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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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990 | 00:00:43,733 | 主席 各位委員有請部長請部長委員好你好抱歉 |
| 00:00:56,969 | 00:01:09,518 | 好部長是這個今天審查社會救助法是那社會救助法從上一次修正是104年12月30號已經經過將近10年的時間了這10年來事實上這個台灣各種狀況已經有很大的變遷所以這個 |
| 00:01:23,923 | 00:01:36,221 | 衛福部有針對社會救助法有做研議修正嗎是 我們一直在研議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你們的行政院版本 |
| 00:01:39,338 | 00:01:56,364 | 我們是這樣子,在這個法案我們在經濟安全、脫貧自利跟社會投資的核心思維下來一直在研議,怎麼樣兼顧簡正便民、公平客觀、擴大照顧弱勢還有財政可負擔的情況之下,一直在修法這個部長 |
| 00:01:59,425 | 00:02:16,931 | 最主要就是因為今天召委安排這個審查他前面也提到希望有很多委員也提到希望這個行政院有版本所以這個部分不宜拖了尤其是這個社會福利基本法 |
| 00:02:19,092 | 00:02:46,951 | 112年5月24號公布施行也經過了這個兩年多了所以這個社會福利基本法它不是只有社會居住啦它還包含了其他的社會津貼福利服務醫療保健國民就業社會住宅等等它包含的比較廣所以這個部分呢是確實是應該要因應現代的社會來做一個修正 |
| 00:02:48,252 | 00:03:04,074 | 就幾個例子,以社會居住法第11條來講,生活輔助以現金給付委員者,但因實際需要,得委託適當的社會居住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家庭予以收容。 |
| 00:03:05,456 | 00:03:23,914 | 而這個第三項第一項現金給付所定的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這個都需要檢討是不是四年太久是不是要收短這個支持嗎可以收短嗎支持喔我們往兩年來演繹 |
| 00:03:25,816 | 00:03:51,451 | 好這個部分今天這個也有委員提出這樣的一個修正的條文希望能夠支持這個而不是說一定要等到可以跟召委這個討論不必等到這個行政院板送來是不是可以先審查這個可以支持的一個相關的條文好這個部分 |
| 00:03:53,325 | 00:04:13,772 | 我常常去搭火車部長你應該也常常去搭高鐵啦台北車站我們常常去台北車站我是認為是世界奇觀啦其他我們出國到其他國家就沒有這樣啊到底 |
| 00:04:16,175 | 00:04:30,993 | 所以這個部分都是需要去檢討怎麼樣去協助去解決這個無家可歸的到底是什麼因素請教一下衛福部有去了解過嗎 |
| 00:04:34,164 | 00:04:53,270 | 那個其實我跟李次長在冬天的時候,都有到那邊整個去送給他們溫暖那當然社工這個部分一定是很了解,非常了解他們每一個為什麼要住到那邊的原因那我想地方政府也都陪同一直在 |
| 00:04:54,450 | 00:05:11,439 | 長期在注意到這個問題,我想我們很希望雖然委員所提的是台灣的一個情景其實我以前在日本內書的時候,新書國外面也是相當多現在還是這樣嗎? |
| 00:05:16,788 | 00:05:38,518 | 我說日本啊?我有一段時間沒去看嘛,下次再去看一下。因為你年輕的時候去日本念書,所以這個部分不管是怎麼樣啦,至少我們台灣呈現出這樣的狀況。我們很多的外勞,他們也覺得奇怪,他們看了也很奇怪。 |
| 00:05:39,558 | 00:05:53,566 | 新住民啊 不是啊 外勞 外籍勞工啊他們會來假日他們都會來嘛所以這個部分是一個真的是一個需要去解決的問題啊所以這個尤其是根據國際人權兩公約這個國際專家審查委員會 |
| 00:05:59,730 | 00:06:16,026 | 在2017年也提出了這個結論性的建議明確指出我國政府應制定無家可歸者福利及人權法當然如果能夠在社會救助法裡面來先訂專章這個部分來去針對無家可歸者這個 |
| 00:06:21,631 | 00:06:33,405 | 舉非正式居住者人數前面調查之後然後現在趕快就要立法了怎麼樣去把它在社會居住法裡面透過專章來去解決這個這樣的一個對於 |
| 00:06:38,671 | 00:06:51,382 | 來保障無家者之人潛希望能夠有這樣的無家可歸者之輔助安置輔導以資源的一個專章希望這個衛福部能夠支持 |
| 00:06:54,105 | 00:07:14,457 | 那個理事跟委員報告一下非常感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心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目前根據我們現在目前已經公告的新法裡面我們現在是把有關無家者我們現在目前已經從原先的一條擴增為五條這裡面包括就是說它的這個定例所謂的無家者定例還有另外一個就是說我們也責成地方政府你們相關因為這裡面委員您也了解不光是這一個經濟安全的問題 |
| 00:07:19,660 | 00:07:20,361 | 既然有了這樣的經驗就趕快把它拿入法 |
| 00:07:49,921 | 00:07:50,682 | 好的 謝謝好 謝謝鄭天才委員的發言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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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47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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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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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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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好。部長,今天審查社會救助法,社會救助法從上一次修正是104年12月30號,已經經過將近10年的時間,這10年來,事實上,臺灣各種狀況已經有很大的變遷,所以衛福部針對社會救助法有在做研議修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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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我們一直在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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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你們的行政院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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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在這個法案,我們在經濟安全、脫貧自立跟社會投資的核心思維下,一直在研議怎麼樣兼顧簡政便民、公平客觀、擴大照顧弱勢、還有財政可負擔的情況之下,一直在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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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這主要就是因為今天召委安排這個審查,他前面提到,也有很多委員提到希望行政院有版本,所以這個部分不宜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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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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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尤其是社會福利基本法112年5月24號公布施行,也經過二年多了,當然社會福利基本法不是只有社會救助,它還包含了其他的社會津貼、福利服務、醫療保健、國民就業、社會住宅等等,包含得比較廣,所以這個部分確實是應該要因應現代的社會來做修正。以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來講,「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但因實際需要,得委託適當之社會救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家庭予以收容。」其中第三項規定;「第一項現金給付所定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這個都是需要檢討,4年是不是太久?是不是能夠縮短?這個部分支持嗎?