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 @ 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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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1,994 | 00:00:08,050 | 好 謝謝主席李坤哲召委我們是不是請交通部陳部長以及香港局局長請陳部長 請葉局長 |
| 00:00:13,717 | 00:00:36,360 | 部長好部長我今天談的是跟民生有關係的交通議題當然海濫七法很重要那我本席也有提案那希望未來可以並案審理那今天跟民生有關係的事在於我過去一直很關心這個行動電源的起火事故的問題包括之前我有要求你 |
| 00:00:37,200 | 00:00:55,587 | 高鐵台鐵我們如何做所謂的應變緊急處理指引那包括航空當然航空是更嚴格的來所謂的管制這個行動電源的放置的一個處所那現在呢除了這個陸跟空之外還 |
| 00:00:57,108 | 00:01:25,141 | 目前第一例10月31號發生然後11月1號有見報媒體有報導事故發生的當下的畫面也有揭露所以我就必須要問部長跟局長我知道航港局有在9月26日有公布一個我國海運客船乘客攜帶離電池含行動電源的注意事項 |
| 00:01:26,761 | 00:01:53,389 | 9月26號我們公布了之後呢結果10月31號就發生問題那請問一下部長第一個第一個我們公布了之後有做了什麼樣的措施來提醒要求這個不管是船公司也好或者是航線的運行之間的一個盤點也好或者是對旅客的宣導提醒也好我們做了哪些措施 |
| 00:01:53,969 | 00:02:19,039 | 跟委員報告因為您一直在提醒跟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們幾乎所有的交通運具不管是軌道的運輸或者是航空的運輸或路上的運輸跟海上的運輸其實我們這樣子的注意事項都有提出來那並且透過每一個運具以船來講就是航商那我們請航商在那個客人要登船之前要做這樣子的宣導包含他們的櫃檯都必須要做這方面的宣導 |
| 00:02:21,318 | 00:02:45,083 | 這個你們有稽查的或者是有什麼樣的機制來確定對 包委員這部分的確我們還要再加強那因為我們的這個注意事項發布的時間還不是那麼長那我這邊已經有請我們本局各航務中心要輔導要求航商一定要加強宣導那另外跟委員報告我們離島的航線我們還有海巡 |
| 00:02:45,923 | 00:03:05,278 | 單位來檢查這個旅客的行李那個海巡的檢查行李是在所謂的安檢安全檢查嘛 對不對那對於這個所謂的行動電源因為我們現在手機都需要行動電源那有沒有在海巡的檢查裡面我認為應該沒有 |
| 00:03:06,639 | 00:03:25,362 | 這個在不能拖運的部分是有的不能拖運的部分有沒有 這個要講清楚喔因為在你們的質疑裡面他叫做什麼 你們叫做注意事項對 注意事項不得拖運或者是放置在行李箱OK 那這樣的注意事項海巡今天有來對不對 |
| 00:03:26,727 | 00:03:37,184 | 海巡講一下那剛剛局長葉局長所說的在安檢的過程裡面對於這個行李的裡面的行動電源海巡的檢查機制是什麼 |
| 00:03:38,064 | 00:04:07,377 | 包委員我們是負責國內有關上貨輪的貨物檢查但是依照海巡網我們偏重在犯罪就是安全檢查部分有關槍毒毒品這一方面所以行動電源還沒有在你們的安全範圍裡面嘛對不對我們會再跟航空局再我們跟航空局再深入解決所以局長你你剛剛的回答所以我不是很滿意喔你說海巡也會檢查可是你看問了海巡海巡的檢查重點就不是在這裡嘛不好意思 |
| 00:04:07,857 | 00:04:28,175 | 那我的意思是說這個你們橫向的聯繫要建立一個標準的流程因為你們既然已經在9月26號訂了一個注意事項那也已經說明清楚那所以第一個跟船公司就是航商那怎麼去要求他們要落實宣導跟提醒 |
| 00:04:29,156 | 00:04:50,934 | 第二個那海巡署這邊在做安檢的時候有沒有怎麼樣的一個時間點角度anyway宣導提醒這個行動電源的安全放置的位置要隨身攜帶不可以放在行李裡面拖運這個我覺得你們兩邊第一個機制SOP要建立好 |
| 00:04:52,175 | 00:05:16,393 | 這關係的這海上說真的發生事情的時候 也遭沒了是不是那已經有首例產生了發生的問題所以我跟你講安檢的宣導安檢的SOP怎麼跟海巡署建立機制怎麼跟航商就是所謂的船公司要求再來這個在你們的這個安檢的宣導影片使用須知還有未來 |
| 00:05:17,654 | 00:05:42,556 | 未來當然是不希望發生可是發生的時候你們緊急應變措施這個也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來來局長再給你機會再講清楚一點好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緊急應變的部分是我們定期都會去要我們有定期要求航商要定期演練那我們的航空中心同仁也會定期不定期去查 |
| 00:05:43,377 | 00:06:07,938 | 你要求船公司航商要定期演練那定期演練在過去你們的要求應該是發生什麼樣的問題那怎麼樣的因應但是行動電源叫做離電池離電池發生事故的時候它不能用水它也不是用一般的滅火器所以現在的航商船公司船上有沒有配置 |
| 00:06:10,323 | 00:06:13,075 | 對應離電池或行動電源發生事故的相關的滅火設施 |
| 00:06:15,879 | 00:06:40,618 | 對 更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是有特別委託驗傳中心來這個提供所以還沒嘛 對不對對 那這個部分就是更委員報告就是我們後續要求這個航商演練的這個訓練呢我們會給他們專業指導那讓他們針對離電池萬一有這個失火情形要怎麼樣正確處置來加強這個相關的教育訓練 |
| 00:06:43,560 | 00:07:00,229 | 我當然感謝對海陸空行動電源的這樣子的一個事故的一個因應跟防疫措施你也注重有採納我的建議那要求海陸空那現在看起來海運在航港局在海運的這一方面做的還不夠完整落實的層面我們要再加強 |
| 00:07:01,469 | 00:07:18,915 | 對 9月26號有所謂的注意事項的頒布但是還沒有落實這第一個第二個在每一個環節裡面不管是宣導或者是跟其他單位的橫向的聯繫的因應的一個SOP也還沒有建立第三個這個應變措施裡面 |
| 00:07:20,115 | 00:07:46,501 | 還必須要再進一步的專業要求航商跟船公司那該有的這個什麼消防設施我們該補助或者是我們該要求就要嚴格要求啊是不是因為為什麼會提到這個不是只有行動電源是用離電池喔我們現在很多離島的鄉親如果說他要旅行啊或者是出入那他可能有什麼 |
| 00:07:47,801 | 00:08:09,551 | 電動自行車他有可能是輪椅的輔助車那這些有用到離電池的這些運具都有可能是在人民生活當中會透過海運來運輸那所以我建議一定要確實的落實不管是安檢宣導安檢 |
| 00:08:11,172 | 00:08:33,878 | 局處的一個SOP使用須知你們如何在這個民眾旅客在這個航運的過程裡面只要看得到的不僅僅是影片還有提醒再來我們的應變措施裡面要求的這個滅火的設備升級或者是多樣性我覺得這個都要嚴格要求你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做得到 |
| 00:08:35,075 | 00:08:54,873 | 包委員我們這個盡量在努力在一個月之內包括很像我們跟海巡署的協調跟航商宣導的時候這個包括緊急應變的這個部分我們努力在一個月內把它完成好一個月內我要看到好不好第二個雖然時間到了我在提醒部長 |
| 00:08:55,854 | 00:09:08,563 | 非洲豬瘟的危機讓台中造成全國的民生經濟的危機那防疫大家都覺得一定要做好但是我只是提醒我們港口船隻 |
| 00:09:12,864 | 00:09:40,950 | 的廚餘的處理機制這個一定要嚴密的管控知道清楚流向跟處理部長你簡單回應沒錯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香港的部分早就已經有在落實就是廚餘不落地就是說不可以進到我們裡面來這個部分我們有嚴格要求那另外針對船員如果要進來的部分我們也會做這方面的安檢這個部分已經落實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我們在現在還會再更加強 |
