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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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3,151 00:00:31,289 好 謝謝主席 本席邀請我們速發部黃部長請部長部長好部長好部長我剛聽到你在回應就是針對近日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在司法法治委員會播放一個不知真假不知道怎麼來的假的 不知真假的一個錄音檔
00:00:33,508 00:01:00,157 我有聽你再回答你對這個錄音檔的一個看法這個錄音檔其實內容主要就是影射司法在破壞柯文哲他的過程其實就是檢察官在問案很明顯的就是刻意誤導社會大眾如果你不知道這個影帶是怎麼來的你聽了以後你絕對會造成一種重大的誤解和錯誤的聯想
00:01:02,238 00:01:15,435 會損害到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的信賴和威信可能更可能會干預到審判中的具體案件嚴重破壞到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感你有看法嗎
00:01:17,312 00:01:42,952 對 這個報告委員 我還是講就是說因為真假這邊我完全尊重法務部的但是我要告訴你黃國昌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個引帶是他到現在還沒有說這是真的或假的他也沒有跟你說是不是AI形成的他只說這是一個示範帶 你知道吧但這極可能啦 極可能就用 反正就用現代科技去模擬製程的啦那我再提醒部長
00:01:44,369 00:02:13,221 行政院7月15號用院版的基本上應該是我們數碼部主筆的所謂的AI基本法你就要送出來了那類似黃國昌的這種行為那在AI基本法裡面就是未來面對AI生成的工具來偽造混淆視聽甚至成為政治操作工具的那麼在我們的AI基本法裡面有沒有辦法做有效的規範
00:02:14,622 00:02:33,469 我們第一個就是AI基本法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AI的風險分類風險分完以後我們會就是下一個就是各目的世界主管機關會根據這個分類去訂定所謂分級那分級就會叫做禁止使用那我相信在很多地方這個用假的
00:02:34,389 00:02:59,759 AI生成去做一些這種假的訊息的散播應該是在進展行列就是說基本法它只是訂出一個概要啦那後來他們會各主管單位訂出它的作用法那我們希望在作用法的時候要針對這種盡是真實但具有誤導性的AI內容還有介入的義務啊這個要納入明確的規範我再提一個例子給你看
00:03:00,899 00:03:29,539 民眾黨自己有提一個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這是黃國昌黨主席民眾黨自己提的在民眾黨的這個法案裡面第29條民眾黨自己寫AI使用者啊就是必須揭露其內容細菌人工智障使資訊接受者要知道這個內容並非真實以避免詐欺的風險
00:03:31,072 00:03:54,302 所以這就雙標的政客 雙標的政黨 為什麼逼他雙標民眾黨自己立的法就是說你這種AI用現代科技製作的東西你拿出來的時候 你就要告訴受者 就接受的人說我這個是並非真實的 是AI製作的這是法律規範的義務
00:03:56,394 00:04:21,147 而且就是說在民眾黨自己的法條第二之九條寫得很清楚所以部長你的看法呢這個就是我剛剛講跟委員講就是我們在作用法必須對哪一些東西禁止使用那像這種用深圳CIA來做這種詐欺或欺騙的行為應該都是在禁止的行列那當然禁止啦那我現在跟你舉例就是說在民眾黨自己定的法條裡面
00:04:22,998 00:04:48,462 他這個所謂的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的草案他自己寫的就是說一般社會觀念啦很容易你就被認為是真實的那麼你提供這樣的產品或服務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或等等就是說你應該揭露你拿錯的時候你就要揭露這個內容物是人為的生成或製造我現在念的都是民眾黨的法條的文字
00:04:50,249 00:05:13,578 結果民眾黨黨主席自己違法違背自己立法的精神雙標黨 雙標政客在這裡就看得很清楚了再來做一個比較我們國歌會的預告版本應該就是你們跨部會提出來的AI基本法草案其實我們第九條有寫到就是剛剛部長你提的
00:05:14,741 00:05:38,975 容易造成利益衝突啦 偏差啦 其實我廣告不實資訊誤導或造假等問題而違反相關的法律情勢 這個都應該禁止是不是這樣對 就剛剛講的就是沒有錯 就是只要是牽涉到欺騙 就不實的這樣一個訊息都應該要在不能用AI來產生這種訊息 所以應該要禁止不 剛好就是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就給我們示範
00:05:40,100 00:05:57,983 示範什麼叫做用AI用能工的技術來造成資訊的誤導或造假他剛好就親自來示範一個什麼叫做違法以及我們為什麼要訂出相關的法令來制止像黃國昌這種行為這是他在那次質詢唯一對社會正面意義就更加證明我們需要這樣的一個法律
00:06:07,892 00:06:29,458 來 另外喔 剛你在答詢的時候你有提到啊那我們政府最近準備跟Meta要來談嘛現在在台灣最嚴重的詐欺案都在Meta上面發生了其實本來也是受害者啦我之前也有報警 也有請我們事務部協助啦就是 為這種
00:06:32,191 00:06:59,216 這是利用我的個人人像所製造偽造圖卡假造圖卡散播不實的訊息那其實在過去事務部的統計主要詐騙的三個類型還是一樣都是金融投資身份冒充產品服務等等過去部長曾經說那你未來會成立一個假訊息委員會由NGO來主導這樣的一個協助事實查核
00:07:02,359 00:07:11,741 那你現在這個所謂的假訊息協會就是說這個訊息的真假的判斷應該是由一個所謂的這樣一個公正團體來做判斷那這是我的一個想法
00:07:26,846 00:07:49,835 這個目前就是就是如何推動這個還在規劃中不過的確啦就是說真假訊息的判斷確實不宜由這個因為你是部長你自己講出來的嘛所以我們現在的假訊息會交由比如說像我們現在他們有幾個NGO團體嘛像就是我們的這些麥克風目前我們對網路上的新聞無法可管這個問題要先解決啦
00:07:56,682 00:08:09,851 這個才是根本嘛 你用一個委員會 其實你這個委員會怎麼裁恐怕也許會有不同的爭議嘛你很難做到說大家都接受嘛所以這個基本上還是我們那個法律訂定的一個問題嘛是不是這樣
