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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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1,704 00:00:40,793 你好我們請全序部長然後人事總處的人事長好 處人事長委員早大家早這一次的風災它暴露的不是人力數量的不足是人才它有流失的問題鄉鎮公所是我們第一線的救災單位可是我有接到很多鄉公所的這些人員他這一次的救災的時候第一線的人員都忙得焦頭爛額的
00:00:41,733 00:01:02,080 他們說他們的考試分發到鄉鎮公所公務員他們契約綁滿然後就是把去調到縣府或者是到六都或者是中央我認為這個設計的合理性是可以去檢討的現在鄉鎮公所的委任官他的比率限制是35%然後縣市政府已經下修到25%
00:01:03,619 00:01:19,702 公所的祖密值等是8到9然後課長只有7到8這樣子的值等天花板是不是讓年輕的公務人員看不見未來所以我想請教行政院是否有沒有辦法來去協調考試院來去比照縣府的標準來把公所的值等限制去鬆綁
00:01:21,414 00:01:47,709 我跟委員報告是過去這一年多來我們一直在跟前續部去協調有一些縣市政府的一些職等要往上不然的話會嚴重傾斜到六都或者中央機關那個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也有看到而且我們也跟前續部在談現在我們是採分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影響了職等調升的大概3000多人
00:01:48,129 00:02:16,932 那我們這個部分經過考試院院會通過以後我們大概會進行第二個階段我們是採分階段那我可以請那個市部長我跟你們報告我想剛剛林市長已經提過在過去這一年多以來其實人事總署跟行政院考試院在跟我們兩部會對這個整個植物業等特別是地方的真的是做了很多的一個答案目前大概有已經有個案子出現出來包括您提的特別是鄉鎮市公所的委任的
00:02:18,213 00:02:33,014 配置佔比現在是35%我們也應該是會往下調的方向在走這一點但是因為這個還在討論中也需要經過考試院最後的審查通過我只能跟委員報告說確實我們有溝通的方向是這樣子
00:02:34,175 00:02:58,233 那這樣有方向就好那我們是希望因為這一次就是民眾第一線都至少鄉鎮市公所那這鄉鎮市公所的餘額如果不滿那我想就是說有很大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調降他的委任的占比啦這個大概有這個方向在走謝謝那另外一個部分就是關於也是公所鎮公所鄉公所他們提出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建築師證照這種類似這種特殊的這種職缺
00:02:59,676 00:03:27,618 那通常我先舉你們的這個考選部的統計資料這個考選處它的公職的建築師已經連續三年沒有辦法足額錄取那11年跟12年兩年是百分之百未錄取一人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個狀況嘛這代表說真的有建築師這個執照的證照的人他不會選擇擔任公職因為在外面就比較好嘛
00:03:28,376 00:03:50,291 那可是這樣子要有審查建造實照的需求可是相關人員又沒有辦法具備又沒有具備建築師證照那就變成說實務的需求跟現實的狀況還有這個法定跟規定的狀況就是脫節那如果這樣的狀況你又不改 拼用不到主額的專業人力又卡在這個經由的公務員的原額那這樣怎麼辦
00:03:53,024 00:04:07,790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事實上過去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協助地方的鄉鎮公所在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他要核發那個使用執照必須要有建築師的一個license那陳魯委員剛才提的111跟112
00:04:11,932 00:04:18,617 一個是沒人扣 一個是沒錄取今年2.11.3給我們錄取一個其實是沒人贏啦沒人贏所以在我們會採兩個方式一個是在人員還沒有補齊的時候就是拜託縣市去跟當地的建築師公會要怎麼合作的簽證委託給他們去簽去搭配一個做一些公司合作的方式
00:04:41,235 00:05:04,380 第二個部分我們也有在跟考選部那裡盡量去宣導大家可以靠第三個部分說這個也是待遇端的問題啦 我想雖然沒有辦法跟民間一樣的一個待遇起碼我們會把待遇拉上來讓跟公司之間的待遇落差小一點好 謝謝那接下來中選會我們請謝謝
00:05:14,491 00:05:36,870 主委好主委去年五月我提出的修法是說未經政黨同意非政黨推薦者不得使用政黨的負責人的姓名頭像及政黨標章我之所以提到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因為在選舉的時候就是有人故意明明就是比其他政黨的但是為了要拉低其他候選人的票數來去偽裝成跟同一個政黨
00:05:37,791 00:05:46,951 那這個狀況你剛剛不是跟我說你不認為要另外採相關的立法考量你說中選會還是有很多其他的方式來可以做救濟
00:05:48,078 00:06:09,893 不過我說就計程序你走完之後選舉就結束了你又緩不及急那那個時候你說你會回去研議來看一些什麼相關的辦法來去做來去防止類似這樣子的錯假亂來混淆的這種狀況出現那經過幾個月之後我們現在已經快要八月八月中了那在不修法的前提之下你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00:06:12,081 00:06:25,378 跟委員抱歉我們目前的研議的工作還沒有具體我會在最快的時間裡面我想我們會內的意見再送給委員跟委員做報告
00:06:26,232 00:06:44,358 因為現在混淆的方式就不只是針對我們執政黨而已針對在野黨針對執政黨針對任何一個黨針對任何一個候選人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已經上次就發生了就是有我不討論個案但是他是在嘉義台南高雄都有這樣的狀況
00:06:45,658 00:07:02,239 那是偽裝成民主進步黨的然後再配上我們的這個黨首就是黨主席然後說就是如果你是支持黨主席那你的立委就要投給哪一個人同樣的方式也在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都會出現也都可能出現那他們已經
00:07:03,681 00:07:17,769 堂而皇之的用這種方式去混淆選民的那已經開始在做過去做了而且是大規模的投遞在信箱大型的看板都在做混淆的做法那如果我們沒有修法那請你提出辦法 謝謝請給我一點時間 謝謝委員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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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12時24分)你好。請銓敘部長及人事總處人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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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施部長、蘇人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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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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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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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大家早。這一次風災所暴露出來的不是人力數量的不足,是人才有流失的問題。鄉鎮公所是我們第一線的救災單位,可是我接到很多鄉公所的反映,他們這一次在救災的時候,第一線的人員都忙得焦頭爛額。他們提到考試分發到鄉鎮公所的公務員期約綁滿後,就調到縣府,或者是到六都、中央,本席認為這個設計的合理性是可以檢討的。現在鄉鎮公所委任官的比例限制是35%,縣市政府已經下修到25%;公所主秘職等是8到9,課長只有7到8,這樣子的職等天花板,是不是讓年輕的公務人員看不見未來?所以我想請教,行政院是否有辦法可以去協調考試院,比照縣府的標準將公所的職等限制予以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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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跟委員報告,過去這一年多來,我們一直在跟銓敘部協調,有一些縣市政府的職等要往上,不然的話,會嚴重傾斜到六都或者中央機關。