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傑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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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3,632 | 00:00:28,351 | 謝謝主席 我們請部長好 我們請部長部長剛聽了很多打詐很多詐騙真的是對你們來講無孔不入啦但是如何去防範其實真的是需要 |
| 00:00:29,482 | 00:00:55,454 | 很大的智慧那我這邊也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像很多跨國旅遊平台這些沒有落地的那個署長那現在有一些有落地有一些沒落地那大部分都沒落地那如果台灣人民遇到這一種也是詐騙那我們有沒有辦法從平台上面去著手 |
| 00:00:59,972 | 00:01:08,797 | 這個這個委員這個原則上如果沒有落地的平台確實在我們法規上納管是是一個問題不過這個我請那個署長是不是 |
| 00:01:13,376 | 00:01:43,036 | 那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那目前Google已經承諾在國外投放的在YouTube上的廣告如果是有涉及到對台灣的詐騙權他們也會下架所以在國外的投放在Google上的廣告Google現在有配合台灣的打詐專法去做一些處理那這一部分另外的是屬於這個網址的部分我們這邊也有DNSRPD的機制如果是可以來依法辦理 |
| 00:01:45,277 | 00:02:10,889 | 就是說與法沒有辦法處理但是我們有從不同機制上去處理這樣的那個詐騙廣告我是希望說書畫部可能要更主動更積極啦因為這個包括消費糾紛包括不法廣告包括違規商品包括有損國格的情勢這個我們如果都沒有主動去 |
| 00:02:13,548 | 00:02:41,737 | 尋找 那有時候可能被壓迫了很久都不知道我們看上個月那一個OTA 那一個還有掛上中華民國的國旗然後再來還有那個hotels.com那個都有中華民國的國旗那像下一張那個trip.com跟那個 |
| 00:02:45,104 | 00:03:09,951 | 像這個好像直接就需要你如果填到國家就要填中國台灣報告委員這個旅遊平台很多所以我是覺得說如果有一些平台有這樣的立場我們應該是讓民眾知道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用這樣的平台就是這個從消費上可以去去進行不過這個就是說我們是 |
| 00:03:11,471 | 00:03:32,303 | 主要它不牽涉到詐欺我們原則上是比較沒有辦法去管理但是如果有像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是可以因為不是只有一家可以選擇所以我相信我們民眾可以自己判斷如果這個真的是覺得要我們填所以這個其實我希望書法部能夠更主動一點因為民眾判斷 |
| 00:03:33,584 | 00:04:02,038 | 都用騙子的錢都用騙子的錢來判斷就不會有啦 用騙子的錢就判斷說這是詐騙啦這個我們也會同時跟江部觀光署聯絡像這種平台怎麼管理或者怎麼去怎麼處理我們會去跟他們再討論不過就是說這個東西我剛開始講就是說如果要我們填中國台灣才能夠去做這個網站做一些教育的話我覺得民眾可以選擇不要當然啦 |
| 00:04:02,938 | 00:04:31,149 | 那個我是這樣建立啦就是說西融數化部等於說不管是跟財政部跟經濟部跟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有關係的那我們現在一個是考慮到落地跟沒落地的問題一個是考慮到不同的部會的問題一個是考慮到這個跨國平台它的大跟小的問題當然你說所有死的你沒辦法都去 |
| 00:04:32,609 | 00:05:00,474 | 關會中啦 坦白講啦 這個真的我剛剛一開始就講這是無孔不入你們也很難處理但是針對比較大的比較知名的平台我想可能你們應該書畫部這個都可以去了解啦好 我們去了解那比較知名的平台這些如果說有涉及到就是以上我說的這一些問題的話那是不是也可以主動跟相關部會聯繫怎麼樣去做一個 |
| 00:05:01,673 | 00:05:12,818 | 比較好一點的管理啦沒有辦法100%我知道啦但是總是說我們有一點主動因為你比如說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他們沒有主動去訴求這個問題那一般來講就是跟網路詐騙有關係大家一想到就是司法部啊 |
| 00:05:19,049 | 00:05:37,785 | 這個我們會在尤其是剛剛講的旅遊平台我們會再跟交通部去討論這個希望說蘇花鋪可以主動一些那另外剛剛您在報告的時候提到這個促進資料發展條例事實上這個是院版的嘛對不對草案你們什麼時候 |
| 00:05:39,702 | 00:06:07,501 | 那個上次我們在那個聯席會議的時候我有講就是我們在7月15以前會提出我們部的版本那包括AI基本法對啊那個基本法是一個框架那框架裡面就有個資料的治理那這資料裡面就會有更多的細節這個資料這個剛剛委員這邊講的資料利用所以這是一起思考的嘛對不對你要有AI基本法你要有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 |
| 00:06:08,181 | 00:06:34,528 | 條例已經公告這草案公告了那在兩天前公告了所以這同時在進行所以7月15號的時候AI基本法的草案行政院會有行政案的版本出來是布的版本因為院還要院通過所以布好那那個時候我想我們再爭取啦既然主管單位是我們事務發布提出來的行政院版本嘛 |
| 00:06:35,248 | 00:06:49,118 | 是不是有機會AI基本法應該還是要回到正規的我們交通委員會這個我想我們需要跟不同黨派的再溝通啦不要用自己的角度我們還是要看主管機關是誰嘛這個我們到時候再來溝通 |
| 00:06:50,259 | 00:07:17,052 | 好那希望說那個部長堅持我們AI的基本法以及AI的基本產業創新要怎麼樣去發展希望蘇發部能夠擔起重責大任在議黨在問的時候也要告訴他們這個問題是蘇發部主責嘛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講清楚說明白讓社會大眾也可以去攻斷說到底是這個要擺在教委會還是擺在教委會我想這個部分 |
| 00:07:17,893 | 00:07:26,643 | 需要部長能夠秉持那個院部的原則能夠大聲的向社會講出來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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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10時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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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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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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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部長好。剛聽了很多打詐,很多詐騙真的對你們來講無孔不入,但是如何去防範,其實真的是需要很大的智慧。我這邊也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像很多沒有落地的跨國旅遊平臺。現在有一些有落地;有一些沒落地,大部分都沒落地,如果臺灣人民遇到這一種也是詐騙,那我們有沒有辦法從平臺上面去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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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委員,原則上如果沒有落地的平臺確實在我們法規上納管是一個問題。我們請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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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署長俊秀: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目前Google已經承諾在國外投放到YouTube上的廣告,如果實質有涉及到對臺灣的詐騙,他們也會下架。所以從國外投放在Google上的廣告,Google現在有配合臺灣的打詐專法去做一些處理。另外是屬於網址的部分,我們這邊也有DNS RPZ的機制,可以依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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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就是說依法沒有辦法處理,但是我們有從不同機制上去處理這樣的詐騙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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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我是希望數發部可能要更主動、更積極,因為這個包括消費糾紛、包括不法廣告、包括違規商品,包括有損國格的情事,我們如果都沒有主動去尋找,有時候可能被壓迫了很久都不知道。我們看那一個OTA還有掛上中華民國的國旗,再來Hotels.com,都有中華民國的國旗。像Trip.com跟trivago,如果填到國家,好像直接就要填中國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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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旅遊平臺很多,我覺得如果有一些平臺有這樣的立場,我們應該是讓民眾知道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用這樣的平臺,可以從消費上去進行。