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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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971 00:00:10,952 請我們邱部長來請部長
00:00:19,008 00:00:22,232 部長今天很多的委員關心台大名醫鄭文芳棄保潛逃的這個案件喔那其實在這裡面我們看的新聞我其實很不爽因為呢我們的台大醫院台大醫院的這個前院長
00:00:34,728 00:00:38,089 出來除了譴責鄭文芳以外做了一個責任上的切割我也看不出來我們台大醫院有什麼擔當從事發到潛逃就只有一個罵他不應該潛逃沒擔當可是台大醫院本身自己就是最沒擔當的
00:00:54,375 00:00:58,719 那因為在這種狀況裡面 我也質詢過當時你去日內瓦參加WHA的世界衛生大會那我質詢次長的時候 我們大家一起在講其實今天一直在講法源的問題 法源的依據一路走來 就說沒有法源不能公佈所以現在的公告資訊透明 民眾的知情權進度落後都是因為沒有法源依據
00:01:21,036 00:01:36,867 這一路走來都看到衛福部一路也始終是在包庇人醫啦跟他看到這樣而已啦,沒看到其他的問題,為什麼這樣說,我說給你聽第一呢,一路走來就以法律審判來掩護行政責任
00:01:39,480 00:02:03,120 這個醫師法第25條要一副懲戒委託各位你們一開始都說這個是要等法律判決這個確定才要移送懲戒後來才知道你們就是一路以這種法律審判掩護行政責任卻違背了醫師法第25條的第4款違背這個醫學倫理就可以移送懲戒了第二個你們
00:02:06,263 00:02:07,704 這個在這剛才我講的寬鬆移送懲戒的這個過程以外一直以依法無所依據持續不公告即便我們的兒少的法規都已經確定囉
00:02:21,332 00:02:36,542 就是醫療人員涉嫌性騷擾或性侵頻傳受害者不是只有成年人還有未成年的小孩在這種狀況裡面 兒授法都規定這種要公佈 可以公佈姓名
00:02:37,623 00:02:47,566 台灣對於狼屍 幼保人員的對待及性別不當對待者甚至可以處以終身或數年不認用可是對猥褻兒童 受害者是未成年的狼屍 狼醫啊都是輕輕放下 還可以繼續看診所以都繼續以無法源依據來推脫來推脫 我剛剛講的 未成年的都有法源依據的 你也沒有公告啊也不願意公告啊
00:03:07,898 00:03:26,230 然後呢在這種狀況裡面喔1月的時候國民黨委員提案你們說好4月要做5月我諮詢的時候你們說好6月要做6月到了7月來了什麼都還沒有做現在委員又在這裡諮詢7月的時候說我們8月會做現在是不是要等到9月會說10月會做始終一路走來衛福部就是包庇狼醫的幫兇
00:03:37,338 00:03:51,923 那我現在講說 我們一直在講醫事人員查詢系統你們的醫事人員查詢系統連有沒有執照 醫師有沒有執照都查不出來的最沒有用的醫事人員查詢系統醫生你沒在啦 臨近的諮詢我有跟他說啦你們查詢這個人是不是醫生喔
00:04:00,373 00:04:17,863 有可能你們自己系統裡面講的啦這有醫生執照有可能不一定會準啦因為要醫生同意要放上去查詢才查詢得到所以你查詢不到的不代表他不是合格醫師當時的查詢系統就是這樣這樣這個查詢系統要從什麼無照也查不到 有照也可能查不到然後我現在跟你講說為什麼不需要有法源依據
00:04:29,602 00:04:54,555 一直在講要醫事懲戒決定書出來了 要等判決確定了我們沒有要求這樣嘛 當然判決確定了都一定要放上去我們自己要求你 在你的醫事查詢系統裡面你可以變相的 我們在講行政責任吧你可以查詢醫師的時候告訴大家這一個人要公佈他說 他現在正在移送懲戒當中這樣覺得需要法源 一句 請問
00:05:00,287 00:05:21,875 我叫你公布說這一個人有案底而且在移送懲戒當中就像刑法責任一樣他被起訴了不代表他有罪但他被起訴了可不可以公告類似這樣的機制可不可以需要法源依據嗎告訴大家你現在正在查詢的醫師他現在移送懲戒有案子移送懲戒有這麼困難嗎
00:05:29,691 00:05:37,353 還有什麼法源依據保證你說看看醫事查詢系統應該都是有執照的啦我來講一下你現在還聽不懂跟你當初人生一樣聽不懂醫事查詢系統你自己上面講的你如果查不懂不代表他不是合格醫師因為要醫師同意被查詢我的查詢系統才會顯示他
00:05:58,958 00:06:01,848 你們都不知道你們的系統是一個熱力泡的系統
00:06:03,427 00:06:19,931 無法確認醫師是否為合格或不合格的查詢系統笑死人了 笑掉人家大牙了已經一兩個月了 跟你們講了保證我現在也不知道我一輩子你現在也不知道你的醫事查詢系統是一個查詢不到醫生是否有執照或真正沒執照的查詢系統你現在也不知道
00:06:31,601 00:06:35,244 我現在在說的 不要說查詢系統的問題啦我在說 人醫在查詢系統好 先講 確認第一個 以後每一個查詢 每一個醫師的資料都要在上面可以被查詢的到 可以嗎這個醫術師回答一下醫術師寫那書頂都不用來都這樣每回都不用來 每回喔 不是一回喔
00:06:58,181 00:07:23,869 來 沒關係你回答是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確實有在衛福部公開的網站可以讓民眾查詢醫生人的資料但是因為我們也有又在但是了是 我沒有要聽你但是你不要跟我說但是我現在要叫你給人民一個答案以後我在你上面所查詢的醫生的資料通通都查得到是不是合格醫生都可以確認
00:07:25,009 00:07:28,530 這樣而已 我要求這樣而已可以嗎我只要聽答案我不想聽到你跟我講但是我們目前的資料庫裡面有證照的其實你只要他姓名打進去應該都查得到不要講應該你們以前允許醫生自己說我不想被查詢現在改進了沒
00:07:47,424 00:07:57,041 跟我們報告基本上我們在做這個事還是要兼顧民眾的權益以及我們對各執法的責任啊千菜你在說什麼這樣你這個查詢平台廢掉
00:07:58,578 00:08:16,788 大家聽下去嗎?他說我要查詢這一個醫生有沒有合格執照他說要兼顧醫生的個人資料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涵蓋這一個有合格執照的查詢嗎?保長你聽下去嗎?你聽下去嗎?你聽下去嗎?你不用改進嗎?