委員所關心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也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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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我現在講的是鄉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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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而且我們也跟銓敘部在談,我們現在是分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影響職等調升的大概有三千多人,這部分經考試院院會通過後,我們大概會進行第二個階段,所以我們是採分階段進行,可不可以請施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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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請施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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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我跟委員說明,剛剛蘇人事長也提到,過去這一年多以來,人事總處跟我們銓敘部、行政院跟考試院對整個職務列等,特別是地方的部分,真的是做了很多討論,目前已經有一個案子雛型出來,包括您提到的,鄉鎮市公所的委任配置占比現在是35%,應該也是會往下調的那個方向在走,但因為這個還在討論中,需要考試院最後的審查通過。所以我只能跟委員報告,我們溝通的方向確實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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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有方向就好,因為這一次民眾第一線都是找鄉鎮市公所,鄉鎮市公所的員額如果不滿,我想這就有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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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沒錯,我們希望調降它的委任占比,大概也是朝這個方向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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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謝謝。另外一個部分,也是鎮公所、鄉公所提出來的問題,就是類似建築師證照的特殊職缺。根據考選部的統計資料,公職的建築師已經連續3年沒有辦法足額錄取,111年跟112年這兩年是百分之百未錄取1人,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個狀況,這就代表真的有建築師證照的人不會選擇擔任公職,因為在外面會比較好,可是我們又有審查建照、使照的需求,而相關人員又沒有具備建築師證照,就會變成實務的需求跟現實狀況、還有法定跟規定的狀況脫節。如果這樣的狀況不去改變,又聘用不到足額的專業人力,就卡在進用公務員員額這一關,這樣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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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人事長俊榮: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事實上過去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協助地方鄉鎮公所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核發使用執照必須要有建築師的license,誠如委員剛才提到的,111年跟112年,一個是沒有人考,一個是沒有錄取,113年只錄取1人,真的是不夠用。所以我們會採兩個方式,第一個就是在人員還沒有補齊的時候,拜託縣市去跟當地的建築師公會看要怎麼合作簽證,委託給他們去簽,也就是搭配一些公私合作的方式;第二個部分,我們也跟考選部儘量去宣導,希望大家來考試;第三個部分,說真的,也是待遇端的問題,雖然沒有辦法跟民間一樣的待遇,但起碼我們會把待遇拉上來,讓公私之間的待遇落差可以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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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謝謝。接下來要請教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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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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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主委好。去年5月我提出修法,即未經政黨同意、非政黨推薦者,不得使用政黨負責人的姓名、頭像及政黨標章。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在選舉的時候,有人明明就是其他政黨的,但是為了要拉低其他候選人的票數,故意偽裝成同一個政黨。對於這個狀況,你之前說你不認為有要另外採相關立法的考量,你說中選會還有很多其他的方式可以來做救濟;可是我說救濟程序走完之後,選舉就結束了,這又緩不濟急。當時你說會回去研議,看看有一些什麼相關的辦法防止類似這種錯假亂象、混淆的狀況出現。經過幾個月之後,現在已經快要8月中了,在不修法的前提之下,你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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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跟委員抱歉,我們目前的研議工作還不夠具體,我會在最快的時間裡面,將我們會內的意見送給委員、跟委員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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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因為現在混淆的方式,不只是針對我們執政黨而已,針對在野黨、針對執政黨、針對任何一個黨、針對任何一個候選人,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上次就已經發生了,本席不討論個案,但是在嘉義、臺南、高雄都有這樣的狀況,都是偽裝成民主進步黨的,再配上我們的黨首──黨主席,然後說如果支持黨主席,那麼立委就要投給哪一個人;同樣的方式也都可能會在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中出現。他們已經堂而皇之地用這種方式去混淆選民,已經開始在做,過去做了,而且是大規模地投遞在信箱裡面,還有大型的看板,這都是混淆的作法,如果我們沒有修法,就請你提出辦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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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請給我一點時間,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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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吳沛憶、王鴻薇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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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4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莊瑞雄","林倩綺","陳培瑜","沈發惠","羅智強","麥玉珍","翁曉玲","吳思瑤","鍾佳濱","陳冠廷","吳沛憶","王鴻薇"]
page_start 235
meetingDate ["2025-08-14"]
gazette_id 1147302
agenda_lcidc_ids ["1147302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務部廉政署署 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政務人員應否及如何遵守行政中立原 則、行政機關於選舉罷免期間應為如何之宣導與落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五)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併案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5人、(二)委員郭昱晴等18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 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7302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