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 @ 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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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3,976 | 00:00:18,700 | 好 謝謝主席很高興來到大聯盟今天擔任第四棒請我們陳部長我看今天都沒有上來陳部長然後我們航港局葉局長請葉局長 |
| 00:00:22,679 | 00:00:51,271 | 因為今天開始讀秒了那我也快一點我想上個月跟運安會特別要了一些他們本身的一個業務報告其中看到一個數據就是針對於我們陸海空跟我們軌道鐵道的系列運輸工具他們運安會在針對於很多的一個不管是事故或者一些發生了一些問題的時候有提出相關的建議改善的一個建議列表 |
| 00:00:52,071 | 00:01:11,045 | 我們特別有注意到 當然公路 水路跟公路數字都比較多那水路水路的等候回復90天以內跟處理中的最高有到目前為止還掛在那邊24件那列管中是17件那是不是這個 |
| 00:01:12,796 | 00:01:40,952 | 部長你要不要先概略整體回答一下水路這個部分數字在運安會提出希望你們建議怎麼改善之後這樣的一個數字掛將正不正常是 報告委員如果是掛這麼高的數字當然是要檢討這個部分我們有特別會去做檢討那另外運安會成立到現在一一四年九月為止涉及航港局的這個建議改善的事項有七十九項 |
| 00:01:41,752 | 00:01:58,184 | 那已經解除列管的有67項也就是說目前列管的剩下12項那目前是這個狀況跟港港局比較相關的但是委員所提出的這個數據我認為港港局要再更積極一點在尤其是安全面啦安全面我們真的要慎重一些 |
| 00:01:58,584 | 00:02:14,875 | 好我想針對水路的部分當然分成兩類有屬於商港類的話還是屬於航港局也有一些水路是地方的漁船漁港的部分可能是屬於漁業署或者地方政府其他機關要改善的那我們待會會把它去掉 |
| 00:02:15,595 | 00:02:39,620 | 但是相對的我是覺得是業務量大了好業務量看起來是蠻大的如果說在第一階段二十四件等候回覆處理中他的規定是九十天但我們現在發覺審計報告特別說你們來來回回的次數特別多啦所以說一直在寫了報告然後又不行你處理方式好像又不行這樣的來來去去的一個情況是 |
| 00:02:41,440 | 00:03:05,346 | 可以講說是水路這個部分 航港局的部分我是覺得應該 是不是人力不夠我不太清楚那尤其列管中就沉入剛剛部長說的因為當發生一個問題我們的運安會他提出來一個專業的意見然後希望你們能夠落實去改善最終的改善又不是變成一個這個紙上的文書paperwork所以在你們 |
| 00:03:07,912 | 00:03:30,162 | 當確實你的計畫他說OK了然後把它變成列管就你有實際的作為不管透過了表格人力或者實際的進場去這個改革完畢之後就列管會解除嘛那行政局我們葉局長你說一下好不好因為你列管的一個比例啊我們特別看到我們不要談比例了就是說其中最早的有2022年 |
| 00:03:31,983 | 00:03:52,592 | 三月份的 到現在是三年半三年半喔 那它一開始列管那坦白講你也解決了不少件嘛那有一些像飲水人跟我們所有船舶進出港一些風險安全的蠻多的這個部分列管中這樣的一個效率是不是能夠再把它加強一下 |
| 00:03:54,044 | 00:04:09,214 | 是 謝謝委員的這個這個催訓那跟委員報告現在列管的12項裡面最主要還是涉及法規的修正那因此呢所需要時間比較長那這邊涉及到飲水法我們的航路標示條例那還有這個 |
| 00:04:10,795 | 00:04:31,563 | 相關的包括人力的調整我們現在把運安會的包括飲水航路標示條例這一些的修法都列為優先重要事項在列管我們的航路標示條例現在已經報佈在審議當中飲水法最遲在12月底前 |
| 00:04:32,083 | 00:04:48,631 | 也都會報佈所以我們針對運安會的列管事項一向是列為最優先我們持續在管控我覺得列管要解決是你工作最重要的一個目標那這個部分我們特別看到17項 |
| 00:04:49,952 | 00:05:15,767 | 的列管的一個部分當然有一些屬於地方政府的有一些屬於漁業署的或者甚至其他單位的但是有11到12項是屬於交通部跟航港局的這裡面因為有一些要修改法規的要到部裡面去也希望部長能夠全力的加快效率 好不好好 那第二個就是看到審議報告特別說這個部分其實我跟局長也特別說過我是有點憂心 |
| 00:05:17,128 | 00:05:42,784 | 那為了你們強化港口進出管理的機制事實上港港局已經從你們建設基金撥了1.3億建置第二代的MTNET應該把它更完整更有效率然後不要有能夠可以講說品質整個提升但是審計部的一個報告的意見你也看到了現在也公開了他說但你這個系統他覺得似乎有點不太夠因為他認為你的審核標準 |
| 00:05:44,085 | 00:05:58,382 | 不夠完備啦不利有效預防預防高風險的一個船舶進入那舉例說明他從108年到去年的11月統計有15艘三港的一個船隻被傳統遺棄 |
| 00:06:00,945 | 00:06:20,383 | 被傳動儀器那這個部分其實在過去我們看到你自己自己的一個報告甚至港公司的報告都沒有提及這個問題發現這個問題呢事實上是ITF就是有一個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他們就統計嘛權益怎麼又因為船被 |
| 00:06:21,344 | 00:06:35,590 | 儀器 那這個船員啊搞不好薪水領不到什麼也沒有嘛所以他們就是對於全世界的一個船隻都做一個統計所以統計到去年11月他發現了在航港局的港口航港局港口就有15艦 |
| 00:06:37,110 | 00:07:05,127 | 15件 那時候我剛開始問你的時候其實你也沒有很清楚 還沒有很清楚好 但是我們最新問你謝謝你 你說這15件都解決完畢了嘛15件都已經促使船東處理完畢了 是不是是 報告員15件全部都處理完畢不是已經出港就是船舶都已經做了處理 拆解船舶怎麼處理 把它消滅掉還是怎樣拆解 那船員都已經這個協助返國 |