可以縮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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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支持,我們往2年來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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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今天也有委員提出修正條文,希望能夠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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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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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跟召委討論,而不是一定要等到行政院的版本送來,是不是先審查可以支持的相關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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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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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常常去搭火車,部長應該也常常去搭高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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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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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常常去臺北車站,我認為這是世界奇觀,出國到其他國家就沒有這樣,這個部分都是需要去檢討,怎麼樣協助、解決無家可歸的情形?到底是什麼因素造成?請教衛福部有瞭解過嗎?說明一下,誰比較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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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我跟呂次長在冬天的時候,都有到那邊給他們送溫暖,當然社工在這個部分一定是很瞭解,非常瞭解他們為什麼要住在那邊的原因,地方政府都有陪同,也長期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雖然委員所提的是臺灣的情形,其實我以前在日本念書的時候,在新宿各方面也是相當多這種情況,我想世界各國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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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日本現在還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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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我有一段時間沒去看了,下次再去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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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嘛!因為你年輕的時候去日本念書。這個部分不管怎麼樣,至少臺灣是呈現出這樣的狀況,很多的外籍勞工看了也覺得很奇怪,他們假日時都會去那裡,這個部分真的是一個需要去解決的問題。根據國際人權兩公約國際專家審查委員會在2017年提出了結論性的建議,明確指出我國政府應制定無家可歸者福利及人權法。如果能夠在社會救助法裡面先訂專章,針對無家可歸者及非正式居住者人數全面調查之後,現在趕快來立法,怎麼樣在社會救助法裡面透過專章來解決這樣的問題,對於保障無家者人權的部分,能夠有無家可歸者之扶助、安置、輔導與支援的專章,希望衛福部能夠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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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是。請呂次長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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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次長建德:非常感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心。跟委員報告,根據目前已經公告的新法,我們把有關無家者的部分,已經從原先的1條擴增為5條,其中包括所謂無家者的定義,另外也責成地方政府就相關事項。因為這裡面不光是經濟安全的問題,也包括他的居住、就業、身心上面的問題以及醫療的部分,我們都必須要做全盤的處理。另外也跟委員報告,過去我在臺中擔任社會局長時,我們是全國第一個推動遊民專法的,目前會責成地方政府來做相關的整體規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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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既然有這樣的經驗,就趕快把它納入相關的法令,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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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次長建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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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部長泰源:好的,謝謝。 |
| 發言片段: 27 |
|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謝謝鄭天財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的答詢。 |
| 下一位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62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6-19 |
| speakers | ["劉建國","范雲","林月琴","楊瓊瓔","陳昭姿","王育敏","陳菁徽","林淑芬","涂權吉","王正旭","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張雅琳","盧縣一","黃秀芳","楊曜","林楚茵","廖偉翔","蘇清泉","陳瑩"] |
| page_start | 171 |
| meetingDate | ["2025-07-07"] |
| gazette_id | 1146604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604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范雲等17人擬 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黃秀芳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黃捷等16人 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其昌等 17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四 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王鴻薇等2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楊瓊 瓔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社會救 助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楊曜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 員馬文君等20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葉元之等 21 人擬具 「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 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一、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林楚茵 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救 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五、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員邱鎮軍等 24 人擬具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游顥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 之一及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馬文君等16 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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