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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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6,092 | 00:00:28,824 | 謝謝主席 有請部長部長好 之前臨為授命擔任我們勞動部部長首要的任務是推動照顧不離職如何讓勞工不用為了照顧家庭而被迫選擇離職身為最年輕的勞動部長 |
| 00:00:31,605 | 00:00:58,059 | 我認為你一定了解年輕家庭的需求在今年4月初我想部長也接受中央社的一個專訪那你有說育嬰留庭要更彈性好用以育為單位的請假並不容易沒有你們還沒有放棄近日將提方案及配套請問部長育嬰留庭要更彈性好用彈性指的是什麼部分有沒有規劃方向為何 |
| 00:00:59,656 | 00:01:14,491 | 就是最早因為流停基本上它是要六個月那在110年的時候當時其實把它限縮到最短其實它可以一個月那我們認為這個最短的時間還可以再縮短日數可以再縮短那有沒有計畫要修法 |
| 00:01:16,012 | 00:01:32,063 | 有沒有計畫要修法我們現在會先以這個不用修法的範圍裡面來做到以日為單位希望大概何時會退出我們現在其實正在跟行政院爭取相關配套的資源都會希望儘快 |
| 00:01:33,629 | 00:01:54,345 | 好 有兩個問題先請教部長第一 產檢假從2021年7月1日開始產檢的項目已經從10次改為14次配合產檢的次數增加所以產檢假由原本的5天改成7天請問一下其他國家對於產檢假有何規定你有沒有研究過這個委員可以提 |
| 00:01:59,175 | 00:02:16,097 | 我想這樣子喔 從過去10次的產檢 產檢價變5到現在14次的產檢 產檢價變7勞動部的思維我希望說能夠再去研究一下喔因為我個人認為現階段的產檢真的只需要半天就可以了嗎 |
| 00:02:17,708 | 00:02:39,742 | 可能嗎?部長你覺得現在的產檢因為這部分當然我們可以再跟衛福部討論因為這個產檢的到底要多少時間的需求這主要其實是衛福部來跟我們當然當然但現在我要講的是食物面現在每一個媽媽去做產檢的時候絕大多數你認為她會請半天還請一天? |
| 00:02:45,687 | 00:03:02,174 | 其實多數有可能這種狀況我都聽過因為一種對啦沒有一定的數據啦但是我們認為他如果請半天真的是非常的匆忙那現階段很多的職場女性仍需要用上班日來完成產檢這無庸置疑吧部長您覺得 |
| 00:03:04,686 | 00:03:19,503 | 應該是說就產檢架的需求到底到多大我想其實因為我自己不是這方面的專業那這個部分我們也很願意跟衛福部來做討論看他們有沒有覺得需要再延長或者是在時間調整上的需求這當然我們願意跟衛福部來討論 |
| 00:03:21,685 | 00:03:37,182 | 我是覺得說如果還要做羊毛穿刺啊那如果家裡又是偏鄉偏遠或甚至是山區甚至不是在市中心他還要去到市中心的醫院做產檢我個人認為這樣子的一個所謂的半天根本是不夠的 |
| 00:03:38,362 | 00:04:01,697 | 那14次的產檢產檢假7天的設計明顯不足以支應現在的產檢需求那至於孕婦要動用到市價特休甚至是影響到職場的權益跟健康所以我認為產檢假應該要以完整的一天來思考14次的產檢應該要以14天的產檢假部長你可以認同嗎 |
| 00:04:06,462 | 00:04:34,702 | 我想委員在談的這個精神我們是了解的順便想跟你來聊一下這個賠產價那對不起因為我要聊賠產價之前我剛剛還特別搜尋一下就是Google洪森漢然後突然就跳出空格老婆然後也想一下說你有沒有另外一半那因為我自己本身就是我太太生三個啦那所以我們對這個賠產我也想跟你分享就是說 |
| 00:04:36,409 | 00:05:00,257 | 產檢不可能就他一個人去嘛一定要有人賠產嘛對不對《信免平等工作法》實行細則第七條除賠產檢、配偶所謂在這個過程當中請假外受僱者賠產之請假其因於配偶分免之當日及前後合計十五日的期間內為之 |
| 00:05:02,818 | 00:05:11,966 | 賠產價有使用時間的一個限制就是我剛剛說的分免的當日期前後合計15日請問部長為什麼要有15日的限制你不覺得不太合理嗎 |
| 00:05:17,722 | 00:05:23,446 | 各位報告基本上這個部分是我們當時設計的時候一個女性如果分娩的時候假設他是用剖腹的他其實最常要待在醫院7天那我們認為說這一個假的需求是基本上是希望這個勞工可以陪伴他另外一半這個從分娩然後出院照顧新生兒 |
| 00:05:41,758 | 00:06:01,068 | 那合理的期間因為我們不是要增加這個勞工其他的假所以希望在他最需要的時候然後合理性他的請假的這個室友所以依照實務上面來看一個女性分娩如果最常需要在醫院待7天所以前後15日是我們當時這個設計的本意 |
| 00:06:04,170 | 00:06:24,180 | 好 那我也是想用剖腹的部分來做一個案例啦那不謀而合 但是我還是認為就是說在這個剖腹的過程喔 醫院休養的這個部分現行制度 我只有7日的陪產假嘛 剛剛你有說到然後我就要回職場了我覺得這不利於產婦的休養跟新生兒的一個照顧還有初期的忙亂 |
| 00:06:25,641 | 00:06:45,498 | 所以七日難以充分協助產婦恢復與新生兒的照護對家庭的實際支持我認為是有限那所以部長我希望說這個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天數能不能再拉長您可以評估看看嗎 |
| 00:06:46,209 | 00:07:14,213 | 我想我們這部分我們可以來依照實際的需求但實際的需求我覺得我們可以再來做一些思考不過這部分我想我們會來跟衛福部來做討論可以討論吧我先提出這問題我先跟委員說明這部分其實當然都會是來自於比方說這個生育政策上面或者是生育的需求那哪些部分會需要我們在整體的工時的制度上面或休假的制度上面來去做因應跟配套 |
| 00:07:14,673 | 00:07:33,276 | 我們還是這部分還是會跟衛福部當然我們都希望越來越寬鬆啦但你也有提到實務面實務面到底不符不符合需求這我也尊重但我希望你可以再調查一下那目前我們有看到這樣的一個需求我們都願意來再做檢視一下這方面的需求那如果可以拉長的話賠產假期日你認為可不可以再拉長 |
| 00:07:35,322 | 00:07:59,579 | 那個我現在都不是只是單純說我認為可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我覺得我們沒有要你承諾我們都要在我們都會朝向這個方向我們都會再做一些評估好不好那你願不願意朝這個方向評估可以吧呃我們當然也這部分我們要考慮才人因為現在這個五天五天是由雇主付那兩天是由政府來補 |
| 00:08:00,998 | 00:08:15,928 | 好那當然這個相關的補助的金額當然這個如果要拉長的話這補助的金額會要提高那我認為我們可能方方面面這個財源上考慮也要考慮進來好那我過去也蠻關心這個早產兒照護的一個問題那您過去也關心這個輕職假 |
| 00:08:22,347 | 00:08:50,385 | 對吧是那根據國民健康署出生統計的年報顯示台灣出生率逐年下降但是早產兒的比例不降反升去年5月31我有召開一場早產兒暨友善輕職政策的一個公聽會當時會議結論早產兒的視網膜病變治療藥物納入健保已經在今年2月執行母乳的補充照物今年5月1日納入補助但是 |
| 00:08:51,165 | 00:09:17,665 | 對於醫療照護假這個部分目前還在努力雖然對早產兒家庭而言有育嬰留職停薪有家庭照顧假有所謂的特休可以運用但對於這些早產兒的家庭我認為還是不夠要再給予更多的一些支持因為畢竟早產兒對於這個早療的次數早療的時段路程甚至有可能要跨縣市因為有些早療要跨縣市去執行 |
| 00:09:18,906 | 00:09:37,738 | 這些問題我認為現在的天數均有所不足忽略早產兒特殊這樣子的一個狀況實際的需求對於整個早產兒的家庭而言我認為是工作以及孩子真的是特別特別的兩頭燒所以通常都會照顧到離子 |
| 00:09:38,178 | 00:09:54,075 | 要落實現今的專報照顧不離職很難啊不只早產兒罕病家庭也面臨一樣的狀況部長對於這些家長為了照顧早產兒罕病兒的一個醫療需求因長期醫療照顧而離開的職場你認為有什麼想法 |
