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 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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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2,083 00:00:28,980 謝謝主席 麻煩有請運安會的主委以及交通部的次長林主委 吳次長兩位好道路的設計攸關的不僅僅是行車通暢與否更攸關的是非常多人生命的安全
00:00:30,916 00:00:53,716 我之前針對陽梅休息站設計不良三年十三起車禍造成七死二十三傷有八件痔狀分隔到我之前兩次提過質詢我當初在提質詢的時候六月交通部高工局堅持說符合規範
00:00:56,041 00:01:24,033 我為了要說服交通部高工局為什麼會符合規範我把其他休息站的設計甚至當初你們的設計圖我全部都拿出來我看不懂現場的施工跟設計圖完全不一樣為什麼會符合規範儘管如此交通部的高工局在面對我的質詢的時候堅持符合規範
00:01:26,243 00:01:39,575 後來交通部函附說會透過標線標誌改善但是對於分隔島本身的安全未至一遲等到
00:01:40,908 00:02:05,979 今年9月運安會在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調查的時候因為他有個調查的歷程報告陸陸續續的出來其中所提出來的事故事實資料的報告明確的說啟用沒有滿4年發生14起事故除非大部分的駕駛人
00:02:07,711 00:02:21,742 到陽梅休息站的時候特別喜歡違規特別喜歡超速特別精神不濟要不然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樣解釋這個數據運安會說閘道實際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彎道比原設計更小結果交通部還是說設計符合規範
00:02:37,857 00:03:04,168 9月運安會罕見發布安全通告建議交通部盡速研擬執行優化措施我們來看運安會安全通告的第一點事故落斷道路工程與法規建議值或原設計規範不一致印證了當初我在這個質詢台上面質詢的內容
00:03:06,372 00:03:31,737 來我先請教一下交通部到目前為止你們是不是不服運安會所提出來的調查還是堅持這個設計沒有問題我想我們尊重運安會那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人命關天啊但是我們認為他的規劃我們檢查結果我們認為是符合規劃來請運安會的主委交通部好像對你們的認定不是很服氣
00:03:32,857 00:03:54,511 當初為什麼要成立運安會就是希望有個獨立的機關嗎當初我第一次當立法委員的時候在交通委員會針對普悠瑪的事故我跟交通部跟台鐵有很多的意見交換在那個背景下在全民的期待下我們成立了運安會
00:03:55,956 00:04:21,557 交通部可能是有自己主管的職責他如果承認他如果有疏失的話他可能會擔心後續責任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承認運安會那現在我有一點搞不清楚狀況啦交通部還是堅持他沒有問題運安會出來的調查結果卻不是這個樣子來請問一下主委那接下來該怎麼辦聽你們的還是聽交通部的
00:04:23,476 00:04:48,189 我們的事實資料報告的資料是因為用空拍圖那我們的溫馨空拍圖的精密度比較高我們是一公分的誤差所以是不是當時我不知道因為這個還在分析階段嘛是不是當時高工局他們的設計規範跟他們當時竣工所採的標準我先問一下啦你們為什麼會發安全通告
00:04:48,737 00:05:17,063 因為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他有系統性的問題然後我們發覺就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就是系統性的問題是主委講到這裡我相信在備詢台上的官員應該可以體會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我當初站在這邊質詢這個問題我們的交通部我們的高工局非常的傲慢
00:05:19,335 00:05:44,734 我不曉得是平視於專業上面的傲慢還是沒有把用路人的安全當一回事我質詢完了以後繼續堅持沒有問題要逼著運安會直接發安全通告出來那如果按照交通部剛在備詢台上面所表示的態度跟立場那運安會等於形同虛設嘛
00:05:47,233 00:05:59,548 你的事實報告交通部也不鳥你啊你的安全通告可能在交通部的眼中根本沒有必要啊你們現在發生事故路段跟本來的設計規範
00:06:01,673 00:06:25,286 法規的建議值就不一樣了然後還建議交通部高工局檢視行車動線道路及交通工程設施的安全性競速研擬並執行相關的優化措施運安會在這個安全通告裡面已經給交通部這樣的建議了沒有錯吧是嗎 主委
00:06:27,552 00:06:50,741 後來因為我們化了安全通過之後高工局有派總工程師還有幾個他們的相關人員到應當會來拜訪那我們也跟他解釋他也理解了他們會立刻採取優化的措施他們會立刻執行優化的措施對 他們也理解了他們不是一切都認為符合規範那還有什麼優化的措施好執行來 請次長
00:06:56,533 00:07:21,826 跟委員報告剛講的安全規範部分我們確實是符合安全規範那剛講的這個運安會要求我們做的經營措施我們會去做所以你們的意思是說本來就符合規範但是現在運安會既然這樣講我們把它做得更好是不是這樣可以這麼說我們非常會當官真的
00:07:22,987 00:07:47,331 官場之道 深岸官場之道前面沒問題啦全部都符合規範這樣才不會有人被究責嘛但運安會既然已經這樣講了好嘛 我們已經符合安全規範了但既然運安會這樣講了 我就把它優化我現在我老實講 我關心的是用路人的安全
00:07:49,315 00:08:13,036 你們在說詞上面要怎麼樣文過是非要怎麼樣美化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所有的用路人所有的公民心裡面會有一把尺你們的責任相關要不要被追究那個是後續的問題我會反映在我今年的預算提案上面但我現在只關心一件事情
