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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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71 00:00:04,831 謝謝,麻煩請我們劉世芳部長跟警政署署長好,部長跟署長
00:00:09,900 00:00:37,199 部長好部長看到我們今天在針對詐騙犯罪的部分大家都希望能夠加嚴加緊讓詐騙從台灣越來越少那我看到現在我們這邊有比較說是打詐的一個成效先講我們的這個一個報告說比去年8月平均下降但是5月比4月成長了多少部長知道嗎
00:00:41,380 00:01:00,954 五月比四月大概多件數是差不多但是大概是多十億左右百分之十四啊從七十六億變八十七億啊對啊所以真的部長大家都希望詐騙面對今天八十七億不是八十七萬不是八十七塊
00:01:02,606 00:01:17,993 還是很高啊每一個案件裡面一萬多筆的案件裡面背後就是一萬多個破碎的家庭啊我想部長跟署長應該能認同這句話吧好來 那再請教因為本席之前一直講是說第一線的員警非常辛苦
00:01:19,261 00:01:41,875 每一個員警我認識的 不管是分局長喔我們地方分局長 還是我們的派出所所長把握每一個機會參會 都會上台去宣導165反詐騙 都會去宣導我們要怎麼樣試詐防詐但是源頭沒有管理 源頭沒有控管那就永遠會有人被騙了
00:01:42,836 00:01:53,426 那其中今天的簡報裡面有講到光一到五月下架違法假投資廣告六萬多則Meta 色詐訊息九萬多則
00:01:54,520 00:02:16,568 那之前我也問過速發部速發部那時候講是說警政組織沒有通報所以說很難開罰後來才講是說有啦是當天詢問的時候當天通報所以當天會診之後開罰我們國人被騙了87億5月光5月就被騙了87億到目前為止速發部開罰Meta100萬那後續我想請教一下不管是Meta不管是Line
00:02:24,773 00:02:48,605 我們的報告裡面都寫了他有九萬多則詐騙的訊息有八千多則詐騙的訊息那源頭管理是不是應該要請企業主負起相關的責任他不能刊登廣告啊怎麼會一而再再放任說他廣告錢他賺然後他刊登了廣告讓國人受害受騙了我們的警察員警還要去
00:02:49,545 00:02:59,594 海巡還要去視察把他通報了然後才要要求他下架那變成是我們的警察同盟變成是那些社群企業的下線啊部長署長你們怎麼看
00:03:08,596 00:03:24,310 委員的這個論述確實有他的這個基礎在我覺得我在各種場合都強調做源頭的管理源頭那邊組織組掉了就可以組掉所有的這些被詐騙的一個訊息這個是一直我們努力的地方
00:03:24,790 00:03:50,391 那我們現在也是跟主的這個樹花部在做通力合作未來在這個炸王條裡面是不是在對於網路廣告平台這些業者規範更嚴謹而且他們企業主也有他們自己本身的責任我們希望在這方面更加的這個完整那我們也朝這個方向來做一個努力好 部長部長李聖溫的學姐啦
00:03:51,530 00:04:06,418 部長今天你可能在這邊覺得無奈只想說這是速發部的問題啊你放心速發部的問題我沒有少問過他但是今天是內政部警政署所有警察同仁在第一線那麼辛苦我為警察同仁抱不捨啊
00:04:07,378 00:04:30,737 我說警察同仁要利用每個參會時間去上台去講165反詐騙然後結果我們放任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其實說穿了詐騙廣告能夠減少的話我們詐騙的案件數以及詐騙的金額我相信至少一半以上因為他沒有管道去接觸到民眾了嘛
00:04:31,584 00:04:58,866 那今天既然速發部他到目前為止只開發100萬喔我也強調我是對勢不對人我今天不是要針對哪一個企業公司要去開發而是90%以上的詐騙廣告都集中在同一家公司的時候怎麼會那個公司只有賺廣告的費用但是他沒有內部集合的把關機制讓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我覺得這才是源頭啊所以也才需要部長跟部長這邊互相溝通啊
00:04:59,980 00:05:13,377 不然內政部一定會覺得很納悶就說我又沒有裁罰的權利裁罰的權利在速發部啊那可是我們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那麼多案件給速發部結果速發部到目前為止只處理兩案
00:05:15,086 00:05:39,353 署長能不能告訴我我們現在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多少案件給訴法部我們兩個第一次是15件第二次是23件23件15件那不管23件或15件這都是明證確鑿他通報了他也沒有下架所以你們才移送嘛是不是這個部分訴法部正在處理當中是但是訴法部現在跟我們的答案是說他會找相關人員開會啊我也不知道說要開什麼會啊
00:05:41,383 00:06:10,439 都已經 民政確鑿你們已經組了九萬多則九萬多則裡面有十五件跟二十三件是真的屢勸不聽或是說他沒有二十四小時下架你們才移送那移送之後速發部說還要再開會再討論講不客氣的一天裡面就可以有多少人被詐騙了結果我們現在光移送一個十五件跟移送一個二十三件拖一個多月了沒有下文那這一些說不定他早就已經賺飽飽早就已經換廣告了不是嗎
00:06:12,554 00:06:33,742 部長不要只有點頭啦是不是署長這個部分應該我們會同書報部共同來做一個處理那我想其實我們造文條例裡面對於這一些的業者他們自己本身也要這些他們的集合跟管理的機制只是在60度這個部分而已60度的部分的執行
00:06:37,623 00:06:56,271 打詐五法打詐四法每一次都講說我們給予相關的法源依據要求業者但是業者有沒有落實這就是我們公部門應該要去執行跟努力的地方來再者另外一個部分一個多月左右有一個台中的女大生說被騙到東南亞
00:06:58,151 00:07:23,920 那雖然到最後這個外公說繳付贖金然後還是沒辦法然後後來見報之後里長、民間人士來協助讓這個兩個女大生回來了嘛但是本席目前也接獲到好幾起的一個陳情都是有相關東南亞的這種不管是被騙去、被旅遊等等相關我也要確認一下是不是現在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00:07:24,734 00:07:43,415 我想這個應該是就是個案應該這個不多啦但是我們掌握的這個狀況有一些自己本身如果要到那邊去大概有一些都是他知情的狀況相對是這種不知情的不多沒有
00:07:44,176 00:08:09,925 沒有那種情形有一些就是可能就是知情過去那邊在執行過程當中沒有達到這一些詐欺集團的這個目標所造成的這個情形那我們在於這個區塊對於外交部跟我們警政署移民署大概都有在做通力合作在做這樣的一個相關的協助跟研究兩三年前那時候疫情期間這種東南亞
00:08:12,099 00:08:26,718 把我們變成人球 那是寧願致死的對 那寧願致死所以現在這個狀況 沒有這種情況是 本席現在提醒如果說他本來就已經他自己就知道說他要去犯罪了那當然我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們也不會
00:08:27,950 00:08:45,062 同情或是保護但是另外一個部分是針對一個月前左右這個新聞是說呂大生被騙去然後兩三個月然後到最後還要外公去繳付贖金這個新聞署長有看到吧有看到對那現在暑假將近