| 00:09:59,227 | 00:10:13,217 | 這當然所以這我想包括早產兒或早療其實的需求其實也是我們現在在研議把暈流亭給更彈性可以讓大家有更多的價別可以來請求其中一個原因 |
| 00:10:14,500 | 00:10:37,541 | 我還是要再次特別拜託因為我有提出性免聘等工作法的20條修正那明定受僱者子女未滿6歲有早療 罕病的一個需求可以請醫療照顧假全年以18日為限這假不記錄家庭照顧假的天數是分開的我希望你能夠獲得你的支持那您覺得呢 |
| 00:10:40,124 | 00:10:54,524 | 我覺得我們可以綜合來思考跟評估委員的意識跟精神委員的意識跟精神我們了解但你能夠想像就是說別人的家庭突如其來有早療的孩子 |
| 00:10:55,505 | 00:11:20,363 | 有早產的孩子甚至有所謂的寒病的孩子哇那真的是一開始就很忙碌對於新生兒措手不及還有很多要再忙那更何況是寒病更何況是需要早產需要早療的所以我希望說你今天不用答應我但我是希望說提出這樣的需求希望作為一個部長你要再次設身處地去想這件事情如果今天發生在你我 |
| 00:11:21,124 | 00:11:45,622 | 每個人都可能發生的家庭上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是不是要有政府更多的支持或者是有其他的方式由勞動部來幫忙想辦法來支持早產兒 罕病家庭在這個運作維持蠟燭兩頭燒工作跟所謂的新生兒的到來這部分我希望能夠再研議可以嗎我們會重合來思考好 謝謝謝謝委員 謝謝部長接下來我們請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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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12時26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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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羅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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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部長好。部長之前臨危受命擔任勞動部部長,首要任務是推動「照顧不離職」,如何讓勞工不用為了照顧家庭而被迫選擇離職,身為最年輕的勞動部長,我認為你一定瞭解年輕家庭的需求。在今年4月初,部長也接受中央社的專訪,你有說育嬰留停要更彈性、好用,以「日」為單位的請假並不容易,你們還沒有放棄,近日將提方案及配套。請問部長,育嬰留停要更彈性、好用的「彈性」指的是什麼部分?有沒有規劃?方向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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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最早育嬰留停基本上是要六個月,在110年時其實已限縮到最短可以一個月,我們認為這個最短的時間還可以再縮短,日數可以再縮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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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有沒有計畫要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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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現在會先以不用修法的範圍裡來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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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以日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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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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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大概何時會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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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正在跟行政院爭取相關配套和資源,我也希望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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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有兩個問題請教部長,第一是產檢假。從2021年7月1日開始,產檢次數已經從10次改為14次,配合產檢的次數增加,產檢假由原本的5天改成7天,請問其他國家對於產檢假有何規定,你有沒有研究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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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這個委員可以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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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從過去10次的產檢假變5天,到現在14次的產檢假變7天,我希望勞動部能夠再研究一下,我個人認為現階段的產檢,真的只需要半天就可以嗎?可能嗎?部長,你覺得現在的產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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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我們可以再跟衛福部討論,因為產檢到底要多少時間的需求,主要是衛福部來跟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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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當然,但我要講的是實務面。