| 00:07:06,087 | 00:07:34,246 | 好 那我們來看喔 這個是審計部提出來的一個報告那也謝謝啦 至少別人有提醒你馬上處理嘛 我覺得不錯但是我們這個三天之內 我們就請教你那請教呢 第一個回覆當然就是全部解決審計部的報告但第二個 我們就一直在問你說因為是到去年11月的嘛那到現在又快了10個月了那有沒有新生的案件在航港就列管列管在香港 呃 商港那你們說 |
| 00:07:35,327 | 00:07:58,289 | 就是你們承辦人啊 不是你啊承辦人就說 目前沒有 全部都解決完畢了這個是這樣嗎 是這樣嗎當然我答案都寫在這裡嘛 是這樣嗎報告委員 我們現在跟港務公司有建立一個每個月兩次的一個清查機制就是在港內沒有 超過兩週沒有作業的傳播我們都會把它做一個清查 |
| 00:07:58,789 | 00:08:19,234 | 那要如果不是合理的這個治港的這個原因我們會要求他移泊或盡快的離港那到10月31號為止並不是沒有治港的傳播目前統計所有的三港有33艘那這些主要的原因是等待整修或是港口國的這個管制檢查缺失 |
| 00:08:20,094 | 00:08:44,576 | 那所以啊 我說 我要拜託你啦 就是說因為整個你是一個team啦 你是一個不管誰答都代表你啊我們問了兩次 沒有了 沒有了 15件都處理完了那今年的呢 沒講 但是我們就是國際的網站一查 就查出來嘛 還有這麼多件除了東營島不是你的 是地方政府或者漁業署的其他都是你的 我覺得這個部分齁這個就主動積極 你們倆 |
| 00:08:47,198 | 00:09:09,860 | 這個開會的過程要把這樣的一個案件尤其是涉到國際的一個工人而且有國際網站在評價我們特別注意另外有很多的權益傳權益傳我覺得也不斷在建議他說我們在澳洲的部分他就針對於說能夠在營業不善的部分甚至在 |
| 00:09:11,201 | 00:09:27,308 | 港口國有管制檢查記錄這些船隻他全部有記錄他要進港的時候就預先管制這個未來會不會朝這個方向來做修法之後會朝這個方向來做嗎修法部分這次已經納進來那如果他這個 |
| 00:09:29,789 | 00:09:56,104 | 我們我們現在在6月25號已經發布一個禁止進港的一個這個行政命令那這個是依照香港法第49條也就是說他在如果在我們的海域有這個時間到了裁判長站起來了那個但我希望能夠預先處理啦不然留下來都是我們工作人員我們包括你們的航港局港務公司後續的辛苦如果能夠預防是最好謝謝好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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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10時1分)謝謝主席。很高興來到大聯盟,今天擔任第四棒。請陳部長,我看你今天都沒有上來,還有航港局葉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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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陳部長、請葉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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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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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因為開始讀秒了,我也快一點。我上個月跟運安會特別要了一些他們本身的業務報告,其中看到一個數據,針對於陸、海、空跟鐵道系列的運輸工具,運安會針對很多的狀況,不管是事故,或者發生一些問題的時候,有提出改善建議列表。我們特別有注意到,當然水路跟公路數字都比較多,水路的等候回復90天以內跟處理中的最高,到目前為止,還掛在那邊的有24件;列管中是17件。部長,你要不要先概略整體回答一下,在水路部分的數字,運安會提出建議你們如何改善之後,掛著這樣的數字正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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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是掛這麼高的數字,當然是要檢討,對此我們會特別去檢討。另外,運安會成立到現在(114年9月為止),涉及航港局的建議改善事項有79項,已經解除列管的有67項,也就是說,目前列管的剩下12項,目前是這個狀況,跟航港局比較相關的。但是委員所提出的數據,我認為航港局要再更積極一點,尤其是安全面,我們真的要慎重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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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我想針對於水路的部分,當然分成兩類,屬於商港類的話,還是屬於航港局;也有一些水路是地方的漁船、漁港的部分,可能是屬於漁業署或者地方政府等其他機關要改善,我們待會會把它去掉。但是相對的,我覺得業務量算大,業務量看起來是蠻大的,如果在第一階段24件等候回復處理中,它的規定是90天,我們現在發覺審計部報告特別說你們來來回回的次數特別多,所以一直在寫報告,處理方式好像又不行,這樣來來去去的情況,可以講在水路的部分,航港局是不是人力不夠?我不太清楚。