00:08:14,062 00:08:21,370 一樣從用路人安全的角度你們所謂的優化要多久可以完成
00:08:23,748 00:08:51,260 我們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大概分三個階段短期 中期 長期 短期我們大概10月底會先找專家學者來進行看怎麼樣讓這個整個的設計10月才要找專家學者再來看對 就這個月那奇怪了我6月提出質詢的時候你們是覺得反正黃國昌也不懂交通嘛更不懂安全嘛所以我跟你們講的時候你也覺得沒必要嘛
00:08:52,011 00:09:17,999 然後現在呢陸陸續續發生事故10月才要找學者專家來研議喔你會不會覺得太晚了你會不會覺得太晚了運安會告訴你要優化終於聽進去了但是還是堅持我們本來已經符合規範現在只是優化所以要找專家學者來那找完專家學者開完會以後下一個階段呢
00:09:20,083 00:09:42,976 要做什麼事 什麼時候要完成跟委員報告我希望啦你們討論你們研議啊繼續討論繼續研議啊我真的希望在你們完成以前不要再有任何事故不要再有任何傷亡
00:09:46,553 00:10:11,284 我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了解用路人的心情我也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理解那些傷亡家屬的心情但對你們來講堅持我本來就OK了現在只是要研議如何優化知道要怎麼當官最重要知道要怎麼樣沒有責任最重要
00:10:14,710 00:10:18,341 但是你們還要多久還需要多久的時間可以具體的說嗎
00:10:20,297 00:10:47,163 跟委員報告有關那個設計規範的部分這邊說明一下那規範的建議它有所謂的最小值跟建議值那按照我們目前這個路段它的設計速率是60KPH60公里每小時那它的最小半徑是120那現況的部分呢現況的部分它最小半徑是600所以它基本上是符合規範
00:10:48,343 00:11:08,178 符合規範就不用改啦對 那針對運安會運安會的報告亂講運安會的建議他希望我們能夠提升一些容錯的空間那這部分我們希望在11月份邀集專家學者來提供一些建議那另外針對所謂的自駕車的部分那因為自駕車
00:11:09,719 00:11:25,625 根據我們拜會運安會得到的一個結果是自駕車在這個地方它的這個自駕系統會自動失效那這部分我們也會邀請車安中心跟相關的自動自駕車的業者沒有關係啊
00:11:26,986 00:11:55,725 你就直接跟我講你的優化還要多久我們10月就要開會來談我知道你10月要開會但是你會開完現況不會有任何改變我跟你保證我們希望說有一些精進的方案能夠在11月來執行11月執行什麼時候執行完畢就11月11月執行完畢好沒關係你們到時候提的優化的方案是什麼執行完畢的結果是什麼一做完馬上通知我給我資料
00:11:57,126 00:12:18,367 等你們做完了以後我會去現刊看你們到底做了哪些東西最後一個問題請教主委因為主席站起來了你們最終的調查報告什麼時候出爐沒有關係最終的調查報告什麼時候出爐快一點好不好 主委
00:12:22,253 00:12:48,088 加快速度好不好不是啊 這個是有關於用路人的安全嘛你們自己都說啦事故不斷的數字在增加當中啊所以你們才會發安全通告但我現在看交通部啊其實對於運安會啊好像頗不以為然頗不以為然你們說他們有問題啊 他們堅持符合規範
00:12:50,200 00:13:14,117 當初設置運安會的宗旨要達到的目的絕對不是這個樣子交通部既然這樣子堅持國會的審議會有國會審議的態度但我希望運安會從用路人從行車人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最終報告早點出來好不好
00:13:15,103 00:13:41,178 因為這個案子比較整個大陸現行設計比較複雜所以還在不會啊你沒看旁邊的交通部高空局的人表現出來的態度這個很簡單的事啊我們現在都符合規範啊一點都不複雜都是開車的人不小心啊自己弄自己負責主委拜託速度快一點好不好我們盡量啦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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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1時59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運安會的主委,以及交通部的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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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主委、伍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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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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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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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位好。道路的設計攸關的不僅僅是行車通暢與否,更攸關的是非常多人生命的安全。我之前針對楊梅休息站設計不良,三年十三起車禍,造成七死二十三傷,有八件自撞分隔島,兩次提過質詢。在我當初在提質詢後,6月交通部高工局堅持符合規範,我想要說服交通部高工局告訴我為什麼會符合規範?因為我把其他休息站的設計,甚至當初你們的設計圖,我全部都拿出來,我看不懂,現場的施工跟設計圖完全不一樣,為什麼會符合規範?儘管如此,交通部高工局在面對我的質詢的時候,堅持符合規範。後來交通部函復,說會透過標線、標誌改善,但是對於分隔島本身的安全問題未置一詞。