00:08:24,926 00:08:30,192 你如果這樣,合格不合格一失,我怎麼確認?我怎麼確認?寶弟兄你給我看,你想好這裡回答,他沒有回答,主席這個問題就說得很離地了啦
00:08:42,128 00:08:46,392 好 我們來檢討這個五月諮詢的時候 林靜儀也說非檢討不可 一定要改進林靜儀在這裡講的非檢討不可 一定要改進今天醫事司司長沒來一個代理的副署長來說沒要改變 要維持管中
00:09:05,552 00:09:11,297 叫補充來回答 補充說補充說我會再改進 現在你是當這個立法院的立委都空的你叫是這裡都空的 都在這裡親切公共的這個就是藐視國會啦 不怪人家的企業要給你處罰
00:09:26,793 00:09:44,577 補充你不知道在回答 人家的處長在你這咖聲喔你這種補充是要跟人家做什麼補充啊沒有啦 委員報告 那個補充他從頭到尾 他非常非常關心這個事情啦喔真的 我必須要說明 啊現在這個補充 我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這林靜儀負責的啊 不是你啊沒有啦 不是啦
00:09:49,449 00:09:53,051 現在有兩個我們現在目前確實有我們有在處理第一個只要這個如果說這個醫師他是我們的這個他是有公務人員身份的話對不對根據任用法還有根據這一
00:10:09,938 00:10:12,600 不要再說了啦 醫師很多沒公務人員身份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說你還沒辦法讓人查詢到底醫生是有白的還是沒白的沒辦法查詢所以你如果說成這樣我就跟你說啦宣布廢除查詢系統啦跟你們說
00:10:30,552 00:10:35,357 合格的醫生我衛福部沒有要給你查啦沒有資料給你查啦沒有管理給人民查啦有資料你給人民這樣說啦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目前這個部分有一個現在目前還沒有修法之前馬上就可以做的今天不是在講國會的藐視國會罪喔今天講的是政治責任大家都可以問責的是
00:10:52,356 00:10:54,700 所以我一直注定說不是有藐視國會罪這個有比藐視國會罪還更嚴重的這是政治上的責任喔你來告訴全台灣的人民說合格醫師的查詢系統是無法查詢的
00:11:09,471 00:11:14,855 包委 不願意被查詢包委我們這個一定 你剛才說兩個第一要公務人員 你要讓人查詢沒有公務人員的報告委員你先給我解釋一下好不好你再說
00:11:24,122 00:11:41,007 有關查詢 我們這個馬上做這個裡面 現在就是說我們會折成那個地方這邊就是社會局跟衛生局這邊的整個那個整個機場馬上做每一個都可以查詢的到是不是合格的嗎我不要你們再給我維持原狀這個有客製網的問題嗎
00:11:44,335 00:12:06,096 各支法 再來啊 各支法可以阻卻你是否有執照嗎各支法可以用來掩護 然後阻卻人民去查詢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法的醫生你們說這種話 你說得出來 你是要各支法還是不該各支法各支法就一條 你聽清楚我聽清楚
00:12:08,291 00:12:19,596 好那跟我們做報告原來這個查詢的目的是你只要知道這個醫師的名字你就可以上去查他有沒有醫師資格目前我們原來系統設計就是查詢系統就是這樣的一個設計您在講什麼您在講的應該是我們在網頁上可以讓民眾公開的去查詢什麼叫做我剛才講的問題你們是要醫師願意被查詢才能查詢得到
00:12:34,755 00:12:37,876 你這個副署長 你什麼都不知道 還在這裡亂講你當做立委 跟你一樣打架不清楚嗎我諮詢過林靜儀了 林靜儀要聽話你現在部長聽不聽 副市長也聽不聽現在女市長或許聽得懂 但是那不是你的業務主管你也沒權利當代表你的衛福部工委
00:13:01,903 00:13:02,864 像一個這麼簡單的合格醫師查詢系統是一個沒有辦法查詢的系統這個問題你就撒不清楚
00:13:13,979 00:13:26,482 主席 我要問的 今天要問的問題 這只是百分之一主席很不好意思 我只是說因為這一路的規劃都有參與所以有跟您報告說它初始的本意是這樣的設計對 您剛剛講的這個部分我們做一下確認在各支法授權的範圍內我們可不可以完全的把個人的資料做在網站公開揭露
00:13:41,685 00:13:49,410 醫療法被要授予的醫師到底有沒有執照 要被查詢 可被查詢 個資法哪一條阻卻了我們要問衛福部這個醫生到底有醫生的這條是不是合計的醫生沒有個資法會阻卻這一種行為嗎
00:14:02,811 00:14:12,081 報告委員因為個資法的主管權責也不在法務部所以在這個部分你不跟我說 現在以前是法務部現在好像 我不知道問國發會國發會有人來嗎現在是怎樣
00:14:16,937 00:14:20,460 這麼簡單的問題 整個政府沒辦的人 我就決定這麼簡單的問題 這麼做到保證 署長 副署長沒辦的 我就回答你現在是在爭笑喔包委員我想那個 前面以前是這樣子啦那我想未來我們一定來把它處理這個我已經聽過了 很久很久很久了
00:14:42,612 00:14:45,354 主席 我不曉得怎麼諮詢了我不能用火冒山葬這四個字來形容我此時的狀況什麼專報 大家現在說什麼都不知道阿也說白痴 又搞不清楚
00:15:09,022 00:15:13,869 我告訴你喔 我們立法院這裡大家都聽過都聽得很清楚 只有你們搞不清楚這樣啊 就你們做補定 補定我來做補定叫我們喔 議事人員咧 我們的主席來做沒有搞不清楚
00:15:23,086 00:15:35,623 我們很清楚好 那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你的醫事查詢系統可以查到每一個醫生都是不是合法有執照的人不是大聲大聲就好你就被他暗控你 你搞不清楚
00:15:41,943 00:15:58,592 你的系統根本就是有問題你聽不清楚你你現在是怎樣自己搞不清楚在說白人聽不清楚我們很清楚啊哪裡很清楚啊你以前就是因為公司法的問題如果大家在乎我們當然來檢討這樣可以嗎對啊我就是問你啊我就是問你檢討什麼 忽略什麼
00:16:07,130 00:16:18,700 你現在是在做什麼你現在是在欺騙人民你現在是在嚴肅人醫你現在在大陸吃大餐你現在有這招沒這招醫生查詢不出來這個就是你醫事查詢系統的問題有合計沒合計查不出來你的諮詢系統沒用有醫生這招就是有合計
00:16:35,754 00:16:37,556 你現在是在說什麼我去查詢他會顯示這個人是不是有合格醫師執照無法確定因為他可能不願意被查詢
00:16:51,501 00:17:15,330 應該是說沒有放在公開他不願意被查詢就不公開所以這個醫生到底是無合格的醫生還是無合格不可以被查詢無法確認什麼叫做不合格的醫生呢就有這招除了他有犯什麼罪那當然另外的處理
00:17:16,371 00:17:19,853 應該是這樣吧 現在還聽不懂我去查詢邱太元是不是一個合計的醫生他會跟你說查不到資料有可能他是沒這招的 也有可能他是有這招但是沒被人公佈的那這一個醫事查詢系統剛剛有留言他如果沒這招他會叫做醫生啦
00:17:42,963 00:17:50,448 這樣世間就沒有那個...沒有那個雞排的醫生啊你們剛抓到而已這個醫美案來來來醫美案大生牛奶真書面是那個那間診所叫這個法律才有雞排的醫生假醫事人員怎麼會沒有雞排的醫生怎麼會沒有是你傻不?是你不知道
00:18:10,321 00:18:28,189 你一個部長不知道 不是沒有那個假的醫生你如果能夠提 委員幫委員如果能夠提出證據來看哪一位我們就要查嘛對不對 你不能說一位我們 這是制度的問題你現在 你的制度有問題啊你的制度有問題啊 中華民國的國會醫生這角可以叫做醫生啊來啊你沒辦法查 我要去查是不是醫生 我要去找他查啊
00:18:37,216 00:18:41,062 我要去哪裡查?是不是在醫事平台上查?但是查出來沒有告訴我具體答案查出來是說有可能他是合計的,但是他沒有讓你查
00:18:50,131 00:18:54,533 阿我查你這個醫事平台還在做什麼過去很多人都是這樣沒關係 阿我們現在你要改進阿你要改進阿你還在這裡做什麼你不改進還在這裡賣立委賣立委你為什麼要在這裡頓挪賣立委
00:19:11,687 00:19:18,509 你們的系統有瑕疵然後你說要改進你之前他一個半月前也說要改進 夠改進沒有 他說我五月執行他說你一個月內要改進我們五月二十九號沒有當時執行又不到一個禮拜就馬上召集開會啦我們要看到改進的結果啊因為你在這裡 之前的時候跟我們說一個月啊之前的時候跟我們說一個月啊
00:19:39,896 00:20:03,832 一個位我是要研議要怎麼做比較好的一個平台你去把質詢領帶出來他說一個位你要改進不是說一個位要研議這如果今天研究就是要來公佈可以公佈的這個技術我現在這只是一個企圖而已我要查詢人醫跟他說公佈這個醫生移送懲戒當中更有困難 需要什麼法源依據
00:20:05,387 00:20:30,259 第一個 第二個 如果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格醫生他不願意被公佈 不讓人家查詢還談什麼註記啊 還談什麼移送懲戒當中啊還談什麼判刑確定啊你那個醫事查詢平台 連醫生都不見得百分之百查得到我還在裡面談什麼改進啊
00:20:32,950 00:20:45,519 我們會在更公開的部分來公開第一個公開就是要先確定每一個醫生都在可以被查詢的是否為合格醫生的平台裡面每一個那查不到的就確認他不是合格的嘛你現在不是每一個醫生啊
