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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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2時35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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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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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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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大家辛苦了。今天我們來檢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兩年半以後的執行狀況,這個是上一屆會期通過的,雖然那個時候思瑤並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但謝謝召委今天排這個案子,讓我可以去review上一屆所通過的這個法。我們確實在求償部分從代位求償進入了社會福利性質的行政給付,讓繁瑣的程序更簡化,除了適用刑法之外,也加入了健保的重大傷病,這些都是放寬,還包括時效,我非常正面肯定上一屆立法院的努力,修正了新的法案。
從實質的數字上來看,從簡、從速、從優,確實在各個數字上都看到執行成果是顯著的,這些資料是法務部整理的,第一個表格是申請件數成長了1.99倍,而最終也決定獲得補償的件數是成長了2.8倍;第二個表格我們看到的是補償金額,總計是成長了3.32倍,不管在遺屬類、重傷類或性侵類,賠償金額大概都提升了3到4.66倍,所以看得到這個部分的成長;但第三個表格我就要就教於您,這個是每個案子的平均審議天數,既然我們希望程序簡化,加快整個的辦理時間、審議時間,遺屬類補償金的審議天數平均每個個案可以縮短17天,性侵補償金的審議更快,每個案子可以縮短114天,唯獨重傷這一類犯行的補償金,被害人所獲得的審議天數卻比舊法之前還慢了28天,那麼我就想要了解,這一類在執行上有什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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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因為重傷是要做一個認定,最主要是審議的時間、日數很容易受到治療期間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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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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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治療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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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OK,因為重傷,他可能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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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認定,因為他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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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他恢復的時間需要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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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因為我們這次是用刑法第十條的重傷規定,再加上剛才委員提到的,包括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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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健保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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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重大傷病,這個醫療好不好治,可能有一些專業醫療的問題,所以要等一些的認定,因此治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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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這是理由啦!我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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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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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想了解實務面執行的部分,但是能不能夠改進呢?能不能夠有什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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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這部分是不是直接跟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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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們就儘可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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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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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要點出這個問題,我也想知道答案,但我接受你剛剛說的答案,既然是重傷類,也許他的治療本身就要花比較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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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樣才有辦法去認定是不是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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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但我想在這當中,這就是執行兩年半的美中不足地方,好不好?我提出一個正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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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我們再來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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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犯保協會很辛苦,這段時間在進行非常多的協力,幫助受害者跟其家屬,但這也是民團對於犯保協會工作的一些建議,我想藉這個時間提供給部長,也就是評鑑的指標,因為要有評鑑才能夠檢視,指標每年似乎是不一致的,未來在評鑑績效上是不是能夠更有準確專業的評估指標?而且儘可能不要報喜不報憂,我提點出來給你們參考。第二個,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上寫到,現在專任人員是從70位增加到184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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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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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然後服務的比例從過去修法前一個人要服務136位,現在可能只要七、八十位,但我們是不是還依舊倚賴大量的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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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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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關於志工部分的參與計畫,民團建議還可以再update一下,好不好?目前志工的參與計畫,依我看到的資料,上一次的修正是2010年,如果我們的法一直在精進,但對於志工投入協力的參與計畫一直都沒有做update,我想這個你們應當來解釋。第三個,缺少檢警報案及轉介時間的統計,所以就很難具體核實判斷到底有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這個的統計也是要強化。最後一個,我們會針對受害者或其家屬舉辦一些活動,這些活動希望不要只以提高參與人次做為唯一的KPI,要能夠更深入,使這一類活動的舉辦更達到值的效果。我把這幾點提供給大家,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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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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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無論如何我們都有很好的效果,請繼續精進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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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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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謝謝,部長請回。
我請司法院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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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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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非常遺憾,第二次本屆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依舊被封殺、否決,而且是全數;我也非常遺憾,最終在投票那一天聽到在野黨的委員們或是總召、黨鞭們說基於政黨合作的理由,所以採取全數封殺。如果不是落實專業實質的審查,最終只是因為政黨合作的必要而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投票,我是高度覺得遺憾的。民進黨團事實上是落實了實質審查,但有兩位被提名人在一些憲政的觀點上,唯有透過實質的審查,我們部分的委員認為觀點上似乎還有待商榷,所以在兩位被提名人的投票上,反映出民進黨團是落實了實質審查。我們很遺憾,基於政治跟政黨的理由,造成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延宕是史上最長,第一次是延宕了116天才行使同意權投票,第二次總統再提名是延宕了126天,我都以總統咨文送到立法院開始計算,換言之,加起來是242天,我們的大法官依舊懸在那裡、癱在那裡。