等到今年9月,運安會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的時候,因為他們有一個調查的歷程報告,陸陸續續的出來。其中提出的事故事實資料報告,明確的說啟用沒有滿四年,發生十四起事故!除非大部分的駕駛人到楊梅休息站的時候,特別喜歡違規、特別喜歡超速、特別精神不濟,要不然我根本不知道要怎麼解釋這個數據!運安會說匝道實際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彎道比原設計更小,結果交通部還是說設計符合規範。9月運安會罕見發布安全通告,建議交通部儘速研擬執行優化措施。我們來看運安會安全通告的第一點,事故路段道路工程與法規建議值或原設計規範不一致,印證了當初我在這個質詢臺上質詢的內容。
我先請教一下交通部,到目前為止你們是不是不服運安會所提出來的調查?還是堅持這個設計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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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我想我們尊重運安會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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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人命關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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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但是我們認為他的規劃,我們的檢查結果認為是符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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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運安會的主委,交通部好像對你們的認定不是很服氣啊!當初為什麼要成立運安會?就是希望有個獨立的機關,我第一次當立法委員的時候,在交通委員會針對普悠瑪的事故,我跟交通部和臺鐵有很多的意見交換。在那個背景下,在全民的期待下,我們成立了運安會。
交通部可能是有自己主管的職責,他如果承認有疏失的話,可能會擔心後續責任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成立運安會。那現在我有一點搞不清楚狀況,交通部還是堅持沒有問題,但運安會出來的調查結果卻不是這個樣子!請問一下主委,那接下來該怎麼辦?聽你們的還是聽交通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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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我們事實資料報告的資料,因為是用空拍圖,我們無人機空拍圖的精密度比較高,是一公分的誤差,所以是不是當時……我不知道,因為這個還在分析階段,是不是當時高公局他們的設計規範,跟他們當時竣工所採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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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先問一下啦!你們為什麼會發安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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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代表有系統性的問題,然後我們發覺,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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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已經、陸續又再發生,就是系統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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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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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主委講到這裡,我相信在備詢臺上的官員,應該可以體會、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我當初站在這邊質詢這個問題。我們的交通部,我們的高公局非常傲慢!我不曉得是憑恃於專業上面的傲慢,還是沒有把用路人的安全當一回事?我質詢完了以後,繼續堅持沒有問題,要逼著運安會直接發安全通告出來!如果按照交通部剛剛在備詢臺上面所表示的態度跟立場,那運安會等於形同虛設嘛!你的事實報告交通部也不鳥你啊!你的安全通告可能在交通部的眼中,根本沒有必要啊!
