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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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69 00:00:09,475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完畢後再散會討論事項法案另定其處理我們請莊惠雄委員
00:00:16,350 00:00:26,857 謝謝主席 有請我們內政部 我們吳次長還有移民署林署長 陸委會大陸委員會我們的法政處周處長市長我來請教啦 我今天早上聽了以後大家講那個整個新住民人數你們的統計現在是多少人
00:00:40,154 00:00:49,204 新住民人數目前如果是適用照新住民基本法第120條婚姻移民新住民子女跟專業及技術移民大概加起來大概130萬
00:00:54,162 00:01:11,570 那我想行政院這一次沒有院版那可能就是你們有所疑慮本席的看法是認為說這個整個新住民發展署的一個成立是代表我們台灣多元
00:01:12,370 00:01:32,925 共榮的一個里程碑啦那也就代表說你剛提到的這樣130萬這個新竹民莊嚴的一個承諾的說你們沒煩惱政府只有你們的課稅是在講這個但是業務的部分啦我就有一點點意見啦你像譬如說在整個基本法裡面你的陸配那也算啦
00:01:34,025 00:01:49,523 也算啦那可是我今天看你們陸委會你們提出來的講法你們又是講說這個新住民事務主管機關成立以後不涉及陸委會業務的調整也沒有業務需要移撥到新住民事務主管機關你們是這樣講的
00:01:51,445 00:02:07,371 那這個我又有點疑慮啦你現在涉及到陸配如果說這個兩岸之間的一個往返當然大家現在講到的是說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行使公權力嘛 委託他們行使公權力那好啦 那新的機關成立以後那這一塊你們新的樹敢有辦法去處理到時還是跟海基會在處理那怎麼會你們今天陸委會的報告講說跟我們無色真的無色嗎 請說明
00:02:22,999 00:02:46,528 委員好 首先兩點 第一點陸委會的組織設立一直他是做政策協調政策擬定那我現在講的是你們當然是政策的協調跟規劃那我現在講的實際上涉及到兩岸人民之間的往返裡面它裡面有很多的有涉及到新住民嘛那涉及到新住民的話你說這一些以目前來講的話就是我們陸委會委託海基位來行使這個公權力來幫忙嘛
00:02:51,810 00:03:06,138 那新的署成立以後我說這一個業務你怎麼辦報告委員我們今天委託海基會處理的很多是屬於一些公權力以外的服務事項我是針對陸配的部分是嘛 就服務嘛
00:03:06,638 00:03:32,652 是服務事項那針對陸配本身在法律上應有的權益還是會回歸到原來移民署或將來成立的新住民發展署他們來處理譬如說身份的取得入出境的許可這都是跟公權力有關的事項不會由海基會來發啦那當然啦那我說服務的呢你本來一個機關成立以後啊你說很多涉及到人民的福利啊保障啊那這些原來就是新設立的機關屬於他的執掌啦可是陸委會這塊你也是一樣在做啊
00:03:36,554 00:03:45,591 新的署成立以後 涉及到兩岸的新的署還是沒辦法去做嘛我們對於陸配的關懷跟服務
00:03:47,372 00:04:08,235 一樣還是會持續在做我知道啦 但是你會重疊啦到最後就不是新設立的新移民發展署不管名字叫做什麼新住民的發展署如果成立以後到最後不是新住民發展署委託海基會來行使公權力嗎還是陸委會在行使公權力啊委託海基會行使公權力啊
00:04:10,486 00:04:17,636 這部分有沒有這樣的問題基本上現在啊現在如果是以移民署在做的話現在當然還好啦新的機關成立以後啦
00:04:22,421 00:04:48,198 對於這一塊我們是認為說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就因為不涉及到公權力的問題的話我們還是可以請海紀委繼續來做都是服務啦都是服務如果沒有涉及到行使公權力的話對 不會有問題那機關就不是義務就不是責任的問題照顧常常都後面因為你叫做公權力他才會說都沒有還沒講清楚啦
00:04:52,299 00:05:05,517 這個就是沒有院版裡面還沒有提出來的地方之一這個再好好想一想啦好不好謝謝委員再好好想一想啦那另外喔就是我其實我以台東為例啦那個處長你請回啦新住民人口現在超過2%啦
00:05:07,139 00:05:23,724 其實對他們來看我們每天碰到的 笑容啦 汗水啦其實這早就已經深深的融入這一塊土地啦他們其實已經都不是過客了啦他們都算我們要動作家人來看待嘛但是社會上擔心啦 尤其我們今天在委員會裡面我相信這一題啊
00:05:25,724 00:05:46,231 這個草案 它倒不是政黨之間大家攻防的問題 倒不是本期倒認為是說 你如果說多一個署那你對我新住民來講的話 我要多一大堆表格或者說 給一個機關 變成一個衙門而已會不會多一份的一個折騰啊就是說機關的設立以後 我期待啊 要有溫度啦
00:05:48,738 00:06:01,271 這真的就是要有溫度啦 阿沒有喔 因為冷冰冰喔 只是流程的一個堆疊而已啊所以我來請教就是說 跨部會的分工喔 到最後 你這不能稍怕乾 你知不知道 很怕到要
00:06:05,353 00:06:23,330 讓人覺得在那裡踢皮球啦所以你如何去精準的界定誰該負責些什麼如何去讓它變成有效率跟有效能的一個協調平台我認為這個就很重要了這個面對這樣的一個廣泛的跨部會的性質大家都非常清楚啊你怎麼去劃分啊避免讓新住民在那裡
00:06:28,110 00:06:40,536 繞圈圈 我覺得這個就 我先講在前頭啦就是我們這整個草案裡面 就是這幾個問題啦另外你說說新的署跟移民署 這個林署長你就必須要去看待這個問題啦你也不能分別先做
00:06:43,337 00:06:58,047 你也不能說這樣不明不白你像譬如說以目前你移民署你負責路徑 拘留 規劃這現在你移民署的嘛可是呢你新署以後又著引於權益的保障跟社會的一個融入要怎麼簽
00:06:59,537 00:07:16,310 你說業務沒有移波 你不可能啊那所以說呢 你在現實中新住民來台初期他最需要的其實是什麼 語言嘛 語言的訓練嘛那你說生活適應啊 或者說要找工作 就業的一個媒合那請問啊 這一些業務到最後
00:07:17,031 00:07:25,745 你是你移民署 你現在你扶著板 正經就好那個證照就好了然後新的 新的成立了一個署那你來從那裡輔導 都從那裡包開還是你們兩邊再這樣去重疊請教社長
00:07:31,391 00:07:47,440 那這個朋友是不是請署長因為我之前在開會的時候也是針對哪一些是要業務移撥哪一些是留在移民署的就是像剛剛委員談的除了靜之外因為他可能身份是新住民那新住民之後他進來的時候哪一些業務從既有的移民署業務我就把它移撥到
00:07:48,280 00:08:09,955 那個新住民發展署大概是這樣那如果細節我再請署長說一下所以就是涉及到你漁民署你本來是側重權益的保障跟融入的輔導你新住民發展署你接下來掌管的是從那個入境 拘留 規劃取得甚至國局法律身份這些事情你們就要明確去做一個劃分了啦那另外啊
