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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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2時7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請邱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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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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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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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我們7月7日在這個質詢臺上有一點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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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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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是因為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因為你說8月會上路、會改,明天就是8月1日了,所以我還是要就這個問題再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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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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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5月的時候也告訴你們次長,剛才林靜儀次長在的時候,他5月說會回去跟你研究、他會跟你報告,因為7月7日顯然我看起來他都沒有跟你報告,也沒有跟你研究,那也沒關係,但我想現在我們還是要對於狼醫資訊的知情權,讓醫病關係更好,保障病患的資訊知情權,所以我們還是要繼續來討論,包括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上面幾個我就教過的問題,因為你可能不知道,所以我再好好的仔細跟你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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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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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的網頁上醫事查詢系統只能夠查詢到醫生名字叫什麼、他是哪一類別的,人員類別就是西醫、護理師、驗光師,以及他執業的縣市這三個選項,我們曾經問過幾個質疑,第一個,如果同一個縣市出現兩個以上同名同姓,甚至執登的科別、類別都相同,你要怎麼辨別?第二個,有人因為有案件,所以去改名了,改名以後,民眾要怎麼查詢?改名了,當事人就海闊天空了,換了新人生,我們都不知道這樣的醫生被懲戒過的,或是有案底的,改名了以後會不會對病患繼續上下其手,所以要保障民眾的知情權,那麼改名的,我們要怎麼設計,讓人家一看就知道?除了這兩個問題以外,我們提出了最嚴重的問題是,醫事查詢系統是要醫事人員想要被查詢才允許被查詢,所以民眾查詢了,不能顯示的不一定不是醫事人員,所以本來這個系統是設計來查密醫的,會變成你查不到他,不代表他不是醫生,結果是這種制度設計下來包庇了密醫。你看你們這個網頁最下面講的:民眾查詢到的都是醫事人員同意放置的項目,換言之,這個網站的資訊不是完整的資訊,你看到的資訊都是醫事人員同意給你看你才看得到,如果醫事人員不想給你看你就看不到了。所以在這種狀況裡面,不論是這個系統的缺陷也好,還是這個系統的包庇,無照醫生可以繼續滿街跑,因為查詢不出來,更不要講我上次質詢時所談到的狼醫,「狼醫」這個概念完全沒有在這個醫事查詢系統裡面。
還有一個狀況是,因為各種因素……像你們的林靜儀次長也查詢不到,因為他沒有執業登記(執登)……不對,是他目前沒有執業,抱歉我講錯。目前沒有執業狀況的人有很多種樣態,也有可能是因為司法問題所以暫時沒有執業;也可能人家問他為什麼查詢不到?因為你這個系統暗示人家有可能這個醫事人員的資訊不公開,以此掩蓋他真正因為司法問題而無法執業的事實,這是你整個查詢系統的問題。所以在這種狀況裡面,我還是要問你一件事,到底有多少醫事人員不想被查詢、比例有多高、原因何在、你們有沒有掌握?你在這裡可以再說明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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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謝謝委員的垂詢,這個大概要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剛剛講的醫事查詢系統,另外一個比較是屬於所謂的「狼醫平台」,這個部分我們上次當然也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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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們一道、一道程序來,先處理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到底有多少醫生不願意被查詢?是什麼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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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這部分我是不是請醫事司幫忙回答,請他詳細地跟委員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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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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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跟委員報告,這裡面目前我們已經透過各縣市去瞭解了,只是他們沒有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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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你們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多少比例、不同意放置在上面的原因是什麼,到目前為止都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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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目前衛生局就這裡面所調查……跟它轄下的各醫療機構的執業醫師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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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還在問?還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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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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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這樣部長聽懂了吧?你們的這個問題很嚴重,我一直說這個查詢系統是一個無效的、查心酸的系統,就是這個原因,到底有多少醫生不想被查詢、資料沒有被放上去,不知道。第二個,我剛才前面問到「同名同姓的怎麼辦?改名的怎麼辦?」那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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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那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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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已經質詢第三次了,我5月質詢一次、7月質詢一次、7月底又再質詢一次,對於我問的這個問題,你要回答我你們準備怎麼改進、要怎麼回應,我都問到第三次了,可以回答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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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想對於委員的垂詢,我會請醫事司一定要好好地去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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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醫事司不會准的啦,因為5月的時候林靜儀也這樣回答我,所以我很生氣的原因是,我5月質詢林靜儀的時候,他說要跟你報告、要跟你討論,而且他認為非改進不可,他也要跟醫事司討論,但5月到現在已經7月,兩個月過去了,你現在還說要回頭再去找醫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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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一直有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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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我就問你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啊?