00:08:45,842 00:09:07,456 本期也要再一次的提醒就是說針對七八月暑假將近來那警政署這邊在第一線包括說內政部所管轄移民署相關單位出入境管理局是不是針對新手辦護照第一次要出國的時候就前往不是國人一般常習慣的去日本
00:09:09,166 00:09:23,483 韓國等地方而是第一次手辦護照馬上就飛東南亞的一些國家特定的高風險的國家的時候多予給予關心跟警示多詢問一下也許這樣子是可以來防範於未來
00:09:24,448 00:09:44,765 部長我們現在已經都有做這樣的跨部會的包括外交部對於辦護照或者是在我們航警局那個地方我們航警局就是在不管是在航空的一個櫃檯要登機的櫃檯或者是要在這個相關的這個移民署的這個通關的地方
00:09:45,385 00:10:10,476 我們除了這個宣導之外在那個地方做攔阻到的要到東安利亞可能會遭受詐騙我們這個部分的這個攔阻的這個狀況也非常的好大概一月到晚有攔阻十幾件十幾件的這個情形都是我們主動機攔阻到的那這個除了在我們國內的這些相關宣導之外那國外的部分也都有做這樣的一個尤其是求職的一個情形
00:10:11,340 00:10:27,800 好 本席還是再提醒因為最主要是暑期快到了我們不希望說我們的紀念朋友誤信導致於說有任何被炸的狀況 好不好那相關的剛剛講說攔阻的一個計畫成效是不是也給本席辦公室一份書面資料好 沒問題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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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時2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劉世芳部長跟警政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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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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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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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好。今天針對詐騙犯罪的部分,大家都希望能夠加嚴、加緊,讓詐騙在臺灣越來越少,我看到報告提到了打詐的成效,裡面提到與去年8月的平均相較是有下降,但是今年5月比4月成長了多少,部長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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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比4月,件數是差不多,但是大概多了10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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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4%,從76億變87億,部長,大家都希望能夠面對、處理詐騙問題,今天是87億,不是87萬、不是87塊,被詐金額還是很高,每一個案件裡面、這一萬多筆的案件裡面,背後就是一萬多個破碎的家庭,我想部長跟署長應該能認同這句話。好,我再請教你們,本席之前一直在講第一線的員警非常辛苦,我認識的每一個員警,不管是地方的分局長還是派出所的所長,把握每一個機會,在餐會都會上臺去宣導165反詐騙,都會去宣導我們要怎麼樣識詐、防詐,但是源頭沒有管理、源頭沒有控管,那就永遠會有人被騙。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有講到,光是1到5月下架違法的假投資廣告六萬多則、Meta涉詐訊息九萬多則,在之前我也問過數發部,數發部那時候是說警政署這邊沒有通報,所以就很難開罰,後來才講說有啦,是當天詢問的時候當天通報,所以當天彙整之後開罰。我們國人光是在5月就被騙了87億,到目前為止數發部對Meta開罰100萬,我想請教一下後續的處理,不管是Meta,不管是LINE,在我們的報告裡面都寫了,分別有九萬多則詐騙的訊息、八千多則詐騙的訊息,那源頭管理是不是應該要請企業主負起相關的責任,他不能刊登廣告啊!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放任他賺廣告的錢,因為他刊登了廣告而讓國人受害、受騙了,我們的員警還要去海巡、還要去視察並通報,然後才要求他下架,那我們的警察同仁變成是那些社群企業的下線啊!部長、署長,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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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委員的這個論述確實有它的基礎在,我在各種場合也都強調要做源頭的管理,從源頭那邊阻掉了,就可以阻掉所有讓民眾被詐騙的訊息,這個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地方。我們現在也跟主責的數發部在通力合作,看未來在詐防條例裡面是不是要對網路廣告平臺業者有更嚴謹的規範,而且讓企業主也負起他們自己本身的責任,我們希望在這個方面能更加的完整,我們也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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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你算是我們的學姐,今天部長在這邊可能會覺得無奈,你想說這是數發部的問題,你放心,我沒有少問過數發部這些問題。但是今天內政部警政署所有警察同仁在第一線那麼辛苦,我為警察同仁感到不捨啊!因為警察同仁要利用每個餐會的時間上臺去講165反詐騙,結果我們放任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其實說穿了,如果詐騙廣告能夠減少的話,我相信我們詐騙的案件數以及詐騙的金額至少會減少一半以上,因為他們就沒有管道去接觸到民眾了!今天既然數發部到目前為止只開罰100萬,我也要強調我是對事不對人,我今天不是要針對哪一個企業公司去開罰,而是當有90%以上的詐騙廣告都集中在同一家公司的時候,怎麼會那個公司只有賺廣告的費用,但是它卻沒有內部稽核的把關機制,讓詐騙廣告持續的出來?