論事項13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二)委員林月 琴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案、(四)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五)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兒童 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六)委員黃捷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七)委員蔡易餘等 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八)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九)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委員郭昱晴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 服務法草案」案、(十一)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三)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 務法草案」案、(十四)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五)委員王正旭等 18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六) 委員吳沛憶等18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案;三、(一)繼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 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邱志 偉等19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 柏毅等16 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 人擬具 「病人自主權利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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