00:20:58,646 00:21:05,127 你的覆蓋率可能只有八成 七成我們不知道 我的研究看在這個法律的立場上面 怎麼樣來符合林正義也這樣說 我現在要問的是說一月質詢 你告訴我四月會完成五月質詢 你說六月可以做得到現在七月再質詢說你如果還沒做到 你再說八月如果到九月就要再質詢一次現在因為你一直拖 一直拖 一直拖
00:21:27,113 00:21:32,188 沒有啦,這要依法辦理嘛我現在跟你們說哪裡法律有障礙
00:21:33,991 00:21:58,038 連違反兒少法都可以直接公佈姓名的你們為什麼沒有公佈醫療懲罰它就有一定的規定法律就規定了那是在兒少法或保護法醫師法醫療法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兒少法沒有阻卻醫生不能夠被公佈
00:21:59,398 00:22:11,557 兒少法對兒少侵害的這就是這個不兒少侵害的部分他已經是特別法了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要公佈呢
00:22:14,361 00:22:19,145 你們都沒有公佈如果確定是判決 有啊 確定的啊事實上你們的大問題 因為你去日內瓦沒有聽到你們的大問題就是從來沒有用過醫師法25條第4款移送醫生交付懲戒
00:22:33,373 00:22:48,505 有史以來你們的包庇人醫全部都是用破刑確定加移送懲戒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你們是這樣包庇的從來沒有用違反醫學倫理移送懲戒
00:22:50,870 00:23:11,668 沒關係 這沒關係 現在問你們 現在你們說沒有法源依據 我覺得說每一個醫事人員後面 因為人百分之一九十九點到的醫生 都是假牌的醫生 都是修幾件修法的醫生 你就為了那一顆老鼠屎 你不願意公佈 然後呢
00:23:12,728 00:23:25,830 我們沒有不願意公佈 我是要依法辦理你就沒有公佈啊 依法 兒少相關的法律要公佈 你怎麼不公佈兒少的話當然要公佈啊你們沒有公佈啦 公佈在哪裡 你告訴我 你公佈在哪裡
00:23:27,479 00:23:27,759 公佈在哪裡
00:23:58,200 00:24:18,915 哪一個哪一個有法援醫去的你都沒有公布請問一下委員你調查的這麼清楚可不可以告訴我一下哪一位醫師是侵犯到青少年而沒有公布的來我上一次質詢質詢林靜儀的時候就有說過了可以再講一次嗎我馬上來處理我馬上來處理那個印象頭的手機
00:24:29,639 00:24:32,000 沒關係我們絕對不枉不仲你要先確定這個醫師能不能在你的醫事平台網頁上可以查詢得到第一個第二個第二個第二個第二個你要公布在哪裡你的外部部哪裡可以被公布
00:24:57,759 00:25:19,573 蛤?你要公布在你的哪個平台?這個是每一個階段都會有處理嘛從醫院本身那如果他是屬於醫學院醫院大學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執行過好幾次了然後再送醫療程這個部分每一個部分都有它法律上的規定在處理
00:25:20,879 00:25:40,660 那上次我們也執行到台大 是不是你速度上有比較慢法律上的規定台灣大學的主祕 台灣大學的院長也都親自來這邊報告了嘛你現在都說成這樣你上面就沒有在 你回去看我的執行那依照法律程序在處理 你們就是沒有
00:25:42,390 00:25:53,342 輕輕放下醫師法25條使用第四款有用過嗎?這五年有用過嗎?這十年有用過嗎?舉例給我聽都等判刑確定的啦
00:25:57,145 00:26:12,910 是跟委員報告醫師法第25條懲戒是地方來執行那我問的問題是說用第4款移送懲戒的資料給我什麼好 什麼好確實有違反醫療倫理被懲戒的這個部分我們蒐集資料以後會後提供什麼 你在說什麼我問你們兩個你現在跟我說我們回去再查我問你們兩個
00:26:27,075 00:26:47,686 在這裡也不用過啦好啦 我們一個禮拜之內好不好什麼一個禮拜之內送給委員你不是要聽我未成年的這個資料嗎邵醫師在這裡 有聽到有人人事時地物都有 醫生的名字也有那有沒有接觸過一公佈的 先跟你們說 你們跟他們公佈沒有
00:26:50,353 00:27:13,139 跟大聲講到這麼大聲跟講到這麼大聲我不知道你哪來的底氣為你行政的你們這樣相包庇這些狼醫還能夠講得這麼大聲哪來的底氣啊我們只是覺得大家醫療體系說全國的醫師那麼認真在照顧病人不能受到污衊新北市
00:27:14,879 00:27:38,367 職業醫生來 明知甲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等等 我看一下醫生名稱被告孔梵錦孔梵錦 赫赫有名還累犯他已經被廢除證書了啊在廢除證書以前有公佈嗎有公佈嗎有公佈嗎 你公佈在哪裡還有別的勒
00:27:43,905 00:27:48,209 我們都在走程序才會到達會照的這個最嚴厲的處罰了青菜公共你們在走什麼程序你們在用醫師法第25條第一款你沒有用第四款還有一個心臟科的
00:28:03,502 00:28:17,479 心臟科醫生,你自己喔,一萬一計算,你一萬一計算,不當一回事你的醫師是兩本啊,你一萬一就沒來什麼都搞不清楚,醫師是市長,有什麼,兩本都沒來
00:28:23,226 00:28:38,397 沒來沒關係,他會走不遠,要回去檢討,也沒檢討你以為在這裡1月的時候說4月會做得到,5月的時候說給我到6月現在7月了還沒做到,說給我到8月8月了還說等一下到時候就說9月
00:28:41,091 00:28:54,076 我們非常誠懇的來處理這件事情你的誠懇你從剛才你剛才丟起來你們完全你搞不清楚然後還還在這裡對立法院這麼大聲我告訴你政治上的意識形態上的我有跟你講到跟你憂鬱無關的嗎
00:29:07,694 00:29:24,178 但是你用詞真的傷害到人家啦這個我想你做這種傷害人民 傷害北方的事情我不能代替人民來這裡面我哪一句用詞傷害到你們來 我哪一句話不是事實傷害到你們我哪一句話 你舉例給我聽我哪一句話讓你覺得我傷害到你哪一句話 我講哪一句話不恰當我給你道歉
00:29:35,509 00:29:47,353 我講哪一句話不是事實我給你道歉哪一句我想不用啦這個沒有你剛才說得清楚多一句話我說的不是事實我給你道歉多一句話我措辭不當傷害到你大家公平大家覺得我有錯我公開在這裡給你道歉你不可以在這裡污衊立委我多一句話你說
00:30:04,924 00:30:08,187 說一段我講完我自尊了不適當大家公平我給你道歉還是說今天你說不出來我要你來污衊抹黑栽贓立委我們沒有做這種事來你直接指控我我的言語不當傷害到你們啊我哪一段哪一句啊你怎麼罵我們搞不清楚啊
00:30:30,168 00:30:40,391 幫我們這麼努力 同仁那麼努力 醫藉也那麼努力你有搞得清楚嗎 不要講醫藉 跟醫藉無關是你邱部長帶領的衛福部副司長搞不清楚 次長不是呂健德 次長負責的是你 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是你個人 你個人
00:30:57,611 00:31:15,825 林靜儀剛開始也聽不懂 後來他聽懂了林靜儀只有兩句話 他說這是不對的我們一定要改 非改不可當時林靜儀就是這麼說而你今天在這裡翻盤跳腳我們沒有翻盤 我們會努力沒有啦好啦 沒關係啦 我說你搞不清楚 叫我傷害你們但要看你是不是真的搞不清楚
00:31:27,537 00:31:29,741 那你就真的搞不清楚我要談什麼傷害我告訴你兒少的
00:31:39,730 00:32:06,067 季孟宏來新竹國泰醫院心臟科判決確定但是在判決確定以前沒有人知道他是狼醫而且依照這個醫師這個兒少相關的權益要公佈姓名你們公佈在哪裡告訴大家這個人是狼醫他現在調照了沒還有沒有繼續在執業 有沒有有沒有
00:32:09,932 00:32:23,363 我上次質詢都講得一清二楚這位醫師有經過新竹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處理然後他在新竹已經停業了他還有沒有執照
00:32:25,063 00:32:47,230 這個我們做最後的確認 你不知道他有沒有公佈他性騷擾未成年的孩子有沒有被公佈法律有沒有說可以公佈 有那你們有沒有給他公佈他是狼醫有嗎 沒有啦你們有什麼系統可以公佈 沒有啦通通都沒有
00:32:53,220 00:33:14,271 移送懲戒 你們都用判刑確定才移送 沒有用違反醫學倫理 這我要說幾百遍啦然後呢 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 我要查詢是不是人醫 沒得查詢我要查詢他是不是一個合格的醫師 你們的查詢系統不精準 查不出來
00:33:16,189 00:33:25,275 今天你說這麼多時間 我不是要這陣子啦好啦 大家知道啦 你不是要這陣子 但是把很多問題都提出來不然等一下都可以理解這個情形啦 好不好對啦 一個禮拜之內 應該是針對你們所提出來的沒有啦 我們是要看他 當時要改善改進啦 要做到好我不是要聽他講 他要開始研議啦 他已經聽半年了沒有錄影啦
00:33:41,365 00:33:48,353 他會講說他沒有法源依據啊我沒有叫你公告他那個我叫你說他現在移送懲戒當中有沒有法律上的困難這個醫生現在移送懲戒當中就是這樣子告訴大家