醫事司來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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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現在的進度我請醫事司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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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因為這部分涉及到內部系統的改建,所以我們有跟資訊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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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有沒有法源依據的問題?因為上一次部長在這邊備詢的時候就一直說,依據個資法不能這樣做,因為個人保護,所以他可以不被公開,就一直說公開會違反個資法,現在有沒有違反個資法規定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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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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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現在說改程式很困擾,可是我現在問你,你不要到時候又來跟我講還有個資法的問題,所以有沒有個資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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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這裡面涉及到一些隱私的部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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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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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就是有些個人資料的部分,就誠如剛剛委員講的那個部分,我們是已經想就這部分去做處理,所以有在問一些法界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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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問完以後有沒有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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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現在是還在彙整意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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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原來是不知道,那程式設計要不要改?同名的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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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那就涉及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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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改名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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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會請系統廠商做後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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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樣就知道你們的效率有多差了。好,部長,我現在再講回來你們的劉越萍司長,他在7月12日受訪的時候,針對狼醫,我現在就要講狼醫了,你的醫事查詢系統有問題、有大問題,你現在說要回去改,我就不再問了,但我要講的是,狼醫與民眾就醫上的保障,我要有知情權、資訊權,你們司長憑什麼說你們的平台……這個平台還是這個醫事查詢平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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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是另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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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是另外的,好。查詢狼醫的會建置一個平台,8月要上線,內容公布要以判決確定的性平案件為主,至於性騷擾移送懲戒的,你們還沒有、還不要做,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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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威中:還在過濾資料,有些資料還在過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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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還不要嘛!司長說,過去就因為有醫事人員資料被公開而遭跟騷,所以才會讓醫事人員查詢系統允許不想被知道的醫事人員可以不被知道,這是你們劉越萍司長講的,對吧?醫事人員的資訊放在網路上供人家查詢他有沒有合格的證照,對於這件事情,你們的司長說比不上醫事人員覺得不想要被知道,免得被人家跟蹤、跟騷,他是這樣講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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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我想有關醫事查詢系統,如果在法律的規定之下,我們可以公告的,當然就會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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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公告他有沒有執照啊!你們一直在主張個資保護法,所以醫生有沒有執業登記、有沒有執照,要繼續讓醫事人員自行決定,你們的劉越萍是這樣講的嘛!
那我現在告訴你,說到個資保護法,難道這些律師都不用個資保護法的嗎?我們來看法務部,法務部建置的律師查詢系統,你有登錄上去看它裡面有什麼資料、有什麼欄位?你去律師查詢系統查詢一下,你google一下呂律師,查詢下去就有他的姓名、有他的性別、有他的出生年次、有他的律師證書字號,還有相片,還有他執業事務所的名稱、他的電子郵件、他的地址、他執業事務所的電話還有住址、他是哪一個律師公會、他有沒有被除名、有沒有被停止執行職務,還有5年內的其他懲戒處分。你看他的懲戒紀錄,律師的懲戒紀錄點上去都看得清楚。
部長,這些律師都沒有個資保護的需要嗎?顯然不是嘛!為什麼這些律師都沒有跳出來?因為公開他有沒有執照、他有沒有被懲戒、他在哪個地方上班、他上班的地點、電話、住址,有什麼好隱瞞的?部長,你有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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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有,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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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你覺得這樣合理嗎?你感覺這樣有逾越……這樣有人身安全的疑慮嗎?這些律師難道不懂法律嗎?這些律師難道沒比我們更知道?然後他也不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嗎?擔心自己律師事務所的住址被人家知道了怎麼辦?會被跟蹤騷擾耶!沒有女律師嗎?女律師在律師查詢系統公布出來的還有相片耶!女律師會不會覺得很害怕、很焦慮?為什麼他們都不會?我沒有要求所有醫事人員都要這麼清楚,我也認為驗光師、護理師這種不見得需要這麼清楚地被人家知道,但是要討論界線要畫在哪裡啊!你不要像劉越萍,他憑什麼說他們就是不想要被知道,就全部都可以不被知道?劉越萍憑什麼啊?憑哪一個法律啊?我要查詢這個密醫有沒有執照,你讓我們查詢不到,這樣子像話嗎?我要查詢狼醫,你要判決確定才可以被查詢,移送懲戒的不用嗎?劉越萍憑什麼認為移送懲戒的狼醫沒有判決確定都不用公開給大家知道?她憑什麼?部長,你們的司長是憑哪一個法律,這麼包庇,對狼醫這麼友善,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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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我們不會對狼醫友善,而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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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劉越萍說,8月1號要上路的,只有法院判決的才要公布;沒有送到法院,只有懲戒的不用公布。憑什麼啊?你覺得這樣對嗎?劉越萍說,只有判刑確定的才要公布。你今天跟我說,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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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針對把這樣的界線定在哪裡,我們是不是跟法界、跟醫界坐下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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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呂秋𧽚律師為什麼有懲戒紀錄在上面?有沒有看到?申誡1支、111年台證字第21號,為什麼他可以?他為什麼必須要給大家知道?而你們的狼醫為什麼比較囂張、你們的狼醫比較了不起,不用讓人家知道他被懲戒?為什麼只有判刑確定的才需要?憑什麼?如果狼醫只有懲戒紀錄,沒有判刑確定,民眾要怎麼查詢?有沒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我舉一個例子給你看,這一個陳醫師違反醫學倫理,跟多位病患發生不當關係。他是精神科醫師,只有懲戒紀錄,而且他還改了名字,改名字之後繼續在新北、桃園多家醫事機構執業,還擔任醫事機構的主管。