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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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774 00:00:11,298 衛生福利部部長以及警政署六戶署長
00:00:17,608 00:00:24,694 部長好 那廖副署長部長其實剛剛聽到這個廖副署長的這樣子的回答我想家暴防治法立法到現在也歷經了好幾次的修法那我們的家庭暴力防治制度呢不管在法規或者是相關的一個中央地方政府該負各級政府該負責的我想很多的第一線的人員都很辛苦我們必須要肯定
00:00:45,712 00:01:01,542 但是呢我們看到這個月發生了那麼多起的案件那我們那麼多的委員不分朝野不分黨派大家也都在認為說那我們家暴房子從立法到現在這二三十年來是不是有很多的制度該檢討了尤其呢在執行面上包括剛剛我們廖副署長是不是你剛剛的回答我也覺得很驚訝
00:01:09,767 00:01:28,449 就是說這一個月發生這幾起案件已經在網路上在媒體上大家都已經討論那麼久了都已經指出問題之所在了而我們自己衛生福利部跟警政署相關的單位我們到現在都還沒有還沒有針對大家的質疑大家提出的問題來做
00:01:30,788 00:01:54,634 這個研議你剛剛還在用研議兩個字其實我都認為如果我們夠積極的話在今天的專案報告之前我們應該是在今天就要聽到你們告訴我你們研議之後覺得面對問題該有什麼樣的解決方案甚至我期待的是你剛剛跟我們講的這個不管是家報的這個紀錄的資料庫如何嫁接權限如何的來
00:01:55,974 00:02:03,946 放鬆或者是你要怎麼樣的來做這個機制檢討我們今天認為應該要聽到的是這些而不是在跟我講說一個月
00:02:06,611 00:02:28,350 來給你報告兩個月來幹什麼我們八月份要開會事情已經發生很多事 已經發生這麼久了所以我們看不到我們不管是衛生福利部或者是警政署或是其他單位的積極作為部長你覺得這一個月來你看那麼多委員發生了這些事情大家都這麼關心那您自己認為呢部長我們可不可以再更積極一定要更積極
00:02:35,253 00:02:48,181 一定要更積極但是因為我看到媒體也有說出你今天指出我們要兩大精進作為但是這兩大精進作為就如同剛剛有其他委員在問你這兩大精進作為我們認為都很空虛啊不會啦那個報告委員
00:02:52,236 00:03:06,219 我們加強刑事的司法的技術力這個在幾次的討論裡面已經大家取得有共識然後各種資訊我們幾個部會的一個網絡的共同論資訊的一個整合、嫁接然後在研議是不是有更積極的立法來向有些國家它的電子的監控
00:03:17,661 00:03:37,826 這個你今天已經回答很多委員回答很多次了那我不知道你們在事情發生那麼多件之後我們到底有沒有原意到底有沒有什麼樣的一個具體作為是已經可以做的因為你今天的回答都到目前為止我們都看到聽到了都還不是可以做的具體作為保定
00:03:40,475 00:04:06,832 包括廖副署長我們警政署這邊大家都在談從保護令的核發到實際上的一個安全的空窗期那我們也沒有看到警政署這邊告訴我們說那除了要求這個不管是地檢署啦司法院啊他們速度要快啊那我們警政署在這個安全空窗期的時候我們可以積極什麼作為我的服務處甚至我自己本人接了從我過去當議員到現在當立法委員四屆了
00:04:07,853 00:04:11,718 我們都不斷的聽到這個受害人即使申請到保護令了他還是要擔心受怕為什麼他跑來問我我如果發生事情的時候我第一時間可以做什麼我們也都只能說就是報警報警之後呢
00:04:26,701 00:04:43,453 我跟你講很多保護令合法下來我們的受害人啊被保護人啊他可能啊往往反反說的往往反反是什麼他可能打舉起電話打110又放下舉起電話打110又放下那可能呢受到不斷的騷擾所以呢他
00:04:44,714 00:04:59,093 反反复复之间他的担心受怕他是精神上的折磨而且我必须要告诉你不是只有他个人是他整个家庭还有呢甚至连他的工作的伙伴们工作的场所都是受到
00:05:00,274 00:05:15,272 受到加害人或者是受到騷擾那很多這些方方面面我們的家暴防治法已經執行了那麼多年我想我們理論上要很有經驗跟有專業來做這些思考跟做一些
00:05:16,752 00:05:39,639 這個制度面的可以執行的到位的來保護這些申請保護令的人不是嗎是的 是的可是到今天為止我聽了一整個早上我都發現我們每個單位都在告訴我要研議要研議那具體的作為我都還沒有呈現出來這第一個那第二個我覺得不是只有家暴防治的部分
00:05:40,699 00:06:07,219 我們現在實際上在服務處也收到個案我覺得我們司法院還有地檢署都有相關的配套要做什麼就是我們司法院法官跟地檢署的檢察官跟中央地方的設政單位的一個橫向的聯繫都還有第一個時間差第二個執行的一個不到位我舉一個例子這個召委說我們要控制時間我舉一個例子
00:06:09,400 00:06:20,167 一個單親的國中生自己打電話來服務處陳情他找不到他爸爸他爸爸本來告訴他他因為酒駕要去繳罰金酒駕是不對的當然要懲罰但是呢臨時法官改變不給他繳罰金要他服役
00:06:30,806 00:06:44,534 結果呢他的爸爸去到了台中看守所第一個單親的小單親的國中生他不知道他爸爸去哪裡了他打電話來阿姨的服務處問說阿姨你可不可以幫我找爸爸到哪裡去了
00:06:46,158 00:07:06,382 那請問一下我們就這個個案的情況之下我們法官在改判的時候第一個第一時間有沒有知道他家裡有所謂的未成年子女第二個有沒有考量到他單親家庭沒有親戚沒有家人你知道最後是誰收容了這個單親的孩子嗎鄰居然後鄰居幫他通報社會局跟通報學校
00:07:16,036 00:07:40,342 部長我在跟你講的是設政體系啊還有呢跟司法院啊跟可能地檢署就司法單位中間的橫向聯繫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那這些其實如果如果是一個完整的一個社會安全網絡的話這個單親的國中生不應該打電話來阿姨的服務處來問看看我要找爸爸你可不可以幫我找爸爸
00:07:42,677 00:08:04,088 然後而且還是鄰居收容的這一個單親的國中生喔我現在提這個個案只是來給大家做參考除了家庭暴力防治之外我們有很多的現在的社會的一個家庭的形態的多樣性那不一樣的一個社會環境裡面我們在司法院或是
00:08:04,528 00:08:19,814 司法單位在做相關的處置的時候是不是能夠考量多一點然後嫁接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絡能夠呢好好的來保護該保護的人好不好好的以上謝謝好謝謝謝謝委員長指教謝謝好謝謝何委員謝謝邱部長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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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2時32分)謝謝劉召委。我們是不是請衛生福利部部長以及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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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邱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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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警政署是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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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警政署廖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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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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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部長好、廖副署長好。