你們現在發生事故的路段,跟本來的設計規範、法規的建議值就不一樣了,然後還「建議」交通部高公局檢視行車動線道路,及交通工程設施的安全性,儘速研擬並執行相關的優化措施。運安會在這個安全通告裡面,已經給交通部這樣的建議了,沒有錯吧?主委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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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後來因為我們發了安全通告之後,高公局有派總工程司還有幾個相關人員到運安會來拜訪。我們也跟他解釋,他也理解了,他們會立刻採取優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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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們會立刻執行優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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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對,他們也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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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們不是一切都認為符合規範?那還有什麼優化的措施好執行?來,請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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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我跟委員報告,安全規範的部分,我們確實是符合安全規範;剛剛講的運安會要求我們做的精進措施,我們會去做,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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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本來就符合規範,但是現在運安會既然這樣講,我們把它做得更好,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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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可以這麼說,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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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非常會當官啊!真的,官場之道,深諳官場之道!前面沒問題啦,全部都符合規範,這樣才不會有人被究責嘛!但運安會既然已經這樣講了,好嘛!我們已經符合安全規範了,我就再把它優化。老實講,我現在關心的是用路人的安全,你們在說詞上面要怎麼文過飾非、怎麼美化,不是我關心的重點。
所有的用路人、所有的公民,心裡面會有一把尺!你們的相關責任要不要被追究,那個是後續的問題,我會反映在我今年的預算提案上。但我現在只關心一件事情,一樣,從用路人安全的角度,你們所謂的優化,要多久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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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大概分三個階段,短期、中期、長期。短期大概10月底會先找專家學者來進行,看怎麼樣讓整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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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0月才要找專家學者再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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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對,就這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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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奇怪了,我6月提出質詢的時候,你們是覺得反正黃國昌也不懂交通,更不懂安全,所以我跟你們講的時候,你也覺得沒必要嘛!然後現在陸陸續續發生事故,10月才要找學者專家來研議喔?你會不會覺得太晚了?運安會告訴你要優化,終於聽進去了,但還是堅持本來就已經符合規範,現在只是優化,所以要找專家學者來。那找完專家學者開完會以後,下一個階段呢?要做什麼事?什麼時候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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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次長勝園:來,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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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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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你們討論、你們研議,繼續討論、繼續研議,我真的希望在你們完成以前,不要再有任何事故、不要再有任何傷亡。我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瞭解用路人的心情,我也不曉得你們能不能夠理解那些傷亡家屬的心情。但對你們來講,堅持我本來就OK了,現在只是要研議如何優化!知道要怎麼當官最重要,知道要怎麼樣沒有責任最重要,但是你們還要多久?還需要多久的時間?可以具體的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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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報告委員,有關設計規範的部分,在此說明一下。根據建議,它有所謂的最小值與建議值,按照目前這個路段的設計速率是60公里/小時,它的最小半徑是120;在現況的部分,它的最小半徑是600,因此,它基本上是符合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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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符合規範就不用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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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針對運安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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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運安會的報告就是亂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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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運安會的建議是希望我們能夠提升一些容錯的空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在10月份邀集專家學者提供一些建議。另外,針對所謂自駕車的部分,根據我們拜會運安會得到的結果,在這個地方自駕車的自駕系統會自動失效,因此我們也會邀請車安中心與相關自駕車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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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你就直接告訴我,你的優化還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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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我們在10月份就要開會討論,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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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我知道你們在10月份要開會,但是在你們開完會之後,現況不會有任何改變,我向你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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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我們希望能有一些精進方案可以在11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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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1月執行?什麼時候可以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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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11月會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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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沒關係,你們到時候提的優化方案是什麼?執行完畢的結果是什麼?一做完就馬上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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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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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給我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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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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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等你們做完之後,我會去現勘,看看你們到底做了哪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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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組長宗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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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主委,你們最終的調查報告在什麼時候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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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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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關係!最終的調查報告在什麼時候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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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明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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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快一點,好不好?主委,加快速度,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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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好,我們盡量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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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啦!這是攸關用路人的安全,你們自己都說了,事故的數字不斷在增加中,所以你們才會發安全通告。但我現在看交通部對運安會好像頗不以為然、頗不以為然!你們說他們有問題,他們說堅持符合規範!當初設置運安會的宗旨、要達到的目的,絕對不是這個樣子。交通部既然如此堅持,國會的審議會有國會審議的態度,但我希望運安會從用路人、從行車人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最終報告早點出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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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因為這個案子的整個道路設計比較複雜,所以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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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會啊!你沒看到旁邊交通部高公局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很簡單的事啊!我們現在都符合規範啊!一點都不複雜啊!都是開車的人不小心啊!自己撞、自己負責!主委,拜託,速度快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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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我們儘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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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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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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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
我在此也要再次提醒交通部及運安會,根據運安會自己的調查報告,在網路上寫的這個路段是:顯示本路段可能存在行車安全風險;你寫的是法規建議值與原設計規範不一致。其實本席今天也準備了這個議題要質詢,但是因為質詢的問題比較多,既然有委員提出來了,我認為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正如我常講的,交通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該檢討、該改進就趕快改進,不要等到下次再有憾事發生,這是交通委員會從過去到現在都一直希望能促成的事情。
接下來請邱若華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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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4-23-3
speakers ["洪孟楷","李昆澤","蔡其昌","陳素月","許智傑","何欣純","林俊憲","魯明哲","黃健豪","廖先翔","徐富癸","王育敏","張嘉郡","黃國昌","邱若華","邱志偉","林月琴","張雅琳","陳冠廷","林國成","游顥"]
page_start 311
meetingDate ["2025-10-16"]
gazette_id 1148401
agenda_lcidc_ids ["11484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交通 部部長陳世凱、衛生福利部次長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史哲列席就「高鐵公司推動 寧靜車廂所引發正反意見,政策上路近一個月的成效及後續宣導因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84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