不要說民眾無法查詢,連這一些聘他當主管的醫事機構都不知道他懲戒的紀錄,部長,這樣會不會很荒謬?你們劉越萍還要繼續包庇這一種醫師嗎?為什麼只公布判刑確定的,懲戒的都不用,你們劉越萍是憑什麼?部長,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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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一定來研究,這樣的界線到底到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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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他已經說了,他對我說了,只有判刑確定的啊!你們司長就是這樣說,新聞都有報導了,你們司長對外說的話,你都沒看新聞喔?你是部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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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知道、我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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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知道,你覺得這樣夠不夠?這樣足夠保護我們病患的就醫權嗎?這樣子的關係是醫病關係裡面最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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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現在在醫療機構裡我們有要求他執業要把執登或醫師證書掛在一進去就看得到的地方,當然這是一個傳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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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就說你去看病的時候,醫院就有醫生的資料了。現在我不知道要看哪一間診所,都是在網路上打聽,有誰會走到診所?走到診所都要看病了啦!現在大家都是在網路上搜尋、到你的醫事查詢平臺查詢,如果還查不到、看不到有什麼違規、判刑紀錄的話,他就要去看了。拜託,不要推卸責任說到診所裡面就可以看得到他的執照了,不要再說診所裡面的明顯可見之處,沒人在檢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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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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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為什麼這麼抗拒在網路上……在民眾可近性最高的網路查詢系統,硬是不要把這些狼醫或者被懲戒的醫師的紀錄放上去,為什麼如此抗拒?為什麼要這麼的保護狼醫啦?你可以回答我嗎?為什麼你們的醫事查詢系統叫你要保護密醫、無照的醫生,就是因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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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不管是密醫、無照醫或者狼醫,我們都絕對不會去保護,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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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現在的系統就是在保護他們,系統就是查不到,就是在保護他們啊!你們為什麼這麼抗拒公開資料給大家看?他的懲戒紀錄、他的判決紀錄、他改名字的紀錄,為什麼這麼抗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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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有關懲戒的資料,決議書應該也是公開的,所以已經可以公開的資料彙集到一個平臺,讓民眾能夠很快的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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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啊!你講得很好聽啊!但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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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應該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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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啊!那劉越萍為什麼不做?他對外為什麼說他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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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只要是公開的,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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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劉越萍對外就是說,只要公布判決確定的,他憑什麼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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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所謂的判決是有包括懲戒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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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跟他有關係的、同名的要怎樣?換名的要怎樣?律師查詢系統難道沒有其他可以作為你們參採,難道沒有其他你們可以學的嗎?法務部跟這些律師為什麼都沒有反彈?他們難道沒有受個資保護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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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律師跟醫師的性質比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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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律師的風險更大喔!你不知道喔?他們去開庭,律師跟當事人在現場,站在他們對立面的,開車就把他撞死了,你知道嗎?律師的風險更大喔!但是你說護理師、驗光師要不要?我覺得管理的強度要下降,所以他們應該是可以到某一種程度就好,那醫師要到什麼程度也可以分級,因為醫師有各種不同的類別,所以你的管理強度可以分級,資訊公開的項目也可以因為分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區隔一下嘛!不要全部醫事人員都一致嘛!醫生要公布到哪裡,護理師要公布到哪裡,驗光師要到哪裡,物理治療師要到哪裡,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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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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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為什麼劉越萍的能力這麼差,好像一直只有說不公布,這種司長可以換了啦!這樣欺上瞞下,他很固執,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改口過,他就說個資保護,第二個,要讓這些醫護免於恐懼,所以他們不想要被公布有沒有執照,就可以允許他們不公布;狼醫只限於判刑確定,這樣對嗎?我現在要說,醫生有沒有執照要全部都上網查詢得到,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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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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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是判刑確定的,只要送懲戒,懲戒紀錄要出來、要公布,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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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個平臺我們已經建立了,現在是看放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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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看你要放什麼啊!問題是劉越萍不要放我剛才說的那些,還有醫事查詢系統的改進也都沒有,現在我在這裡問第三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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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現在都一直有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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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5月問、7月初也問,現在7月底也問,我到8月是不是還要再問一次?我剛才問的這些問題都已經問到煩了,一遍、兩遍、三遍,你講的話都一樣,這就是為什麼我上次生氣的原因,部長,不是我聽不懂,是你們有問題你們自己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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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有啦!