我覺得這才是源頭,所以也才需要部長之間互相溝通,不然內政部一定會覺得很納悶,會認為我又沒有裁罰的權力,裁罰的權力是在數發部,可是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那麼多案件給數發部,結果數發部到目前為止只處理了2案,署長,你能不能告訴我現在內政部警政署移送了多少案件給數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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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有兩梯次,第一梯次是15件,第二梯次是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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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分別是23件、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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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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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管是23件、15件,這都是明證確鑿,在通報以後他也沒有下架,所以你們才移送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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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這個部分數發部正在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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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但是數發部現在跟我們說的答案是他還會找相關人員開會,我也不知道要開什麼會,都已經明證確鑿,你們已經阻了九萬多則,在九萬多則裡面有15件跟23件是真的屢勸不聽或是他沒有在24小時內下架,你們才移送,在移送之後,數發部說還要再開會討論,我不客氣的講,在一天裡面就可以有多少人被詐騙了,結果我們現在光是第一次移送15件、第二次移送23件,已經拖一個多月了還沒有下文,說不定他早就已經賺飽飽,早就已經換廣告了,不是嗎?部長不要只有點頭啦!是不是?署長,是這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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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對這個部分會會同數發部共同來做處理,其實在我們的詐防條例裡面有規定這些業者自己本身要有稽核跟管理的機制,問題只是在落實度而已,就是這個部分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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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錯,我們過去不管是打詐五法、打詐四法,每一次都說我們給予相關的法源依據來要求業者,但是業者有沒有落實,這就是我們公部門應該要去執行跟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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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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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另外,在一個多月之前有一個臺中的女大生說她被騙到東南亞,到最後她的外公說繳付了贖金還是沒辦法回來,在後來見報之後,里長、民間人士來協助,讓這兩個女大生回來了。本席目前也接獲到好幾起有關於東南亞的陳情,包括被騙去、旅遊等相關事件,我只是要確認一下,現在是不是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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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想這個是個案,這種事件應該不多,但是沒有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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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目前我們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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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現在我們掌握的狀況,有一些人如果要到那邊去,他大概都是在知情的狀況下,類似這種不知情的人不多,這種情形沒有很多,有一些人可能就是知情,過去那邊以後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沒有達到這些詐欺集團的目標,所以才造成這樣的情形。在這個區塊,外交部跟我們警政署、移民署都有在通力合作來做相關的協助跟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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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在兩、三年前疫情期間,像這種在東南亞把我們變成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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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那是凌虐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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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非常猖狂,所以才很嚴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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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現在沒有這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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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本席現在提醒,如果他本來就已經知道他自己要去犯罪,那當然我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們也不會同情或是保護。