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傑 @ 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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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3,479 | 00:00:24,180 | 業主席我們先請韓港局長請葉協榮局長委員好局長好局長那個菲律賓巴丹島的漁船漂流到蘭嶼是那這個可以讓他們開回去嗎 |
| 00:00:25,480 | 00:00:49,634 | 各位報告這艘漁船我們了解他的動力並不是很大那在這樣因為蘭嶼距離這個菲律賓大概有100海浬左右那照我們的這個專業的判斷比較建議他是用拖船的部分把他拖帶回去是相對安全那這個具體的做法就是說 |
| 00:00:51,375 | 00:01:18,386 | 可以由這個第三工政單位找到適合的拖船那這個認證這個拖帶的這個計畫是安全的那就可以啟動這個拖帶的這個作業所以這個有沒有航權的問題不知道沒有沒有航權的問題沒有沒有所以沒有航權問題如果那拖船是安全的問題是那如果說這一艘船的動力還在 |
| 00:01:19,861 | 00:01:34,159 | 那船長也自己檢查動力沒有問題那他自己想開回去因為你拖船的費用跟自己開回去的費用會差很多嘛那如果他動力檢查沒問題 |
| 00:01:36,146 | 00:01:42,450 | 他自己想開回去這樣可以嗎是 包委員這個部分就是經過這個專業的這個傳播的驗證機構來確認這個四行性沒有問題這部分也我們 |
| 00:01:52,376 | 00:02:00,625 | 也沒有排斥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協助這個外籍漁船來這個推進國內的這個專業的檢驗機構他來是不對他被颱風從巴丹島吹過來我們南宇 |
| 00:02:08,473 | 00:02:21,533 | 也不是他故意的要開的只是說真的他們自己也找很久了才找到說原來吹到我們蘭嶼後來真的有公告所以這誤導誤撞把這艘船吹到台灣來 |
| 00:02:22,993 | 00:02:43,485 | 那當然就是說以船主因為前天我有碰到那個船東那個船東他們自己是想說他們希望最希望的就是自己可以開回去不用那麼花那麼多錢來把他拖回去那可能四航性的部分我們在協助他們對我是這樣建議就是說 |
| 00:02:45,074 | 00:03:01,509 | 船他最清楚他自己引擎或者是他平常就在開這一艘船他如果自己去檢查好然後寫下切結書就說他檢查安全沒有問題或者甚至說出海以後安全他自己會考量 |
| 00:03:02,455 | 00:03:15,935 | 他自己會負責那我們就相信他是傳統對於自己的判斷他也有寫下切結書不要說是在海上出了問題又怪說我們台灣沒有負道義責任 |
| 00:03:17,555 | 00:03:34,911 | 如果這樣子的情況之下是不是有可能讓他回去細部的作業方式是不是容許我們再跟傳東這邊再討論基本上盡量不增加他的負擔的安全的原則下讓他順利能夠返回菲律賓好 這個謝謝局長謝謝委員我們請部長請部長 |
| 00:03:49,758 | 00:04:09,071 | 委員好部長再來這個可能就跟交通部跟觀光有關那我是覺得還有跟文化有關這個可能就請部長來做一個思考就是說包單島的那個省長正好前天來台灣 |
| 00:04:11,197 | 00:04:33,617 | 那我也跟他碰了面那他們巴丹島很有趣巴丹島的那個語言跟我們蘭語的語言大概有60%是一樣的所以他們也認為說其實我們是蘭島語系的龍虎老大嘛所以他們就是以前應該是跟我們同我們蘭語算共作的啦 |
| 00:04:34,823 | 00:05:01,366 | 應該是那樣子的概念所以他們希望有機會可以啟動蘭嶼跟巴丹島的航海計畫而且是用傳統的蘭嶼的拼板舟那傳統蘭嶼的拼板舟大概都是10個人划因為這個航程有145公里他們可能會做一個更大的船大概20個人的然後3組人去輪流划 |
| 00:05:02,492 | 00:05:23,726 | 那就是要做蘭嶼跟巴丹島的三百年之後的首航所以其實這個對於台灣跟菲律賓的這個關係其實我是覺得不管是文化 歷史 原住民族那兩國之間的互動 |
| 00:05:25,250 | 00:05:37,591 | 我覺得這個都是相當有意義甚至他們神廠那天也說那個希望將來的觀光交流可以更多所以這個部分現在當然 |
| 00:05:39,524 | 00:06:05,032 | 現在就是初始的省長意願很高那我們這一邊就是說前天我是跟吳立華委員還有原住民族基金會的董事長跟接待他們這個巴丹島的省長還有他們一團有很多的團員副省長市長議會委員會的委員那包括這個傳統 |
| 00:06:07,413 | 00:06:36,221 | 所以我們其實前天的兩個問題一個問題就是解決船東可以順利把船開回去或運回去他們自己的這是他的東西希望能夠有機會來協助他們回去那第二個就是說我們這一個兩國的交流我們原來就是都是屬於男女巴單他們應該是同一個種族同一個民族的一個交流那這個部分 |
| 00:06:37,472 | 00:06:44,010 | 那個部長是不是請觀光署一起更來大力的協助 |
| 00:06:45,485 | 00:07:12,343 | 跟委員報告我看您上面所寫的就是說他們希望用那個拼板舟能夠做守航那這個部分當然如果是原民會有認定認定說他們這個船確實是可以這樣航行的話那就由原民會去認定我們就來配合那試航的部分可能還是需要找一個機構去確定是試航上是可以的就是安全講快一點就是安全那我們就會盡量來配合 |
| 00:07:13,811 | 00:07:39,045 | 因為我想說蘭嶼跟高雄跟巴丹正好變成一個三個可以串在一起的文化景點那未來那個援助民主博物館也會在我們高雄這邊蓋現在應該明年驗警館就會蓋好那後續會陸陸續續來完成這個援助民主驗警館這個援助民主驗警館就是在整個蘭島嶼西的龍頭老道的定位 |
| 00:07:39,905 | 00:08:02,402 | 要去蓋的所以將來可能不管是當然就是有關於外交的部分不是部長的統籌但是就是那個觀光的部分也是跟那個不知道有沒有到時候有什麼航權航海 航港局可以協助的就請部長也知道這件事情盡力來幫忙我們交通部盡力來協助時間到了 |
| 00:08:05,441 | 00:08:14,865 | 好最後一句話那個請部長交代一下那個高雄的觀光那個郵輪希望能夠再加強好那下一次比較多時間再問好我們持續努力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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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11時1分)謝謝主席,我們先請航港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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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葉協隆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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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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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局長好。