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傑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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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6,015 | 00:00:27,852 | 謝謝主席 我們請伍次長好 請伍次長委員好 次長好 抱歉 跟你交付任務因為我剛才說台鐵董事長 |
| 00:00:34,286 | 00:00:52,072 | 我今天有看到文所以很快市長就沒有兼台鐵董事長了吧但是我還是交通隊的議員所以台鐵的事情我還是會協助因為新的董事長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延續舊的政策啦 |
| 00:00:53,192 | 00:01:15,623 | 所以我還是要拜託那個次長我們代理董事長我們鳳山車站的問題我一直非常的關心是所以我們看鳳山車站其實目前當然招標一直都沒有順利然後我看他的時程是6月26日第三次招商截止收件所以時間也快了 |
| 00:01:16,864 | 00:01:33,563 | 那台鐵總經理跟次長也都跟我提過說如果是分段分段招標有沒有可能分期分區招標有沒有可能那我也跟次長表達過就是說 |
| 00:01:35,424 | 00:02:04,464 | 第一個就是電影院一定要有第二個就是說時間上就是說你要確定可以飆得出去的話在第一期就有電影院這個部分我還可以接受啦但是呢其實我在分析就是說6月26這個如果是有人來招來領或者是有人來投標可能就機會比較大一點啦 |
| 00:02:05,869 | 00:02:07,018 | 如果萬一沒有人來臨 |
| 00:02:09,039 | 00:02:37,109 | 當然他不會來領政完的嘛 對不對如果有機會分期分區那第一期就是照我的我們之前給選民的承諾給台鐵的要求這個部分都有如期如這樣子的方向可以完成的話那是最好但是如果沒有的話萬一沒有的話我是強烈建立就是一加一啦 |
| 00:02:39,810 | 00:03:02,634 | 我希望這個不要再三心兩意了啦因為你時間拖越久就越難決定啦那我看台北車站是7月267月26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所以是不是這個公告有機會可以變更或者是補充公告 |
| 00:03:04,180 | 00:03:31,214 | 這個部分事實上我們在看法規上是沒有問題啦但是交通部跟鐵路局也沒有可能做這樣子的決定我覺得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承諾要不然我每一次都等台鐵已經三次跟我說沒問題了這等下去真的是遙遙無期會被人家笑說你蓋得那麼漂亮變成文字館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 |
| 00:03:32,830 | 00:03:53,450 | 我們的次長跟總經理可以在這邊給我一個比較明確的答覆我想我跟那個召委報告啦齁剛剛講大概兩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剛剛委員提到說一加一的問題嘛一加一的問題其實我們去問過財政部初參司初參司他兩個合併的時候他那個程序要重來 |
| 00:03:54,531 | 00:04:16,190 | 所以重來時間 我們這個已經跟他確認過這是第一個 會重來時間比較久一點當然這是我們的也是幫案之一第二個就是我們提到的分區分區分區分區分區對 這部分我們現在這部分已經在研擬我們現在暫不先不管6月26號的事情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在研擬 |
| 00:04:17,071 | 00:04:41,393 | 那剛提到的第一期一定要有電影院的部分這個我們一定會這樣炒作方式來做然後我們現在在把這些信息來寫在場上我現在是要跟次長跟總經理報告就是說分期分期如果626沒有那分期分期是不是一再規劃我們現在就在已經在研擬了 |
| 00:04:42,742 | 00:05:07,276 | 不是啊 你現在626如果沒有 你就要趕快設方案我已經聽了三次說 沒問題 有信心 沒有沒問題 有信心 沒有這一次626是第三次了喔對 626這一次看起來 我看我覺得應該是不樂觀啦 沒有錯所以我是要求同仁剛剛講的對 那你626如果沒有的話你現在再來規劃分期分區 |
| 00:05:08,410 | 00:05:16,472 | 要規劃到什麼時候這個比較單純這個比較單純我覺得 坦白講 次長 我一直覺得說單純 理想上是都沒問題啦但是我要看到務實的狀況真的是有效啦 |
| 00:05:27,355 | 00:05:52,750 | 那你今天 其實台北車站跟鳳山車站 坦白講鳳山車站即使是分期分區啦 它還是要花建設的成本所以對廠商來講 它要去OT 要再開久一點其實 然後之前的問題 他們在考慮到它整個商圈周遭包括拉拉炮等等的這些問題 讓它做一併考量 |
| 00:05:54,210 | 00:06:19,233 | 譬如說我還是不敢抱得太樂觀的態度啦所以我是認為說其實你如果是一加一是最快啦說實在台北車頭一定賺錢嘛我鳳山車頭有可能前陣子要倒租其實是有願景的 譬如說以前我三井拉拉破如果合作會其實它可以互相拉抬的但是初期會比較辛苦 |
| 00:06:21,012 | 00:06:46,152 | 所以就是說我認為說有時候這個是決策決策的果斷性跟前瞻性啦就是說我如果今天如果是26 626沒有結果的話我如果快刀斬亂嘛我就是果斷一點我就是決定1加1我相信台北車站一定有人會去標啦台北車道不可能沒人要標嘛 |
| 00:06:47,725 | 00:06:50,951 | 台北請教導 國防省請教導1加1就一定飆得出去嘛你用邏輯來思考其他的細節 台鐵說要再拚國1加1要拚國兩年 要廢話的 |
| 00:07:01,816 | 00:07:25,443 | 所以我是認為說這個其實在邏輯上就可以做這樣子的思考我在台北城市一定探訪一定有人來標這個邏輯沒問題吧是那鳳山1加1跟台北山1加1在鳳山坦白講初期因為他還要建設因為你一直說之前你BOTB跟OT的觀念沒有連接在一起對所以才會造成現在的問題是 |
| 00:07:26,983 | 00:07:43,294 | 那你現在如果叫新的廠商來標雖然是分期分區但是他還是要初期還是要做建設嘛要開過來用嘛所以坦白講我是真的是沒那麼樂觀啦所以我要拜託市長 |
| 00:07:45,543 | 00:08:07,732 | 董事長跟總經理跟未來的董事長就說我站在紅色車頭的角度你跟我一加一我應該是保證表的處理而且假設就是知名品牌的會來飆台北車站的基本上應該都是比較知名的品牌知名的品牌可以在台北車頭還可以在我們紅色車頭 我覺得這很好 |
| 00:08:11,328 | 00:08:32,522 | 所以我是強烈建議就是次長跟總經理甚至未來的董事長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進來但是我為什麼特別請吳次長就是說代替跟外當署長也是你要幫忙監管的嘛對不對是所以就是說我希望先在你一個人的胸口三個和尚沒水盒這個和尚就讓吳次長來擔啦 |