尤其是列管中,就誠如剛剛部長說的,當發生一個問題,運安會提出一個專業的意見,希望你們能夠落實去改善,最終要改善,而不是變成紙上的文書paperwork,所以當確定你的計畫,他們說OK了,然後把它變成列管,你有實際的作為,不管透過表格、人力或者實際進場去改革完畢之後,列管會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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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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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航港局葉局長,你說一下好不好?我特別看到列管的比例,我們不要談比例,其中最早的有2022年3月份的,到現在是三年半,當開始列管後,坦白講你也解決了不少件,有一些像引水人跟所有船舶進出港的風險安全有蠻多的,這些列管中案件的效率是不是能夠再把它加強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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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是,謝謝委員的垂詢。跟委員報告,現在列管的12項裡面,最主要還是涉及到法規的修正,因此需要的時間比較長,這邊涉及到引水法、航路標識條例,還有包括相關人力的調整。我們現在把運安會列管的包括引水、航路標識條例等修法都列為優先重要事項在列管。我們的航路標識條例現在已經報部在審議當中,引水法最遲在12月底前也會報部,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們針對運安會的列管事項一向是列為最優先且持續在管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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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我覺得列管部分的解決是你工作最重要的一個目標,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特別看到列管中的17項,當然有一些屬於地方政府,也有一些屬於漁業署的,甚至其他單位,但是有11到12項是屬於交通部跟航港局的,因為有一些是要修改法規的嘛,要到部裡面去,也希望部長能夠全力加快效率,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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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積極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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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第二個是審計報告特別提到的,這個部分其實我跟局長也特別說過,我是有點憂心,為了強化港口進出管理機制,事實上,航港局已經從航港建設基金撥了1.3億建置第二代的MTNet,應該把它更完整、更有效率,把品質整個提升。但是審計報告的意見你也看到了,這是公開的嘛,報告中提到你這個系統似乎有點不太夠,他認為你的審核標準不夠完備,不利有效預防高風險船舶進港。舉例說明,從108年到去年11月的統計數字顯示,有15艘商港船隻被船東遺棄。針對這個部分,過去你們提出的報告甚至是港務公司提出的報告都沒有提及這個問題,發現這個問題的事實上是ITF這個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去統計的,因為船被遺棄了,船員搞不好連薪水都領不到,什麼也沒有嘛,所以他們就對全世界的船隻都去做統計,統計到去年11月,發現在航港局的港口就有15件。我剛開始問你的時候,其實你也沒有很清楚,但是我們最新問你的,謝謝你,你說這15件都解決完畢了嘛,這15件都已經促使船東處理完畢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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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是,報告委員,15件全部都處理完畢,不是已經出港就是船舶都已經做了處理、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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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船舶怎麼處理?把它消滅掉還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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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拆解,至於船員,都已經協助返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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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好,這個是審計部提出來的報告,也謝謝啦,至少別人提醒後你馬上處理了嘛,我覺得不錯。但是我們三天之內就請教你,你的第一個回復是審計部報告提及的部分已經全部解決;但第二個我們一直問你的是,因為那個統計數字是到去年11月為止,今年到現在又快10個月了,有沒有新增案件在航港局列管的商港?