部長,其實剛剛聽到廖副署長這樣子的回答,我想家暴防治法的立法到現在也歷經了好幾次的修法,我們的家庭暴力防治制度,不管在法規,或者是相關的中央、地方政府,各級政府該負責的,我想很多第一線的人員都很辛苦,我們必須要肯定,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月發生了那麼多起案件,本院那麼多的委員,不分朝野、不分黨派,大家也都認為我們的家暴防治從立法到現在,這二、三十年來,是不是有很多的制度該檢討了?尤其在執行面上,包括廖副署長剛剛的回答,我也覺得很驚訝,這一個月發生的這幾起案件在網路上、在媒體上,大家都已經討論那麼久了,都已經指出問題之所在,而我們自己衛生福利部跟警政署相關的單位,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針對大家的質疑、大家提出的問題做相關研議,你剛剛還在用「研議」兩個字,其實我都認為,如果你們夠積極的話,在今天的專案報告之前,我們應該是在今天就要聽到你們告訴我,你們研議之後覺得面對問題該有什麼樣的解決方案,甚至我期待的是,你剛剛跟我們講的,不管是家暴紀錄的資料庫如何架接、權限如何放鬆,或者是你要怎麼樣做,這個機制的檢討,我們認為今天應該要聽到的是這些,而不是再跟我說一個月來給你報告、兩個月來幹什麼,或是你們8月份要開會,事情已經發生這麼多件,已經發生這麼久了耶!我們看不到不管是衛生福利部或者是警政署,或是其他單位的積極作為。部長,你覺得這一個月來,你看那麼多委員,發生這些事情之後,大家都這麼關心,那您自己認為呢?部長,我們可不可以再更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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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一定要更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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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一定要更積極,因為我看到媒體也有提到,你今天指出有兩大精進作為,但是就如同剛才有其他委員也在問你的,這兩大精進作為,我們認為都很空虛啊!你的第一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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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不會啦,報告委員,加強刑事司法的拘束力,這個在幾次的討論裡面,大家已經有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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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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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然後各種資訊,我們幾個部會網絡的共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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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資訊的整合、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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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然後再研議是不是有更積極的措施要採取立法,像有些國家的電子監控,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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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這個你今天在很多委員的質詢回答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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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個應該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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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不知道你們在事情發生那麼多件之後到底有沒有去研議?到底有沒有一個什麼樣的具體作為是已經可以做的?因為你今天的回答到目前為止,我們都看到、聽到了,但都還不是可以做的具體作為。部長,包括廖副署長,關於警政署大家都在談,從保護令的核發,到實際上一個安全的空窗期,我們也沒有看到警政署這邊有告訴我們,說除了要求不管是地檢署、司法院,他們的速度必須要快,警政署在安全空窗期的時候,你們可以有什麼積極的作為?我的服務處,甚至我自己本人接了,從我過去當議員到現在當立法委員4屆了,我們不斷地聽到受害人即使聲請到保護令了,他還是要擔心受怕,為什麼?他跑來問我「我如果發生事情的時候,我第一時間可以做什麼」,我們都只能說就是報警,但報警之後呢?我跟你講,很多保護令核發下來,我們的受害人、被保護人,他可能往往返返,所謂的往往返返是指什麼?他可能舉起電話要打110又放下,舉起電話要打110又放下,他可能受到不斷地騷擾,所以呢?反反覆覆之間他的擔心受怕,這是他精神上的折磨,而且我必須要告訴你,不是只有他個人,是他整個家庭,還有呢?甚至連他的工作夥伴們、工作的場所都會受到加害人恐嚇,或者是受到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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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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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有很多,這些方方面面,我們的家暴防治法已經執行了那麼多年,我想理論上我們應該要很有經驗跟專業來做這些思考,以及做一些制度面上可以執行的、到位的作法來保護這些聲請保護令的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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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是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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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是的啊,可是到今天為止,我聽了一整個早上,我都發現每個單位都在告訴我們要研議、要研議,但具體的作為我都還沒有看到你們呈現出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覺得不是只有家暴防治的部分,我們現在實際上在服務處也曾經收到個案,我覺得我們的司法院及地檢署都仍有相關的配套需要去做的,就是司法院的法官跟地檢署的檢察官,與中央及地方社政單位的橫向聯繫,這部分都還有第一個,時間差;第二個,執行不到位。我舉一個例子,召委說我們要控制時間,我舉一個例子,一個單親的國中生自己打電話來服務處陳情,他說他找不到他爸爸,他爸爸本來告訴他,他因為酒駕要去繳罰金,酒駕是不對的,當然要懲罰,但是臨時法官改變,不給他繳罰金,要他服役,結果呢?他的爸爸到了臺中看守所,單親的國中生不知道他爸爸去哪裡了,他打電話來阿姨的服務處問說「阿姨,你可不可以幫我找爸爸到哪裡去了」。請問一下,就這個個案的情況之下,我們的法官在改判的時候,第一個,第一時間有沒有知道他家裡有所謂的未成年子女?第二個,有沒有考量到他是單親家庭,沒有親戚、沒有家人?你知道最後是誰收容這個單親的孩子嗎?鄰居!然後鄰居幫他通報社會局跟通報學校。