局長,菲律賓巴丹島的漁船漂流到蘭嶼,可以讓他們開回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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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據我們瞭解,這艘漁船的噸位並不是很大,因為蘭嶼距離菲律賓大概有100浬左右,照我們專業判斷,我們比較建議用拖船的方式把它拖帶回去,是相對安全的,具體的做法可以由第三公正單位找到適合的拖船,認證這個拖帶的計畫是安全的,那就可以啟動拖帶的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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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這個有沒有航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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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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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沒有航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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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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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沒有航權問題,那拖船是安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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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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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如果這艘船的動力還在,船長自己檢查後也確認動力沒有問題,他自己想開回去,拖船的費用跟自己開回去的費用會差很多嗎?如果經檢查確認動力沒問題,他自己想開回去,這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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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經過專業的船舶驗證機構來確認適航性沒有問題,我們沒有排斥,我們可以協助這艘外籍漁船,並推薦國內的專業檢驗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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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他來是不得已,是船被颱風從巴丹島吹過來,吹到我們蘭嶼,也不是他故意要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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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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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他們自己也找很久才找到船吹到我們蘭嶼,然後有公告,誤打誤撞把這艘船吹到臺灣來。前天我有碰到那個船東,船東最希望的就是自己可以開回去,不用花那麼多錢來把船拖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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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了解。適航性的部分,可能我們再協助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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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我是這樣建議,這艘船船東最清楚,他平常就在開這艘船,他如果自己去檢查好,然後寫下切結書,確認安全沒有問題,或者甚至出海以後他自己會考量安全,他自己會負責,我們就相信是船東出於自己的判斷,他也有寫下切結書,以免到時在海上出了問題,又怪我們臺灣沒有負道義責任,如果在這樣子的情況之下,是不是有可能讓他開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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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細部的作業方式是不是容許我們再跟船東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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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OK,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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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基本上以儘量不增加他的負擔及安全的原則下,讓他能夠順利返回菲律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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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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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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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好,接下來我們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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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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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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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部長,接下來我要談的可能跟交通部的觀光有關,還有跟文化有關,請部長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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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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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巴丹島的省長正好前天來臺灣,我也跟他碰了面,他們巴丹島很有趣,他們的語言跟我們蘭嶼的語言大概有60%是一樣的,其實因為我們是南島語系的龍頭老大,所以他們認為他們以前應該是和我們蘭嶼的人是同族的,應該是那樣子的概念,所以他們希望有機會可以啟動蘭嶼跟巴丹島的航海計畫,而且是用傳統蘭嶼的拼板舟,傳統蘭嶼的拼板舟大概都是10個人划,因為這個航程有145公里,他們可能會做一艘更大的船,大概20個人划,然後3組人去輪流划,就是要做蘭嶼跟巴丹島300年之後的首航,所以其實這個對於臺灣跟菲律賓的關係,不管是文化、歷史、原住民族、兩國之間的互動,都是相當有意義,甚至他們省長那一天來也說,希望將來觀光交流可以更多,現在省長的意願很高,那我們這一邊,前一天我是跟伍麗華委員及原住民族基金會董事長去接待巴丹島的省長,還有一團很多團員,包含副省長、市長、議會、委員會委員,包括這一個船東,我們前天談到兩個問題,一個就是讓船東可以順利把船開回去或把他們自己的東西運回去,希望能夠有機會協助他們回去。