這一頁簡報的資訊今天大家都講了,也謝謝您剛剛給我們更新的數據,6月份統計是385案未結,您剛剛所update的是有356案,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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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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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反映出來都是同樣的,人民聲請案都是九成一,現在的未結數量從6月份的354案變成325案,都是人民的權益受損,這就是執政黨、我個人當初也不斷在憲法訴訟法修法的時候一直提的,98%以上都是人民聲請案,如果癱瘓了憲法法庭,受害的是人民的憲法保障權利,事實上,這就是印證嘛!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只是很難過的是讓人民來承擔這個苦果。但我要在當中再探尋,從這個表格告訴我們,憲訴法三讀到現在,沒有任何一個案子作成具體的裁判,以及受理案……因為憲訴法受理的門檻是沒有調整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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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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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是385個聲請案,我以6月份的案件總結,也只有33%左右,88案是被裁定受理的,另外77%是連受理、不受理都沒有作出決議。我非常尊重憲法法庭,100%的尊重,您是司法行政,您也不能夠去指定、去指使,但是這是人民還是對司法院、憲法法庭有所期待啊!它門檻沒有改變,為什麼連受理都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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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這個我請廳長來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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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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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跟委員說明,未結案的部分當然包括我們每個月的新收案,所以這些所謂的88件以外的未結案,並不是說他收案收很久,他們都還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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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OK,一直放在那,但是也有新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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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對,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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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是你們也不可否認,沒有半個案子做成判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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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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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也不能否認還是有大量積累在那裡的舊案,不管新案、舊案,人民的權利、機關的權利都是一樣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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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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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為什麼在受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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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因為受理的部分要先由主辦大法官跟他的審查庭進行審查,也會請我們廳內的人進行研究,會提出審查報告,經過憲法法庭表決後進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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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知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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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有些案子其實是因為它還在請相關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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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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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或者是專家學者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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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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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廳長皓清:對,所以其實尚未受理的案子不代表我們現在沒有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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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知道這是你的答案,這也是我知道的現況,只是我還是覺得人民的權益不能再等。具體的以機關或立委提出來的案子來說,雖然它案類很少,但它往往成為政治攻防的焦點。我畢竟是代表黨團提出很多聲請案的代表人,我做了這個整理,以第一會期的國會擴權法案來看,從聲請釋憲的過程當中來看,受理,然後暫時處分,到最終的判決是121天,那個前提是大法官、憲法法庭還如常運作的那個時候。憲訴法還沒有惡修之前是121天,當時國會擴權法案內容非常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好多個違憲的項目要進行審查,它是一個大法,一個大的審議案,但是121天大法官做出了決定,憲訴法從送出到受理,好理加在憲訴法最終又開了準備庭,我也有去,是有受理的,它不是連受理都沒有,但是無論如何,憲訴法到現在是196天。選罷法從2025年2月20日提出聲請,到現在是160天,沒有下文。總預算分兩類,各個機關都有聲請,而監察院因為97%的預算被刪掉,可能覺得事證更明確一些,所以很清楚的,監察院聲請的在5月29號是受理了,但是行政部門所聲請的,它對總預算傷害更大的就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這一大包,到現在也是76天,連受理、不受理都不知道。最後是財劃法,到現在也是76天,受理或沒有受理都不知道。
我要再次說,我絕對尊重大法官,我絕對尊重憲法法庭,但是我要表達人民的期待,因為大法官不只要自救,更要救國家!這些都延宕了這麼久的時間,當然,罪不在你們,我要再次講,「菩薩畏因,眾生畏果」,憲法法庭也是承受憲訴法惡修之後的苦果,但是要自救之外,更要救國家。我舉例,總預算的部分一直連是否受理都不清楚,然後還沒有一個終極的判決,我尊重,但是讓國家面臨的困難是,即將要編列下年度的預算,你不知道如何來進行。還有財劃法,因為財劃法的部分未來如果依照現在公布的法令去編列預算,就是3,753億撥給地方政府了,就是沒有辦法,現在公布的法案,但未來如果宣告違憲的話,怎麼解決?怎麼收拾?它涉及中央跟地方的財政。
第二個,因為都沒有具體的行動,就是沒有下文,很多案子連受理與否都沒有答案,其實很多的肉桶法案在立法院,你就很難產生嚇阻的效用,它已經發生了,對不對?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就被通過了,軍人加薪法案就被通過了,包括借錢來普發現金,人人1萬元的案子也通過了,這可能會給社會一個訊息,或者是在野黨的委員也會用這個主張說,大法官目前沒有說違憲。
對於違憲、不違憲的解釋,就會進入我的第三點──國家陷入了憲政僵局,到底違憲不違憲就變成各自解讀,取對其有利一方的解讀,可是憲政的精神不應當被各自解讀,憲政的精神是捍衛每一個人的權利,捍衛所有憲政機關,彼此要履行憲法忠誠義務,這個權力分立的原則非常清楚,但都因為大法官目前被卡住,讓憲政議題成為各說各話的戰場跟舞臺,我真的覺得很痛心、很遺憾,罪不在你們,罪也不在憲法法庭,只是我還是要沉重地呼籲,大法官除了要自救,對於憲訴法的惡修,癱瘓了史上最高的門檻,讓它難以做出評議,但是大法官救的不是只有自己,大法官要救國家,是憲政機關最後的保護者,如果大法官不自救,這些事情會一再地惡化。
我非常希望朝野和解,我非常希望遞出無數的橄欖枝,我說過我願意在立法院種下更多隱形的橄欖樹,但是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解決,那個合憲性的問題、憲政的問題就會流入一個朝野之間各說各話的僵局,這不利於朝野的和解。我要再次說,憲法法庭的解釋,不是要讓兩方各自取得最有利的答案,然後繼續對立,不是的,是讓大家回到憲法的精神,讓大家都能夠服從憲法法庭的裁判,然後我們在這個基礎之上去進行必要的和解跟政黨的合作,可是現在就各說各話,我非常的沉痛!我相信在場的幾位委員,即使我們政黨不同,但沒有人喜歡打打鬧鬧,沒有人喜歡一再地對立,但是憲法法庭對於憲政僵局,或者是一些法案的方向,是有其責任來給予更明確的方向的,也讓立法委員更有所依循。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恪遵憲法是放在我們誓詞的第一句話,請憲法法庭給我們明燈吧!好,謝謝,加油,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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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秘書長梅英:好,謝謝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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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
下一位請陳昭姿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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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3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陳培瑜","王義川","林倩綺","莊瑞雄","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林國成","羅智強","李坤城","吳思瑤","陳昭姿","麥玉珍","陳冠廷","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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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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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 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列席就「《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迄今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 被害人保護之成效與精進;如何強化《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以完整保障被害人訴訟權益。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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