00:08:10,865 00:08:30,444 我相信移民署現在是被大家口碑最好的就是你們那個一站式的服務啦新住民我看他們是最熟悉的那我要問的就是說那你新的署成立以後民眾是不是還在原服務站一站就可以搞定所有的諮詢跟申辦
00:08:37,688 00:08:57,322 因為如果新住民發展署成立之後他各縣市的手腳會回歸到所謂的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透過我們所謂的新住民發展基金裡面去做對各縣市做補助目前有41個處所包括有公辦公營跟公辦民營委託代辦這個部分
00:09:01,445 00:09:17,934 所以耳後的話當然我們服務站我們在這個過渡階段裡面我們也會對於新住民他相關的權益保障有需要就諮詢的部分我們會協助做一個轉介但是發展署成立之後他耳後的手腳會歸到所謂的這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以上
00:09:18,274 00:09:46,768 好 新署的成立的誕生我跟你講我們樂觀其成但是我們很怕一個機關的誕生你到最後讓老百姓多走了一些遠廣路你多設一個署其實沒有困難 很容易但是你怎麼樣少讓這些新住民多跑一趟路啊這個才是我們設立這個的真本事啦所以這個涉及到整個新機關的一個成立我們立場其實就很簡單啦新住民他不是一個族群啦
00:09:47,389 00:10:08,068 他其實就是用家人的概念這樣去看待那我們期待這一些我們今天新竹的一個成立業務權責分清楚讓他變成新住民的一個靠山你共足一個不只是共榮還是要共榮的一個台灣這個業務的部分我相信在主條的時候你們也要跟各個機關你們要把這個事權去弄清楚好不好好 謝謝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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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1時47分)謝謝主席。有請內政部吳次長、移民署林署長、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周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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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次長、署長、周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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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堂安: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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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次長,我來請教,整個新住民的人數,你們現在的統計是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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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堂安:新住民人數,目前如果照新住民基本法第一百二十條,婚姻移民、新住民子女跟專業及技術移民,加起來大概1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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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一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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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堂安:1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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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30萬。我想行政院這一次沒有院版,可能就是你們有所疑慮,本席的看法是認為整個新住民發展署的成立,代表臺灣多元共榮的一個里程碑,也就代表你剛提到的將近130萬新住民莊嚴的一個承諾,你們不用擔心,政府當你們的靠山,是在講這個。但是業務的部分,我就有一點點意見,譬如在整個基本法裡面,陸配也算啊!可是今天看陸委會提出來的講法,又說新住民事務主管機關成立以後,不涉及陸委會業務的調整,也沒有業務需要移撥到新住民事務主管機關,你們是這樣講的。這個部分我又有點疑慮了,現在涉及到陸配,如果兩岸之間的往返,當然大家現在會說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行使公權力,那好了,新的機關成立以後,新的署就這一塊能有辦法處理嗎?到時候還是海基會在處理,那今天陸委會的報告怎麼會說跟我們無涉,真的無涉嗎?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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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委員好。首先說明兩點,第一點,陸委會的組織設立一直是做政策協調、政策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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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現在講的是,你們當然是負責政策的協調跟規劃,實際上涉及到兩岸人民之間往返裡面,有很多涉及新住民的部分,以目前來講的話,是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協助來行使公權力,新的署成立以後,這個業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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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報告委員,針對陸配的部分,我們委託海基會處理的很多是屬於公權力以外的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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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是嘛!