00:34:03,606 00:34:09,091 因為他有公務人員身份根據任用法還有服務法其實事實上是應該如果有重大情勢的話按照公務人員其實事實上是有這一個可以有那個
00:34:23,043 00:34:27,967 可以那個進行停職這個執行機關是在台大醫院那我們會來督促好不好不是啦你說的那是停職啊我現在講是人民的知情權民眾要有知的權利我要第一個我要知道每一個醫生是不是都是合格的醫生我要衛福部的查詢系統通通都可以精準正確的查詢的到第二個
00:34:49,547 00:34:58,478 這個醫生是不是有被判刑還沒調照然後他移送懲戒都要被看得到
00:35:00,188 00:35:23,690 我們要知情權你在醫療體系這些少數的老鼠屎破壞醫生的形象然後呢還是不斷還是有人那我去看醫生我不知道我都要自保自保之前我先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有沒有前科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有沒有被交付懲戒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格的醫生
00:35:24,884 00:35:26,789 為什麼我們要這種知情群障礙會這麼的高門檻這麼高呢障礙這麼大呢這是不應該的
00:35:34,252 00:35:54,683 好 剛剛就有特別提醒衛福部第一個就是那個平台嘛第二個是你在什麼時候就開始要停止他職業嘛不管他有具備公務人員身份還是沒有具備公務人員身份應該都有一套的SOP才對啦停止是為了不讓他繼續傷害別人所以這是一個星期內就必須要有完整性的作為跟委員會做報告就這樣
00:35:55,043 00:36:13,057 但是停止不代表人民就知道喔你停止他我們怎麼知道所以你的平台要包含他是不是停止當中他交付懲戒當中他在職業當中對不對好一個星期內喔所有座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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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0時46分)好,謝謝召委,是不是請我們邱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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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來,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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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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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今天很多委員關心臺大名醫鄭文芳棄保潛逃的案件,我們看了新聞,我其實很不爽,因為我們臺大醫院的前院長出來,除了譴責鄭文芳做責任切割以外,我也看不出來我們臺大醫院有什麼擔當。從事發到潛逃就只有一個是罵他不應該潛逃、沒擔當,可是臺大醫院本身自己就是最沒擔當的。對於這個狀況我也質詢過,當時你去日內瓦參加WHA世界衛生大會,我質詢次長的時候,我們大家一直在講,其實今天一直在講法源的問題、法源的依據,一路走來就是說沒有法源不能公布,所以現在資訊公告的透明度及民眾的知情權進度落後,都是因為沒有法源依據,這一路走來都看到衛福部始終是在包庇狼醫啦!只有看到這樣而已啦,沒有看到其他的問題。
為什麼這樣講?我講給你聽:第一個,一路走來就以法律審判來掩護行政責任。醫師法第二十五條明定移付懲戒,從頭到尾,你們一開始就說這個要等法律判決確定才要移送懲戒,後來才知道你們就是一路以法律審判掩護行政責任,卻違背了醫師法第二十五條的第四款,違背醫學倫理就可以移送懲戒了;第二個,你們在剛才我講的移送懲戒的過程裡面特意對其寬鬆以外,一直以依法無所依據持續不公告。即便我們的兒少法規都已經確定了,醫療人員涉嫌性騷擾或性侵頻傳,受害者不是只有成年人,還有未成年的小孩,在這種狀況裡面,兒少法都規定這種要公布,可以公布姓名。
臺灣對狼師、幼保人員的對待及性別不當對待者甚至可以處以終生或數年不任用,可是對猥褻受害者是未成年兒童的狼醫都是輕輕放下,還可以繼續看診。衛福部都繼續以無法源依據來推託,我剛剛講的未成年都有法源依據,你們也沒有公告啊!也不願意公告啊!在這種狀況下,1月的時候國民黨委員提案,你們說:「好,4月要做」,5月我質詢的時候,你們說:「好,6月要做」,6月到了、7月來了,什麼都還沒有做。現在委員又在這裡質詢,7月的時候說:我們8月會做。」現在是不是要等到9月再說10月會做?始終一路走來,衛福部就是包庇狼醫的幫兇。
我們一直在講醫事人員查詢系統,你們的醫事人員查詢系統,連醫師有沒有執照都查不出來的、最沒有用的醫事人員查詢系統。那時候你不在啦,我質詢林靜儀的時候有跟他說,利用查詢系統查詢某個人是不是醫生,你們自己系統裡面講的,這位醫生有沒有執照,經查詢的結果可能不一定會準確,因為要醫生同意放上系統讓人查詢的才查詢得到,所以查詢不到的不代表他不是合格醫師。當時的查詢系統就是這樣,這樣的查詢系統要做什麼?無照也查不到,有照也可能查不到。
我現在要跟你講說,為什麼不需要有法源依據?一直在講要醫事懲戒決定書出來了、要等判決確定了,我們並沒有要求這樣嘛!當然,如果判決確定了,都一定要放上去。我們只要求你,在你們的醫師查詢系統裡面,你可以變相的……我們就講行政責任嘛!你可以在查詢醫師的時候告訴大家,公布說這一個人現在正在移送懲戒當中,這樣是否需要法源依據?請問。我叫你公布這一個人有案底,而且在移送懲戒當中,就像刑法的責任一樣,他被起訴了,不代表他有罪,但他被起訴了這件事可不可以公告?類似這樣的機制,可不可以?需要法源依據嗎?告訴大家你現在正在查詢的醫師,他現在有案子被移送懲戒,有這麼困難嗎?還要什麼法源依據?部長,你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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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醫事查詢系統應該都是有執照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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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在說什麼你到現在還聽不懂,跟你們當初林靜儀一樣聽不懂。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上面自己講的,你如果查不到,不代表他不是合格醫師,因為要醫師同意被查詢,你們的查詢系統才會顯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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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目前是這樣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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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都不知道你們這個系統是一個多離譜的系統,無法確認醫師是否為合格或不合格的查詢系統,笑死人了!笑掉人家大牙了!已經跟你們講一、兩個月了,部長到現在還不知道,我質詢過,你到現在還不知道,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是一個查詢不到醫生是否有執照或真正沒執照的查詢系統,你到現在還不知道。我現在在說的,不用說到查詢系統的問題,我在說狼醫在查詢系統……好,先確認第一個,以後每一個醫師的資料,都要在上面可以被查詢得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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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請醫事司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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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醫事司,為什麼司長都不用來?都這樣每次都不用來,每次喔,不是一次喔!