00:08:14,983 00:08:29,635 因為時間的問題啦 部長這外面打砸啦 我們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好不好這個已經成為大概民怨最巨大 大家最痛恨的一個事情啦好 我們結束後不加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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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9時53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數發部黃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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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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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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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部長,我剛剛聽到你在回應,針對近日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播放一個不知道怎麼來的、不知真假的錄音檔,我有聽你在回答你對這個錄音檔的一個看法。這個錄音檔其實內容主要就是影射司法在破壞柯文哲,它的過程其實就是檢察官在問案,很明顯地就是刻意誤導社會大眾,如果你不知道這個音檔是怎麼來的,你聽了以後絕對會造成一種重大的誤解和錯誤的聯想,會損害到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的信賴和威信,更可能會干預到審判中的具體案件,嚴重破壞到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感,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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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報告委員,我還是講因為真假這邊,我完全尊重法務部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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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但是我要告訴你,黃國昌到現在還沒有告訴我們這個音檔是真的還是假的,他也沒有跟我們是不是AI生成的,他只說這是一個示範帶,你知道吧?但這極可能就是用現代科技去模擬製成的啦!我再提醒部長,7月15號院版的,基本上應該是數發部主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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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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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所謂的AI基本法,就要送出來了。類似黃國昌的這種行為,在AI基本法裡面,未來面對AI生成的工具來偽造、混淆視聽,甚至成為政治操作工具的,那麼在我們的AI基本法裡面有沒有辦法做有效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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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第一個,我們AI基本法有一個很重要的是AI的風險分類,風險分完類以後,下一個就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根據這個分類去訂定所謂分級,分級就有一級叫做禁止使用,我相信在很多地方,用AI生成去做一些假訊息的散播應該是在禁止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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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我知道,就是說基本法只是訂出一個概要,後來各相關主管單位會訂出作用法,我們希望作用法要針對這種近似真實,但具有誤導性的AI內容,要有揭露的義務啊!這個要納入明確的規範。
我再提一個例子給你看,民眾黨自己有提一個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這是黃國昌黨主席、民眾黨自己提的。在民眾黨的法案裡面第二十九條寫,AI使用者必須揭露其內容係經人工製造,使資訊接受者知道內容非真實,以避免詐欺風險。所以這個就是雙標的政客、雙標的政黨。為什麼批他雙標?民眾黨自己立的法就是說用AI科技製作的東西拿出來的時候,就要告訴接受的人這個並非是真實的,而是AI製作的,這是法律規範的義務,而且民眾黨自己的法條第二十九條寫得很清楚。所以部長,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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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個就是我剛剛跟委員講,我們在作用法必須對哪一些東西禁止使用,像這種用生成式AI來做詐欺或欺騙的行為,應該都是在禁止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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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那當然禁止啦!我現在跟你舉例,在民眾黨自己訂的法條裡面,所謂的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的草案,他自己寫的。一般社會觀念很容易被認為是真實的,那麼提供這樣的產品或服務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等,你拿出來的時候就要揭露這個內容物是人為生成或製造的。我現在念的都是民眾黨法條的文字,結果民眾黨黨主席自己違法、違背自己立法的精神,雙標黨、雙標政客在這裡就看得很清楚啦!