就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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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對,是服務事項,針對陸配本身在法律上應有的權益,還是會回歸到原來的移民署或將來成立的新住民發展署來處理,譬如身分的取得、入出境的許可,這都是跟公權力有關的事項,不會由海基會來發,現在也不是由海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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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當然!那服務的呢?本來一個機關成立以後,很多涉及到人民的福利、保障等原來就是屬於新設立機關的職掌,可是這塊陸委會也是一樣在做,新的署成立以後,涉及到兩岸的部分,它還是沒辦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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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我們對於陸配的關懷跟服務,一樣還是會持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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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知道,但是會重疊,到最後就不是新設立的新移民發展署,不管名字叫做什麼。新住民發展署如果成立以後,到最後不是新住民發展署委託海基會來行使公權力,而還是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行使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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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這部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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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有沒有這樣的問題?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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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基本上,現在如果是以移民署在做的話,是還好。將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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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現在當然沒有,我是說將來新的機關成立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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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對於這一塊,我們認為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因為不涉及公權力問題的話,還是可以請海基會繼續來做,都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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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如果沒有涉及到行使公權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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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對,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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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機關就不是義務、就不是責任的問題,照顧後面常常因為叫做公權力,你怎麼會跟我說都沒有?你們還沒講清楚。這個就是你們還沒有提出來院版的原因之一,這個部分再好好想一想,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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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鳴瑞: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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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另外我以臺東為例,新住民人口現在差不多超過2%,其實對他們來看,每天碰到的笑容、汗水,早就已經深深地融入這一塊土地,他們已經都不是過客了,我們都算是把他們當作家人來看待。但是社會上擔心,尤其今天在委員會審查,我相信這個草案不是政黨之間攻防的問題,本席倒認為,如果多一個署對新住民來講的話,要多一大堆表格,或者只是多了一個機關變成一個衙門而已,會不會多一份的折騰?也就是說機關的設立之後,我期待要有溫度,真的就是要有溫度,不然冷冰冰,只是流程的堆疊而已。所以我要請教的是,跨部會的分工到最後,不能互相打結,你知道嗎?很怕到最後被人家覺得在互踢皮球。如何精準地界定誰該負責些什麼,如何讓它變成有效率跟有效能的一個協調平臺,我認為這個就很重要,面對這樣一個廣泛、跨部會的性質,大家都非常清楚,要怎麼去劃分?避免讓新住民在那邊繞圈圈,我先講在前頭,整個草案裡面就是這幾個問題。