來,沒關係,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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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是。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確實在衛福部的公開網站,可以讓民眾查詢醫事人員的資料,但是因為我們也有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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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又在「但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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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是,我們有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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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不想聽「但是」,你不要跟我說「但是」,我現在要叫你給人民一個答案,以後我在你們的系統上查詢醫生的資料通通都查得到,是不是合格醫生都可以確認,這樣而已,我只要求這樣而已,可以嗎?我只要聽答案,我不想聽到你跟我講「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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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我們目前資料庫裡面有證照的,你只要把他的姓名打進去,應該都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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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要講「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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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都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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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以前允許醫生自己決定我不想被查詢,現在改進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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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在做這個事還是要兼顧民眾的權益,以及我們對個資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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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隨便你說什麼,這樣你們這個查詢平臺廢掉。大家聽得進去嗎?我要查詢這一個醫生有沒有合格執照,他說要兼顧醫生的個人資料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涵蓋這一個有無合格執照的查詢嗎?
部長,你聽得下去嗎?你聽得下去嗎?你聽得下去嗎?你不用改進嗎?你如果這樣,我怎麼確認合格或是不合格的醫師,我怎麼確認?部長,他沒有回答,你想想看,你想好再來回答。
主席,這種問題就說得「離離落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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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我們來檢討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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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5月質詢的時候,林靜儀也說「非檢討不可,一定要改進。」,林靜儀在這裡講的,非檢討不可,一定要改進。今天醫事司司長沒來,一個代理的副司長來,說沒有要改變、要維持原狀,叫部長來回答,部長說他會再改進。現在你是當立法院的立委都是傻的,你以為這裡都是笨的,都在這裡隨便說說,這個就是藐視國會啦!難怪人家會氣到要處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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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呂次,你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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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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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你沒辦法回答就要次長幫你擦屁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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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不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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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這種部長是要跟人家當什麼部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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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沒有啦!跟委員報告,部長非常非常關心這個事情,真的!我必須要說明。現在這個有兩個部分,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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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是林靜儀負責的,也不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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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沒有,不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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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就好好講,講到都「火化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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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講到「火化去矣」,我一肚子火啦,人民也一肚子火啦!說這個是在講「啥物碗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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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委員,我跟你報告。現在有兩個,我們目前確實有在處理,第一個,如果這個醫師是有公務人員身分的話,根據任用法,還有根據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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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不要再說了啦!很多醫師沒有公務人員身分,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你們還沒辦法讓人家查詢到底醫生是有牌還是沒牌的,沒辦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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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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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如果講到這樣,我就跟你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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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我們用醫師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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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宣布廢除查詢系統啦!跟人民說:合格的醫生,我衛福部不讓你查啦、沒辦法讓你查啦、不願意讓人民查啦!有本事,你們就跟人民這樣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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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不會啦。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在目前還沒有修法之前,有一個馬上就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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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今天不是在講藐視國會罪,今天講的是政治責任,大家都可以問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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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是,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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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我一直主張不是用藐視國會罪,這個有比藐視國會罪還更嚴重的,這是政治上的責任,你來告訴全臺灣的人民,合格醫師的查詢系統是無法查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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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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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願意被查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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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我們這個一定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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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剛才說兩個,第一個是有公務人員身分,你要讓人家查詢,如果沒有公務人員身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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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不是、不是。報告委員,不好意思,你先讓我解釋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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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你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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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好,有關於查詢的部分,我們馬上做,這裡面就牽涉到,我們會責成地方社會局跟衛生局這邊的整個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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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馬上做」是指每一個都可以查詢得到是不是合格的嗎?我不要你們再給我維持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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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會有個資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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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個資法?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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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次長建德:不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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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個資法可以阻卻你是否有執照嗎?個資法可以用來掩護及阻卻人民去查詢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法的醫生?你們說這種話,你說得出來?你是懂個資法,還是不懂個資法,個資法哪一條?你說出來給我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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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好,跟委員做報告。原來這個查詢的目的是你只要知道這個醫師的名字,你就可以上去查他有沒有醫師資格,我們原來查詢系統就是這樣的一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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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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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您在講的應該是我們在網頁上可以讓民眾公開去查詢他是不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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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剛才說的問題,你們都沒在聽?你們是要醫師願意被查詢才能查詢得到。你這個副司長,你什麼都不知道,還在這裡亂講,你當作立委跟你一樣,頭腦不清楚嗎?我質詢過林靜儀了,林靜儀最後聽懂了,現在部長聽不懂,副司長也聽不懂,現在呂次長或許聽得懂,但是那不是你的業務主管,你也沒有權力可以代表你們衛福部說話,只是一個這麼簡單的問題,合格醫師查詢系統是一個沒有辦法查詢的系統,這個問題你就搞不清楚!主席,今天我要問的問題,這只是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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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主席,很不好意思,因為這一路的規劃我都有參與,所以我跟您報告它初始的本意是這樣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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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不知道它的問題發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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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您剛剛講的這個部分,我們做一下確認,在個資法授權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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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什麼確認?現在是在確認?來!法務部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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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可不可以完全把個人的資料在網站上做公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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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請教法務部參事,個資法哪一條阻卻醫療法授予的,醫師到底有沒有執照,要被查詢、可被查詢,個資法哪一條阻卻了我們要問衛福部這個醫生到底有沒有醫生執照、是不是合格的醫生,個資法會阻卻這一種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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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參事南均:報告委員,因為個資法的主管權責也不在法務部,所以在這個部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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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不敢說?以前是法務部,現在換誰我不知道,要問國發會?國發會有人來嗎?現在是怎樣?這麼簡單的問題,整個政府沒有半個人有辦法確定?這麼簡單的問題,這些做到部長、處長、副司長,沒有半個人有辦法回答?你們現在是在「裝肖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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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前面、以前是這樣子,我想未來我們一定好好把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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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句話我已經聽過很久、很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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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會啦,我們會認真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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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什麼認真做?你不要在這裡這樣……主席,我不曉得怎麼質詢了!我不能用「火冒三丈」這4個字來形容我此時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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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排個專報,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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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什麼專報?在這裡都隨便說說,什麼都不知道,說謊又搞不清楚!我跟你說,我們立法院這裡大家都聽過、都聽得很清楚,只有你搞不清楚,這樣還要你當部長?部長我來做,部長叫我們議事人員、主秘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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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沒有搞不清楚,我們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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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那你告訴我,你告訴我你的醫事查詢系統可以查到每一個醫生是不是合法、有執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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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已經跟你報告過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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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是在這裡大聲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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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你比人家還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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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腦袋裝水泥,你搞不清楚!你那個系統根本就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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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你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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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現在是怎樣?自己搞不清楚,在說別人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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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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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哪裡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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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以前就是因為個資法的問題,如果大家在乎,我們當然來檢討,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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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啊,我就是問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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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那這樣有什麼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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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就是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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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你不要侮辱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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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檢討什麼?侮辱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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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你不要侮辱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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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現在是在做什麼?你現在是在欺騙人民、你現在掩護狼醫、你現在敢在這裡這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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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絕不袒護狼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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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現在有執照、沒有執照的醫生查詢不出來,這個就是你們醫事查詢系統的問題,有合格、沒有合格查不出來,你的查詢系統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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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有醫生執照就是有合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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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現在是在說什麼?