| 00:09:41,667 | 00:09:48,275 | 要再更加強 好不好那漁船的部分呢到時候再請揮霍給我漁業署今天有來對不對來 揮霍給我漁船的進港的儲漁的處理機制給我書面資料謝謝好 謝謝委員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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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11時35分)好,謝謝主席李昆澤召委。是不是請交通部陳部長以及航港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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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請陳部長,請葉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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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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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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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今天談的是和民生有關係的交通議題,當然,海纜七法很重要,本席也有提案,希望未來可以併案審理。 |
| 今天和民生有關係的是,我過去一直很關心行動電源起火事故,包括之前我有要求你,高鐵、臺鐵如何做應變緊急處理指引。包括航空,當然航空的部分是更嚴格的,會管制行動電源的放置處所。現在除了陸和空之外,還有海的部分,目前第一例是10月31日發生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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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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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11月1日有見報,媒體有報導,事故發生當下的畫面也有揭露。所以我必須問部長和局長,我知道航港局有在9月26日公布「我國海運客船乘客攜帶鋰電池(含行動電源)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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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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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9月26日公布,結果10月31日就發生問題。請問一下部長,第一個,我們公布之後有做什麼樣的措施去提醒、要求不管是船公司也好,或者是航線運行之間的盤點也好,或者是對旅客的宣導提醒也好,我們做了哪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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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因為您一直提醒和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們幾乎所有的交通運具,不管是軌道運輸或者航空運輸,或路上運輸和海上運輸,其實這樣的注意事項都有提出來,並且透過每一個運具宣導。以船來講就是航商,我們請航商在客人登船之前要做這樣的宣導,包含他們的櫃台都必須做這方面的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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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有沒有確實做到?你們有沒有稽查?或者是有什麼樣的機制可以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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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這部分我們的確還要再加強,因為這個注意事項發布的時間還不是很長,我已經請本局各航務中心輔導,要求航商一定要加強宣導。另外向委員報告,離島的航線還會有海巡單位檢查旅客的行李,這部分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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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但是海巡檢查行李是所謂的安檢,就是安全檢查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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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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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對於行動電源,因為現在手機都需要行動電源,有沒有在海巡的檢查項目裡面?我認為應該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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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這個在不能託運的部分是有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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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不能託運的部分有沒有?這個要講清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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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不能托運的部分,這個應該是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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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因為在你們的指引裡面,你們叫做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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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對,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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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不得託運或者放置在行李箱,這個都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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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OK。