我再來做一個比較,國科會的預告版本應該就是你們跨部會提出來的AI基本法草案,其實第九條有寫到,就是剛剛部長你提的,容易造成利益衝突、偏差、歧視或廣告不實、資訊誤導或造假等問題,而違反相關的法律情事,這個都應該要禁止,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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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就是剛剛講的,沒有錯。只要是牽涉到欺騙、不實的訊息,都不能用AI來產生這種訊息,應該要在禁止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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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剛好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就給我們示範,示範什麼叫做用AI的技術來造成資訊的誤導或造假,他剛好親自來示範什麼叫做違法,以及我們為什麼要訂出相關的法律來制止像黃國昌這種行為,這是他在那次質詢唯一對社會的正面意義,就更加證明我們需要這樣的一個法律。
另外,剛剛你在答詢的時候有提到,我們政府最近準備跟Meta要來談,現在在臺灣最嚴重的詐欺案都在Meta上面發生。其實本人也是受害者,我之前也有報警,也有請數發部協助,投影片上是利用我的個人人像所製造偽造圖卡,用這種假造的圖卡來散播不實的訊息。其實在過去數發部的統計,主要詐騙的三個類型還是一樣都是金融投資、身分冒充、產品服務等等,過去部長曾經說未來會成立一個假訊息委員會,由NGO來主導協助事實查核。部長,你現在這個所謂的假訊息協會用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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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就是剛剛講說一個NGO,訊息真假的判斷應該是由一個公正團體來做判斷,這是我的一個想法,目前如何推動還在規劃中,不過的確,真假訊息的判斷確實不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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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這個因為是部長自己講出來的,你去年12月的時候講出來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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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我知道。所以我們現在的假訊息會交由,比如說像臺灣有幾個NGO團體,像是我們的這些MyG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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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目前我們對於網路上的新聞無法可管,這個問題要先解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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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個我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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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這個才是根本,你用一個委員會,其實你這個委員會怎麼裁,恐怕會有不同的爭議,很難做到大家都接受,所以基本上還是法律訂定的問題,是不是這樣?
因為時間的問題,部長,打詐我們希望大家一起齊心努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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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好,謝謝委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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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這個已經民怨巨大,大家最痛恨的一件事情!請數發部加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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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好,謝謝委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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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俊憲代):接下來請召委許智傑委員來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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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6
speakers ["許智傑","洪孟楷","李昆澤","林國成","陳素月","林俊憲","徐富癸","邱若華","蔡其昌","葛如鈞","劉書彬","黃健豪","張雅琳","翁曉玲","鍾佳濱","葉元之","魯明哲","廖先翔","游顥","王鴻薇","何欣純","楊瓊瓔"]
page_start 379
meetingDate ["2025-06-18"]
gazette_id 1146001
agenda_lcidc_ids ["1146001_0001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就「推動 AI 之產業發展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6001_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