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川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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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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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10時16分)主席,我們請張董事長跟莊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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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麻煩兩位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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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主席好、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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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請問一下張董事長,這個協會成立,你們給自己設下的目標是什麼?就這個協會在運作上,跟同仁大家設定什麼樣的目標?講具體一點,就是有沒有設什麼KPI、什麼具體成效這樣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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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其實設定相關的KPI是很困難,但是我們相關數據的資料,犯保成立下兩年來,所有服務的量能是大幅的提升,我們也做過相關滿意度的調查,這部分其實有大幅的提升。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次犯保權益保障的實施是一個大幅度的改變,犯罪被害人服務所有相關的項目、服務的量能是擴增,所以這部分我們犯保協會目前積極從事相關的教育訓練,我們希望給我們犯罪被害人的家屬更溫暖有感的服務。至於KPI,這部分要設是很困難,因為這是要溫暖、有感,冷冰冰的數據恐怕不是我們追求的一個最主要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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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很好,我最擔心你們設KPI,我最擔心你們下次來報告又比去年多了幾件,這個是沒有意義的,這種統計數字是沒有意義的,就是你們去弄了很多數字來,也不代表這個協會做了很多事,就是要做有用的。第二個,協會參與到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的時候,有沒有被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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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是有部分被拒絕,但是並不多,我們在任何的案件,對於每一個犯罪被害,我們希望都不漏接,基於他的需求,他如果有需求,我們就要提供相關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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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這句話很重要,他們有需求,你們就提供,但他也不知道你們要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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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我們會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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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我知道,我知道你們會主動,你們跟他講完,說你們來協助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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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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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有沒有這句話講完之後就沒有再聯絡了?對方也覺得他沒有必要接受你們的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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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尤其是死亡的案件,這部分跟重傷我們是非常的關心。死亡的案件,我們去到現場的相驗,通常都會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的手冊,所以相關的一些事項,我們都會跟他講,也會跟他們講有任何的需求,這部分我們都可以協助。另外犯保的同仁在第一個時間也會到現場來陪伴我們這些犯罪被害人的家屬,我想這部分從各種的媒體都看到我們在第一線同仁的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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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有沒有自己來請求協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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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還是會有,但是這部分據我的了解並不是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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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但是你們跟法扶這邊,有相關數字顯示應該是有轉介,在資格上、內容上會這樣交換過去,應該是有這樣的一個狀況,這種大部分會被交換的,就是協助的對象換到另外一個單位去,大概都會是什麼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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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我們跟法扶基金會從110年開始就建立一個兩會單一窗口的服務機制,包括單一窗口、文件的共用、通報的轉介、專業的律師,以及教育訓練等項目,根據我們的了解,犯保轉法扶在112年總共有104件,法扶轉犯保有21件;112年到113年犯保轉法扶有160件,法扶轉犯保是43件;今年到4月為止,犯保轉法扶是111件,法扶轉犯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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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對,那我請問一下,法扶為什麼會轉犯保?剛才你不是提到你們都主動協助,為什麼他會跑到別的地方去,又被轉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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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是基於對於這些服務對象最有利的保障,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故意致人於死、重傷、社會矚目案件,犯保不用審查資力,而且被害人通常都會優先選擇犯保的律師,因為犯保對於故意致死、重傷、重大矚目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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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這個我懂,所以是一開始他可能沒有接受到你們的協助,跑去另外一邊,然後另外一邊提到,到你們這邊來算是條件比較好,或者是門檻比較不一樣,所以就會轉到你們這裡來,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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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對,跟委員報告,但是通常致死、重傷的,第一個時間我們就會掌握到,所以這個部分會留在我們這邊,但其他的、過失致死,要看哪一種條件對於被害人是最有利的,我們兩邊就互相來轉,所以犯保轉到法扶都會比較多一點,但是屬於重大矚目的案件絕大部分都是在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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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接下來請問一下,犯保協會的協助對案件的偵辦會有什麼影響?我舉個例,譬如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家屬可能講算了,不想出來講太多,譬如他已經心靈受到創傷,你們又一直叫他講,他也許都躲起來,或者是也不想講那麼多,在你們的協助之下,因為這會影響這個案件的偵辦,董事長,以你的判斷,你們進來協助了以後,對這個案件的偵辦是會有影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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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那是會有顯著的影響,根據我們的統計資料,目前國民法官法規定,國民法官案件通常是殺人的相關案件,目前為止我們協助的案件總共有205件,還在檢察官偵查中的有85件,已提起公訴的有83件,在法院準備程序的有29件,這個部分我們會依照被害人的意願及需求,在第一個時間我們就會提供犯保的律師來代理。以大家矚目的剴剴案來講,我們就指派3位律師。 |
| 另外,我們要協助聲請刑事訴訟資訊的獲知及訴訟參與,也會請律師蒐集被害影響陳述意見,供法院來審酌,作為量刑的依據,還有卷證資訊的獲知,在檢察官量刑證據資料調查的時候,也會陪同來協助。我們大概有十幾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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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董事長,講到律師,這個律師是他自己來報名,報名完接受你們訓練,還是你們去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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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報告委員,我們都有做相關的教育訓練,因為陪伴被害人這個部分一定要了解被害人所有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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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這裡頭會不會出現無間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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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應該是不會,因為這些大部分都是屬於殺人、重傷的重大案件,並不是詐欺,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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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不是,我的意思是這些律師有機會跟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接觸,就知道對方的狀況,他搞不好跟加害人彼此有利害關係,這個部分有沒有什麼機制,在你們這一關能夠進行相關的提醒或檢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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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這個部分在教育訓練的時候都會有,根據我們的調查,在國民法官案件,對我們指派律師的相關滿意度是百分之九十幾,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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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就是你們有一個律師群,然後這次就指派其中2位或者是3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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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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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有沒有人說這個案子他主動要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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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不會,都是由我們來派案,而且這些都是我們去了解之後,熱心的、資深的才會來擔任這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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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有沒有被害人或他的家屬覺得你們派來的律師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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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目前我沒有聽過相關的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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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他們有沒有要求要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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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也沒有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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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也沒有聽到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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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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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就代表這個事情目前還沒有發生,但是我還是建議你們,對於這個事情,看是在一開始的機制或什麼機制上,還是要設下檢核機制,否則弄到最後,搞不好有不良的律師混在其中,也會影響整個協會後來的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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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好,謝謝委員,我們會提醒犯保的同仁未來這個部分也要放在我們審酌考量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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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委員義川: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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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董事長斗輝:謝謝委員,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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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謝謝王委員。下一位請林倩綺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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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eakers | ["吳宗憲","黃國昌","陳培瑜","王義川","林倩綺","莊瑞雄","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林國成","羅智強","李坤城","吳思瑤","陳昭姿","麥玉珍","陳冠廷","徐欣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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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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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 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列席就「《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迄今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 被害人保護之成效與精進;如何強化《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以完整保障被害人訴訟權益。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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