另外,新的署跟移民署,不能分得不清楚,也不能不明不白。林署長,你必須要去看待這個問題。比如目前入境、居留、歸化是移民署權管的,可是新署又著眼於權益的保障跟社會的融入,要怎麼切割?業務沒有移撥,也不可能啊!在現實中新住民來臺初期,最需要的是什麼?語言嘛!語言的訓練。生活適應或者要找工作的就業媒合,請問這些業務到最後是移民署負責辦證件、證照就好了,然後新成立的一個署將這些有關輔導的部分全都包含進來?還是你們兩邊業務這樣重疊?請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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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堂安:這個部分是不是請署長說明,因為我之前在開會的時候也是針對哪一些是要業務移撥?哪一些是留在移民署?就誠如剛剛委員談的,出入境之外,因為可能身分是新住民,他進來之後,哪一些業務從既有的移民署業務移撥到新住民發展署,細節的部分,我再請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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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所以就是涉及到移民署本來就是側重權利保障跟融入輔導,新住民發展署掌管的是從入境、居留、歸化到取得國籍的法律身分事項,這些事情要明確劃分。
另外,現在移民署口碑最好的一站式服務,是新住民最熟悉的,我要問的是新的署成立之後,民眾是否在原來服務站一站搞定所有的諮詢跟申辦?簡單來說就是擔心冤枉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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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署長宏恩:這裡跟委員報告,新住民發展署成立之後,各縣市手腳會回歸到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透過我們所謂的新住民發展基金對各縣市補助,目前有41個處所,包括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委託代辦部分,服務站在這個過渡階段當然也會保障新住民的權益,在有需要諮詢的部分,我們會協助轉介,但是發展署成立之後,爾後的手腳回到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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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新署的成立誕生,我們樂觀其成,但我們很怕一個機關的誕生,到最後讓老百姓多走了一些冤枉路,多設一個署其實沒有困難,很容易,但是怎麼樣少讓新住民多跑一趟路,這才是設立組織的真本事,這涉及到整個新機關的成立。
我們的立場其實很簡單,新住民不是一個族群,其實就是用家人的概念去看待,期待新署的成立,業務權責分清楚,讓它變成新住民的靠山,共築一個不只是共融、還要共榮的臺灣,業務部分我相信逐條時你們也要跟各個機關把事權弄清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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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署長宏恩:好,謝謝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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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請牛煦庭委員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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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牛委員煦庭代):下一位我們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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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36,15-3
speakers ["吳宗憲","麥玉珍","羅美玲","張智倫","黃國昌","蘇巧慧","王義川","黃捷","張宏陸","王美惠","陳培瑜","沈發惠","吳思瑤","李柏毅","羅智強","許宇甄","翁曉玲","王鴻薇","莊瑞雄","葉元之","徐欣瑩","牛煦庭","吳琪銘"]
page_start 57
meetingDate ["2025-06-19"]
gazette_id 1146101
agenda_lcidc_ids ["1146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張智倫等17 人、(四)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五)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三)國民黨黨 團、(四)委員張智倫等17人、(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六)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 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46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