如果它不牽涉到詐欺,原則上我們是比較沒有辦法去管理,但是如果有像這樣的問題,因為不是只有一家可以選擇,所以我相信民眾可以自己判斷,如果真的是要我們填中國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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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其實我希望數發部能夠更主動一點,因為要由民眾來判斷,很多都被騙了,錢都被騙了再來判斷就來不及了,有啦!被騙錢以後就可以判斷這是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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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這個我們也會同時跟交通部觀光署聯絡,像這種平臺怎麼管理,或者怎麼處理,我們會去跟他們再討論。不過這個東西,如同我剛才講的,如果要我們填中國臺灣才能夠去用這個網站去做交易的話,我覺得民眾可以選擇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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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當然啦,我建議數發部,不管是跟財政部、跟經濟部、跟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有關係的,我們現在一個是考慮到落地跟沒落地的問題,一個是考慮到不同部會的問題,一個是考慮到跨國平臺大跟小的問題,坦白說,你沒辦法管得到所有小的,我剛剛一開始就講,這是無孔不入,你們也很難處理,但是針對比較大的、比較知名的平臺,數發部應該都可以去了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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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好,我們去了解一下,像Tri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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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比較知名的平臺如果有涉及到以上我說的這些問題的話,是不是也可以主動跟相關部會聯繫,看怎麼樣去做一個比較好一點的管理?我知道沒有辦法到100%,但總是說我們有一點主動,比如說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如果他們沒有主動去思考這個問題,一般來講跟網路詐騙有關係的,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數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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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這個我們會處理,尤其是剛剛講的旅遊平臺,我們會再跟交通部去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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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希望數發部可以主動一些。另外,剛剛您在報告的時候提到促進資料發展條例,這個是院版草案嘛?你們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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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上次在聯席會議的時候我有講,我們在7月15日以前會提出我們部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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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包括AI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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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對,那個基本法是一個框架,框架裡面就有個資料治理,資料治理裡面就會有更多的細節。剛剛委員講的資料創新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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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是一起思考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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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對,一起思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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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你要有AI基本法,你要有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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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條例草案已經公告了,在兩天前公告的,所以這同時在進行,並不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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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所以7月15日的時候,AI基本法的草案會有行政院的版本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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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是部的版本,因為院版還要院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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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好,那個時候我們再爭取,既然是主管單位數發部提出來的行政院版本,是不是有機會AI基本法還是要回到正規的交通委員會?我想我們需要跟不同黨派的再溝通,不要用自己的角度,我們還是要看主管機關是誰,這個我們到時候再來溝通。希望部長堅持我們AI的基本法,以及AI的基本產業創新要怎麼樣去發展,希望數發部能夠擔起重責大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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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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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在野黨在問的時候,也要告訴他們,這個部分是數發部主責,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講清楚說明白,讓社會大眾也可以去公斷,到底這個是要擺在教委會還是交委會,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夠秉持院部的原則,大聲地向社會講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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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部長彥男:我們責無旁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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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
| 發言片段: 30 |
| 主席(許委員智傑):請徐富癸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4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6 |
| speakers | ["許智傑","洪孟楷","李昆澤","林國成","陳素月","林俊憲","徐富癸","邱若華","蔡其昌","葛如鈞","劉書彬","黃健豪","張雅琳","翁曉玲","鍾佳濱","葉元之","魯明哲","廖先翔","游顥","王鴻薇","何欣純","楊瓊瓔"] |
| page_start | 379 |
| meetingDate | ["2025-06-18"] |
| gazette_id | 11460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001_0001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就「推動 AI 之產業發展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6001_0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