現在每一個媽媽去做產檢,絕大多數你認為她會請半天還請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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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各種狀況我都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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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對,沒有一定的數據,但我們認為如果只請半天,真的非常匆忙,現階段很多職場女性仍需要用上班日來完成產檢,這無庸置疑,部長您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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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應該說就產檢假的需求到底到多大,因為我自己不是這方面的專業,這個部分我們也很願意跟衛福部討論,看他們有沒有覺得需要再延長,或有時間調整上的需求,我們會跟衛福部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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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我覺得如果還要做羊膜穿刺,如果家裡又是偏鄉、偏遠地區,甚至是山區,還要到市中心的醫院做產檢,我個人認為半天根本不夠。14次的產檢配產檢假7天的設計,明顯不足以支應現在的產檢需求。至於孕婦要動用到事假、特休,甚至影響到職場的權益跟健康,我認為產檢假應該要以完整的一天來思考,14次的產檢應該要對應14天的產檢假,部長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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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想委員在談的精神,我們是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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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順便想聊一下陪產假,對不起,我聊陪產假之前,我特別上Google搜尋「洪申翰」,然後突然跳出空格老婆,想說你有沒有另外一半,因為我太太生三個,所以對於陪產,我也想跟你分享,產檢不可能就她一個人去,一定要有人陪產檢,對不對?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除陪產檢於配偶在這個過程當中請假外,受僱者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為之。陪產假有使用時間限制,就是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請問部長為什麼有15日的限制?你不覺得不太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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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司長琦雅:基本上,這個部分我們當時設計時,一個女性如果分娩時假設是用剖腹的,她最長要待在醫院7天。我們認為這個假的需求,基本上是希望勞工可以陪伴他的另一半,從分娩然後出院照顧新生兒的合理期間。不是要增加勞工其他的假,是希望在他最需要的時候,合理請假的事由,依照實務上來看,一個女性分娩如果需要在醫院待7天,所以前後15日是我們當時設計的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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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好,我也想用剖腹產來做案例,不謀而合。但我還是認為,在剖腹過程醫院休養的部分,現行制度只有7日陪產假,然後就要回職場,我覺得這不利於產婦休養,跟新生兒照顧,還有初期的忙亂。所以7日難以充分協助產婦恢復與新生兒的照護,對於家庭的實際支持我認為是有限。部長,我希望這個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的天數能否再拉長?您可以評估看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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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想這部分我們可以依照實際需求再做思考,我們會跟衛福部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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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20日、30日?可以討論吧?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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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這部分是來自於生育政策上或生育需求,在整體工時或休假制度上做因應跟配套,所以我們會跟衛福部意見交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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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我們都希望越來越寬鬆,但你也提到實務面到底符不符合需求,我也尊重。我希望你可以再調查一下,目前我們有看到這樣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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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願意再檢視這方面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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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如果陪產假7日可以再拉長,你認為可不可以再拉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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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委員,我現在不是單純說我認為可以或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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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我沒有要你承諾,你願不願意朝這方向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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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會再做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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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你願不願意朝這方向評估?