發言片段: 94
邱部長泰源:有醫生執照就有合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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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去查詢,它會顯示這個人是不是有合格醫師執照,無法確定,因為他可能不願意被查詢。
發言片段: 96
邱部長泰源:以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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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司長玉菁:應該是說沒有放在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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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他不願意被查詢就不公開,所以這個醫生到底是不合格的醫生,還是有合格,不要被查詢?無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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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不曉得什麼叫做不合格的醫生,他有執照,除非他有犯什麼罪,那當然是另外處理,應該是這樣嘛。
發言片段: 100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你到現在還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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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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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去查詢邱泰源是不是一個合格的醫生,它會跟你說查不到資料,有可能他是沒有執照的,也有可能他是有執照,但是不要讓人家公布的,這個醫事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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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他如果沒有執照,怎麼會叫做醫生?他如果沒有執照,怎麼會叫做醫生?
發言片段: 104
林委員淑芬:這樣世界上就沒有假牌醫生了。
發言片段: 105
邱部長泰源:假牌醫生……
發言片段: 106
林委員淑芬:你們剛剛抓到而已。
發言片段: 107
邱部長泰源:有哪一個假牌醫生?
發言片段: 108
林委員淑芬:剛剛發生的醫美案,有人因施打牛奶針舒眠療程而死亡,那間診所叫做法瑞,有假牌的醫生、假醫事人員,怎麼會沒有假牌的醫生?
發言片段: 109
邱部長泰源:假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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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怎麼會沒有?是你不清楚、是你不知道,你一個部長不知道,不是沒有假的醫生。
發言片段: 111
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如果你能夠提出證據,看是哪一位,我們就來查嘛,你不能說……這是制度的問題。
發言片段: 112
林委員淑芬:你的制度有問題啊!你的制度有問題啊!
發言片段: 113
邱部長泰源:今天他有取得中華民國的醫師執照才能叫做醫生啊!
發言片段: 114
林委員淑芬:但是沒辦法查,我要去哪裡查?他是不是醫生,我要去哪裡查?我要去哪裡查?是不是你這個醫事平臺可以查?但是查出來並沒有告訴我具體答案,查出來的是說,有可能他是合格的,但是他不讓你查,我查你這個醫事平臺要做什麼?
發言片段: 115
邱部長泰源:過去很多年來是這樣,沒關係,現在你如果說那個……我們來研究……
發言片段: 116
呂次長建德:對啦!
發言片段: 117
林委員淑芬:你要改進啊!你要改進啊!
發言片段: 118
邱部長泰源:可以,我們來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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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在這裡大聲什麼?你不改進還在這裡罵立委!
發言片段: 120
邱部長泰源:我哪有罵立委?
發言片段: 121
林委員淑芬:你剛才不是在這裡拍桌子、罵立委?你們的系統有瑕疵,然後你說要改進,林靜儀在一個半月前也說要改進,有改進嗎?沒有,我在5月質詢,他說一個月內要改進,即6月要改進,但是沒有!
發言片段: 122
邱部長泰源:我們5月29日……上次質詢以後不到一個禮拜我們就馬上召集開會了。
發言片段: 123
林委員淑芬:我們要看到改進的結果啊!因為我在這裡質詢的時候,你們跟我們說一個月啊!在質詢的時候跟我們說一個月啊!
發言片段: 124
邱部長泰源:一個月我要怎麼研議、要怎麼做比較好的……
發言片段: 125
林委員淑芬:你去把質詢的影帶拿出來,他是說一個月內要改進,不是說一個月內要研議。
發言片段: 126
邱部長泰源:這個如果趕快來研究,就是來公布,可以公布的資料,這個技術上……
發言片段: 127
林委員淑芬:這只是一個起頭而已,若要查詢狼醫,公布這個醫生移送懲戒當中有困難嗎?需要什麼法源依據?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格醫生,他不願意被公布、不讓人家查詢,那還談什麼註記?還談什麼移送懲戒當中?還談什麼判刑確定?你那個醫事查詢平臺連醫生都不見得百分之百查得到,還在裡面談什麼改進?
發言片段: 128
邱部長泰源:我們會在更公開的部分來公開……
發言片段: 129
林委員淑芬:第一個公開就是,要先確定每一個醫生都在可以被查詢是否為合格醫生的平臺裡面,每一個,查不到的就確認他不是合格的。你現在不是每一個醫生啊!你的覆蓋率可能只有八成、七成。
發言片段: 130
邱部長泰源:我們來研究看看,在法律的立場上面怎麼樣來符合……
發言片段: 131
林委員淑芬:林靜儀也這樣說,我現在要問的是,1月的時候質詢,你跟我們說4月會完成,5月的時候質詢,你說6月可以做得到,現在7月再質詢,說你們還沒做到,你們又說8月,如果到9月,是不是要說再質詢一次?現在因為你們一直拖、一直拖、一直拖!
發言片段: 132
邱部長泰源:沒有啦,這要依法辦理嘛。
發言片段: 133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你說哪裡法律有障礙?連違反兒少法都可以直接公布姓名了,你們為什麼沒有公布?
發言片段: 134
邱部長泰源:醫療的懲罰就有一定的規定嘛。
發言片段: 135
林委員淑芬:法律就規定了。
發言片段: 136
邱部長泰源:那是在兒少法或保護法,醫師法、醫療法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
發言片段: 137
林委員淑芬:兒少法沒有阻卻醫生不能夠被公布喔!
發言片段: 138
邱部長泰源:當然兒少法是兒少法……
發言片段: 139
林委員淑芬:兒少法對兒少侵害的、就兒少侵害的部分,它也是特別法。
發言片段: 140
邱部長泰源:當然如果是有侵犯到兒少的……
發言片段: 141
林委員淑芬: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發言片段: 142
邱部長泰源:那當然絕對不允許啊!
