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 @ 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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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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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10時5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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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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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部長好。我想今天要跟您討論的不是一個新的議題,而是先前在這裡我就有質詢過的部分。首先我們可以看一下,在我們的政府裡面有做公共政策的網路參與平臺,上面有很多網友們都會去提案,國防部的公告也有提到,希望新增身心調適假3天、提高最低應休慰勞假為10日,以及受訓不扣假,這3項措施有一部分也是當時關注國軍待遇的時候提出的,我想要先請您說明一下,這3項目前的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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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身心調適假的部分其實是軍公教全部一體的,因為我們是配合銓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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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是,廣義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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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對,銓敘部的規範,所以我們配合實施修正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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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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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應該就由行政院來決定有關……我們現在都已經在進行預告,預告結束後行政院會核准一個日期,我們再來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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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第二個就是有關於提高最低應休慰勞假為10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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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次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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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委員好,我是人次室次長。跟委員報告,慰勞假休假最主要是針對可以請領休假獎金的部分,沒有所謂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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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我懂,我想要問的是,原先的作為是什麼?在改變了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可不可以跟大眾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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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好。原本是14天才能夠申請慰勞假的休假獎金,我們現在因為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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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你們的獎金是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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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原本的規範是每年超過14天,只要附收據就可以申請這個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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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附什麼樣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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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在外面採購、休旅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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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總共的金額,就是休14天來講,金額最高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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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1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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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1萬6,00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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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就是1萬6、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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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OK,所以原本的做法我們再確認一次,就是如果休假超過原本可以請的14天,就可以透過收據來請領1萬6,000塊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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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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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現在提高最低應休慰勞假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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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就是降為10天就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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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降為10天,也就是說,少了4天,只要有10天的假沒有休完,就可以向國防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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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休了10天、休完10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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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休完10天假之後,就可以來這邊申請,一樣也是1萬6,00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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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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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再來,有關於受訓不扣假這個部分,可不可以替我們再做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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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有關受訓不扣假,之前我們也多次研討,現在只要是6個月以下的,包含專業專長訓練,這些以後都不扣慰勞假,但是碩博士班,比如到國外受訓4年,不可能4年的每年30天都給他休假,受完訓回來之後先休120天,這個就不合理,所以6個月以下的所有訓期,我們都不扣慰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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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6個月以下的所有訓期都不扣假。您剛剛有講到關於碩博士班的部分,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裡面的第六款及第七款,第六款上面寫的是「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疾病休養或住院期間,其次年度慰勞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慰勞假。」而第七款是「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及留職停薪者……」,就可以按照這樣子來扣假。我想要問一下,修正後的意思是,受訓6個月以上的人員,只要參加的是在國內外軍事校班的受訓,隔年還是要扣假的,這樣的話,一年大概會影響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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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跟委員報告,簡單講,6個月以上的大概就是陸海空戰院及碩博士班,其他都是6個月以下,這樣子講就很清楚,就是陸海空戰院及碩博士班不會有慰勞假,因為這一年他們都不會在部隊裡面服務,但是其他的訓期幾乎都是6個月以下,這些就是完全都不扣慰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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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幾乎都是,那也有可能會超過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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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沒有,我們有查過,我們查過所有的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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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你們有查過,都不會有。我認為您剛剛講的是有道理的,如果他是在唸書,比如就讀碩博士班的話,確實他沒有在部隊裡面,那就沒有請假的問題,但是訓期6個月以上的只有指參戰院,用6個月以上這個條件,未來有沒有可能遇到有去受訓超過這個時間點,卻因為第六款及第七款的條文,讓他們沒有辦法合乎這樣的標準?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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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跟委員報告,簡單講,我們現在的規範就是陸海空戰院及碩博士班是會扣慰勞假的,其他都不扣,目前的做法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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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我問一下,為什麼針對指參戰院的部分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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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因為他們也是去讀書,沒有在部隊服務,他們就是在國防大學待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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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他們都在這個裡面待1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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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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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我想要知道的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先前提到受訓不扣假這個事情,實際上面這些去受訓的人如果除了唸碩博士之外,還是有受訓的情況的話,就算超過6個月,在完全不扣假的狀況之下,會不會還是有可能影響到對方的權益?就是我們先把碩博士的部分跟其他受訓的部分、指參的部分分開來看。對於碩博士的部分,我個人完全沒有意見,因為他們是在讀書,而在指參及戰院受訓雖然可能沒有下到部隊,但是他們其實也是正在做受訓的進行,所以我在想,訓期6個月以上的會有指參及戰院,對這兩塊來講,6個月以上不扣假的條件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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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跟委員報告,我們跟三軍、陸海空聯後憲都已經開過好多次會,大家覺得這樣子部隊都可以接受,而且滿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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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OK,好。未來我希望可以動態地去修正,因為先前我們所做的臨時提案,大家可以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其實這些密密麻麻的字除了簽名之外,我們都是針對國防部修訂及擬定的相關規則。我們當時的臨時提案裡面寫的是滿清楚的,當然,在你們回去評估之後認為碩博士的學生們可能不應該適用這樣的提案,我可以理解,可是關於訓期6個月以上的指參及戰院部分,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回去再考慮看看是不是可以也有相對應的規則,不然我們就先施行一陣子,看看有沒有可能他們也是一種受訓,但是在這個規範裡面被排除了,導致受訓者的不滿或者產生其他的問題,如果有的話,我會建議關於指參及戰院的部分跟學校學生的部分可能要另外分開來,好嗎?大概給我們一個時間,比如3個月或半年先試行看看,如果試行之後有一些狀況的話,我們再予以調整。我要問的是,大概需要多少時間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去做實際上面的評估?沒問題,請人次室繼續回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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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報告委員,我們大概1個月之內先研討一下,因為之前已經多次研討,包含我們有一些回流教育,比如陸軍專科學校回流兩年,這兩年我們也是不給慰勞假的,因為他就是去那邊讀書。其他的陸、海、空跟戰院的部分,我們回去再研討一下,然後1個月之後給委員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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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1個月之內,我們先了解一下,就是我剛剛講的那幾塊。我再強調一次,我們把讀書就是唸書,比如說碩博士這種讀書跟實際上有參與受訓,他不一定是下部隊,但他是接受訓練,哪怕是戰略上的訓練或是各種訓練,我們把它分開來。在碩博士的部分、唸書的部分,我想我們完全不會有意見,因為他們就是在學習而已。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比如說指參、政戰等等的,他們有實際受訓的情況,是不是1個月之內,我們再來研究一下會不會有影響到他們權益的部分?如果有的話,我們隨時修正;如果真的OK,而大家的反應,我不是說你們的反應,而是參加這些受訓的國軍們,他們的反應很好,都能夠接受的話,當然我們也會接受國防部的提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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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次長沛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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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那我們就先這樣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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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徐巧芯委員的質詢。現在我們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11分)
繼續開會(11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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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接下來由黃國昌委員上臺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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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5-23
speakers ["黃仁","羅美玲","陳永康","陳俊宇","王定宇","馬文君","林楚茵","沈伯洋","徐巧芯","黃國昌","李坤城","林憶君","陳冠廷"]
page_start 287
meetingDate ["2025-07-28"]
gazette_id 1146802
agenda_lcidc_ids ["1146802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防部部長報告「漢光四十一號演習實施成果、檢討與後續策進作為」,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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