第二個就是關於兩國的交流,蘭嶼和巴丹島的人應該是同一個種族、同一個民族,關於他們的交流,部長是不是請觀光署一起來大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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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我看您上面所寫的就是他們希望能夠用拼板舟做首航,如果原民會可以認定這個船確實可以這樣航行的話,那就由原民會去認定,我們就來配合;適航的部分,可能還是需要找一個機構去確定適航是可以的,講白一點就是安全,我們就會儘量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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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好,因為我想說蘭嶼跟高雄跟巴丹正好變成一組三個可以串在一起的文化景點,未來原住民族博物館也會在我們高雄這邊蓋,應該明年願景館就會蓋好,後續會陸陸續續完成原住民族願景館,原住民族願景館就是基於整個南島語系龍頭老大的定位要去蓋的,當然有關於外交的部分不是部長來統籌,但是觀光的部分,還有到時候可能有航權的問題,航港局可以協助的,就請部長也知道這件事情,盡力來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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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好,交通部盡力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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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時間到了,我說最後一句話,請部長交代一下希望高雄的觀光郵輪能夠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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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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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下一次有比較多時間的話會再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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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好,我們繼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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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委員智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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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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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謝謝許智傑委員發言完畢。 |
| 現在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2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4-23-5 |
| speakers | ["李昆澤","沈伯洋","蘇巧慧","林楚茵","黃國昌","洪孟楷","魯明哲","蔡其昌","陳素月","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陳雪生","廖先翔","邱若華","何欣純","王鴻薇","黃健豪","游顥","林國成"] |
| page_start | 461 |
| meetingDate | ["2025-11-05"] |
| gazette_id | 11492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92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 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 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 (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 ( 二 ) 委員王美惠等 19 人、 ( 三 ) 委員李坤城等 17 人、 ( 四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 (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 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 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 委員黃捷等22 人、( 七) 委員邱鎮軍等23 人、( 八)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 九) 委員林楚茵等17 人、 (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 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 等 22 人 、 ( 三 ) 委 員 王 美 惠 等 21 人 、 ( 四 ) 委 員 李 坤 城 等 18 人 、 ( 五 ) 委 員 伍 麗 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 (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 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 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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