可以吧?我沒有要你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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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這部分我們也要考慮財源,因為現在5天由雇主付,2天是由政府來補。相關的補助金額,如果要拉長的話,補助金額會提高,我們可能財源上也要考慮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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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好,我過去也蠻關心早產兒照護的問題,您過去也關心親職假,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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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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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根據國民健康署出生統計的年報顯示,臺灣出生率逐年下降,但早產兒的比例不降反升。去年5月31日我召開一場早產兒暨友善親職政策的公聽會,當時會議結論,早產兒的視網膜病變治療藥物已經在今年2月執行納入健保,母乳的補充照護也在今年5月1日納入補助。 |
| 但對於醫療照護假,這個部分目前還在努力,雖然對早產兒家庭而言,有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特休可以運用,但我認為還是不夠,要再給予更多支持。因為早產兒對於早療的次數、時段、路程,甚至可能要跨縣市去執行等這些問題,我認為現在的天數均有所不足,忽略早產兒特殊狀況的實際需求。對於早產兒家庭而言,工作以及孩子真的特別兩頭燒,所以通常都會照顧到離職,要落實現今的「照顧不離職」很難,不只早產兒,罕病家庭也面臨一樣的狀況。部長,對於這些家長為了照顧早產兒、罕病兒的醫療需求,因長期醫療照顧而離開職場,你有什麼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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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想包括早產兒或早療的需求,也是我們現在研議把育嬰留停更具彈性,讓大家有更多假別可以請休的其中一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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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我要再次拜託,我有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修正,明定受僱者子女未滿6歲,具有早療、罕病的需求,可請醫療照顧假,全年以18日為限,這假不計入家庭照顧假的天數,是分開的,我希望能獲得你的支持,您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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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可以綜合來思考跟評估,委員的意思跟精神,我們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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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你能想像別人的家庭突如其來有早療、早產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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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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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委員廷瑋:甚至有罕病的孩子,那真的是一開始就很忙碌,對新生兒措手不及有很多要忙,更何況是罕病、早產、需要早療的。你今天不用答應我,但我提出這樣的需求,希望作為部長,你要再次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今天發生在你我,每個人都可能發生的家庭上,我們該怎麼辦?是不是要有政府更多的支持?或是其他的方式,由勞動部幫忙想辦法支持早產兒、罕病家庭,在這個蠟燭兩頭燒的工作跟新生兒到來之間能維持運作,希望你能夠再研議,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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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部長申翰:我們會綜合來思考。 |
| 發言片段: 44 |
|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 |
| 發言片段: 45 |
| 主席(陳委員菁徽代):謝謝委員,謝謝部長。 |
| 接下來請李坤城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16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6-17 |
| speakers | ["蘇清泉","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黃秀芳","涂權吉","劉建國","廖偉翔","林淑芬","王正旭","羅廷瑋","李坤城","張雅琳","張啓楷","陳瑩","楊曜","林德福","楊瓊瓔"] |
| page_start | 443 |
| meetingDate | ["2025-06-18"] |
| gazette_id | 11460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001_0001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勞動部部長就「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落實照顧不離職政策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
| agenda_id | 1146001_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