| 00:08:37,116 | 00:08:48,532 | 好不好好所以我就說6265真的沒有的話我覺得真的是1加1就趕快快到漲到馬就果斷決定好不好好好謝謝市長好 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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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12時2分)謝謝主席。請伍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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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伍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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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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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次長好!不好意思,又要交付您任務,因為我們看到報載臺鐵的新董事長已經決定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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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我今天有看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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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很快地,次長就不會再兼任臺鐵董事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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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但是我還是交通隊的一員,所以臺鐵的事情我還是會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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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當然,因為新的董事長來了之後,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延續舊的政策,所以我還是要拜託次長、代理董事長,我們鳳山車站的問題,我一直都非常的關心,其實目前鳳山車站招標一直都不順利,我看到它的時程是6月26日第三次招商截止收件,所以時間也快了。臺鐵總經理跟次長也都跟我提過,如果是分段招標有沒有可能?就是分期、分區招標有沒有可能?我也跟次長表達過,第一個,一定要有電影院;第二個,如果時間上確定可以標得出去的話,第一期就要有電影院的這個部分,我還可以接受。但是我再分析,如果6月26日有人來領標或是有人來投標,那機會可能就比較大一點,萬一沒有人來領標,當然他不會來領著玩,對不對?如果有機會分期、分區,那第一期就是照我們之前給選民的承諾和對臺鐵的要求,如果這個部分都有如期、如這樣的方向完成的話,那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沒有的話、萬一沒有的話,我是強烈建議「1+1」啦!我希望這個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啦!因為時間拖越久,你就越難決定。 |
| 我看臺北車站是7月26日,距離現在還有1個月的時間,所以這個公告是不是有機會可以變更?或者是補充公告?事實上,這個部分法規上是沒有問題啦!但是交通部跟鐵路局有沒有可能做這樣子的決定?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承諾,要不然我一直在等,臺鐵已經3次跟我說沒有問題了,這個再等下去真的是遙遙無期,會被人家笑說你車站蓋得那麼漂亮,結果變成蚊子館。所以這個部分,次長跟總經理是不是可以在這邊給我一個比較明確的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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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我跟召委報告,剛才講這大概有兩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剛才委員有提到的「1+1」的問題,其實「1+1」的問題我們有去問過財政部促參司,促參司說2個合併的時候,那個程序就要重來,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跟它確認過,這是第一個,重來時間就會比較久一點,當然這也是我們的方案之一;第二個就是我們提到的分期、分區這樣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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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分期、分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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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現在這部分已經在研擬,我們先不管6月26日的事情,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正在研擬。剛才提到第一期一定要有電影院的這個部分,這個我們一定會朝這樣的方式來做,我們現在也在協調這些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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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這些原則上都OK!我現在要跟次長和總經理報告的是,如果626沒有,那分期、分區是不是就要再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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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我們現在已經在研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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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不是,如果626沒有,你就要趕快設方案,我已經聽了3次,你們說:「沒問題,有信心!」結果卻沒有,第二次又說:「沒問題,有信心!」