一直在研究要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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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樣我下次問的時候會不會都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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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應該會有很大的進步、很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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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再問你一件事,懲戒紀錄會不會上去?剛才那個陳姓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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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如果是公開的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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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剛才那個陳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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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如果法律已經公告了,我覺得這個在法律上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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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一個完善的醫事查詢系統,要有下面幾個功能:要查詢所有具執業執照醫師的基本資訊、要顯示完整的執業紀錄及跨縣市執業的情形、要提供辨識醫師身分的資訊(如名字、證書編號)、要揭露重大違反醫療倫理或性平調查成立者,即便沒有判決,也應該要設立風險提示機制,而不是單純的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個人隱私為優先,卻犧牲了病人的知情權及就醫安全,不是這樣子違背醫療應以病人利益為本的初衷。所以要正視這種查詢系統資訊上的落差,讓我們先從選擇信任的醫師開始,建立真正病人導向的公開資訊制度,這樣子才能改善醫病關係,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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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醫病關係是臺灣百年來得以維繫社會穩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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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不是口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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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不是口號,我們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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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的平臺拿出來給我們看,我們認為有問題的,你把它改進出來給我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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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當然現在產生的一些問題,我們一定要去預防,這個我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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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是預防,要改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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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預防就是預防不要發生,當然就是一種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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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就是要改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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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目的就是這樣子,但還是要讓社會知道,關於醫師,不管是他的訓練或怎麼樣,他們一生都在救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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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你不用去說個別的,大多數的醫生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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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不是個別,幾乎大多的醫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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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有執照的醫生也樂意被查詢啦!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正經的醫生,他會說:我又沒有紀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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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也不希望因為犯錯的醫師而影響到全體醫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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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現在的系統就是啊!因為你的系統缺陷,所以累及其他無辜的正規、正派的醫生,連累了這些醫事人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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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是不容許少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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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趕快去改一改啦!劉越萍說的話,如果只是照他說的話來做,我們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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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啦,我趕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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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立法院不會接受,衛環委員會的委員也全部都不會接受!如果只是像劉越萍講的那樣子,判刑確定才要放上去,我們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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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我趕快來研議,趕快來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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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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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陳瑩委員來做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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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22
speakers ["劉建國","林月琴","王育敏","邱鎮軍","王正旭","黃秀芳","蘇清泉","廖偉翔","陳昭姿","李坤城","楊曜","林淑芬","陳瑩","涂權吉","陳菁徽","林德福","盧縣一","徐欣瑩"]
page_start 253
meetingDate ["2025-07-31"]
gazette_id 1146901
agenda_lcidc_ids ["1146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因應2026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2.0升級3.0,盤點、檢討及精進台灣 失智症預防、照護、用藥等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6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