這樣的注意事項,海巡今天有來對不對?請海巡講一下,剛剛葉局長所說的,在安檢的過程裡面,對於行李裡面的行動電源,海巡的檢查機制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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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副署長慶欽:我們是負責國內有關商貨輪的貨物檢查,但是依照海岸巡防法,我們偏重在犯罪,就是安全檢查的部分,有關槍砲、毒品這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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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所以行動電源並沒有在你們的安檢範圍裡面,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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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副署長慶欽:這部分我們再和航港局深入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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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葉局長,你剛剛的回答,我不是很滿意,你說海巡也會檢查,可是你看,問了海巡,海巡的檢查重點不在這裡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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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我們會再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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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橫向的聯繫要建立一個標準流程啦!因為你們既然已經在9月26日訂了注意事項,也說明清楚了,所以第一個,跟船公司,也就是航商,怎麼要求他們落實宣導和提醒?第二個,海巡署在做安檢的時候,有沒有規定在什麼樣的時間點、角度,anyway,宣導、提醒行動電源的安全放置位置,要隨身攜帶,不可以放在行李裡面托運,我覺得你們兩邊的機制、SOP要建立好。 |
| 說真的,在海上發生事情的時候也逃不了,是不是?已經有首例產生,已經發生問題了,所以安檢的宣導、安檢的SOP,怎麼和海巡署建立機制?怎麼向航商,就是所謂的船公司要求?再來,在你們的安檢宣導影片、使用須知當中,未來當然是不希望發生,可是發生時的緊急應變措施,這也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來,局長,再給你機會講清楚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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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緊急應變的部分,我們有要求航商要定期演練,航務中心的同仁也會不定期去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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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局長,這裡面有一件事,你們要求船公司、航商要定期演練,就定期演練這部分的要求,過去應該是發生什麼樣的問題該怎麼因應,但是,行動電源又叫做鋰電池,鋰電池發生事故的時候不能用水撲滅,也不是用一般的滅火器,所以現在航商、船公司的船上,有沒有配置對應鋰電池或行動電源發生事故的相關滅火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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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這個部分我們有特別委託驗船中心提供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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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所以還沒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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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對。這個部分我們後續會要求航商進行演練訓練的時候,我們也會給他們專業指導,讓他們了解,萬一鋰電池有失火情形要怎麼正確處置,加強相關的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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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當然感謝你們提出對海陸空行動電源事故的因應和防範措施,因為你也很注重,有採納我的建議,要求海、陸、空都要做,但是現在看起來,航港局在海運這方面做的還不夠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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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對,落實的層面還要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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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對。9月26日頒布注意事項,但是還沒有落實,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在每一個環節裡面,不管是宣導,或者是和其他單位的橫向聯繫、因應的SOP,也還沒有建立。第三個,相關應變措施必須再進一步要求航商和船公司,該有的消防設施,我們該補助或者該要求的,就要嚴格要求啊!是不是? |
| 發言片段: 36 |
| 陳部長世凱:對。 |
| 發言片段: 37 |