但是如果是像大概一個月前的這個新聞,有女大生被騙去,然後兩、三個月,到最後還要外公去繳付贖金,署長有看到這個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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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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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暑假將近,本席也要再次提醒,因為七、八月暑假即將來臨,警政署這邊是在第一線,還有內政部所管轄的移民署等相關單位,針對新首辦護照,如果第一次出國並不是前往國人一般常常去的日本、韓國等地方,而是第一次首辦護照就馬上飛東南亞一些特定的、高風險的國家,是不是多給予關心跟警示,多詢問一下?也許這樣子可以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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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報告委員,我們現在都已經有做這樣跨部會的合作,包括外交部對於辦護照的民眾,或者是我們航警局在航空公司要辦理登機的櫃檯,或者是移民署在要通關的地方,我們除了宣導之外,也在那個地方進行攔阻,對於到東南亞可能會遭受詐騙的人,我們攔阻的狀況也非常好,從1月到5月大概有攔阻了十幾件,都是我們主動去攔阻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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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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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除了在我們國內做相關宣導之外,在國外也都有做宣導,尤其是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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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本席還是再提醒你們,最主要是因為快到暑假期間了,我們不希望青年朋友誤信而導致他們有任何被詐的狀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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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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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關於剛剛署長所說攔阻計畫的成效,是不是也給本席辦公室一份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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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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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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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現在請張啓楷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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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7
speakers ["張宏陸","王定宇","王義川","王美惠","蘇巧慧","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黃捷","李柏毅","許宇甄","牛煦庭","徐欣瑩","洪孟楷","張啓楷","黃珊珊","吳琪銘","高金素梅","丁學忠","林楚茵","楊瓊瓔","徐富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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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25"]
gazette_id 1146401
agenda_lcidc_ids ["1146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 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 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 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 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素月等 18 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464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