發言片段: 143
林委員淑芬:要公布,但你們都沒有公布。
發言片段: 144
邱部長泰源:如果確定判決他是有……
發言片段: 145
林委員淑芬:有啊,確定了啊!事實上你們的大問題……因為你去日內瓦所以你沒聽到,你們的大問題就是從來沒有用過醫師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移送醫生、交付懲戒,有史以來你們包庇狼醫,全部都是判刑確定才移送懲戒,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你們是這樣包庇的,從來沒有用違反醫學倫理來移送懲戒。好,沒關係,現在問你們,現在你們說沒有法源依據,我現在要說,每一個醫事人員後面……因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醫生都是正派的醫生,都是守規矩、守法的醫生,你就為了那一顆老鼠屎,你不願意公布,然後我叫你公布……
發言片段: 146
邱部長泰源:我們沒有不願意公布,而是要依法辦理。
發言片段: 147
林委員淑芬:你就沒有公布,依法?兒少相關的法律說要公布,你怎麼不公布?
發言片段: 148
邱部長泰源:兒少的部分當然要公布啊!
發言片段: 149
林委員淑芬:你們沒有公布啦,公布在哪裡?你跟我說,你公布在哪裡?公布在哪裡?
發言片段: 150
呂次長建德:如果是兒少的話,我們是在CRC的網站,在CRC兒童權利公約的那個網站上面,我們有公布相關的行為人。
發言片段: 151
林委員淑芬:你告訴我有哪一個醫生,你現在馬上查有哪一個醫生被公布過?
發言片段: 152
呂次長建德:我是說兒少,如果是兒少的話……
發言片段: 153
林委員淑芬:我在問你醫生啦!醫生性騷擾、性侵未成年的,哪一個被公布了?在這裡胡說八道!沒有一個啦!哪一個?哪一個?
發言片段: 154
邱部長泰源:請教委員,可不可以……
發言片段: 155
林委員淑芬:有法源依據的你都沒有公布。
發言片段: 156
邱部長泰源:請教委員,你調查得這麼清楚,可不可以告訴我一下,哪一位醫師是侵犯到青少年而沒有被公布的?
發言片段: 157
林委員淑芬:我上一次質詢林靜儀的時候就有說過了。
發言片段: 158
邱部長泰源:可以再講一次嗎?
發言片段: 159
林委員淑芬:好,可以,我馬上查給你。
發言片段: 160
邱部長泰源:我馬上來處理。
發言片段: 161
林委員淑芬:上次在5月才質詢而已啦!
發言片段: 162
邱部長泰源:沒關係,我們絕對毋枉毋縱。
發言片段: 163
林委員淑芬:你要先確定這個醫師能不能在你的醫事平臺網頁上可以查詢得到,第一個。
發言片段: 164
邱部長泰源:我相信如果有……
發言片段: 165
林委員淑芬:第二個……
發言片段: 166
邱部長泰源:有犯這個的話,一定在公開場合有被公布的嘛!
發言片段: 167
林委員淑芬:第二個,你要公布在哪裡?你的衛福部哪裡可以被公布?你要公布在你的哪個平臺?
發言片段: 168
邱部長泰源:這個是每一個階段都會有處理,從醫院本身,如果它是屬於醫學院、大學,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執行過好幾次了,然後再送醫療懲戒這個部分,每一個部分都有它法律上的規定在處理。上次我們也質詢到臺大是不是速度上有比較慢?
發言片段: 169
林委員淑芬:法律上的規定……
發言片段: 170
邱部長泰源:臺灣大學的主秘、臺灣大學的院長也都親自來這邊報告了嘛!
發言片段: 171
林委員淑芬:你現在都講成這樣,上次你就不在,你回去看我的質詢,哪有依照法律程序在處理?你們就是沒有!輕輕放下!
發言片段: 172
邱部長泰源:我們絕不輕輕放下。
發言片段: 173
林委員淑芬:醫師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有用過嗎?這5年有用過嗎?這10年有用過嗎?舉例給我聽!都是等判刑確定的啦!
發言片段: 174
劉副司長玉菁:跟委員報告,醫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懲戒是地方執行……
發言片段: 175
林委員淑芬:現在又推給地方,我現在在問你啦!
發言片段: 176
劉副司長玉菁:也會有倫理……適用。
發言片段: 177
林委員淑芬:我問的問題是用第四款移送懲戒的資料給我。
發言片段: 178
劉副司長玉菁:好,那我們……
發言片段: 179
林委員淑芬:什麼好?什麼好?
發言片段: 180
劉副司長玉菁:確實有違反醫療倫理被懲戒的,這個部分我們蒐集資料以後,會後提供……
發言片段: 181
林委員淑芬:什麼?你在說什麼?
發言片段: 182
劉副司長玉菁:醫師懲戒。
發言片段: 183
林委員淑芬:我已經問你兩個月了,你現在還在跟我說我們回去再查!我問你兩個月了啦!在這裡也問過了啦!
發言片段: 184
邱部長泰源:好啦!我們一個禮拜之內,好不好?把這個……
發言片段: 185
林委員淑芬:什麼一個禮拜之內?
發言片段: 186
邱部長泰源:……送給委員,把它整理……
發言片段: 187
林委員淑芬:你不是要聽我說有關未成年的這個資料嗎?
發言片段: 188
邱部長泰源:我……
發言片段: 189
林委員淑芬:上一次在這裡有聽到的人,人、事、時、地、物都有,醫生的名字也有。
發言片段: 190
邱部長泰源:那有沒有接觸過……
發言片段: 191
林委員淑芬:一個半月前跟你們說了,你們有公布嗎?沒有!還在這裡說得這麼大聲、還說得這麼大聲,我不知道你哪來的底氣,你們這樣包庇這些狼醫,還能夠講得這麼大聲!
發言片段: 192
邱部長泰源:我們沒有包庇。
發言片段: 193
林委員淑芬:哪來的底氣啊?
發言片段: 194
邱部長泰源:我們只是覺得醫療體系全國醫師那麼認真在照顧病人,不能受到誣衊。
發言片段: 195
林委員淑芬:新北市執業醫生明知甲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等等,我看一下醫生名稱,被告孔繁錦,孔繁錦赫赫有名,還是累犯!
發言片段: 196
邱部長泰源:他已經被廢除證書了啊!
發言片段: 197
林委員淑芬:在廢除證書以前有公布嗎?有公布嗎?有公布嗎?你公布在哪裡?還有別的咧!
發言片段: 198
邱部長泰源:我們都在走程序,才會到達廢照這個最嚴厲的處罰。
發言片段: 199
林委員淑芬:隨便說說!你們在走什麼程序?你們都用醫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你沒有用第四款。還有一個心臟科的醫生,你自己在立法院對於立委的質詢不當一回事,你們的醫事司兩次了,連立法院都沒來,什麼都搞不清楚,醫事司司長為什麼兩次都沒來?沒來沒關係,他的業務範圍要回去檢討,也沒檢討!立委在這裡問,1月的時候說4月會做得到,5月的時候說給我到6月,現在7月了還沒做到,說給我到8月,8月了到時候就說9月。
發言片段: 200
邱部長泰源:我們非常誠懇地來處理這件事情,請委員放心。
發言片段: 201
林委員淑芬:你的誠懇,你剛才就跳起來,你完全搞不清楚,然後還在立法院對立委這麼大聲。
發言片段: 202
邱部長泰源:不會啦……
發言片段: 203
林委員淑芬:我有跟你說政治上的、意識形態上的?我有跟你講到跟你業務無關的嗎?