你們的承辦人說目前沒有,全部都解決完畢了。是這樣嗎?是這樣嗎?我答案都寫在這裡了嘛,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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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們現在跟港務公司有建立一個每個月兩次的清查機制,就是在港內超過兩週沒有作業的船舶,我們都會去做清查,如果沒有合理的滯港原因,我們會要求移泊或儘快離港。到10月31號為止,並不是沒有滯港的船舶,目前統計所有商港有33艘,這些滯港船舶的主要原因是等待整修或是港口國的管制檢查缺失正在等待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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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委員明哲:所以我要拜託你,因為你們是一個team啦,不管誰答都代表你啊,我們問了兩次都說沒有了、15件都處理完了。那今年的呢?沒講!但是我們從國際網站一查就查出來了嘛,還有這麼多件,除了東引島的不是你的,是地方政府或者漁業署的,其他的都是你的。我覺得這個部分要主動積極,你們開會的過程要把這樣的案件提出來,尤其事涉到國際工人的權益,而且有國際網站在評價,我們要特別注意。 |
| 另外,有很多的權宜船,我也不斷在建議,像澳洲就針對營業不善或在港口國有管制檢查紀錄的這些船隻全部有做紀錄,在要進港的時候就預先管制,我們未來會不會也朝這個方向來做?修法之後會朝這個方向來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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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對,跟委員報告,這次修法已經納進來了,如果這個……我們在6月25號已經發布一個禁止進港的行政命令,這個是依照商港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我們的海域有滯留…… |
| 發言片段: 19 |
| 魯委員明哲:OK,因為時間到了,裁判長站起來了。 |
| 局長,我希望能夠預先處理啦,不然留下來後都是我們的工作人員要去處理的,造成你們航港局、港務公司後續的辛苦,如果能夠預防是最好。謝謝。 |
| 發言片段: 20 |
|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 發言片段: 21 |
|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 |
|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2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4-23-5 |
| speakers | ["李昆澤","沈伯洋","蘇巧慧","林楚茵","黃國昌","洪孟楷","魯明哲","蔡其昌","陳素月","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陳雪生","廖先翔","邱若華","何欣純","王鴻薇","黃健豪","游顥","林國成"] |
| page_start | 461 |
| meetingDate | ["2025-11-05"] |
| gazette_id | 11492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92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 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 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 (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 ( 二 ) 委員王美惠等 19 人、 ( 三 ) 委員李坤城等 17 人、 ( 四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 (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 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 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 委員黃捷等22 人、( 七) 委員邱鎮軍等23 人、( 八)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 九) 委員林楚茵等17 人、 (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 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 等 22 人 、 ( 三 ) 委 員 王 美 惠 等 21 人 、 ( 四 ) 委 員 李 坤 城 等 18 人 、 ( 五 ) 委 員 伍 麗 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 (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 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 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92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