結果又沒有,這次626是第三次了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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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6月26日我看起來應該是不樂觀,沒有錯,所以我現在要求同仁,就是剛才講的分區、分期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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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對,如果626沒有的話,你才要來規劃分期、分區,那要規劃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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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不會,這個比較單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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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坦白講,次長,我一直覺得理想上是都沒有問題,但是我要看到務實的狀況真的是有效。其實臺北車站跟鳳山車站,坦白講鳳山車站即使是分期、分區,它還是要花建設的成本,所以這對廠商來講,它要OT還要花好幾億元;然後之前的問題,他們還要考慮到整個商圈周遭,包括LaLaport等等的這些問題,他們都要一併來考量,坦白說我還是不敢抱太樂觀的態度,所以我認為其實「1+1」是最快的。說實在的,臺北車站一定是賺錢的,我們鳳山車站前面有可能要投資,但其實這是有願景的,坦白說如果它跟三井LaLaport合在一起,其實是可以互相拉抬的,但是初期會比較辛苦,所以我認為有時候這是決策的果斷性跟前瞻性,如果626沒有結果的話,我就快刀斬亂麻,就果斷一點決定「1+1」,我相信臺北車站一定會有人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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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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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臺北車站不可能沒有人投標,臺北車站加鳳山車站、「1+1」,那就一定標得出去,你用邏輯來思考。其他的細節,臺鐵跟我說還要評估,「1+1」要評估2年,我火都熄了,所以我認為其實這在邏輯上就可以做這樣的思考,就是標下臺北車站一定賺錢,一定會有人來投標,這個邏輯沒問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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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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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鳳山車站跟臺北車站「1+1」,坦白講鳳山車站初期還要建設,我一直在講,之前BOT中「B」跟「OT」的觀念沒有連接在一起,所以才會造成現在的問題。現在新的廠商來投標,雖然是分期、分區,但是它初期還是要做建設嘛!要花好幾億元嘛!所以坦白講,我真的沒有那麼樂觀,所以我要拜託次長、董事長、總經理跟未來的董事長,站在鳳山車站的角度,你用「1+1」,我保證它標得出去,而且假設是知名品牌來標,會來投標臺北車站的基本上應該都是比較知名的品牌,知名品牌可以經營臺北車站和我們鳳山車站,我覺得這樣很好。所以我強烈建議,次長、總經理,甚至是未來的董事長,雖然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要進來,為什麼我要特別請伍次長,因為臺鐵換新的董事長也是你要幫忙監管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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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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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我先將希望放在你一個人身上,3個和尚沒水喝,這個和尚就讓伍次長來擔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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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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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如果626真的沒有的話,我覺得就趕快快刀斬亂麻,「1+1」就果斷決定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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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
| 發言片段: 27 |
| 許委員智傑:好嗎? |
| 發言片段: 28 |
|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
| 發言片段: 29 |
| 許委員智傑:謝謝次長。 |
| 發言片段: 30 |
|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謝謝召委。 |
| 發言片段: 31 |
| 主席:謝謝許智傑召委。 |
| 請陳雪生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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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5 |
| speakers |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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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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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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