發言片段: 204
邱部長泰源:但是你用詞真的傷害到人家啦!這個我想……
發言片段: 205
林委員淑芬:你們做這種傷害人民、傷害病患的事情,我不能代替人民來這裡問,我哪一句用詞傷害到你們?
發言片段: 206
邱部長泰源:我們醫療體系哪裡有在傷害人民?
發言片段: 207
林委員淑芬:來,我哪一句話不是事實,傷害到你們?我哪一句話?你舉例給我聽,我哪一句話讓你覺得我傷害到你?哪一句話?我講哪一句話不恰當,我跟你道歉,我講哪一句話不是事實,我跟你道歉,哪一句?
發言片段: 208
邱部長泰源:我想不用啦!這個……
發言片段: 209
林委員淑芬:沒有,你在這裡講清楚,哪一句話我說的不是事實,我跟你道歉!哪一句話我措辭不當傷害到你,大家公評,大家覺得我有錯,我公開在這裡跟你道歉,你不要在這裡誣衊立委,我哪一句話,你說!哪一段我說了、我質詢得不適當?大家公評,我跟你道歉!還是說今天你說不出來,換你要來誣衊、抹黑、栽贓立委?
發言片段: 210
邱部長泰源:我們沒有做這種事。
發言片段: 211
林委員淑芬:來,你剛才指控我,我的言語不當傷害到你們啊!我哪一段、哪一句啊?
發言片段: 212
邱部長泰源:你一直罵我們搞不清楚啊!那我們這麼努力、同仁那麼努力……
發言片段: 213
林委員淑芬:你有搞得清楚嗎?
發言片段: 214
邱部長泰源:醫界也那麼努力在照顧病人。
發言片段: 215
林委員淑芬:你有搞得清楚嗎?不要講醫界,跟醫界無關,是你邱部長帶領的衛福部,副司長搞不清楚,次長,不是呂建德次長負責的,是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是你個人!
發言片段: 216
邱部長泰源:我們都很清楚啊!
發言片段: 217
林委員淑芬:是你個人。林靜儀剛開始也聽不懂,後來他聽懂了,林靜儀只有兩句話,他說:這是不對的,我們一定要改,非改不可!當時林靜儀就是這麼說,而你今天在這裡翻盤跳腳。
發言片段: 218
呂次長建德:沒有啦!
發言片段: 219
邱部長泰源:我們沒有翻盤,我們會努力。
發言片段: 220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
發言片段: 221
主席:好啦,沒關係啦!林委員……
發言片段: 222
林委員淑芬:我說你搞不清楚叫做我傷害你們?那要看你是不是真的搞不清楚,你就真的搞不清楚,談什麼傷害?
發言片段: 223
主席:好,OK啦!好不好?
發言片段: 224
林委員淑芬:我再跟你說兒少的部分,紀孟宏──新竹國泰醫院心臟科醫師,判決確定,但是在判決確定以前沒有人知道他是狼醫,而且依照兒少相關的權益是要公布姓名,你們公布在哪裡?告訴大家這個人是狼醫,他現在吊照了沒?還有沒有繼續在執業?有沒有?有沒有?我上次質詢都講得一清二楚。
發言片段: 225
劉副司長玉菁:是,這位醫師有經過新竹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處理,然後他在新竹已經停業了。
發言片段: 226
林委員淑芬:他還有沒有執照?
發言片段: 227
劉副司長玉菁:這個我們做最後的確認。
發言片段: 228
林委員淑芬:你不知道?有沒有公布他性騷擾未成年的孩子?有沒有被公布?法律有沒有說可以公布?有!那你們有沒有公布他是狼醫?有嗎?沒有啦!你們哪有什麼系統可以公布?沒有啦!統統都沒有!移送懲戒?你們都判刑確定才移送,沒有用違反醫學倫理,這我要說幾百遍?然後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我要查詢是不是狼醫,沒地方可以查詢!我要查詢他是不是一個合格的醫師,你們的查詢系統不精準,查不出來!
今天說這個用這麼多時間,其實我不是要質詢這個啦!
發言片段: 229
主席:好啦!大家知道啦!你不是要質詢這個,但是把很多問題都提出來了,部長應該也都能理解這個情形了,好不好?一個禮拜內針對林委員所提出來的……
發言片段: 230
邱部長泰源:好……
發言片段: 231
林委員淑芬:沒有啦,我們是要看他什麼時候要改善、改進、要做到好?我不是要聽他說他要開始研議,已經聽半年了,沒有用啦!
發言片段: 232
邱部長泰源:好啦!委員說的我們會認真做。
發言片段: 233
主席:一個禮拜改善完成,這樣好不好?可以嗎?
發言片段: 234
林委員淑芬:他有辦法嗎?他會講說他沒有法源依據啊!我沒有叫你公告他,我問你他現在移送懲戒當中,有沒有法律上的困難?這個醫生現在移送懲戒當中,就是這樣子告訴大家!
發言片段: 235
呂次長建德:報告委員,因為他有公務人員身分,根據任用法還有服務法,如果有重大情事的話,按照公務人員是有這一個……可以予以停職,這個執行機關是在臺大醫院,我們會來督促,好不好?
發言片段: 236
林委員淑芬:不是,你說的那個是停職啦!我現在講的是人民的知情權,民眾要有知的權利。第一個,我要知道每一個醫生都是不是合格醫生,我要衛福部的查詢系統通通都可以精準、正確地查詢得到;第二個,這個醫生是不是有被判刑還沒吊照,然後他移送懲戒都要被看得到,我們要知情權。在醫療體系,這些少數的老鼠屎破壞醫生的形象,然後還是不斷有人受害,如果在不知道情形下,我們去看醫生都要自保,自保之前要先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有沒有前科;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有沒有被交付懲戒;查詢一下這個醫生是不是合格醫生。為什麼我們要有這種知情權,卻障礙這麼大呢?門檻這麼高呢?這是不應該的!
發言片段: 237
主席:好,剛剛就有特別提醒衛福部,第一個就是那個平臺;第二個是在什麼時候你就要開始停止他執業,不管他有具備公務人員還是沒有具備,公務人員應該都有一套SOP才對。
發言片段: 238
呂次長建德:對啦!
發言片段: 239
林委員淑芬:停職是為了不讓他繼續傷害別人。
發言片段: 240
主席:對,所以這一個星期內就必須要有完整性作為跟委員會做報告,就這樣!
發言片段: 241
林委員淑芬:但是停職不代表人民就知道喔!他被停職,我們怎麼會知道?
發言片段: 242
主席:所以平臺還是要處理……
發言片段: 243
林委員淑芬:所以你的平臺要包含他是不是停職當中?他被交付懲戒當中?他在執業當中?對不對?
發言片段: 244
主席:好,一個星期內、所有的作為。
發言片段: 245
呂次長建德:OK。
發言片段: 246
邱部長泰源:好,謝謝。
發言片段: 247
主席:謝謝,請回。
抱歉,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來做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62
meet_id 委員會-11-3-26-19
speakers ["劉建國","范雲","林月琴","楊瓊瓔","陳昭姿","王育敏","陳菁徽","林淑芬","涂權吉","王正旭","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張雅琳","盧縣一","黃秀芳","楊曜","林楚茵","廖偉翔","蘇清泉","陳瑩"]
page_start 171
meetingDate ["2025-07-07"]
gazette_id 1146604
agenda_lcidc_ids ["1146604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范雲等17人擬 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黃秀芳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黃捷等16人 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其昌等 17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 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王鴻薇等2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 瓔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社會救 助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楊曜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 員馬文君等20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葉元之等 21 人擬具 「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 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一、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林楚茵 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救 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員邱鎮軍等 24 人擬具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 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馬文君等16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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