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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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12時1分)謝謝主席,請司法院王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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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麻煩王副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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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還有刑事廳李廳長、法務部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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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廳長、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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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三位好,我就不一一稱呼了。但是我還是要奉勸我們鄭部長不要講到最後都生氣,因為官員來到立法院,立法院當然給予非常尊敬之態度,我也希望官員對於立法委員的看法跟質詢,要針對問題,彼此之間要尊重,所以我每次看到鄭部長問到心坎裡的話,你就會發脾氣,真的不要,好不好?真的不要,我們就事論事、理性來探討。
首先,我要恭喜部長最得意的這些只辦藍白所有的檢察官,當然這裡面可能是依照他本身的能力而升官,但是老百姓的看法,跟你的想法不一樣,為什麼不一樣?就是因為辦藍政治案件的所有檢察官都升官特別快,據我了解,有些檢察官雖然具備8年的升遷資格,但是他8年、9年、10年,他還升不上去耶!雖然有提報,但是在你們制度之下,是真的有黑幕。部長,當然有立法委員來質詢這些問題,是提供給你讓外界質疑改善的一個態度,所以我還是要恭喜鄭部長得力的這些,包括江貞諭、唐仲慶、林俊言等等這些人順利升官,所以部長,人家都在講辦藍、辦白,可是不辦綠,也是會升官。部長,針對這個,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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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升不升官,這個我們就是按照人事的規定,具備有升主任檢察官的資格或上二審的資格,這個我們有一個遴選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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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我知道、我知道,這個遴選我知道。部長,這個你不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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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你要讓我講,不然外界會誤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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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不是,我知道啦,這個要具備8年嘛,然後你們有一個組織遴選,但是有一半是檢察官來投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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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不是遴選,這個你就不懂了,這是票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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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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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票選出來的,他票選不出來,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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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啦,好啦,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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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也沒辦法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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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啦,部長,我跟你說啦,你說的那些制度,當立法委員的都已經了解。第一個,我請問你,林俊言檢察官,他第一輪有沒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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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他本來第一輪就是第6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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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我跟你說啦,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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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他後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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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你們的作業我不要跟你探討,我們都尊重你們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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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他本來就過了,林俊言第一輪就過了,他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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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根本沒有過啦,本來天下第一,我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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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所以你對這個就不懂嘛,就不懂嘛,就搞不清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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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什麼我不懂?你才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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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他是第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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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他第6名,你們本來就是保障5名,你們以為人家不知道,不要再談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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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北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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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部長,我跟你講,我剛才已經跟你講過,你不要談到你心裡面的痛,你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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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就是5名或6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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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我跟你講,最後還是要你簽,他就是第一輪投票,你們外聘的檢察官,根本沒有過,是前面得分最高的檢察官,最後他才遞補上去,但這個沒有關係,我們要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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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按照票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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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是啊,我們要恭喜他,可是我還是要呼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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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是有公開的,新聞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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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我跟你講,立法委員有權利要下情上達,讓你知道,其實你處事風格的評價是參半,有人欣賞你、有人反對你,所以我們必須要提醒你,不要說辦藍白就會升官,什麼都不掩飾,這樣不好,我們是在鼓勵你要注意這些,好不好?
最後我再問你一句話,剛剛有委員同志已經有提出來,就是民進黨的高官關說案到底辦不辦?我還很欣賞30年前的司法院跟檢察署,法務部長關說,檢察官跳出來調查他的長官,司法院院長關說官員,他馬上跳出來具結,這是30年前,我們司法改革改到現在,越來越嚴重。我最簡單地問部長,我們立法院同仁已經檢舉、已經風風雨雨談了這麼多,這個到底辦不辦?我要問你這個辦不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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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有辦了,現在已經分案在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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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辦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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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而且是司法調查,不是行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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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這一點我們肯定,但是我們就靜觀其變,看看部長你辦得怎麼樣。
接下來,我是覺得這樣,檢察官的抗告權濫權,王副秘,過去我很欣賞法官獨立審判的崇高精神,現在就很怪,因為我去看了幾個開庭,檢察官提出抗議的,法官就接受,可是我看到辯方提出抗告,法官都不採納,為什麼?檢審一體復辟,這個不好,所以我要建議李廳長還有王副秘,過去法官獨立審判、天平的精神要把它拿出來,現在很簡單,一個案子法官不一樣,檢察官提出來的都有理由。所以有關抗告比例,我要拜託王副秘書長,你把刑事的案件,被害人的部分是其次,但是最起碼對於被告提出抗告,法官駁回的有多少,以及對於檢察官抗告,被駁回的有多少,我拜託你們要給我一個數據,讓我們未來有一個參考。
最後,我特別再提醒一下,雄檢舉發一個案件,是有關詐騙的,但是他已經有洩密喔,也就是檢方自己未守偵查不公開,你們的調查都已經偵查不公開了,但最後到了雄院以後判不理賠,這不是很奇怪嗎?這不是法官官官相護嗎?所以我要建議王副秘還有李廳長,這個部分我鼓勵法官要有天平的精神,檢察官有偵查的道德跟基本,所以不一定要檢審一體,如果是這樣的話,沒有辦法保障所有的被害人或是所有的被告。所以我要呼籲部長,也提醒一下人民對於檢察官的觀點。
第二個,王副秘還有李廳長,你們可能要去注意一下,現在不是檢察官在治國,而是司法是獨立審判,法官是獨立審判,我同意當司法有爭議的時候,檢審共同來研究,這是有必要,但是不要不保護所有被告,這樣的話就浪費我們司法30年來的改變,越改越爛!這一點我要提醒兩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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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我們下一位請羅智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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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3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陳培瑜","王義川","林倩綺","莊瑞雄","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林國成","羅智強","李坤城","吳思瑤","陳昭姿","麥玉珍","陳冠廷","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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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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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 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列席就「《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迄今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 被害人保護之成效與精進;如何強化《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以完整保障被害人訴訟權益。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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