部長,我在跟你講的是社政體系跟司法院、地檢署,也就是司法單位中間的橫向聯繫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些其實……如果是一個完整的社會安全網絡的話,這個單親的國中生不應該打電話來阿姨的服務處問「我要找爸爸,你可不可以幫我找爸爸」,然後還是鄰居收容了這個單親的國中生。我現在提這個個案,只是來給大家參考,除了家庭暴力防治之外,我們有很多的……現代社會家庭的型態是多樣性的,不一樣的社會環境裡面,我們的司法院或是司法單位在做相關處置的時候,是不是能夠考量多一點,然後架接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絡,能夠好好的保護該保護的人,好不好?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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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好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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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何委員,謝謝邱部長。還是再請我們所有準備要垂詢的委員,時間撙節一下,拜託!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不在。
請李坤城委員詢答,請撙節時間。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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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23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廖偉翔","蘇清泉","楊曜","林月琴","涂權吉","黃秀芳","王正旭","陳雪生","黃國昌","黃捷","何欣純","李坤城","賴士葆","林淑芬","陳瑩","陳冠廷","陳培瑜","盧縣一","徐欣瑩","徐富癸","張雅琳","郭昱晴","鄭天財Sra Kacaw"]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5-08-06"]
gazette_id 1147201
agenda_lcidc_ids ["1147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 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為」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二) 繼續審查 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三) 繼續審查委員何欣純等 16人擬具「兒 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四 ) 繼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 24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五)繼續審查委員邱若華等 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21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 案」案、( 八)繼續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 陳培瑜等19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繼續審查委員郭昱晴等 21人擬具「兒童托 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一 ) 繼續審查委員陳素月等 16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十 二)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三)繼續審查委 員王美惠等19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四) 繼續審查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兒 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五) 繼續審查委員王正旭等 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十六) 繼續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9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七)繼續審查委員游顥 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多元服務法草案」案、( 十八)繼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兒童托育 服務法草案」案、(十九)繼續審查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二十) 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一) 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6人 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二十二 )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 19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 案」案、( 二十三) 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6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17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二十五) 審查委員蘇巧 慧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 務法草案」案、( 二十七)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二十八) 審 查委員黃健豪等 17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 二十九 )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21 人擬具 「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逐條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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