|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會提到這個部分?因為不是只有行動電源是使用鋰電池,現在很多離島鄉親如果要旅行或者出入,他可能帶什麼?電動自行車,也有可能是輪椅的輔助車,這些有用到鋰電池的運具,都有可能是人民在生活當中會透過海運運輸的物品。 |
| 我建議一定要確實落實,不管是安檢宣導,跨局處的安檢SOP、使用須知,你們如何在旅客使用航運的過程裡面來落實?只要是看得到的,不僅僅是影片,還有提醒。再來,應變措施裡面要求的滅火設備升級,或者是多樣性,我覺得這些都要嚴格要求。你們需要多久時間才可以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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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我們儘量努力在1個月之內完成,包括橫向的部分,就是我們和海巡署的協調,和航商的宣導,包括緊急應變這個部分,我們努力在1個月內把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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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好,1個月內我要看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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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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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局長協隆: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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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第二個,雖然時間到了,但我要再提醒部長,臺中非洲豬瘟的危機造成全國民生經濟的危機,大家都覺得一定要做好防疫,我只是提醒啦!港口船隻的廚餘處理機制,這個部分一定要嚴密管控,要清楚知道流向和處理方式。部長,請你簡單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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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我們在商港的部分早就已經落實,廚餘不落地,不可以進到裡面來,這個部分我們有嚴格要求。另外針對船員的部分,如果要進來,我們也會做這方面的安檢,這個部分已經落實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現在還會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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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要再加強,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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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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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委員欣純:漁船的部分呢……漁業署今天有來,對不對?會後給我漁船進港廚餘處理機制的書面資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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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 發言片段: 48 |
|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發言完畢。 |
| 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2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4-23-5 |
| speakers | ["李昆澤","沈伯洋","蘇巧慧","林楚茵","黃國昌","洪孟楷","魯明哲","蔡其昌","陳素月","徐富癸","林俊憲","許智傑","陳雪生","廖先翔","邱若華","何欣純","王鴻薇","黃健豪","游顥","林國成"] |
| page_start | 461 |
| meetingDate | ["2025-11-05"] |
| gazette_id | 11492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92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委員黃捷等21人、(七)委員邱鎮軍 等21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8人、(十一)委員 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 (十三)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二、審查(一)行 政院函請審議、 ( 二 ) 委員王美惠等 19 人、 ( 三 ) 委員李坤城等 17 人、 ( 四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黃捷等22人、(六)委員吳沛憶等16人、(七)委員林楚茵等17人、 (八)委員沈伯洋等18人、(九)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 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三)委 員李坤城等18人、(四)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五)委員羅美玲等19人、(六) 委員黃捷等22 人、( 七) 委員邱鎮軍等23 人、( 八) 委員吳沛憶等16 人、( 九) 委員林楚茵等17 人、 (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6人及(十二)委員郭昱晴等16人分別擬具「商港法 第十五條及第六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蔡其昌 等 22 人 、 ( 三 ) 委 員 王 美 惠 等 21 人 、 ( 四 ) 委 員 李 坤 城 等 18 人 、 ( 五 ) 委 員 伍 麗 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六)委員黃捷等16人、(七)委員徐富癸等16人、(八)委員吳沛憶等16人、 (九)委員林楚茵等17人、(十)委員沈伯洋等19人、(十一)委員蔡易餘等17人、(十二)委員郭昱晴 等16人分別擬具「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十三)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八條 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9201_00006 |